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政区环境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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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月湖街道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573
颗粒名称: 第一编 政区环境人口
分类号: K295.5;P942.55;C924.25
页数: 30
页码: 037-066
摘要: 本编主要介绍了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的政区环境、人口,其中包括了建置区划、地理环境、人口规模、人口构成、计划生育等。
关键词: 政区 环境 人口 月湖街道

内容

唐贞观四年(630),鄮县县令王君照导四明之水,引流入城,建月湖于城西。唐长庆元年(821)建子城,乾宁五年(898)筑罗城,宋扩修子城、罗城,明清时又多次修整,月湖区域作为宁波主城区的组成部分一直为鄭县辖地。直至1949年宁波解放,城区从鄭县析出建市置区,月湖区域归属镇明区。1984年,海曙、镇明两区合并为海曙区,月湖区域的湖西、县学、仓桥(部分)街道归属海曙区,并于1992年10月合建为月湖街道。
  第一章 政区 环境
  月湖区域位于平原中心地带,无山无陵,水网纵横,境内有镇明岭——由人工用岩石或泥土堆砌而成。境内月湖开凿于唐代,至宋代,经历任知州浚治,筑碶蓄泄湖水,减轻旱涝之患,湖周边渐成宜居之地。曲折小巷,幽深老宅,斑驳照壁,青砖灰瓦随处可见。月湖也成为城中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
  第一节 建置区划
  建置
  月湖街道于1992年10月成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面积2.068平方千米。街道以“二分烟水空蒙,三月风光媚妩”的月湖而定名。所属区域东起解放南路,与江厦街道接壤;南临灵桥路三市口;西至长春路护城河,与南门街道隔河相望;北依中山西路,与鼓楼街道隔路为邻。东西最大距离1.5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1千米。月湖水域面积9.8公顷。
  月湖街道成立时,驻地在镇明路欢喜巷6号。1999年2月,因月湖景区一期建设工程需要,驻地临时搬迁到偃月街111号。2002年2月搬迁至新落成的位于镇明路108号的月湖大楼,驻第二、五、六、七楼层。
  月湖街道现辖平桥、梅园、迎凤、太阳、县学、天一、桂井7个社区,共有14个住宅小区,171个居民小组。
   区划
  清以前 春秋时期,境内属越国。战国时期,境内先为楚地,后属会稽郡县至秦。汉高帝六年(前201),刘邦封刘贾为荆王,境内属汉荆国地。汉高帝十二年(前195),封刘濞为吴王,境内属吴国地。三国时期,境内属吴国地。隋开皇九年(589),会稽郡隶下四县(、句章、鄞、余姚)合并为句章县,境内归句章县。唐武德四年(621),改会稽郡为越州,废句章县立鄞州。武德八年(625),废鄞州,改置县,隶越州,境内属郧县。开元二十六年(738),分越州立明州,明州始与越州分离。长庆元年(821),明州州治从小溪(今鄞江桥)迁至三江口,境内始为明州中心城区之一部分。五代后梁开平三年(909),改县为鄞县,归属吴越国,县治由小溪迁到三江口州治,此为州、县治同设今海曙境内之始。此后历经宋、元、明、清至中华民国,境内均属鄞县。
  清 清建置,宁波城区及乡村一律设乡,乡下设里,里下设隅,隅下管图。清光绪《鄞县志》卷二载城区范围,县治西设东安乡白坛里,总西南隅、西北隅。本辖区属东安乡白坛里西南隅。隅下十七图:一图,醋务桥、渡母桥;二图,青石桥、水仙庙;三图,平桥头、紫薇街、九曲巷;四图,千岁坊、迎凤桥;五图,新桥头、郭家衕;六图,三角地、普照桥;七图,仓基;八图,梅园庙、王家墩、太平巷;九图,南门内、桂芳桥、大庙前;十图,仓桥头、紫金巷;十一图,宝云寺巷;十二图,小尚书桥、花果园庙;十三图,三板桥、菱池头、锦带桥;十四图,虹桥头、马眼漕;十五图,章衙漕、岙底、扒沙巷;十六图,湖桥头、镇明岭;十七图,章耆巷。
  中华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开始,实行城乡自治,当时县内设区,区内设乡或镇,乡(镇)下辖村(里)。民国八年(1919),鄞县改下属18个乡为区,此时共设19个区(1个区为城区),行政区划未变。民国十六年至二十年(1927—1931),鄞县城厢析出置市,分置6个区,本辖区归第三区,包括迎凤里(鼓楼前、平桥头、迎凤桥、千岁坊)、山里(山书院衕、廿四间、蒋家堂后)、湖滨里(冷静街南、仓巷衕)、梅园里(梅园桥、王家墩)、竹洲里(竹洲、三支衕、花果园庙、南社坛)、柳汀里(柳汀、湖桥头、镇明岭)、水则里(平桥头、醋务桥、市心桥)、惠政里(天宁寺桥下、挽花汇头、水仙庙跟)、菱池里(虹桥头、菱池头、段井巷)、天一里(天一阁、马眼漕)、书院里(大书院衕、小书院衕)、烟屿里(湖西岙底、桂花井、大巷衕)。
