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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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康熙乐清县志》 古籍
唯一号: 113220020230000393
颗粒名称: 土田
分类号: K206
页数: 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宋、元、明至清朝不同时期的田地、山池的面积和税收情况。其中,清朝顺治、康熙年间的数据尤为详细,包括开垦的田地、征收的银米、塩课银、漕运银等。文章强调了衣食为民生之本,理财重要,并提到良相需察本末源流之理。同时,文章也提及了部分历史人物的贡献。
关键词: 乐清县 土田

内容

宋淳熙田四千六百二十頃
  元大徳田四千一百七十六頃
  明洪武二十四年田地山池五千四百八十三頃零
  萬暦三十年丈實田地山池四千五百八十一頃一十二畝
  皇清
  順治三年原額田三千七百五十頃一十一畝地七百一十六頃三十三畝山一百十四頃六十畝
  池一頃十八年遷遣棄置田地山池共三千七百頃九十二畝三分
  康熙九年展界至十六年開墾現墾田一千八百八十四頃八十七畝每畝科銀五分二厘七毫共徵銀
  千九百五十一兩八錢四分每畝科
  米一升合共徵米三千九十一石五斗
  池展界至十六年見墾地二百二十二頃十四
  亩每亩科銀三分五厘八毫共徵銀八百二十九兩
  九錢六分每亩科米六合五
  勺共徵米一百五十二石
  山十六年至今開一十八頃三十三畝每畝
  銀二分六厘四毫共徵銀四十八兩三錢八分
  池現存八十二亩九分每亩科銀三分六毫共銀二
  兩五錢四分每亩科米九合六勺共七斗九升
  山地人丁䒭項康熙九年至十六年現實
  萬三千八十五兩七錢九分零加顏料蠟
  茶銀一十五兩三錢五厘又加鹽課棄置現在地
  亩攤派銀一百四十三兩六錢五分五厘九毫
  通共康熙九年展界至十六年現在徵銀一萬二千
  二百四十四兩六錢五分五厘康熙九年展陞科
  米十六年見實徵米三千三百九十八石
  斗二升起運銀八千九百九兩四金二厘
  塩課銀二百六十三兩八錢三分三厘
  漕運銀二千二百一十兩二錢九厘
  驛站銀四百三十四兩六錢八分二厘
  存留銀经費三百九十九兩四分七厘
  奉文徵銀二十三萬四千八百八十三文
  遇閏加銀三百六十兩八分加米一百十一石五斗
  諸徭役銀役均徭驛傳士貢課程代有變更時有増
  减志不悉載俟之土田盡墾照額須定庶共遵焉
  論曰夫衣食生人之本也故易繫至精而言理財
  觀虞周六府八政三季以還莫盛文景其效彰彰矣
  周大司徒主知國計而教出焉何哉莯粟多而民仁
  也夫國方窘而寬民則有若若迂不加賦而用饒則
  桒孔似哲亦察夫本末源流之理而已盖良相會膳
  催科故賦役惟均而儲畜厚下之政附焉
  重本源也
  附王竇二公遺像
  按樂邑従来里役同異姓名
  合充其中强弱奸愚混難甄別遇此徵時
  奸
  脱愚弱者受刑邑令王公起龍洞悉其弊因
  分立花户涇渭得眀民始免於賠累便於輸將
  康熙二年遷徙扦界田地丁口額數不符重行丈量
  魚鱗失籍茫垂考據郡委通判成公大用
  胥吏急于足額弓口舛錯民甚病之至五
  公三聘再行覆丈始得稍减徵六年叠奉
  蠲民困大蘇竇之察弊剔奸盡
  清従前積逋至今尚想其遺烈也

知识出处

康熙乐清县志

《康熙乐清县志》

康熙年间,设馆修志,适逢“三藩之乱”,事遂中辍。乱平后,乐清知县延聘林允辑、鲍易等次第增加修成《乐清县志》八卷,康熙二十四年(1685)梓行,本志涵盖了多个主题和方面,包括地理、历史、文化、官职、人物、艺术、技艺、宗教信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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