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合作化和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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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练市镇志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31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合作化和人民公社
分类号: F325
页数: 4
页码: 210-213
摘要: 土地改革,在中国农村的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分到土地的农民欢欣鼓舞,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从而大大解放了生产力。但是分散的个体农民力量单薄,经不起“风吹雨打”,遇到天灾人祸就不得不出卖土地或借债度日。土改不久,农村再次出现土地买卖、高利贷及雇工现象。
关键词: 练市镇 农业发展 人民公社

内容

土地改革,在中国农村的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分到土地的农民欢欣鼓舞,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从而大大解放了生产力。但是分散的个体农民力量单薄,经不起“风吹雨打”,遇到天灾人祸就不得不出卖土地或借债度日。土改不久,农村再次出现土地买卖、高利贷及雇工现象。
  中国共产党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从临时互助组或长年互助组向初级社、高级社过渡。至1957年,农村全面实现高级社,完成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农业生产互助组 某些农活历来就有互助合作习惯,如摇船外出扒垃圾、车水、筑圩堤、罱泥、建房等等。互助合作的形式有代工组、临时互助组、长年互助组。1951年春,俞叙娜带头在练市乡羊河滩自然村(今属莲灯村)办起了第一个代工组。农忙季节互相帮工,劳动力强的帮助劳动力弱的,解决了有劳动力无田种,有田无劳动力种的矛盾,使农户抓住了农时季节,普遍获得了农业丰收,第二年羊河滩自然村就办起了常年互助组,还按田亩分摊,投资添置了水车、耕牛等大型农具。办工组以工换工,互助组使用工票。工票分大工、小工,全劳力为大工,妇女、老人、儿童则为小工。以户结算,多还少补,蚕后结算一次,到冬季补平。是年俞叙娜互助组依靠集体力量,晚稻长势喜人,外地来羊河滩参观的人络绎不绝,收获时省里派人实打实产,亩产达385斤,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了一部打稻机。
  1951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贯彻后,各级党委、政府贯彻“加强领导,典型示范,稳步发展方针”;在政策上给组织起来的集体农民发放贷款,分配化肥;互助组内部,普遍实行自愿互利、等价交换、民主管理的原则。当时互助组的产量普遍比单干户的产量高二三成,所以许多地方都陆续办起了互助组。据统计:1952年全区办起互助組711个。其中常年互助组53个,临时互助组658个。参加互助组的人数22420人,占总人口40%,田亩55760亩,占总亩数42%。1953年,练市9乡1镇共办起长年互助组108个,办起临时互助组749个。参加总户数8365户,总人数26578人,水田旱地总共71744亩,占总土地面积的70.6%。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练市贯彻中共中央1953年12月发布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后。于1954年,俞叙娜参加嘉兴地委在嘉兴南塘浜举办的培训班,学习1个月后,又带头办起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取名建设社。建设社14户人家,70多亩水田。互助组,实行各自经营,集体劳动,不干涉户上生产自主权,种什么、怎么种,都由自已决定;经营、投入、收益均由各户自理。初级社则土地入社,统
  一经营。土地可以参加分红,一般土地一半,劳动力一半。是年夏天发大水,洪涝成灾,淹没了大批土地。党和政府利用集体力量,组织劳动力抗洪排涝,抢时间插秧、管理,充分显示了组织起来战胜自然灾害的优越性。同年冬天,组织群众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造漏塘田,加高加固大包围圩堤,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并利用在抗洪排涝和农田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组织基础,在练市辖区内办起了291个初级社。
  1955年春,在贯彻执行“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中,基础较差的地方,就出现“闹社风波”。一些家境较为富裕、农具和劳动力较好的农户,认为与穷困户在一起,是“萝卜烧肉,揩富裕户的油”。所以退社之风一度盛行。已经办起的初级社又退回到互助组,有的退社散组,回到了单干户。
  1955年7月,贯彻中共中央提出“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纠正“坚决收缩”,批判“小脚女人、清规戒律”的思想。提出“全党办社”的口号,从此加快了合作化的进程。是年冬天,基本实现了初级农业合作化。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4年,练市地区根据嘉兴地委试办高级社取得的经验,1955年冬,贯彻“普遍试办,重点发展”的方针,在典型示范的基础上,加快了初级社向高级社(即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转变。初级社土地参加分红,高级社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向社员征集公有化股份基金,社员以入社耕畜、农具折价款抵交,多还少补。高级社下设生产队,建立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及超产奖励。对三包指标一般实行多奖少赔,也有只奖不赔与全奖全陪的,或者奖70%,赔