  民国二十年(1931),撤市复入鄞县,城区置5个区,辖73个镇、5个乡。民国二十四年(1935),城区设11个镇,其中湖东、湖西2个镇在现辖区内。湖东镇,办公地址在湖西关岳庙,辖竹洲、三支衕、花果园庙、南社坛、冷静街、仓巷衕、梅园桥、王家墩、廿四间、山书院衕、迎凤桥、贯桥头、千岁坊、平桥头、市心桥、旧提署前、县学街、柳汀街、湖桥头、镇明岭。湖西镇,办公地址在新水仙庙,辖天宁寺桥下、挽花汇头、西段井巷、虹桥头、菱池头、湖西岙底、桂花井、大巷衕、天一阁、马眼漕、大书院衕、小书院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5月,宁波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宁波城区已从鄞县析出置市,下设海曙、镇明、江东、江北4个区,月湖街道现地域属镇明区。至1956年初,现海曙区境内区划及名称数次变动,现街道辖区均在镇明区(区公所)。1956年2月撤区,现海曙区境内分设苍水、鼓楼、孝闻、西郊、仓桥、县学、江厦、天封、湖西、药行10个街道办事处,其中县学、湖西在现街道辖区。1958年9月,宁波市委决定撤销街道办事处,建立海曙、镇明2个区级街道办事处。1960年6月,宁波市委根据中共中央3月9日《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批示》精神,撤销两个区级街办,合并建立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设8个人民公社分社,县学(湖东)分社、湖西(月湖)分社成立。1970年7月,经宁波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各人民公社分社改称街道革命委员会,县学(湖东)分社、湖西(月湖)分社分别改称县学(湖东)街道革命委员会、湖西(月湖)街道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各街道不再设立街道革命委员会,更称街道办事处。1980年10月,恢复海曙、镇明2个区人民政府,其间名称几经变动,现街道区域均在镇明区域内。1984年1月,两区合并为海曙区,管辖10个街道办事处,其中湖西、县学、仓桥(部分)3个街道在现街道区域内。1992年10月,10个街道办事处调整合并为5个街道办事处,月湖街道办事处成立。辖原湖西街道的月岛、月湖、桂井、柳汀、书院、中营、天一、菱池、惠政9个居民委员会;原县学街道的平桥、芝兰、天德、迎凤(合署水仓)、湖东、县学7个居民委员会;原仓桥街道的仓白、梅园、镇灵、南静、仓基、紫金、南新、云石、象南9个居民委员会以及原苍水街道部分鼓楼居民共25个居民委员会。1997年,又新增望湖、太阳2个居委会。2000年4月,居委会调整为仓基、太阳、梅园、仓白、云石、迎凤、平桥、紫金、南静、县学、菱池、天一、桂井、书院14个。2001年再次调整后,街道辖梅园、县学、太阳、迎凤、平桥、天一、桂井7个社区居委会,一直延续至今。
  第二节 地理环境
  地形地貌
  月湖区域位于平原中心地带,无山无陵。早在宁波城建立之前,三江口南隅有一小湖,其开拓始于唐代,具体时间史无记载。唐贞观四年(630),县令王君照导四明之水,引流入城,率众对小湖进行疏理。后因湖的地形地貌变化,湖中逐渐淤塞,形成二湖雏形,到北宋时出现“南湖”“西湖”之名。“西湖”即月湖。据《宝庆四明志》记载,宝庆间测得西湖纵350丈,横40丈,周长730丈余。境内平均海拔2.20米,仅有的镇明岭,是人工用岩石或泥土堆砌而成,并非原生态。古时境内河道网结,今中山东路、中山西路、县学街、迎凤街、三板桥街、菱池街、长春路等街路昔均傍河或前街后河。入城至本区域有南关、西关两水系。南系引它山小溪之水经前塘河(南塘河)入城,接平桥河,此为城内纵向河道。西系中塘河引大雷草湾岗之水,后塘河引大雷山诸溪之水,两条塘河在望春桥西侧汇合经西塘河入望京水门,东接县前河,此为城内横向河道。纵横河道均与月湖相通。民国十八年(1929)后,城厢内除月湖、北斗河、护城河外,其余相继填没。民国二十二年(1933),制定《整治城河计划》,之后相继填没淤塞河道。与月湖辖区相涉的有填塞镇明路后河拓宽镇明路,1958年填塞仓桥头河、太阳河,1959年填没解放南路河道。
  水文水利
  月湖水源有两个,皆源于四明山。一自它山堰经仲夏堰,再从前塘河(南塘河)入南门,与月湖相通;一自大雷经后塘河入西门,经南斗河汇入月湖。为确保阻咸蓄淡、泄洪排涝需要,南宋宝祐五年(1257),月湖南筑行春碶(今称“石碶”),与奉化江相通;北筑保丰碶(又名“永丰碶”“北郭碶”),与余姚江相通,以排泄湖水。月湖水蓄泄,与周边南塘河、濠河、护城河、北斗河、南斗河、后塘河及城中诸河相连,组成完整水网。
  宁波滨海枕江,淡水难蓄而易泄。岁小旱,则池井皆竭。“居斥卤之最下,阡畴交错,每苦灌输之难”(《四明丛书·甬上水利志》)。月湖通过河网与奉化江、余姚江相连,也存在这一问题。历代水利专家都注重阻咸蓄淡、泄洪排涝,兴建堤坝碶闸,筑堤围塘,以减轻旱涝之患。北宋嘉祐年间(1056—1063)大举疏浚月湖。元丰、元祐年间(1078—1094),历任明州知州又继续浚治,月湖成为城中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
  南宋开庆元年(1259),庆元府主政吴潜测量中塘、南塘等河段的水位变化与农田水位之间的高程关系,同时也测量月湖平桥的水位,将明州城西、城南等的水位统一换算为平桥处水位,从而定出开闭闸门不使农田受淹的合适高程。在月湖平桥河(今镇明路与迎凤街口)设平字水则(测水)碑亭一座,镌“平”字于石上,以测算各处水情。城外诸闸视“平”字出没启闭。“平”字被没水当泄,“平”字出则水当蓄。吴潜治郡3年,勤政施民,广修水利,率领民众建造直接沟通月湖水系的大西坝、北郭碶、澄浪堰(时称“郑郎坝”),在宁波水利史上功不可没。自宋以后,月湖水系通畅,农田旱涝之虞遂减,城乡得舟楫航运之利,居民有饮用洗涤之便。
  气候
