第四节 经济合同 商标 广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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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练市镇志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40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济合同 商标 广告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4
页码: 385-388
摘要: 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强调法律地位平等、自愿订立、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关键词: 练市镇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强调法律地位平等、自愿订立、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据《湖州市志》记载,清至民国时期,经济合同形式为券、契、协议等。清时违反契约引起经济纠纷,由当时知名人士或商会、同业会调解,不服则诉诸官府审理。民国时期,借贷、合股合资、订购货物均盛行文书契约,且有凭中执保和律师公证。一方违约由中人调解或依法起诉。
  解放初期,国营企业、供销合作社,私营工商业之间有经销代销、加工订货、代购托运以及劳资协议等合同,均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1981年12月13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确立了中国的经济合同体制,确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同时废止。对于不同时期的经济合同法和合同法,练市工商所(分局)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贯彻。
  1982年底和1983年初,练市工商所对辖区内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当时口头合同多,书面合同少;有了书面合同,也条款不齐全;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违约普遍存在。1983年6月举办了首期经济合同法培训班,先后组织35家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培训。尔后,随着经济发展和法律的逐步完善,合同增训也紧跟形势,培训与时俱进,至2010年共举办培训班
  22期,受训1100人次。与此同时推广普及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等示范文本,从而使合同条款进一步规范、齐全。实行合同鉴证,提高合同的真实性和履约率,从1985~2002年共办理合同鉴证540件。建立练市仲裁庭,开展合同仲裁,1987~1995年,处理合同纠纷
  620件。通过争优评先,搞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认定,1986~2002年,练市镇共有32家企业获评湖州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从2003年起名称改为“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分三个等级,A级、2A级由市工商局会同相关部门评定,3A级由省工商局会同相关部门评定。至2010年,练市镇共有A级单位9家、2A级单位5家、3A级单位6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家工商局发布《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1998~2010年,共办理抵押物370件,价值235941.7万元,为企业解决融资102235.9万元。按照《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格式合同备案,2002~2010年练市工商分局办理备案175件次。经济合同法实施以来,按照经济合法和合同法,查处违法合同18件,涉案金额860万元。通过查询对方单位法人资格等形式,发现“三无企业”、“皮包公司”26家,指导企业依法及时终止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避免被诈骗钱财682万元。
  商标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服务上采用的,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或者其他组合构成。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198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施行,1993年和2001经两次修正完善,是商标注册、使用、转让、保护和管理的最高法律规范。依照规定,工商部门对商标实行“统一注册,分级管理”。在实施商标法初期,练市工商所主动帮助企业设计商标,在帮助设计的36只商标中,有5只上报核准,其中当年为湖州电工器材厂漆包线产品上设计的“神州”商标(以后厂名变更为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先后被评为湖州市、浙江省著名商标,2008年,通过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又如练市工商所为花林乡办企业花林五洋皮鞋厂设计的“五洋”商标,被国家工商局核准注册,“五洋”皮鞋一度名声远扬,产品销售全国各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大批掌握皮鞋生产营销技术的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脱离湖州市花林五洋皮鞋厂而自己办厂,湖州市花林五洋皮鞋厂也因经营不善而倒闭。至花林五洋皮鞋厂倒闭时的1996年,花林个私皮鞋厂发展到38家,行业初具规模。但这些个私皮鞋厂都没有自己的注册商标,有的获准外地厂家同意,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实行定牌加工生产;有的假冒别人的注册商标违法生产经营。练市工商所经过调查摸底,开展商标知识培训,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帮助企业申报自己注册商标,并提供设计、查询、申报一条龙服务。
  到2010年止,已经核准注册商标20多个,其中“摩丝头”商标申报并延续认定为湖州市著名商标。在提供指导服务同时,突出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违法侵权行为,历年来查处花林皮鞋商标侵权案48起,维护了行业信誉,提高了经营者尊重知识产权,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截至2010年练市镇共有注册商标86只,其中国家驰名商标3只(都是司法认定)、省著名商标6只、市著名商标18只。
  在商标印制管理上,按照1996年9月国家工商局颁发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商标实行定点印制。目前练市镇合法印制商标单位3家。对于非法印制,实行坚决查处。
  广告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广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广告包括非经济广告和经济广告。非经济广告指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广告,又称效应广告,如政府行政部门、社会事业单位乃至个人的各种公告、启事、声明等。狭义广告仅指经济广告,又称商业广告,是指以赢利为目的的广告,通常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沟通信息的重要手段,或企业占领市场、推销产品、提供劳务的重要形式,主要目的是扩大经济效益。世界上最早的广告是通过声音进行的,叫口头广告,又称叫卖广告,这是最原始、最简单的广告形式。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拥有广告的国家之一。早在西周时期,便出现了音响广告。
  《诗经》的《周颂·有瞽》一章里已有“萧管备举”的诗句,在中国古代继音响广告之后而出现的则是“悬帜”广告。《韩非子·外储说》说到“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著。”这是中国酒家和酒旗最早的记录。所谓“酒店门前三尺布,过来过往寻主顾”就是悬帜广告的写照。
  1992年4月,练市镇中心文化站投资10.13万元设立湖州市练市广告装璜经营部,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性质为集体企业,成为练市镇首家广告经营单位。截至2010年,练市镇有广告经营单位7家。
  为了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虚假广告的泛滥,维护正常的广告经营秩序和广告市场秩序,国家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1987年10月,国务院发布《广告管理条例》,于1987年12月1日起施行。1988年国家工商局发布《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明确规定广告经营单位条件。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布,广告的依法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工商部门对广告审查,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广告主主体资格的审查。第二,对广告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的审查。包括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的审查;对广告表现形式的真实性的审查。
  户外广告管理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户外广告的设置、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工商、城建、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按照这个要求,1988年,练市镇设置了4处公用广告栏,使乱贴广告的行为得到遏制。1995年12月,国家工商局发布并实施《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未经工商部门登记,任何人不得发布户外广告。据此练市工商所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广告予以纠正或取缔。
  1995年至2005年练市工商所(分局)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605件。2006年7月国家工商局发布新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新规定缩小了登记范围,一般性张贴广告、横幅广告不再进行登记,仅登记灯箱、霓虹灯、展示牌等大型户外广告。2006年至2010年练市工商分局登记户外广告47件。
  对虚假广告的查处一是查处虚假夸大广告,近年来一些企业、单位利用互联网发布网上广告增多,有些广告内容存在夸大其词、内容不实等虚假行为;二是医疗单位发布超范围医疗广告,声称聘请名教授坐堂门诊,虚假扩大治疗效果,误导消费者前来治疗;三是不按《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中关于“印刷品广告中应当具有广告标志”的规定,在促销资料中没有“广告”标志,使消费者无法知道是“广告”还是“新闻”的真相;四是一些外来公司未经工商分局登记,擅自在练市镇区设置大型展示牌等等。2001年至2010年,练市工商分局共查处广告案件113件。

知识出处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以辨证唯物主义为准则,实事求是记述练市镇的历史和现状,旨在弘扬古镇的传统文化、先人业绩和现代成就,记录资料,为后人续志提供依据。载录时限,上溯事物之发端,下限至2010年12月。图片资料延伸至2012年6月。载录地域为今练市镇范围,兼及原属乌镇区、练市区和大公社所辖区域中之今练市镇区域。与市、县、区有关联的事也作简述。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丛录和后记组成,专志分24卷。辅以图、表、照片。文体采用记叙式,一般不作评述。本着“略古详今”的原则,重点记述近代、现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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