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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环卫管理和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月湖街道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6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环卫管理和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
页数:
5
页码:
254-258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波市月湖辖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历程和现状,包括道路保洁、公共厕所和粪便管理、卫生保洁服务中心等方面。
关键词:
月湖街道
环卫管理
环境保护
内容
月湖辖区环境卫生管理最早可追溯到民国八年(1919)建简陋粪坑,经营城市粪肥谋利。1949年5月,宁波军管会财经部财政处接管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区设5个分处,境内镇明镇(长春路30号)为第二分处办公地。1984年,市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职能下放到区。区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履行全区范围内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职能。区环卫管理所人事管理权归属区政府,隶属于区城建局,在月湖辖区设平桥、县学2个环卫站,承担居民生活垃圾、粪便日常收集和道路保洁作业及公厕、便斗清洗管理工作。这一环卫管理体制一直延续到1998年底。1999年开始,海曙区各街道陆续成立卫生保洁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的道路保洁。通过几十年的努力,月湖辖区的公共厕所和粪便管理,有了极大的改观。作为天一阁·月湖景区所在地,社区环境卫生常抓常新,走在城区街道的前列。
道路保洁 民国时期,月湖辖区道路保洁已配有清运夫,负责打扫菜场,清除主要街道垃圾,打捞内河、月湖的漂浮污物等。次要街巷由积肥农民自扫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区的清肥、清道人员大幅增多。1953年,洒水车辆经过改装后,喷洒包括月湖辖区的城区主干道路面。1958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市卫生局在市区部分区域试行定人定地段保洁,次年推广到包括月湖辖区的市区主要街道。1983年,月湖辖区主要街道实行一日三扫或四扫制,增加夜间收集垃圾,保洁水平明显提高。
1993年5月,根据《宁波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月湖辖区内首次实施责任区制度。1995年6月,月湖辖区开始实行对委托代管的责任单位收取“门前三包”委托代管费,至2004年7月1日取消。1997年5月,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制度。1999—2015年,月湖街道辖区共有马路48条,其中主要马路8条,由区环卫中心保洁,街道主要负责背街小巷保洁。
1999年2月,月湖街道在全区率先建立由56名保洁人员组成的卫生保洁中心(后改名为保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街道大街小巷13万平方米的保洁工作。保洁中心列入街道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属企业。为促进长效管理,街道对各老居民区共投入55万元,配置100只高档次密封垃圾桶,解决街巷支弄的垃圾投放问题。月湖辖区基本实现垃圾密封清洁。月湖街道保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保洁中心”)自成立以后,积极拓展“海曙模式”,全面落实“大环卫、全覆盖、动态化”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提出“环境卫生管理看月湖”和争先创优的工作目标,为辖区的环卫保洁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环境卫生管理看月湖”主要内容为群众参与、气氛浓厚、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卫生整洁。2000年10月,实行城区全干道3.5万平方米18小时动态保洁,街巷支弄居民小区9.2万平方米实行16小时动态保洁。
保洁中心严格按照定人、定时、定岗“三定”原则管理保洁员队伍。保洁中心每条马路配备2名保洁员,按照18小时工作时间实行“三班两用制”。保洁作业时间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执行,夏季(5—9月)早上7时前必须完成首扫(包干道路精扫一遍),7时以后进入动态保洁。冬季(11月下旬—次年3月上旬)早上7时30分前完成首扫。保洁作业严格按照墙角到墙角的“一把扫帚”模式。保洁中心特别成立一支清运机动组,用于应对应急性、突发性保洁任务。机动组配备保洁员5名,配备清运卡车以及清洗设备。2012年,街道投入10余万元,购买道路冲洗车1辆,并统一更换保洁员工作服、雨具等劳保用品,新购不锈钢垃圾清运车28辆;提高保洁员收入福利,增加工作年限补贴每人每年120元、按2倍工资发放年休假补贴、劳动竞赛每月考核奖每人200元、环卫工人节补贴每人300元等各项补贴。为解决保洁员住房困难,在街道三产用房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给大多数保洁员解决了住房问题,保洁员每月每间只需缴租金150—300元。保洁中心在确保保洁员实际收入的同时,给保洁员缴足各种社会保险,使保洁员能安心工作,没有后顾之忧。2002年,保洁中心成立全区街道保洁服务中心第一个职工工会组织,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年6月,首次向社会招标部分道路的保洁业务,探索市场化运作之路。
