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史浩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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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道光乐清县志》 古籍
唯一号: 113220020230000237
颗粒名称: 再論史浩劄子
分类号: K206.5
页数: 3
页码: 六-七
摘要: 本文主要论述了史浩的罪状,并呼吁陛下正其罪恶,将其流放远方,以示惩戒。文章指出史浩作为臣子不能以忠自效,而是以奸佞取容,阻碍国家大计,损害国家利益。文章还批评了史浩在政治上的不正之风,如结党营私、排斥异己、欺君罔上等。
关键词: 乐清县 劄子 史浩

内容

臣聞人主之職莫大乎任賢去邪任賢去邪莫先乎信賞
  必罰任賢而不知賞與不任同去邪而不能罰與不去同
  古之帝王能任賢去邪者莫如舜舉八元八愷而相之取
  四凶而流之可謂能賞罰矣未聞以十二牧之任而處四
  凶於外也臣昨日靣對論列尚書左僕射史浩之罪乞加
  竄殛陛下謂今日巳罷之臣知陛下能去邪勿疑可謂無
  媿於舜矣及宣麻於庭乃以觀文殿大學士知紹府輿論
  咸以爲疑謂陛下雖能去邪而未能如舜之正名定罪也
  人臣得時遇主未有如浩不忠於主亦未有如浩浩不忠
  之罪不可以一二數臣姑論其大而著者有八已見前章
  效秦檜而主和議可謂懷奸棄德順而資冦讐可謂誤國
  名在宗派者不止八司馬可謂植黨竊天下之柄不止如
  王叔文可謂盜權陛下導人使諫而浩鉗人之口可謂忌
  言陛下委任忠臣而浩百端譖毀可謂蔽賢留身奏事妄
  稱聖旨可謂欺君善則自稱過則歸主可謂訕上八罪有
  一且不容誅浩備有之其何可赦縱不投之四裔以禦魑
  魅其可以巨藩大城而賞奸耶臣恐天下未必咸服如虞
  舜時也况紹興密邇王都最爲大府浩昔嘗爲屬吏奸賊
  著聞亦何靣目見其吏民耶臣願陛下出臣前章正其罪
  惡禠爵名罷差遣竄之三危之地與天下共棄之庶使大
  功不專於舜也

知识出处

道光乐清县志

《道光乐清县志》

本志是在我国方志学产生后纂修的,区别于清乾隆以前地方志归于地理的观点,道光《乐清县志》在章学诚地方志归属于史书的观点影响下,按照历史书的规格编写,具有志、掌故、文征三部分内容。它以隆庆《乐清县志》为主要参考底本,发凡起例,调整扩充厘定为舆地、规制、学校、田赋、兵制、职官、人物、选举、艺文、风俗、物产、杂志共十二门,为卷十六加首一卷。本书据道光七年刻本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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