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保甲自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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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藕池村史》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867
颗粒名称: 第四节/保甲自治
分类号: K928.6
页数: 3
页码: 17-19
摘要: 本节讲述了民国时期,鄞县实行乡保甲制度,藕池村的保长是马裕棠,甲长包括张阿芳、包裕芳、姜美扬等人。保长负责复查本保户口统计报告,督练壮丁,辅助军警;甲长受保长指挥,负责编查户口、抽选壮丁、盘查奸佞,报告户口异动等。藕池村还有其他自然村,由甲长和保长进行联系。此外,各姓氏有各自的祠堂,祠堂中的族长负责家族事务和传统习俗的维护。
关键词: 藕池村 鄞县 保长

内容

民国时期,鄞县实行乡保甲制度,十户为甲,十甲为保。保长负责复查本保户口统计报告,督练壮丁,辅助军警;甲长受保长指挥,负责编查户口、抽选壮丁、盘查奸佞,报告户口异动等。保甲制度是一种军事化人口管理的制度。包泉德说:“藕池那时候叫布政乡19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藕池头有三十多户人家,姜苏只有十多户人家,板桥有二三十户人家。此外,还有官庄、秦家桥、西头畈、田头树下四个自然村。共有171户人家。那时候几个自然村间的联系靠甲长和保长。当时保长是马裕棠。藕池头的甲长是张阿芳、包裕芳;姜苏的甲长是姜美扬,担任了十余年,又任副保长一年。甲长一般是做好几年,开会是甲长去开,保长不怎么去。保长、甲长的选择,一般是找村中的富裕而有力者。那时候当保长、甲长没有津贴,有时候找有钱的人家稍微‘开支开支’。”
  说及马裕棠,孙子马善祥说:“他当了保长以后,买了两三亩的田,多是不多的。爷爷没有文化,专门做好事,专门给穷人家做好事的,谁没有饭吃了,过年了,就说到我家里拿点米。谁家棉被没有了,也拿出去。这两三亩田买来,这些饭、米,总是给人家穷人吃,有时候隔壁的塘西村人,知道这位保长心好,也会问我爷爷讨一点,说自己的日子过不下去了。他们来了,多点少点,会拿一些去。”胡飞英:“公公(马裕棠)不识字的,是那个杨亚明的爷爷(杨茂生)当秘书的,都是他出主意的。”
  胡飞英说:“杨家路头以前是荒地,躲了五个地下党员,国民党来镇压,已经快搜到了。有人来告诉他,杨家路头有五个后生要被枪毙了。公公就跑过去,对方说他们是共产党员,他与他们说好,把五个人带到家里来,没有被子,就给他们被子,谷子给他们装去,把这五个人保下来。其中有一个人后来一直有走动,我结婚,他也来的。”这个故事有另一个版本。马善祥说:“有一次,我们村庄里在杨家路头淘坟滩,其中有三个人把强盗叫来了,是宁波仓桥头人。村里的人就来跟我爷爷讲了。我爷爷马上赶过去,跟对方讲,你们有什么要求就讲,不要把人家打死,有什么事情,要什么东西,你跟我说。后来强盗把他们放掉了,我爷爷就拿出了几条棉被、几斗米给他们,他们就走了。其中一人我也知道,我叫他小爷爷的,一直走动的,到他死为止。他们家里种了紫葡萄,我还去摘过紫葡萄的;他正月里买吃的给我们,让我们拿饭菜回来。”包月娥说:“棉花阿棠(马裕棠)心地很好。有一个人卖螺蛳卖不完,他就出钱买下,到河埠边放生了。”
  除了政府层面的保长、甲长外,村民更多是靠自治的。当时各姓有自己的祠堂,譬如洪家就有祠堂,洪友龄担任族长公公。洪小康说:“过去的风气和现在不一样,那时候如果没有礼貌,族长要讲你的,一定要尊重他的。现在的书记,如果我不睬他,倒也没问题。但是以前碰到族长公公,一定要叫族长公公好,否则你就是对族长公公不尊重,要吃亏的,说你家里没有教养,他就要告诉你母亲去了。他开堂沿门了,大家都要进去向他鞠躬;有事情,他会通知的。一个族里面,姓张、姓王、姓李,都有一个族长的,就算只有两户人家也有族长的。过去都有排行的,现在没有了。”

知识出处

藕池村史

《藕池村史》

出版者: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藕池村的历史发展的著述。书中涵盖了民国时期、集体化探索时期、人民公社时期、改革开放前期、融入城市发展时期、集体时期的经济生活、开放时代职业的多元化、村民生活方式嬗变以及专题人物往事等不同阶段的内容。书中还附有藕池村大事记和后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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