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玄旻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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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樂清縣志隆慶壬申本》
唯一号: 113230020230000517
人物姓名: 朱玄旻
文件路径: 1132/01/object/PDF/113213020230000002/003
起始页: 0102.pdf
性别:
时代:

传略

朱玄旻,好古篤行事母至孝備極甘旨。母性嚴厲,玄旻年五十,常受笞。嘗退治牲池上,值寒凍,誤墮水中,母疑其受笞而慍也,怒復大杖之,眾為跪請乃已。其妻又以子婦之讒不悅於姑,玄旻知其冤而不敢辯也,則屏其妻不相見者十餘載,寢處常在母側。後以庠生𡻕貢且行,母悟,召其妻復為姑婦如初。旣而玄旻中途念母,遂棄牒而歸,竟卒。聞者莫不哀之。 論曰:世嘗言古今人不相及,至如朱孝廉,雖曾閔亦何以尚之哉!於今則葉世愛、世愛字友敬,自幼孝謹,其祖常呼之曰:「順孫」。家貧,每出遇甘美必懷以遺親,親所未嘗不敢先食。凡姻故親戚所悅者,必先意迎之。親病畏風,時多蚊,不敢扇,則夜袒裸其旁以身飼之,冀不及親。親病久不食,卽亦不食也。海㓂至惟奉其先世神主,從二親以遁。自餘不持一物。𩆪火其廬,忽大雨至滅之,鹹以孝感所致雲。親喪致毀,雖除服如初喪;早喪妻或勸之娶曰:「男子失義何以責婦人守節乎?」陳厚傭人也,漁於海得鮮必還供母。母病蠱衣被單寒卽以身溫母。母死殯山谷間,雨夜常以簑笠往臥柩側。一日外出夜半暴雷即奔赴柩所雲何。小二、十歲、父何仕捕魚執於㓂而貧不能贖也。小二請往代父固止之泣曰:「父歸則舉家可活;否則俱死矣。」遂竊往。父得還而小二竟不知所終。而陳一夔家貧力作養父有田四十畝父坐事系獄則盡鬻其田以白父寃出之亦有可稱焉。曾謹、曾敬兄弟也俱有文名天順間稱二曾。謹嘗預修邑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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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縣志隆慶壬申本

《樂清縣志隆慶壬申本》

本志修于隆庆六年(1572),历二年而竣,辑成《乐清县志》七卷,分壤地、廨宇、财用、秩祀、官师、人物、志馀共七卷,其体例效法正德《武功县志》。民国七年(1918),张侯佐以玉海楼孙氏抄校本,由温州务本石印公司仿印三百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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