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佛氏追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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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道光乐清县志》 古籍
唯一号: 113220020230000315
颗粒名称: 林浩佛氏追薦論
分类号: K892.2
页数: 3
摘要: 本段中主要指出墨家、楊朱等学派的害处,认为佛家尤其深远,包括追薦迷信和地狱说。作者强调用礼敬虔祭事亲即可,批评佛家迷信为混淆视听。对佛教的迷信和荒谬说法进行了质疑和批判。
关键词: 乐清县 佛家 迷信

内容

程子曰楊墨之害甚於申韓佛氏之害甚於楊墨楊
  氏爲我疑於義墨氏兼愛疑於仁佛氏創爲因果之
  說其惑人尤深而爲害尤大至於親死追薦則不經
  更甚焉孔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朱子曰生事葬祭事親之始終具矣佛氏乃曰人之
  死皆拘於地獄無論弔詭之說理所必無卽令有之
  吾知地獄必爲有罪而設而無罪必無所懼且必施
  諸罪之大者而小者亦在三宥之條自古以來用法
  至酷莫如秦然秦之天下未聞盡人而置之獄也又
  曰死而不追薦者永繫地獄而不出夫佛法起於東
  漢吾不知三代以上之人又孰爲追薦耶韓昌黎唐
  之大儒也觀其與孟尚書書闢佛甚詳宋歐陽公追
  蹤昌黎生平不喜佛氏作本論以闢之吳草廬元之
  大儒也元主勅冩金字藏經極詆追薦之非劉青田
  明之名臣也其書劉禹疇孝行傳後力詆追薦爲不
  孝此數君子獨非人子乎今人親在而不能供職或
  至大忤其心及其沒也祭祀不求豐潔而斤斤然以
  追薦爲報恩則惑之甚者也古者祭祀用帛後世以
  紙代之若果可代用以春秋祭祀何不可者奚以僧
  道爲其最荒謬者又莫如填還之說謂某年生人當
  輸庫銀若干若親見其有定例者如是則賄賂之門
  先自冥司開之也主者受賂鬻獄獲罪於天必不可
  逭又將誰獄耶此特浮屠欺誑愚下藉以求食本無
  足論士君子立身行事不以先儒爲法乃或信浮屠
  荒謬之說亦獨何哉亦獨何哉

知识出处

道光乐清县志

《道光乐清县志》

本志是在我国方志学产生后纂修的,区别于清乾隆以前地方志归于地理的观点,道光《乐清县志》在章学诚地方志归属于史书的观点影响下,按照历史书的规格编写,具有志、掌故、文征三部分内容。它以隆庆《乐清县志》为主要参考底本,发凡起例,调整扩充厘定为舆地、规制、学校、田赋、兵制、职官、人物、选举、艺文、风俗、物产、杂志共十二门,为卷十六加首一卷。本书据道光七年刻本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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