保洁中心探索建立长效保洁机制,遍布大街小巷的保洁员,随时将乱堆放、乱倒垃圾、乱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报给城管执法中队社区网格员,网格员迅速做出处理,形成保洁中心与城管执法中队的快速联动机制。城管信息采集员利用智慧城管平台,将发现的问题上报区城管局指挥中心,再由相应责任区块网格员和保洁员处理。保洁中心对全体保洁员严格实行“与作业同步”考核方式,并从保洁员中抽调1名骨干参与日常考核和人员管理。在道路清爽行动中,每月通报辖区范围内的马路、背街小巷及居民区的卫生状况检查情况。2001—2005年,辖区镇明路被命名为“省级街容示范路”。2005—2006年,解放南路(部分)、镇明路被评为“市级示范路”。2002年,1名保洁员被评为“市级城市美容师”,5名保洁员被评为“区级先进工作者”。2005年,1名保洁员被评为“市级城市美容师”。2006年,2名保洁员被评为“市级城市美容师”。2007年、2012—2015年,分别有1名保洁员被评为“市级城市美容师”。2015年,月湖街道保洁中心荣获“海曙区环境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至此,保洁中心已连续17年获此称号。
公共厕所和粪便管理 民国时期,月湖区域公厕大都为露天便斗,建造在人口较集中的居民区,设备极为简陋。粪坑或粪缸上用搁板作蹲档,砖石围墙上盖挡雨瓦,坑位多则四五个,少则一个,且无男女之分。蝇蛆滋生,卫生状况极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辖区逐年对公厕进行拆除改建。1952年,县学派出所辖区拆除粪缸462口,改善厕所11处。1957年,湖西街道辖区粪缸全部掩埋加盖。1960年后,月湖辖区内许多公厕使用集中水箱自动冲水。20世纪80年代初,辖区内新建公厕均为通槽式集中水箱自动冲水。1990年,为争创全国卫生城市,对辖区内的公厕进行了改建和装饰,新建公厕标准均在二类或二类以上。1992年底,对一类公厕及部分二类公厕实行收费制度。2002年7月,辖区内由区城管局管理的公厕全部免费对外开放,结束环卫公厕收费历史。
长期以来,辖区居民使用马桶,粪便倒入粪缸。1952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私厕和粪缸拆除,改由环卫工人手推车摇铃收集粪便。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住房条件改善,家庭配有卫生间,安装抽水马桶。老式住房居民仍使用马桶,收集和运输习惯仍沿旧习。2006年,海曙区内有人工粪便收集站点79个,其中月湖辖区有三圣巷、书院巷、偃月街、共青路、桂井巷、镇明路、县学街各1站,柳汀街、三支街、惠政巷各2站,中山西路、中营巷各3站,青石街4站,共计23个站点。至2010年月湖西区改造后,区域内尚存少量老式住宅住户仍使用马桶。至2015年,月湖辖区梅园社区个别老式住宅住户仍在使用马桶,粪便由收集点收集。
再生资源回收 2005年,月湖街道区域共设有3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15辆废品收购人力三轮车。1号网点设在三板桥街43-4号,面积为26平方米;2号网点设在三支街,面积为23平方米;3号网点设在云石街51号,面积为23平方米。限定回收的区域范围:1号网点为长春路以东,镇明路以西,中山西路以南,共青路、柳汀街以北区域;2号网点为长春路、灵桥路以北,解放南路以西,柳汀街、共青路以南区域;3号网点为镇明路以东,中山西路以南,解放南路以西,柳汀街以北区域。
居民区环境卫生 民国二十五年(1936),月湖区域内设立垃圾箱。1950年,设立石板和砖砌垃圾箱。1978年前,环卫部门用自制手推垃圾车一日两次摇铃收集区域内居民垃圾,居民必须每天早晚拎着垃圾桶听铃声等候垃圾车到来,十分不便。1978年,环卫部门将自制手推垃圾车更换为脚踏三轮车,同时沿街放置铁制垃圾桶收集垃圾。居民住宅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露天或垃圾亭),由环卫工人用人力三轮车运到垃圾中转站或由环卫服务中心收集。1995年后,新建住宅区中居民生活垃圾主要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收集,环卫部门免费清运,或物业自运垃圾到垃圾中转站;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则由街道委托居民会收运垃圾。营业垃圾由环卫部门采取有偿服务方式负责收集清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由区渣土办统一审批,按指定清运线路、消纳点及时清运消纳。1996年,根据新颁布的《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运管理规定》,月湖街道居民全部实行用垃圾袋装收集垃圾。
1999年2月,街道在各居民区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制定《居民区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奖励实施办法》,对优胜单位每月给予奖励,颁发流动红旗,并列入年度居委会城管考核目标。是年,街道对各老居民区投入2万余元,配置100只高档次密封垃圾桶,解决了街巷支弄的垃圾问题,并对辖区内的老式墙体进行全面、高质量的刷白。是年底,月湖辖区基本实现垃圾容器密封清洁和垃圾袋装化。2003年,重点整治老社区卫生设施,平桥、天一、桂井等老住宅区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变。2006年,在争创省首批文明示范城区工作中,共清理卫生死角8处、楼道墙门214个、屋(车棚)顶45只、绿化带1万余米,清运装潢垃圾等250余吨,发放鼠药、蟑螂药120箱。是年共收取卫生费、垃圾清运费23万余元。2007年,以“国卫”迎检复查和创全市二星级卫生街道为契机,全年新增投入100余万元,用于月湖菜场周边环境,桂井、天一、平桥等老小区及偃月街、中营巷等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共整治楼道636个,拆除破损雨篷75只、乱搭建物30余平方米,清理乱堆放垃圾20多处、废弃水缸30余只,清洗道路污面1000余平方米,疏通地下管道50余次600余米,整理露天电线400米,改造低洼地段管道200米,修补绿化面积500平方米,清理楼道广告垃圾6000余张,修补粉刷背街小巷20000余平方米;并出资5万元,联系卫生消杀服务单位对墙门、楼道垃圾及时进行消杀处理。