  月湖区域位于北亚热带与中亚热带过渡区域的季风气候区,属海洋性季风湿润气候。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冬季受西风带冷空气控制,夏季受副热带高压、台风和西南气流影响,多异常天气。季风交替明显,雨量充沛,温暖湿润。春季从3月初至5月中旬,平均历时75天。初春平均气温7—13℃,仲春平均气温13—18℃,季春平均气温18—20℃。冷暖气流交替频繁,雨量因此增加。夏季从5月下旬至9月下旬,平均历时129天。初夏平均气温20—25℃,常阴雨绵绵,俗称“梅雨期”。仲夏平均气温25—29℃,常高温少雨,7月下旬多台风活动,易成风、洪、涝灾。季夏平均气温22—29℃。秋季从9月下旬至11月中旬,平均历时56天。初秋平均气温19—22℃,常秋雨绵绵,中秋后天高气爽,常出现明朗回暖天气,称“十月小阳春”。冬季从11月下旬至第二年3月上旬,平均历时105天。天气以晴冷干燥为主,强冷空气南下,常伴有雨雪。
  月湖区域地处北纬29°49′—29°54′。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009小时,日平均日照时数8月为最长,2月为最短。本区域年平均气温16.7℃,最热月为7、8月,平均最高气温28℃,极端最高气温41.3℃(2009年7月20日),常年最冷月为1、2、12月,极端最低气温-8.8℃(1955年1月12日)。
  第二章 人口
  中华民国及之前,月湖辖区人口有关民族、年龄、性别、文化、职业等构成情况,无资料可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现辖区主要由湖西街道、县学街道管辖;至1992年并建月湖街道,其间也未有系统调查,难以完整记载。入志者,仅为所见第二次至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和不完全的历年住户数、人口总数等情况。
  本章录入的月湖辖区在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中的数据与历年户数和人口数有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数据多为辖区的常住人口数,并非在年末统计;历年数据多采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数据,多为辖区年末户籍人口数。
  第一节 规模
  户数和人口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口自由流动减少,人口总量保持稳定。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增长明显,至70年代持续增长,到1997年,辖区人口约46000人。90年代末,宁波市最大的市政拆迁项目月湖景区改造工程实施,大批居民因房屋拆迁逐年搬离月湖辖区。至2015年,辖区总人口约27000人。
  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普查”)
  辖区的第一次人口普查资料未能找见,第二次至第六次的资料仅找到部分,现予录上,亦可窥见辖区内人口数、户数和家庭户规模等情况。
  人口迁移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辖区人口的迁入和迁出总体均衡、平稳;20世纪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迁出人口明显增多;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迁入人口明显增多,似与辖区知识青年“支边、支农”和“回城风”有关联。2000年以后,辖区每年迁入迁出人口基本在200人以内,趋于平稳。
  第二节 构成
  民族构成
  辖区居民历代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很少。至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辖区少数民族居民计141人,约占居民总数0.6%,辖区居民中的少数民族以回族、满族、土家族、畲族为多。
  年龄构成
  月湖辖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未得完整资料,仅有2003年至2015年数据。各年龄段人口的变化,唯有60岁以上人口占比呈逐年增长趋势,区域的老龄化态势已显而易见。
  文化程度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辖区人口的文化程度构成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资料极少。现有统计资料显示,1953年,县学辖区人口中的文盲人数占总学龄人口的37.3%;1956年初,湖西辖区的文盲人数占总学龄人口的51.6%。可见20世纪50年代,辖区的文盲人口在学龄人口中所占比例之大。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10年,辖区学龄人口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口仅占0.02%。1953年,县学辖区人口中大学毕业人口占总人口约4‰,1956年,湖西辖区也是约4‰。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10年,月湖辖区人口中大学毕业人口占总人口约25%。中小学教育普及,高校学历人口大幅上升,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多为老年人。
