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提舉論災傷賑救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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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道光乐清县志》 古籍
唯一号: 113220020230000254
颗粒名称: 與提舉論災傷賑救書
分类号: K206.5
页数: 3
页码: 三十四-三十五
摘要: 本文是一篇上疏,主要内容是关于浙东地区因风水灾害造成的税赋拖欠和民间债务问题,以及海塘修复工程的建议。作者提出,由于灾害严重,积欠税租无法缴纳,请求朝廷暂停征收积欠税租,待来年丰收后再行缴纳。同时,由于民间债务众多,其中不实者居多,请求朝廷对新旧私债予以宽免一年,官司不得受理,以减轻贫困百姓的负担。此外,作者还建议对于因灾而逃亡的百姓进行招抚,对于因海塘毁坏而受灾的沿海百姓,应依法由食利人户负责修筑,但在困难时期,难以筹集足够的人力物力。因此,建议官府以官米或劝富民捐出谷物来雇佣工人,以确保修筑工程顺利进行。
关键词: 乐清县 太子

内容

伏覩今歲風水災傷浙之東越爲最甚上貽宸念特加賑
  恤今有所見條具如後乞賜詳酌施行一本府有紹興二
  十七年以前積欠稅租數目非一今歲不登一年常賦猶
  無以輸積歲逋負何從而出欲乞敷奏朝廷將積欠稅租
  權行停閣俟來歲有秋仍舊輸納庻一郡生靈均被大惠
  一竊見本府訟牒私債居多其間不實者半葢受理之門
  既啟虛妄之訴遂興所負無幾爲費不資至有賂胥吏以
  置直者今凶荒救死不贍若加以私債民之流亡餓踣者
  必多欲乞敷奏朝廷一應新舊私債不問多寡並放一年
  官司不得受理俟豐稔盡償庻貧民不致重困一災傷去
  處蒙聖恩將義倉賑濟某處諸邑人戶有逃移於未獲旨
  之前不知有賑恤之慈者或爲奴婢或爲乞丐或爲鼠竊
  殊可矜憫欲乞台慈委諸令佐廣行告諭招其復業如家
  計巳破仍重加拯救無致失所以體聖主勤恤之意一風
  潮所壊海塘如前日上虞縣陳請之類依法合以食利人
  戶修築今濱海之民旣被災傷富者困貧者饑况工役廣
  大必難取辦若役他鄕又不能無怨欲乞台慈委自令佐
  或以官米或勸富民隨多寡出穀或米日給升斗以僱之
  方艱食之秋民幸以得食不憚出力就役如是則修築之
  功不日可就

知识出处

道光乐清县志

《道光乐清县志》

本志是在我国方志学产生后纂修的,区别于清乾隆以前地方志归于地理的观点,道光《乐清县志》在章学诚地方志归属于史书的观点影响下,按照历史书的规格编写,具有志、掌故、文征三部分内容。它以隆庆《乐清县志》为主要参考底本,发凡起例,调整扩充厘定为舆地、规制、学校、田赋、兵制、职官、人物、选举、艺文、风俗、物产、杂志共十二门,为卷十六加首一卷。本书据道光七年刻本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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