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樂清縣志隆慶壬申本》 古籍 |
唯一号: | 113220020230000111 |
颗粒名称: | 樂清縣志卷之五官師 |
分类号: | D691.42 |
页数: | 38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历史中不同朝代的县级官职设置和职责。首先介绍了周朝的官制,然后提及了秦汉至唐宋元明清等朝代的县级官职设置和职责,包括县令、县丞、主簿、典史等职位。其中,还特别提到了明朝的县级官职设置,包括知县、县丞、主簿、典史等职位的设立和职责。此外,还介绍了教谕和训导等学职的设立和职责。 |
关键词: | 乐清县 官职设置 官制 |
本志修于隆庆六年(1572),历二年而竣,辑成《乐清县志》七卷,分壤地、廨宇、财用、秩祀、官师、人物、志馀共七卷,其体例效法正德《武功县志》。民国七年(1918),张侯佐以玉海楼孙氏抄校本,由温州务本石印公司仿印三百部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