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十年(1412),成祖诏令修志,十六年(1418)颁降《纂修志书凡例》,规定了志书的体例和内容。此时期修成的永乐《乐清县志》八卷,堪称明初采用《修志凡例》的范本。本书据宁波天一阁珍藏的明初秘本影印。本书记述了乐清县志的情况。其中包括建置沿革、城池、山川、桥梁、宦蹟、人物、杂志、诗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