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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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42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民生活
分类号: D422.7
页数: 2
页码: 353-354
摘要: 本文介绍农民生活的收入和消费情况。在收入方面,旧时农民的收入与耕地占有量相关,地主收入较高,贫雇农收入较低。土改后,农民人均土地占有量增加,农民收入差距缩小。农业合作化后,农民收入主要取决于劳动力,受到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小。改革开放后,随着副业生产的发展和联产责任制的实行,农民收入有较大提高,农村消费水平也逐渐提高。
关键词: 龙观乡 民情 农民生活

内容

生活有农民生活、城镇居民生活、渔民生活之分,根据本乡实际,这里重点记述农民生活。
  第一节 收入
  旧时,农民收入以耕地占有量而相差异。二十世纪30年代,本地户有耕田20~40亩的地主年收入超过1500银元;有耕田10亩左右的自耕农年收入500银元;耕田5亩以下的贫下中农年收入约为100~500银元;雇农年收入则为30~100银元。其时,本地农民以贫雇农居多,其人均土地占有量仅0.19亩,而地主土地占有量人均为8.7亩。地主们常兼营他业,故总收入远不至此,因此贫富悬殊。土改后,贫雇农人均土地增至1.3亩以上,地主、大佃农人均2亩和3亩左右,农民收入差距缩小。1952年全县农户人均总收入为210元人民币。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分配主要视劳动力而定,由于农村人口增长,人均分配降低,1957年全县农民年收入分配收入仅68元,此外,粮食以实物形式分配。1958年农民加入人民公社后,收入仍凭劳动力强弱而定,除1959~1961年三年严重的自然灾害影响外,农民收入呈低幅度上升。“文革”间,收入基本持平。生产队分配主要依靠农产品总收入,此外,则以副业收入调剂。其时,本地农民人均收入在100~200元之间,但同一生产大队中各生产队1个正劳力分配差额常在百元以上。
  1978年后,随着副业生产发展,农民收入有较大提高。1979年本地农民农民年人均收入为200元左右,是1957年的2.9倍。1982年实行联产责任制后,农民之间的差距明显拉开,据百户农户抽样调查,1984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上的25户,300元以下的14户。1985年后,大批农民从事乡镇企业,收入普遍增加。至今,全乡人均收入达到7800余元,基本过上了小康生活。
  第二节 消费
  民国以前,农民消费以食品为主,且简朴。在佃农、富裕中农多将余钱买田造屋。贫、下中农的年收入仅供维持生活,除节庆时改善菜肴外,无大宗支出。住房、家具多数代传用,衣服不求华美,至补丁累累,仍不弃舍。
  土改后,农村各阶层消费水平逐步接近。其时,农民收入低而劳均负担人口多,多数家庭仅维持日常性开支,间或添置冬夏衣着。平日以蔬菜和腌菜为主要副食,住房、家具多为祖传或土改时分得。70年代前农民生活仅维持温饱。少数劳力多而负担轻的家庭或积数年勤俭购置手表、自行车、缝纫机。80年代后,随收入增加,消费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基本生活消费中,副食开支超过主食,住房、家具及大件耐用品成为消费的重要部分。社会商品人均购买额成倍增长。由于核心家庭和独生子女户的增加,劳均负担明显降低,农民消费结构与前有较大的变化,儿童的消费开支迅速增多。因本地农村居民占总人口的95%以上,各村经济状况和消费水平相差甚巨。进入新世纪后,农民的消费主要集中在住房建造与购置、交通运输工具(私家汽车)、高档商品购置和子女求学等,消费水平不亚于中等发达国家(地区)居民。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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