  职业构成
  月湖辖区人口职业构成历来以从事商业、手工业、运输业为主。据1953年月湖辖区居民职业分类统计年报显示,从事纺织、建筑、印刷行业的工人也占较大比例。至1958年,县学辖区从事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的人员明显增加,达到640人,而同区域从事这些职业的人员,在1953年是168人。
  第三节 计划生育
  生育工作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月湖区域人口生育基本处于自然状态。196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提倡计划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人口增长逐步进入有计划状态。
  街道辖区内的计划生育(以下简称“计生”)工作始于1963年。当时的湖西、县学分社(街道)成立由分社(街道)主任、卫生所所长、共青团和妇联干部等组成的计生领导小组。在镇明公社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动员子女多的妇女到医院做结扎手术。1972年后,湖西、县学街道已配备专职计生干部。1979年撤社复区后,成立区计生领导小组;1983年改名为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计生委”),湖西、县学街道成立由区计生委指派全民事业编制的计生专职干部、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计生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街道妇女主任负责。计划生育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开始在辖区严格贯彻实施。1984年,镇明、海曙两区并建后,重新组建区计生委。
  1992年月湖街道成立,1993年街道设立计生办,配备4名专管人员(其中事业编制1人)。计生办负责贯彻落实计生政策及有关规定,为育龄妇女计生和生殖健康提供服务指导。同时人口计生的重心也开始向管理服务转变,大力宣传生育保险,居民积极响应,踊跃投保。1997年以后,重点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设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进出人口计生管理。外出经商或从事劳务者,签订计生合同率达100%,外来人口验证率达96%。2004年,根据计生目标管理要求,街道与辖区单位、各社区居委会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计生协助管理协议书,与1219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签约服务,为119户低保家庭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至2008年,辖区有8796名育龄妇女接受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指导,898人次独生子女办理保险手续,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3.09万元。
  受街道内学区房的影响,新婚夫妇迁入人数增多,人口出生率有所上升,但计生符合率始终保持在高水平。2015年,计生符合率达到100%,女性晚婚率达到98.1%。街道计生工作已逐渐走向管理科学化、机制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多次被评为“宁波市计划生育先进集体”。2007—2008年,迎凤社区获评“市级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梅园社区获评“市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单位”,2010年,获评“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单位”,2011年获评“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单位”。2011年,月湖街道被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全国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示范街道”,成为海曙区首个获此荣誉的街道。
  月湖街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计生工作,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家庭人口文化宣传力度。举办各类宣传教育培训35期,发放宣传资料6956份;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推行“阳光计生行动”,对违法生育人员,遵循从严、从实、从快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2011年全年无行政侵权行为。
