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拥军优属和社会救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月湖街道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75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拥军优属和社会救助
分类号: D632
页数: 7
页码: 566-572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月湖街道在拥军优属和社会救助方面的工作。拥军优属工作包括慰问活动和优抚政策的实施,社会救助工作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灾区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街道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和提供各项救助,关心、帮助和支持困难群体和优抚对象。
关键词: 月湖街道 拥军优属 社会救助

内容

1950年以后,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党政部门工作内容。在组织重大节庆日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的同时,遵循有关政策,做好复退军人安置、烈士褒扬和抚恤金发放工作。在区民政部门的主导下,街道的社会救助工作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第一节 拥军优属
  1951年开始,拥军优属工作列入街道(居委会)工作序列,由居民群众自发行动转为常规工作。每逢春节、建军节、国庆节、中秋节等节日,街道(居委会)组织群众开展送对联、光荣牌、年历画等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对辖区内烈军属给予优待金发放。
  至2015年,街道在册优抚对象有烈军属6人,病故军人遗属3户,革命伤残军人12人,在乡复退军人3人,在职伤残军人10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户,患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人,军队离退休干部4人,参战退役人员23人,自谋职业转业士官3人。
  拥军
  1999年8月,街道组织辖区40余名少先队员组成“99拥军夏令营”到东海舰队驻军警卫连进行歌唱、朗诵活动,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国主义教育。2000年8月1日,由街道牵头,会同区双拥办、宁波军分区、东海舰队等单位隆重举行月湖街道双拥共建一条街揭牌仪式,市委领导、东海舰队司令部参谋长以及部队官兵、市民政局、市双拥领导小组、区委、区民政局、街道等有关领导和辖区居民、青少年1000余人参加揭牌仪式。镇明路双拥一条街的建成,使辖区形成一条国防、双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集宣传、教育、形象于一体的新时期双拥阵地亮丽风景线,《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等6家媒体做了报道。2001年,街道邀请共建单位东海舰队军务处官兵在月湖大楼举办“月湖——为你喝彩”游艺活动,共有140余人参加。
  2004年6月30日晚,在月湖公园菊花洲举办纪念建党83周年大型文艺晚会,邀请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官兵代表观看文艺节目。2005年6月,在月湖公园菊花洲举办以“红色激情”为主题的“双纪念”大型文艺晚会,邀请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官兵代表观看文艺节目。2006年7月,街道领导带领社区干部、军烈属代表50多人,赴东海舰队军务处慰问,并举行军民联欢会,参观舰队军史馆、女兵中队、警卫连,体验了一次军营生活。“八一”建军节,街道与共建单位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一起联欢。2007年7月,街道党工委全体成员开展“军事日”活动,到东海舰队某部进行军体训练。2008年“八一”建军节,街道与共建单位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联欢。对辖区优抚对象进行全方位慰问,对立功受奖励者奖励200—300元;被部队评为优秀士兵的,奖励100元;对优秀士兵、立功受奖人员,在社区内大力宣传;全年向残疾军人、伤残警察、伤残机关人员发放伤残抚恤金共37080元。2010年春节,街道党工委领导慰问共建单位东海舰队军务处的官兵。2011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街道向辖区8名优秀士兵发放奖励金共1600元;奖励荣立三等功的2名士兵共600元;街道到共建部队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慰问子弟兵,还慰问辖区军分区招待所。2014年,街道慰问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官兵。
  优属
  1999年元旦、春节期间,召开拥军优属茶话会、座谈会,烈军属、军人、伤残军人60余人畅谈“军民鱼水情”。“八一”建军节期间举行十大系列活动,如“爱心献功臣行动”为高塘干休所285名离休干部修家电、理发、补鞋等;组织伤残军人参加观光活动。是年,对辖区现有优抚对象进行逐个排摸,列出重点帮扶对象,调查核实34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238000元和9户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20650元。2001年,街道加强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刊出国防教育内容30多期;编信息、出简报150期。是年春节前夕,街道在老干部局多功能厅举行拥军优属联欢会,辖区烈军属、伤残军人、病故军人家属代表参加。“八一”建军节前夕,桂井社区在市青少年宫广场举办纳凉晚会,由辖区军、警、民代表同台表演文艺节目,500多人参加晚会。是年,街道两次派员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共229户,发放慰问品、慰问金计19300元,安排21户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2003年7月30日、31日,市第一医院为辖区内21位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免费体检。湖西卫生院为持有免费服务卡的烈军属上门出诊。10月,为家住梅园社区85岁高龄的老红军免费医护出诊22次。街道走访慰问部队4家,慰问人数80人,发放慰问金13000元。慰问军烈军属及优抚对象152人,赠送慰问品及发放慰问金共计12000元。
  2009年,对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进行统计,街道领导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5万元,上门向优抚对象送对联、光荣牌、年历画。2010年春节期间,向重点优抚对象27人发放慰问金24300元,将18人建档为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计7200元。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向优抚对象发放价值9650余元的慰问品。在重大节日期间,为丰富军民文化生活,各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有知识竞赛、座谈会、军营一日、小小志愿者服务队上门为烈军属打扫卫生等。2011年,开展“爱心献功臣”慰问活动。街道组织中小学生、社区志愿者深入军烈属家中帮助做家务,向27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2.7万元;建档优抚对象17人,并发放慰问品计6800元。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街道对辖区72名烈属、伤残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发放慰问品计9200元。走访慰问患病住院的烈属和患白血病的参战退役人员,送去慰问品;为5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免费医疗保险。
