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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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练市镇志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31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私有制
分类号: F301.1
页数: 6
页码: 205-210
摘要: 土地私有制度,沿袭了几千年。豪门地主大量占有土地,“富者田连阡陌,桑麻万顷。”而许多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土地的农民,沦为僮仆、佣人、佃农、长工。宋室南渡时,不少官宦大户随之南迁,进入湖州一带落户,并广置田产,大量兼并土地,成为豪绅富户。平原水乡的练市,土地肥沃,宜粮宜桑,民风古朴,客乡人定居于此者有之。明朝茅坤先祖从山阴县(今绍兴)来花林定居,传至第8代茅艮(茅坤弟弟),种桑数百亩,聚银万两。
关键词: 练市镇 农业发展 土地私有制

内容

一旧土地私有制 土地私有制度,沿袭了几千年。豪门地主大量占有土地,“富者田连阡陌,桑麻万顷。”而许多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土地的农民,沦为僮仆、佣人、佃农、长工。宋室南渡时,不少官宦大户随之南迁,进入湖州一带落户,并广置田产,大量兼并土地,成为豪绅富户。平原水乡的练市,土地肥沃,宜粮宜桑,民风古朴,客乡人定居于此者有之。明朝茅坤先祖从山阴县(今绍兴)来花林定居,传至第8代茅艮(茅坤弟弟),种桑数百亩,聚银万两。茅坤之甥顾氏超过茅氏(《湖州市志》上卷520页)清咸丰十年至同治三年(1860~1864年)太平天国占领杭嘉湖地区期间,大批地主逃亡,土地无主,太平军直接向佃农征收田赋,以充军需国库。随后颁发田凭(土地所有权证),佃农纳粮领凭后,其耕种的土地便成为自产。太平军失败撤退时,由于连年战争与清军屠杀,人口锐减,土地荒芜。以后温州、台州及湖南、湖北的客籍人咸来占耕。凡圩中无主之田,无不占据耕种。地方官将土地判归垦荒者,一旦原田主生还,又去占耕他家荒田,占垦荒田使境内田地几乎尽数易主。尔后,土地又不断地被地主兼并。这主要缘于生产率低,赋税重,单家独户的小农经济经不起风吹雨打,一遇天灾人祸,就陷入困境,无力自拔。卖田卖地、卖儿卖女在所难免。破产失去土地的农民,出路只有租田、借债、当佣工。
   租佃制度 境内地租形式有定租、活租、分成租。定租不论有无灾害,租额不变。当时的田亩都“狭窄”,只有实量面积的六七成。练市解放前后,熟田、近田、水利好的田,每亩年租米1石左右,中等田则
  七八斗。荒田、远田、外塘田(亦称漏塘田)亦有五六斗甚至三四斗的。佃户交完租米,剩下的就是自己的。活租则按照年成收租,熟年高一点,荒年灾年低一点,田主与佃户之间可以讨价还价。分成租按田地收获分成,一般按收获时实际产量对半分成。叫作“秋成春熟,稻麦平分。”佃户辛勤劳作一年,除去成本和赋役,已所剩无几。且田主收租时用的是大斗,“加一加二者有之”,“习俗已成,不以为异。”
   雇佣制度 豪门地主大量占有土地以后,一是出租,二是自已雇工耕作。据朱仰高《湖州杂识》记载:明朝花林茅坤写信给自己的外甥顾儆韦,介绍雇工直接耕作比出租土地的经济效益要高。他家每亩桑地产值,上者银十两,中者七两,下者三四两,如若除去雇工工资、成本,每亩可得上者银五六两,最下者也有一二两。说明雇工耕作,在明朝已十分盛行。在解放前后,练市地区农业雇佣劳动者有长工、短工、忙工、月工、季工、半年工等多种形式。张炎员《乌青文献》上说:“富者倩佣耕,或长工、或短工”,“无产者赴雇倩,计岁而值者曰长工,计时而受值者,曰短工...…少隙又计月而受值,为人佣耕,曰忙工。”就是说长年为东家劳动者称为长工,练市地区一个上等劳动力辛勤劳作一年(吃饭住宿在东家),可获得6石米的报酬。短工是东家临时的短期雇工,以日计酬,短工比长工报酬要低,每天劳动可获得一升至一升半米;月工则年初商定时间和报酬,或一个月或几个月为东家劳动,一般都是养蚕、缫丝、插秧、收割的大忙时节。忙工为忙时的临时雇工,忙工则略高于短工报酬。季工有大季工和小季工之分。大季工则每三天轮到一天,小季工是每四天轮到一天,东家会把最繁重最艰苦的农活留给季工来做。半年工则每二天轮到一天。半年工一般自家有少量土地,自耕之余再打一份工。
  有不少的人一生都为同一个东家做长工,有的甚至几代人都是同一个东家的佣工,所以长工一般都是“仰心殚力”、“终岁勤动”之人。
   高利贷 高利贷一般为一年中青黄不接之季。民国《双林镇志》记述:“春夏时告贷富室,至此加倍以偿……佃户贷米以缓须臾之死,质粜以作不急之务,其后息利倍加,寅支卯出,逋负日积,而佃丁又病矣。”有的为“不致枵腹从耕,贷米于富户,至冬以新米还债,借1石还2石,称作‘转斗米’”。还有一种“加一钱”的方式,即蚕时贷钱,蚕毕即还,每一千钱偿利息百钱。夏至为期,过期重新起息。名为小利,因为时间极短,利率实高。更有一些农户为了生存,在青黄不接时,不得不卖“青苗”、卖“赊叶”、卖“新丝”以度时艰。卖“青苗”就是在六七月份,水稻青苗期就把稻谷预卖了。此时价格不及正常价格的一半。有的农户卖一石米只折作三四斗。农民到期按实偿付;卖“冬桑叶”,则是上年底就把来年的桑叶预卖了。也有在二三月就把“新丝”预卖了,这些都在半价上下。商人富户看到有利可图,就大量收购,到头来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唐朝诗人聂夷中的《咏田家》诗:“二月卖新丝,
  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形象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无奈。当然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或属正常的贷款利息,一般多是年息2分,即借1石米,一年后还一石二斗。就是这样的利息,一般农户也很难承受。有句谚语:“冷在风里,穷在债里。”
