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行呈请遵照旧例行用公秤朔望比较不得私自增减给示勒石告示碑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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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唯一号: 112935020230000419
作品名称: 水果行呈请遵照旧例行用公秤朔望比较不得私自增减给示勒石告示碑
文件路径: 1129/01/object/PDF/1129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833.pdf
责任者: 冯翊 立
分类: 器物
创建时间: 清咸丰元年(1851)
分类号: K877.4
主题词: 石刻-考古-中国

作品简介

水果行呈请遵照旧例行用公秤朔望比较不得私自增减给示勒石告示碑,清咸丰元年(1851)刻,现存宁波市海曙区天之海大厦东围墙,冯翊立。额题奉宪勒石永禁。高1.80米,宽0.97米,圭首。正书,共14行,满行34字。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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