  2012年春节期间,慰问重点优抚对象27人,每人1500元慰问金,共计40500元;慰问建档优抚对象18人,每人发放800元慰问金。“八一”建军节期间,街道慰问全体优抚对象71人,每人100元慰问金,共7100元;看望患有癌症的在乡伤残军人,送去慰问品;开展“爱心献功臣”项目,奖励荣立三等功的士兵每人300元。向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各救助4人,救助金额分别为6267元和4400元。街道开展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为失业、退伍军人等无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有25家单位提供85个用工岗位,现场到会人员达170人,近半数以上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2013年春节期间,向辖区2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39000元,向15名建档优抚对象发放每人800元的慰问品。3月5日,开展学雷锋为民服务活动。同时举办就业招聘会,帮助无业失业退伍军人解决就业困难,为5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免费医疗保险。
  2014年,区民政局下拨12600元,街道配套6000元,对辖区63名烈属、伤残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慰问,为优抚对象送上电饭煲、空调被和毛巾等慰问品。元旦、春节期间,各社区组织召开优抚对象、居民代表座谈会和茶话会,组织社区青少年开展慰问活动,通过拉家常、谈贴心话、打电话等形式,鼓励子女在军营中安心服役;组织中小学生、社区志愿者深入军烈属家中帮助做家务,清理卫生。2015年,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烈军属、伤残军人送去双拥宣传画、对联,为入伍新兵家属送上光荣牌等。春节期间,慰问重点优抚对象41人,每人1500元,共计61500元。“八一”建军节期间,街道慰问全体优抚对象,共69人总计69000元,同时提供医疗救助共计4225元。向6位烈属发放慰问金6000元;向10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期间,街道走访慰问抗战老战士,送上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及慰问金。
  第二节社会救助
  月湖街道于2002年6月成立救助服务站,各社区设立社区救助服务室,配备民政助理员和民政救助员各一名(均由社工兼职),主要办理困难家庭低保,提供残疾人服务,帮扶军属,弱势群体救助,医疗救助,慈善资金筹集与扶贫救助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1996年7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且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经所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区民政局审批,领取低保金,由街道民政部门每月8日给予发放(遇到双休日提前)。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并相应调整不同户型的救助标准。2012年1月起,宁波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标准一致”,并建立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从1996年月人均150元提高到2015年月人均744元,增加约4倍。
  2004—2015年,街道实行低保动态管理,每年每月对低保家庭进行收入、家庭财产的核査,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有增有减、有进有出、不漏保、不虚报。2009年开始,街道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在全区范围全面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网上审批。2014年,完成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的联网对接工作,有效提高信息输入比对效率,减轻了工作负担,同时推动救助对象信息资源整合。
  节日慰问 从1998年开始,宁波市开展元旦、春节节日帮扶。每年11月,街道开始排摸、上报元旦、春节节日生活困难人员领取补助金名单,慰问对象包括低保户、扶助证持有者、总工会特困职工、贫困重度残疾人、建档困难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难老龄人员、困难残疾户、慈善帮困、三老人员、困难党员、困难妇女、困难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因病因灾致贫人员等。
  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一项传统的民政业务,主要是指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长期以来,临时救助制度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缓解他们的特殊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起,街道逐步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及时掌握困难家庭情况,实施“主动帮扶、分类救助、逐户量化、标准有别”。临时救助对象基本覆盖低收入家庭。
  医疗救助 2006年5月10日,宁波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对因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和医疗费用较大经调查核实家庭收入确实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并经公示群众无异议的因病致贫、返贫户。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各项保险补偿、补助、救助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救助范围。从2014年1月起,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扩大到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住院救助标准不分病种统一调整为70%,年度最高救助额度统一调整为8万元。医疗救助建立“一站式”即时结报,提高医疗救助效率。从2005年起,街道每年对困难群众开展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至2015年,已有82名患白内障的困难群众享受免费复明手术。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月湖街道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