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家庭联产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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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练市镇志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31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家庭联产承包
分类号: F325
页数: 2
页码: 214-215
摘要: “江青反革命集团”垮台后,从1978年开始逐步推行划组分班、小段包工或劳动定额计酬等办法,1979年开始试着推行以户为单位的小段包工。是年11月3日,练市公社在中心大队召开生产队长以上的秋收冬种现场会,会上提出可以实行季节性包工到户。当时有许多人想不通,说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
关键词: 练市镇 农业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

内容

“江青反革命集团”垮台后,从1978年开始逐步推行划组分班、小段包工或劳动定额计酬等办法,1979年开始试着推行以户为单位的小段包工。是年11月3日,练市公社在中心大队召开生产队长以上的秋收冬种现场会,会上提出可以实行季节性包工到户。当时有许多人想不通,说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季节性包工到户,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但是包工不包产,许多矛盾处理不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中共中央1981年2号文件规定:非“三靠”(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吃粮靠返销)地区不搞包产到户。当时市里统一:杭嘉湖地区不属“三靠”地区,所以不搞包产到户。但是一些地方的生产队暗地里搞起了包产到户。1981年春,练市公社领导与大队支部书记统一思想:我们不搞偷偷摸摸的包产到户,公社干脆在莲灯大队长河村、南汇大队曹家堰村搞两个包产到户的试点,到年终搞好了去总结经验,搞不好收回也容易。这样练市公社没有出现群众分干部收的情况。
  1982年8月,练市辖区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户,同年10月,全部把水田、旱地、鱼塘、集体农具、集体房屋、集体积累和储备粮、国家粮食任务一次性划分到户。土地承包政策各地有所不同:一种是30%按人口,30%按粮分(口分),40%按劳动力;另一种是60%按人口,40%按劳动力;也有人口劳力各一半分配。练市公社乡镇企业职工一样分配田地。当时确定承包期3年不变,3年后根据人口变动,进行一次小范围调整。
  1984年废除人民公社,练市、荃仁、洪塘、花林4个乡相继建立乡政府,实行党政分开,建立乡经济委员会,下设工业公司,为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打下了组织基础。是年中央提出土地承包15年不变,以后又提出30年不变。大部分生产队土地承包到户后每隔3年,土地都进行一次小调整。因为人口在经常变动,作为一个生产队的总人口可能变化不大,但是作为单个农户却变化很大。“光棍子讨老婆,增加一半”,再生个孩子,独生子女有两份自留地,如果不加调整,一个人土地就难于养活全家人。但是经常调整,土地过于零碎,不利于耕作和生产,特别像桑树果树等多年生作物,频繁调整会遭受损失,此事很难两全。开始几年有的生产队用调整国家粮食任务来解决,取消粮食任务后,也就没有了其他调节手段。随着工业生产发展,务工人员的增加,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人口的出路多元化,近年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市场粮食充裕,所以土地的矛盾也并不突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产业结构就开始逐步调整;从包产到户这一年开始,土地的流转也就悄悄地开始了。有些家庭因外出经商、打工、办企业等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想种田而把土地转给了亲戚朋友耕种,有的甚至出现了荒芜。而另一些家庭劳动力全都在家务农,耕作自已的承包田以外还有余力,希望耕作更多的土地以增加收入。这样,土地的流转已经成为社会的需要。以后在政府积极引导下,土地流转从不自觉到自觉,规模也逐步扩大。