  二土地改革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8月20日政务院公布《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明确规定了阶级成分的划分。地主与富农的分界线是地主不劳动,靠剥削为生,而富农自已参加劳动(以土改开始时向前推三年计算);富农与中农的区别是富农的剥削占总收入的15%以上,而中农的剥削占总收入的15%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有六章:第一章总则明确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第二章土地的没收和征收。第三章土地分配。第四章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第五章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和执行方法。第六章附则,对于土地改革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确定了“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正确路线。
  1950年秋冬,中共吴兴县委派出练市区土改工作队,由中共吴兴县委委员、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兼练市区委书记王祥长任队长,中共练市区委副书记尹长远任副队长。土改队员是经过省委培训的专业队员。开展土改的乡设土改分队,由张希平、王力等任分队长。领导方法采取基点乡带动外围乡,然后推动全面展开。10月至11月中旬,土改工作队以华林为基点乡,水口、洪福为外围乡,走一步,带一步,如基点乡召开斗争地主大会,吸收外围乡农民积极分子参加,以推动外围乡向地主作斗争。至11月中旬,基点乡,外围乡土改任务完成,立即推动全面展开,由华林、水口、洪福3个乡的土改分队,一分为二,组成6个分队,在练市、长港、横塘、荃步、荃南、仁北6个乡开展土改。
  至12月底,练市区各乡完成土改任务。
   一个乡开展土地改革,分为发动群众、划阶级定成分、分配土地、召开土改胜利大会四个阶段。
  发动群众首先以乡为单位召开农民代表大会,宣传“土地改革法”,使代表认识到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明确谁(农民)养活谁(地主)的道理,控诉地主剥削罪行。接着召开全乡斗争不法地主大会,由农民上台诉苦,斗倒地主,使农民提高阶级觉悟,敢于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自己。同时也要把农民组织起来,按“土地改革法”规定,农民协会是执行土地改革的机构,全区9个乡,参加农民协会的有14406人,占总人口的27.62%。还有参加的民兵1595人、农民自卫队9392人,妇女10350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87人,农民组织起来是完成土改任务的组织保证。
  划阶级定成分划阶级是划地主、富农。全区划地主137户、半地主式富农18户、富农272户,分别占总数的0.96%,0.12%,1.89%。定成分是在农民阶级内部,以自报公议的方式进行,全区定为中农4643户、贫农8655户、雇农400户,分别占总户数的32.43%、60.44%、2.79%。
  分配土地在分配前,全区没收地主多余土地6844.513亩,征收半地主式富农土地365.946亩、富农986.598亩,工商业资本家424.46亩。全区有373户雇农分到土地1622.677亩;5549户贫农分到土地13696.225亩;752户中农分到土地3436.121亩。在这个阶段,还按“土地改革法”规定,没收地主多余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全区共没收地主多余生产资料耕牛15头、农船25只、水风车105部、犁14把、铁耕锄头2385把、蚕俱1219件;生活资料有稻谷119889公斤,房屋326间、床176张、桌椅934件。全区分到这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困苦农民3501户,其中雇农358户、贫农2650户、中农458户。
  召开土改胜利大会大会以乡为单位召开,由土改分队队长作土地改革总结报告。大会也有文艺演出,表达农民分到土地后的欢乐情感。
  土改中的阶级政策,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没收地主多余的土地,保存富农经济。富农和雇农是雇佣关系,性质属于资本主义,所以对富农自己经营和包括雇人耕种的土地是保留的,只征收其带有封建剥削性质的出租土地。所以,土改后富农仍占有较多土地,全区富农1447人,土地4709.38亩,人均达3.25亩,比全区农村人均2.04亩高出1.21亩。中农一般说有较多的劳动力和生产资金,因而土改前使用土地(即自有加租入土地)较多,团结中农的政策,要求在土地分配时加于照顾,尽量少抽出其租入的土地,所以土改后,全区中农19011人,占有土地49367.338亩,人均2.59亩,比全区人均2.04亩要高出0.55亩。同时中农也分到了农具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练市区土改中参加群众组织人数和斗争不法地主数(土改表一) 表5-1单位:人续表5-1
  练市区土改中各阶层分得土地户数和亩数(土改表二) 表5-2单位:人续表5-2
  练市区土改中各阶层分得土地户数和亩数(土改表三) 表5-3单位:人吴兴县练市区土改中农民分到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数量统计表(土改表四) 表5-4单位:人

知识出处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以辨证唯物主义为准则,实事求是记述练市镇的历史和现状,旨在弘扬古镇的传统文化、先人业绩和现代成就,记录资料,为后人续志提供依据。载录时限,上溯事物之发端,下限至2010年12月。图片资料延伸至2012年6月。载录地域为今练市镇范围,兼及原属乌镇区、练市区和大公社所辖区域中之今练市镇区域。与市、县、区有关联的事也作简述。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丛录和后记组成,专志分24卷。辅以图、表、照片。文体采用记叙式,一般不作评述。本着“略古详今”的原则,重点记述近代、现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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