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浩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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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唯一号: 112930020230001160
人物姓名: 史浩
人物异名: 字:直翁
文件路径: 1129/01/object/PDF/1129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810.pdf
性别:
时代: 南宋
出生年: 1106
卒年: 1194
籍贯: 鄞县张斌桥

传略

史浩(1106—1194) 字直翁。鄞县张斌桥人,晚年居月湖边。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进士,先任余姚县尉。后为温州府学教授,又升太学正、国子博士。他上书宋高宗说:“普安、恩平两皇子,宜择其一立为太子,以系天下所望。”高宗以为是,遂命史浩为普安王府教授。高宗赐普安、恩平两王宫女各十人。史浩劝普安王应以庶母之礼对待所赐宫女。普安王听从,让宫女完璧而归,但恩平王却把她们尽数玷污。高宗遂立普安王为太子。史浩升普安王府教授兼直讲官,对普安王谆谆教导,多有匡正。三十二年(1162)任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是年六月,普安王赵昚即位(即宋孝宗),史浩为中书舍人兼侍读。孝宗问他施政何以为先,史浩回答说:“莫如保固边垂,收拾人才。当年秦桧辅政,妒贤嫉能,名士多被废黜,现在应以礼召还,加以重用。”先后推荐张浚、张焘、辛次膺、周葵、胡铨、张戒、王十朋等35人,均为孝宗所用。隆兴元年(1163),史浩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他首先提出赵鼎、李光无罪,岳飞之冤狱应昭雪,对因冤案而受牵连罢黜官员都应平反。所议均为孝宗采纳。金国派刘蕴古伪降南宋,刘蕴古欲率领应募万余人去北方营田。陈康伯、张焘、辛次膺等都表示赞成,史浩却独持异议。他问刘蕴古:“樊哙想以十万人横行匈奴,议者均认为可斩;今你得一万乌合之众,有什么作为?”刘蕴古大惊失色道:“这万人都是无家可归的,带他们到北方营田,绝不会发生意外。”史浩道:“万人固然无家,但你的家在何处?”当时刘蕴古伪降,家小仍留在金国境内幽燕之地。刘自知失言,恐惧而退。后来刘蕴古果向金密献南宋军机,事发而伏诛。人皆称佩史浩先见。史浩与大将军张浚等人于抗金意见不一。张浚欲北伐报仇雪恨。史浩以内部兵力、国家财力计,反对贸然出兵,又力主孝宗不能亲征。史浩主张为主战派反对,遭王十朋等人弹劾,于隆兴元年(1163)罢相。后张浚等不经枢密院,直接派兵作战,兵败宿州,损兵10余万,自劾去职。乾道四年(1168),史浩出任绍兴知府并两浙东路安抚使。八年(1172)判福州。淳熙三年(1176)任少保,观文学殿大学士。五年(1178)任右丞相。他上奏把朱熹从建宁山中调出来听用。七年(1180)任少师。他推荐江浙名士15人,如陆九渊、杨简、叶适、袁燮等,这些人都为朝廷所用。后判建康府。十年(1183)致仕归乡,封太保、魏国公。宋孝宗赐银2万两为他在月湖竹洲建“真隐观”,并亲书“四明洞天”四字相赠。归乡后,在县城月湖边筑阁建堂以度晚年。光宗绍熙五年(1194)卒,享年88岁,卒后晋封会稽郡王,后改封越王,谥忠定。史浩历官高、孝、光三朝,资历深厚。在朝论事,意见常与诸大臣不合,但能包容涵养,无愤疾嫉恨之心,只要有才,同样推荐。史浩一生著有《尚书讲义》《周官讲义》《仙源类谱》《郧峰真隐漫录》等10余种。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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