  1996年开始,随着大规模土地整理的开始,镇境各村逐步推行了双田制政策:双田制就是一份口粮田按人口分,一般每人半亩田,其余的土地为责任田。责任田不分配,由农户自愿承包。如果大家都要,就按劳动力分,包不出去的土地由村里代管,村里租赁给大户耕作。也有一些农户把口粮田也包给了专业户耕作。2008年练市镇党委政府出台了一个《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土地流转更加合法有序。据统计,2010年练市镇20亩以上种粮大户134户,承包土地10138亩,10~20亩的有44户,承包土地560.4亩,租赁给养殖户临时搭棚饲养家禽家畜的土地有1120.7亩。2009年下半年以茅新泉为首的三个自然人,办起了湖州鼎鑫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位于练市镇建新村塘郎,法人代表茅新泉(法人代表占股50%,其余二人各25%)。一次性租用土地1020亩,每亩租金每年850元。其中620亩用于种植蔬菜,400亩用于水稻优质大米开发。2010年10月与浙江大学联合组织基质育苗新品种开发,与嘉兴农科所共同进行浙江优质大米开发。搭有大棚100亩,棚内建有自动喷灌系统。到山东寿光聘请两位师傅进行技术指导,蔬菜主要生产豇豆、蕃茄、彩椒、黄瓜、西芹菜、有机花菜、西蓝花菜等,2010年5月就开始产出。场内还辟出10亩土地,建造84间羊棚,饲养湖羊2000头,蔬菜叶子给羊吃,羊垃圾作为有机肥料种菜肥田,实行循环农业。计划总投入900万元,第一期已经投入620万元,建筑面积620平方米,场内有职工53人,每人每月工资在1200元~1500元左右。生产的产品销往嘉兴、南浔、上海,平时月蔬菜销售收入在50万元左右;优质大米正在开发、繁育之中。公司经常有浙江大学教授、副教授到公司指导,湖州市副市长杨建新和南浔区政府区长、副区长等到现场视察调研。这样的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在练市镇虽然还只有一个,但是她代表了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
   附:蔡家桥大队试行大包干政策
  1982年8月,荃仁公社在蔡家桥大队试行“大包干”搞点,制定了23条政策,这或许可以作为当时包产到户政策的一个缩影。摘录如下:1.联产承包责任制形式为“大包干”,试行时间一年。统计人口变动的截至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以户口变动数为准,按“动人不动田”的办法调整国家粮食征购任务。2.口粮田。每十分口粮分,分配水田0.64亩,大队干部、社队办企业职工同样享受。3.每人自留地一分,独生子女双份。除口粮田、自留地,其余土地按劳动力底分分配到户,称承包土地。
  4.无计划生育的人口,不分配土地。5.五包户、困难户只分配自留地,不分配口粮田和承包土地。6.五保户、困难户的人口每10分口分供给平价口粮700斤,柴草600斤。7.军属家庭中的现役军人,可分配口粮田、自留地和承包地。8.赤脚医生、兽医、线务员按7—9折的比例分配承包土地;大队主要干部、社队办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不分配承包土地。大队妇女、水利、蚕桑干部按7折的比例分配承包土地。9.搞单干的“五匠”,按当年集体时出勤的时间推算,满50%的全折,不满50%的按比例分配承包土地。10.长年外出(不从事农副业生产人员)可不分配承包土地,按每10分口分供给口粮700斤处理。供给平价粮食的,应缴纳管理费。不缴纳管理费的,供给议价口粮。11.满十五岁的的儿童,按五分劳动底分划分承包土地。今后每增加一岁,加一分劳动底分,直到满10分为止。12.承包土地上的生产队集体桑叶,今年按社员饲养蚕种数每张1500斤计算。按当年的劳动工分分配。土地到户后不得减产桑叶,不得少养蚕种。13.承包后的土地(口粮田、自留地)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建房,未经批准不许卖泥。14.公粮按承包土地中的地面积分摊。15.余粮按承包土地中的田面积分摊。16.原生产队集体的积累,仍留作生产队集体所有,不得分掉。17,原生产队集体公房、农船等大型农具也不得分掉。18、拖拉机仍保留大队所有。机修工工资、修理费按每小时0.20元向农户耕田的面积收取。柴油、机手的工资按每亩0.40元收取。拖拉机包给机手使用后,机修费按前三年集体实际支出的平均数包干,另加保养费每台15元。19.大队干部误工补贴按天计发,男每天1.20元,女的每天0.84元。20.大队行政管理费开支,按前三年平均数8000元额定。分两季按承包土地(其中地2亩折1亩)向农户收取。21.生产队设队长、会计、妇女干部3人。22.生产队干部误工补贴70亩田以上的生产队每人每月补贴误工3工,50亩以上的补贴2.5工,50亩以下补贴2工,每工按1.20元算。妇女干部全年补贴5元,误工补贴由生产队支付。23.大队安排放电影,按15个生产队轮流,费用由生产队支付。
   注:摘自2002年版田水著《足下之迹》中《一种符合民意的选择》一文,标题由本卷作者另加。

知识出处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以辨证唯物主义为准则,实事求是记述练市镇的历史和现状,旨在弘扬古镇的传统文化、先人业绩和现代成就,记录资料,为后人续志提供依据。载录时限,上溯事物之发端,下限至2010年12月。图片资料延伸至2012年6月。载录地域为今练市镇范围,兼及原属乌镇区、练市区和大公社所辖区域中之今练市镇区域。与市、县、区有关联的事也作简述。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丛录和后记组成,专志分24卷。辅以图、表、照片。文体采用记叙式,一般不作评述。本着“略古详今”的原则,重点记述近代、现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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