  30%的;1956年春,根据“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自上而下,层层制订秋后实现高级合作化的规划:训练骨干、扩大积极分子队伍;调查研究高级合作化的经济政策问题;中共嘉兴地委和各县县委进行一个乡全面高级合作化试点工作。秋后,开展并社(小社并大社)、升级(初级社升高级社)运动。到年底,练市地区基本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到1957年全部转变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未摘帽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也作为候补社员入了社。四人民公社 贯彻中共中央1958年8月29日《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后,10月初,全部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练市乡、荃仁乡、洪塘乡、水口乡合并成为一个练市人民公社(俗称大公社),下设练市、长港、荃南、荃步、仁北、洪福、横塘、华林、水口和练市镇等10个大队,大队下设营、连、排、班等军事组织。次年3月10个大队改称管理区,军事化组织撤消。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将原高级社的生产资料、公共积累等财产全部无偿平调归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调配。公社为一级所有制,实行工资与供给制相结合。办起了大食堂,社员自留地和猪羊全部归集体。在人民公社成立之初,强调“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实行“大兵团作战”,提出“放开肚子吃饱饭,摔开膀子搞生产”的口号。
  农民发工资,社员吃食堂。“全民大办钢铁”,大批男劳动力被派往湖州西部山里砍树烧炭、挑矿石、炼钢铁,留下的只有“三支大军”:胡子军(老人)、辫子军(妇女)、娃娃军(孩子)。1958年的秋收冬种任务就靠这“三支大军”完成。由于公社社员的劳动报酬不与生产效果挂钩,一些干部头脑发热,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都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注意劳逸结合,打疲劳战,严重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加上浮夸风盛行,到处搞“大跃进”和“放卫星”,当时提出:只怕想不到,不怕做不到;晚稻亩产超万斤,一个南瓜几百斤,一个蕃薯几十斤等等。把将要成熟的许多田块的稻苗拔起移植在一块田里,称为高产试验田,结果全部烂掉。又如将树叶、稻草丢入河港里,使河水颜色变黄,时称人造尿,说是制造沤肥,用食盐拌泥放在铁锅里炒一炒,说是制造钾肥。上上下下都希望把卫星放上天,结果全部失败。“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使以后的粮食、蚕桑、油菜子连续3年大面积减产,但是因为产量虚报浮夸而使国家粮食征购任务只增不减。从1959年开始,粮食严重紧缺,人民生活发生困难。城镇人口虽然粮食也有困难,但是每天一斤原粮尚可保证(稻谷),而农村人口的困难却无人问津,许多家庭吃不饱,挖野菜、吃菱根,啃树皮、咽草根、吃谷壳糠、甚至食观音土。拉不出大便,肚子胀了,用手抠等等,人们面黄肌瘦,弱不禁风。因此不少人患上了贫血、浮肿病等缺乏营养的病症。
  1.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制为了克服“共产风”和平均主义,贯彻中共中央1958年12月10日下发的《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学习毛泽东1959年4月29日发表的“党内通信”六条。农村实行以生产大队(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公社权力下放,进行算账退赔。原高级社上缴的生产费用、公共积累以及各种生产资料均归还给生产大队所有。生产大队对生产队固定土地、劳力、耕牛、农具,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以及超产奖励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内归生产大队统一分配,超产奖励部分归生产队分配。可是1959年冬,传达党的庐山会议精神,又开展“反右倾、鼓干劲、保卫总路线、大路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运动,并提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口号。有的地方又收回自留地,重办食堂,搞“穷过渡”。实施公社工业化、农业机械化。大办水利建设、社办工业、农牧场、养蚕场、大搞富队帮穷队、大办丰产田、大食堂以及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再次大搞一平二调,重新平调社员的粮食、土地、劳力、耕畜、房屋、农具、家具、猪羊、自留地,其程度更为严重。据统计,前一次占45%,第二次占55%。随后根据上级指示,县里贯彻再次退赔平调财物。并在1961年5月,练市人民公社(俗称大公社)分成练市、荃仁、洪塘、水口4个公社(俗称小公社)。次年1月练市镇从练市公社划出,单独建立练市镇。取消供给制,实行分配大包干。生产队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及留足储备粮食、公积金、公益金、生产费、管理费后,多余的粮食、农副产品与经济收入自行分配。