2008年月湖街道被评为“宁波市卫生二星级街道”。2009年,结合园林城市复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街道共处理小区楼道“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三乱”问题2100余处;组织力量整治卫生盲点与死角26处,清理绿化带垃圾200余处,清理垃圾130余吨(包括老小区整治等产生的装潢垃圾);修复破损宣传窗16处;更换、增设垃圾桶387只;修补粉刷桂井街、马衙街、天一街、中营巷等背街小巷2500余平方米,处理破损楼牌及老旧、破损黑板28处;清理楼道杂物45卡车;处理饲养家禽20余起50余只;补发、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300余份,“门前三包”签订率保持100%。是年,月湖街道被评为“浙江省卫生街道”“宁波市三星级卫生街道”,并在区环卫工作年度评比中,第十一次蝉联“区级环境卫生先进集体”,同时成为全区唯一获得“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荣誉的单位。2013年,全年各社区共清理卫生死角20余处,清运建筑垃圾、杂物等215车;粉刷、覆盖乱张贴、涂写5300余平方米;新添置50个垃圾桶,用于更换路面上破损垃圾桶。2014年,全年共清理卫生死角30余处,清运建筑垃圾、杂物等231车;粉刷、覆盖乱张贴、涂写7300余平方米;每周冲洗人行道、菜场地面等共计面积15万余平方米;开展“五水共治”工作,以保洁中心为主,由街道城管中队、各社区组成的护河小分队共计清理河岸垃圾10吨,组织志愿者80余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余次。2015年,全年共清理卫生死角25处,清运建筑垃圾、杂物等280余车;粉刷、覆盖乱张贴、涂写7300余平方米。是年,实现街道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环境保护 为创建绿色生态环境,街道引导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减少各类污染,优化人居环境。1972年12月4日,宁波市卫生防疫站对位于县学、湖西、仓桥街道的月湖水质污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对湖水受严重污染原因作了具体分析,认为月湖景区长期存在着环湖园林缺乏专人管理的问题;原有的保护湖水的卫生公约和卫生日常制度形同虚设;近湖厕所离水源均不到30米,上游两岸种有蔬菜污染水源;近湖的医疗卫生单位常将污水倾倒湖中;沿湖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排水沟均直通月湖。针对以上情况,市防疫站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交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1985年,辖区街道与驻地部队、武警和单位共建文明街、路(巷),设立宣传窗(牌),粉刷墙面,搭建花坛,配置垃圾箱,清除路障,设置监督岗。1985年5月8—9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各街道、乡、镇和各居民区主要负责人参加。月岛等居委会分别在会上介绍如何搞好环境卫生管理的经验。会议决定街道之间开展环境绿化、市容卫生、建设文明单位等3项内容竞赛活动。1999年3月,月湖街道提出“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看月湖”目标;4月,对居民区保洁体制实施“管、做分离”,企业化运作取得成效。5月20日,区政府在月湖街道召开现场会,向全区推广月湖经验。
2002年,根据区“环境保护责任书”要求,街道、社区建立环保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环保员,建立规范、完善的二级环保网络,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回收废旧电池,查处室外焚烧、无证养鸽、任意排放污水、油烟等污染环境事件。2005年,综合整治餐饮服务行业经营环境,联手社区居委会清查企业经营、卫生、环保、环境状况,登记造册,责成有问题业主整改或换户落实整改。36家企业实施统一内外环境整治、统一工作服、统一配套垃圾桶、统一规范炉灶、统一证件上墙“五统一”措施,6家企业安装油烟净化器,2家企业改进炉灶。定期检查饭店、宾馆空调外机噪声、厨房污水、光污染、烟道走向等情况,净化周边环境。2006年,以创建生态环境、环保模范单位、三产整治为生态环保主要工作,解决涉及环境污染投诉8起,并在2005年“三产”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于5月开始组织推广饮食企业油水分离设施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摸底调查、宣传发动,实施整治,推广饮食企业油水分离设施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安装油水分离设施10套,较好地完成推广工作。2007年,实施网格化目标管理和“数字城管”,做好辖区城市部件勘测普查、定位标图和数据录入工作,建成覆盖全区现代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无缝隙管理。2008年,完成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查出各类污染源129家。新投入30余万元升级改造桂井、仓基等老小区,整治面积约3.70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街道于2006年获“宁波市环境管理综合优胜单位”称号。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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