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服务规程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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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月湖街道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1020230001509
图表名称: 月湖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服务规程表
起始页: 0614.pdf
结束页: 0615.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D632
关键词: 月湖街道 社会救助 工作服务

内容

事项名称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程序 社区 街道 主管部门 居民社会救助经济核查 申请各项社会救助的家庭 申请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 受理网上申报 网上审核落实反馈信息 网上审批反馈信息 低保、扶助、医疗救助卡,基残、困境儿童等困难家庭(人员)的办理 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人均月收入,(1)在低保标准内的、(2)在低保标准1.3倍内的、(3)在低保标准1.5倍内的;基残需持有二级以上的残疾证,精神和智力允许三、四级 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收入证明(包括子女)等相关资料 网上申报 网上审核月报表、申报审批单归档 网上审批报表审查发放 医疗救助 持证对象、因病支出大于收入的家庭 医药费发票,已报销单据,出院小结,非持证对象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收入证明等 首次受理 审核、结算、权限额度内审批、网上申报、汇总、发放、归档 定期审查 临时救助(民政、残疾人) 因医疗费用、就学、受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支出造成日常生活困难的家庭、残疾人 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就学、受灾等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 受理网上备案 审核、核算、权限额度内审批、汇总、发放、网上备案审批、归档 定期审查 临时救助(慈善、双拥) 因医疗费用、正常就学、受灾等支出造成日常生活困难的家庭、优抚对象 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就学、受灾等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受理 审核、权限额度内审批、汇总、发放、归档 定期审查 办理残疾证 属地居民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2寸照5张等 受理 审核 审批 残疾人分类补助、托安养护理 二级以上属地残疾人 残疾证、身份证、户口簿、集中托安养证明等 — 申报、发放 审批 残疾人阳光工程、扶助器具 属地残疾人 残疾证、身份证、户口簿等 受理 审核、发放 审批 双拥补助 优抚对象、参军人员 一般由区双拥办下发名单 一 核实、发放 下拨 春节慰问 持证对象及因重特大病治疗支出造成日常生活接近低保标准1.5倍的困难家庭 非持证对象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及相关报销单据,收入证明等 受理、网上备案 审核、汇总造册、网上备案审核、发放 审批 特困人员供养(三无人员)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产证明、全部实际收入证明、储蓄及其他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受理 审核 审批 殡葬(生态墓地) 属地居民 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 受理、审核 审批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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