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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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41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禁忌
分类号: B92
页数: 2
页码: 347-3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民间禁忌包括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和禁忌,这些禁忌是基于“万物有灵”的泛神思想和民间传统观念形成的。
关键词: 龙观乡 民间禁忌 传统观念

内容

禁忌是一种变态的鬼神崇拜。民间长期受“万物有灵”的泛神思想影响,在生产、生活中约定俗成诸多禁忌。其中有些因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变和人们科学知识的增加而废弃,另有一些仍为人们有意无意所遵行。
  一、生产禁忌
  山林禁忌 埋葬过京官或富绅的山称为“风水山”,称祠堂和庙宇前大树为“风水树”。不可做有碍“风水”的行为,不然将遭冥灵报复。种果树时忌把种者的影子“埋入”,否则其人将于果子可收获时死亡,深山冷岙里禁呼他人名字,认为因此要遭精怪暗算。上山吃剩的食物忌带回家,认为吃了要肚痛。
  商业禁忌 店门口不可打呵欠,伸懒腰,不可踏、坐地袱和手托门枋等,否则认为挡住了进门的财神菩萨。背不可朝外。扫店堂只能往里扫,谓扫财进门。称猪头为“利市”,舌因与“蚀”谐音而改称“赚头”。店堂忌讲“老虎”。药行、药铺年初进货须先进“胖大海”和“大连子”,取大发大利之意;学徒进店,先秤“万金枝”、“金银花”和“金斗”,取意黄银满斗;也有秤“柏子仁”,取“顺”义。说话常以药名讨彩头,如“连翘”称“和合”(状似元宝),“桔络”称“福禄”,“陈皮”称“头红”,“桔红”称“大红袍”,切药称“老虎尾巴”,药凳称“青龙”。春以“冬术”开刀,冬为“丹皮”收刀等。扎药包须扎成如金印。药铺店员忌以鼻嗅药。送药要说补药,否则有倒霉之嫌。
  二、生活禁忌
  住房禁忌 房屋多朝南或东南,忌正西、正北。民房忌朝正南,须略偏东或西。建宅禁忌“门对门”、“门对弄”、“屋脊对门”,否则谓“相冲”,有相克之嫌。万一相冲,则在门框上挂米筛、镜子、八卦图。或书写“泰山石敢当”、“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等字样以辟邪。遇到邻家屋檐正对本家,在屋面放“瓦将军”,一般为姜太公钓鱼瓦像,或种屋葱,因“葱”与“冲”谐音。
  婚姻禁忌 旧时男女定亲先问生辰八字,相差六岁,为大冲,其他有“鸡犬不和”、“龙虎相斗”、“羊落虎口”等,亦属相冲生肖,不宜结合。凡五行相克均认为天命相克而不可结合。
  生育禁忌 俗称产房为“红房”,谓不洁之地,产妇不得出红房,除丈夫和“出窠娘”外,他人不可入内。产房须紧闭门窗,产妇和婴儿的脏衣、尿布等,须设专用脚盆洗涤,俗称“肮脏脚盆”,产妇衣物不得接近水井,晾晒时也不准高悬。
  节日禁忌 正月初一不汲水,不洒扫,不乞火、不动刀剪,不杀牲、不待客、不洗涤,不打骂孩子,不讲不吉利的话,晚上不点灯火,放关门炮后,不得出门。此禁忌因生活风尚之变大多废弃。立春为一年之吉日,是日互说吉利话,不上山砍柴,因草木望春到,宜珍爱;不打骂小孩,忌口角,忌打破碗盏,以求太平。冬至日或有备牲膏、绿馒头、绿蜡烛等雇道士咒念,画符贴门上,以保家口平安,仪式忌用红色灯彩陈设。除夕为一年之终,忌叫骂及出凶语,除夕夜关门后,忌再开。各店互索欠帐,即使自昏达旦,须索来方罢,忌拖欠过年。
  日常禁忌 孩子忌吃鱼子,认为吃后会学不好数学,忌玩火,忌站门槛,婴儿尿布及妇女卫生用品忌挂高处,男子忌从妇女裤下走过,认为走后会不吉利。铺床席不可垫双条,认为要折福。席子不可剪角,否则成“尸席”,大凶。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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