  2.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制。贯彻中共中央1962年2月13日发出的《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归生产队所有,并规定至少30年不变。同年贯彻中共中央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农业六十条)。正式确定人民公社“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体制,确立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无权平调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物资,解决了从高级社开始就存在的平调问题。国家征派购粮食任务重新落实到生产队。
  对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规模也作适当调整,按照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有利于团结和有利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把原来过大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规模进行了调整,练市公社从原来的11个生产大队调整为19个;荃仁公社从原来的9个生产大队调整为27个;洪塘公社从原来的11个生产大队调整为16个;水口公社从原来的7个生产大队调整为15个。此后,社员情绪稳定,劳动积极性明显提高,粮桑畜逐步恢复发展。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反派夺了公社党委和管理委员会的权,到处召开批斗会,斗争“地、富、反、坏、右”,批判“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实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破四旧,立四新”,砸庙宇、毁神象;批判封资修,砸烂旧世界,把古老的雕刻、书刊、文艺以至所有文化,统统当成“四旧”进行毁灭性“砸烂”;学生全部成了“红卫兵”,所有学校停学停课,贴大字报,进京串联;工厂不冒烟,工人停工停产闹革命,造反有理。唯独农民只造反、不停工,因为队为基础,三级所有,不生产粮食就没有饭吃。1967年实行“民兵拿总”,1968年搞“大联合、三结合”。同年,练市公社、荃仁公社、洪塘公社、水口公社都相继建立了革命委员会,生产大队建立革命领导小组,次年改为革委会。次年9月,练市镇建立革命委员会。从此党政财文一切大权都归属于红色革命委员会。继而开展了“农业学大寨”运动。推行政治评分,开展献忠心活动,限制家庭副业,割资本主义尾巴,生产队规模再次合并扩大。极“左”思潮再次引起思想混乱,影响了农业生产发展。
  1971年贯彻国务院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精神后,重申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等基本政策,农业生产才有了稳定和发展。但是由于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原来的小段包工和小组生产都被统统取消。长期实行大寨式评分,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出现了“出工大呼隆,收工一阵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到夜横竖十分工”;“出工点人头,羊垃圾称斤头,猪人粪量度头,年终分配摇摇头”等不正常现象。在70年代,春蚕期间收种管养(称三抢:抢收春花、抢种三熟制秧苗、抢管二熟制早稻)、夏季“双抢”(抢收抢种)、秋收冬种,三次农忙都强调集中劳动力,乡镇企业全部停工回生产队,外出劳动力全部归队参加农业劳动,但是农时季节却往往抓不住。一个“双抢”一般需要25天至1个月左右时间,到将要结束时,农民的手脚多泡烂了,生产进度就是上不去。
  1974年开始,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每年冬天挑土平田做圩埂,大搞小塘泥。当时练市公社每年冬天挑土100万立方米,每亩水田搞满一只小塘泥。另一方面狠抓阶级斗争,大批资本主义。提出:“一把竹笋、一个鸡蛋看方向”;“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自留地上包菜点棵头(20~
  30棵,多了拔掉),家庭养鸡养鸭点只头(超过了杀掉),电灯收款点灯头。生产经营上只抓“以粮为纲”,产业单一,经济收入无法提高,全年农民人均收入只有100多元。但是尽管这个时期国家经济困难,进口化肥减少,国内只能生产一些碳酸氢氨,且数量少、肥效低,易挥发、易烧苗。在肥料缺乏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农业生产还是在困难中不断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这个基础不垮,靠的就是“队为基础,三级所有”

知识出处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以辨证唯物主义为准则,实事求是记述练市镇的历史和现状,旨在弘扬古镇的传统文化、先人业绩和现代成就,记录资料,为后人续志提供依据。载录时限,上溯事物之发端,下限至2010年12月。图片资料延伸至2012年6月。载录地域为今练市镇范围,兼及原属乌镇区、练市区和大公社所辖区域中之今练市镇区域。与市、县、区有关联的事也作简述。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丛录和后记组成,专志分24卷。辅以图、表、照片。文体采用记叙式,一般不作评述。本着“略古详今”的原则,重点记述近代、现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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