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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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月湖街道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68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旧学
分类号: G527.55
页数: 4
页码: 376-379
摘要: 本章记述了自唐以来,海曙区城区是宁波教育的发祥地,先后办有18所书院,大多集中在月湖周边。清末废科举后,书院、学塾等旧式教育逐渐被新兴学校所替代。
关键词: 月湖街道 教育 旧学

内容

自唐以来,海曙区城区为州治、府治、路治、县治之所,是宁波教育的发祥地。书院、学塾有长足发展。至清代,先后办有书院18所,如宋代杨文公书院、城南书院,清代甬上证人书院、崇实书院都名噪一时。这些书院大多集中在月湖周边。清末废科举、办学堂,书院、学塾等旧式教育渐为新兴学校所替代。
  第一节 官学
  古代城区的旧学有府(州、路)学、县学和专科学,统称官学。北宋庆历七年(1047),王安石任鄞县县令,重视教育,尊重人才,主张广设学校,严选教官,以培养人才,并要求教师能通经知古今,明体达用,具备礼、乐、刑、政等方面实用知识和能力,授课应“传以心,授以意”,不能照本宣科,烦琐讲诵。他上任第二年就因庙为学,两次亲自致书邀请慈溪著名学者杜醇来县学任教,开地方官尊师重教之先河。时县学有学生200余名,从此月湖周边文风逐渐昌盛。
  嘉定十三年(1220),重建县学于宝云寺西威果指挥营旧址(今宁波市第一医院),占地面积15亩,至宝庆二年(1226),由知府胡榘等捐资,最后建成。生员选里之未成童父兄贫而不能教者,十三岁以上为一等,十二岁以下为一等,每年培养20名,并命郡学职2员,各以所业训之。宋代县学经费,除灌顶山学山外,另有学田634亩。元代至大二年(1309)正月,县学毁于火,冬起重建,皇庆年间(1312—1313)完工。元代县学设教谕1员,其僚佐为训导,还有直学、主奉等。县学有学田728亩,鱼塘1所。原灌顶山学山为寺僧侵没。泰定(1324—1328)时,县尹阮申之续置学田138亩。明代县学规模增大。洪武三年(1370)县学东、西分设观光、敬业两斋,改养正堂为明伦堂。正统三年(1438)扩建县学,建明伦堂于大成殿西,建教谕、训导廨宇和文昌殿。成化二年(1466)扩大射圃。弘治十二年(1499)移建明伦堂于宝云寺址,建尊经阁。万历十年(1582)经有关人士向督学陈状,终于收回被寺僧长期侵没的灌顶山学山。明代县学教官设教谕1员,训导常为2员。学生廪膳生定额20名,增广生20名,附学生名额不定。县学学规严苛,生员须恪守《卧碑文》8条禁例。清代县学设教谕、训导各1员。康熙四年(1665)曾裁训导,十五年(1676)复设。学生学习主要内容为四书五经、《性理大全》、《大学衍义》、《资治通鉴纲目》、《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等。自明中叶直至清末,科举以八股取士,多以学做八股文为重点。考试分岁考和科考两种。岁考每岁举行一次,科考隔岁举行一次,都由学政主试。岁考试卷列入优等者可升等,列入劣等者,则依次递降。科考试卷列优等者,则许以应乡试资格,其他等级亦分别给奖。县学以碑文禁例为标准,评定生员品行优劣。凡优生行谊最著者,入太学,其次量予升级奖赏,最劣者除名。县学经元、明、清三代地址未变。现县学街因当年县学位于此地而得名。民国元年(1912)县学废。
  第二节 书院
  境内创立书院最早始于北宋年间,兴盛于南宋,这期间,书院主要集中于月湖周边及湖中小岛。
  宋代境内书院有:
  正议楼公讲舍 人称“西湖(即月湖)先生”的楼郁创办正议楼公讲舍于北宋。楼郁初居城南,在柳享设讲堂,后迁月湖竹洲(今宁波二中址),前后讲学长达30余年,朝廷赠为“正义大夫”。
  沈端宪讲舍沈焕等创办沈端宪讲舍于南宋淳熙年间,地址在月湖竹洲。沈焕及其弟沈炳和吕祖俭常会集于此讲学,全祖望称其为“竹洲三先生书院”。
  杨文元公书院 杨简创办杨文元公书院于南宋淳熙年间,地址在月湖碧沚。杨简是四明学派最有代表性的人物,独创“慈湖学派”。
  清初,朝廷惧怕传播反清思想,抑制书院发展。顺治九年(1652),曾令敕“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雍正十一年(1733),令各省会设书院一所。为便于控制,书院多为地方官员开办。
  顺治至康熙年间,辖区内书院有:
  月湖书院 原名“义田书院”,地址在月湖广盈仓基(今偃月街中段),顺治八年(1651)由海道副使王尔禄所建。书院置义田百余亩,设师1人,以教民间子弟中无力从师者,因而也称“义田书院”。咸丰末毁于战火。同治三年(1864)知府边葆重建。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办为宁波府师范学堂。
  甬上证人书院 原称“城区证人讲会”,创办人黄宗羲、万泰等。始在广济桥,继迁延庆寺,后迁至城西管村白云庄,为黄宗羲最后讲学处。课程有经学哲学、史学、文字和历算等。黄宗羲倡导改革教学方法,采用个别研读、相互答辩和集中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了一批人才,主要有万斯选、万斯大、万斯同、仇兆鳌、陈自舜、陈赤衷、郑梁等。清末已湮没。民国二十三年(1934),鄞县文献委员会委员杨菊庭访得遗址,为祀黄宗羲和万氏等先哲,集资重建,改称“甬上证人书院”。现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育才书院 地址在城南醋务桥西(现迎凤街与偃月街交界处),知府高启桂建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雍正间圮。
  清末,书院成府学和县学补充,多为地方官员开办。道、府、县地方官员争相办学,还出现捐资、集资办学情况。当时书院山长由主办官聘请在籍科甲出身、品学兼优者担任。员生在家自学,实行月课制,每逢朔望课期,由主办官员或山长命题,员生领题回家,限7日完成。书院有住舍,允许借寓攻读或设塾课徒,不收租费。因书院主办官府不一、招收员生对象有异,员生只读经书。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廷宣布实行“新政”,员生阅读注重史地算学、词章等实学。
  同治至光绪年间,境内除官办月湖书院外,还有以下书院:
  辨志精舍 光绪五年(1879),知府宗源瀚创建辨志精舍,地址在月湖竹洲(今宁波二中)。院舍四进。课程开设舆地、算学等新学科,除山长总掌外,还分设汉学、宗学、史学、舆学、算学、辞章六垒,各设垒长担任助教。学生来自府属各县的秀才、童生。光绪二十八年(1902)停办。知府高英改为城南小学堂。
  山书院 光绪十三年(1887),知县朱庆镛以戒香、定香二庵遗址改建而成。地址在山街(今镇明中心小学址),有院舍30间。课卷限制极严,吸收县内秀才、童生入学。光绪三十年(1904)停办,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办为县立高等小学堂。该书院与元代“山书院”同名异址。
  第三节 学塾
  学塾是私塾、族塾、里塾、义塾、义学、义庄等的总称,为古代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主要场所,大多采取个别传授的教学方式。
  私塾,多为一塾一师,私塾一般规模较小,无专门塾舍。收取学童,年龄不限,以五六岁至十二三岁为多,少则四五人,多则几十人,程度参差不齐,相似于今乡村复式班。教学多以启蒙识字为主,教材为《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神童诗》《幼学琼林》等,亦有教《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四书。
  义塾,多为地方官员或宗族所办,供贫寒子弟入学,族内学子可免费,塾舍一般设在宗祠或家庙,也有特建。经费由宗族、寺庙或私人捐献学田以田租收入作为塾师工佃和义塾经常开支及奖学之用。义塾不但识字启蒙,兼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之类,在一定程度上补县学之不足。
  清代境内义塾有:
  柳汀义学 即南隅义学,城区四大义学之一。道光十一年(1831),由知县程璋及鄞县人徐桂林、吴章址、陈良琨等创办,地址在月湖众乐亭(今柳汀街)。置田119亩。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办为柳汀二等小学堂。
  翰香学塾 同治年间(1862—1874),由举人陈愈守创办,地址在仓基街陈氏宗祠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翰香小学堂(今翰香小学前身),取“文翰振其书香”义而命名。
  民国后,义塾(学)渐为新兴学校所替代。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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