  此外,街道还充分利用辖区医疗资源,先后开设“关爱女性健康——远离宫颈癌/乳腺癌”“女性养生知识”“性与家庭和谐”等讲座,开展更年期女性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在各社区设置“悄悄话”咨询角,方便更年期女性群体与心理咨询师一对一沟通等。2011年,月湖街道辖区居民对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高达95%。
  2013年、2014年,月湖街道被评为“宁波市人口计生示范乡镇(街道)”。
  优生优育 1983年开始,海曙区规定每年10月为计划生育宣传月。街道编发各类计生资料、制作各类大型计生标语牌,宣传计生政策、优生优育知识、避孕节育方法;开展“阳光计生”活动,免费赠送新婚家庭生殖保健手册;举办妇女保健讲座和组织以计划生育为主题的文艺演出等。
  1999年以后,街道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的社会主义新型婚育理念,普遍开展男性生殖保健、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等知识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生活。街道共投资50余万元,建立街道家庭婚育保健服务站,7个社区建立家庭婚育服务室;设置宣传橱窗74处;配备电脑、彩电、摄像机、照相机等宣传设备57台;提供活动展板120块,书籍1.4万册;建立街道级人口学校1个,社区级人口学校4个;成立“低保义工队”“青年志愿者队”等志愿者队伍10支;成立“腰鼓队”“木兰拳队”等宣传队7支;自制“婚育文明”宣传版面、“甜蜜新婚”等宣传品10种。各社区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载体建设,探索新型婚育文化板块,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天一社区以月湖文化为龙头、以历史文化为基础,以老墙门文化为依托、以民间文化为特色,围绕“老墙门文化与新婚育文化”项目主题,开展“金秋书画笔会”“计生灯谜传国策,婚育文明闹元宵”“老游戏、新婚育、共和谐”等一系列活动。迎凤社区依托镇明路婚纱一条街的平台,签订“生育关怀,牵手幸福”服务协议,通过店内的宣传栏,宣传新颖婚育文化,宣传“优生两免”政策。县学社区利用辖区资源,与镇明中心小学合作,加强对青少年的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梅园社区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为特色,探索流动人口ABC管理新模式。太阳社区携手太阳公寓,摸索楼宇计生宣传的模式。
  婚育服务 20世纪70年代后期,“优生”列入计划生育工作范畴。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法律形式把“优生”固定下来,禁止近亲结婚和遗传性病患者的婚嫁。1999年,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降低新生儿神经管畸形的发生率。2000年,开始对孕妇加强孕前、孕期优生指导。
  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街道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免费补充营养素叶酸”政策。每一对本街道的备孕新婚夫妇都可以去社区或者街道免费领取“海曙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持卡去相应的妇保院进行体检,了解影响生育和不利优生的相关因素,排除可能对胚胎、胎儿造成的潜在致畸影响。至2015年,辖区内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0%,大大降低不良生育风险,减少影响受孕及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
  此外,自1998年起,“四上门”服务改为新婚夫妇,孕前妇女,产后42天妇女以及放环、取环、流产、引产妇女“四必访”,面授优生优育和避孕节育技能。同时,街道配有专门的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医生,为街道广大育龄妇女提供专业的孕前、孕期、产后的健康指导,减少不孕、流产及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及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社区计生协在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关爱独生子女”项目活动中,整合资源,联合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的天一心理咨询门诊,邀请心理咨询师在社区设立“悄悄话心理咨询室”,专门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与治疗。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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