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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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唯一号: 112930020230001153
人物姓名: 王安石
人物异名: 字:介甫;号:半山
文件路径: 1129/01/object/PDF/1129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808.pdf
性别:
时代: 北宋
出生年: 1021
卒年: 1086
籍贯: 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

传略

王安石(1021—1086) 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北宋庆历二年(1042)进士,七年(1047)秋,调知鄞县。十一月,组织带领县吏历时13天,查访鄞县东西14乡,行程数百里,撰《鄞县经游记》记其事。动员百姓修治水利,浚治东钱湖及附近河道,兴筑堤堰,订定湖界,置立碶闸。时渔民春汛出海捕鱼青黄不接,决定将县府常平仓储粮以低息贷给渔民和农民,秋后还粮付息,让百姓度过春荒,政府也得收入。即谓“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宋史·王安石传》)。此乃其后“青苗法”之雏形。庆历八年(1048)设立鄞县第一所县学,以孔庙为学舍,延请杜醇、楼郁等为师,招收学生,为宁波官办教育之始,教育事业为之改观。又着手调整当地一乡五里制,把相邻十家组成一小保,十小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各级设保长,以加强社会治安。他还为奉国军楼(今鼓楼)撰写《新刻漏铭》,文中说:“彼宁不勤,得罪于时,厥荒懈废,乃政之疵。”告诫为官要勤于政事,勿安于逸乐,做时间罪人。皇祐二年(1050)离任。治鄞三年(1047—1049),使县境灾情缓解,农田水利得以修复,生产和民生有所改观。此也为其后变法的初始实践。熙宁二年(1069)拜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陆续颁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市易、免役、方田均税等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熙宁七年(1074)罢相,八年复相,九年因变法派内部分裂和儿子王雱夭折,悲伤之中辞去相职,退居江宁半山园。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在江宁府潜心佛学,舍家居为寺。元祐元年(1086)三月,听到所行新法尽废,忧不自禁,四月便告辞人世,卒谥文。王安石是北宋政治家,列宁称其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他也是杰出的文学家,散文雄健峭拔,善于说理,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对江西诗派影响很大。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勤于政事而读书不辍,于湖西修西亭为读书之所,后人称为“荆公读书台”(读书台今已不存)。其文集今传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两种。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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