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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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39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卫生
分类号: R199.2
页数: 8
页码: 309-3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鄞州历史上医疗设施简陋,建国后医疗保健网逐渐建立,医疗水平逐渐提高。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
关键词: 龙观乡 卫生 发展概况

内容

旧时,本地门承脉带,各专所长,便有专科和流派产生。清道光间西医随开埠由传教士带入鄞地,至清末鄞人渐有习业西医,但直至解放,本地医界仍以中医业为主宰。
  建国后医界贯彻“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团结中西,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一改昔日治而不防的消极做法,防疫和保健列入与治疗并重的地位。在人民政府推行防疫和卫生知识中,西医逐渐为绝大多数的民众所接受,并于60年代后成为医界主流,又进而开拓中西医结合的新路;随着医学科研和教学的深入与普及,医界内部分工愈益精细,业务水平也愈益提高。全体人民终于成为医疗和保健的对象,为虐多年的地方病、传染病和流行病基本得以控制。
  第一节 医疗设施
  一、设施
  1913年,鄞江桥平民助产所创办。1931年根据民国政府“凡有合格医师2名、药剂师1名可称医院”的规定,鄞江医院成立。抗战时期,医院或关或迁,任零星人员流动行医。1949年9月,鄞江桥医院与凤岙医院合并迁至姜山建立县立人民医院。1952年1月,本乡建立联合诊所,所址设在桓村下山角牌楼里,由闻光尧、应根义、王智乐三位老先生座堂就诊。1955年,县卫生科首次培训农村保健员,乡建立医疗保健所、村建立医疗保健点。至此,县、区、乡、村四级医疗卫生保健网初成。1957年扩建后隆分所。1961年,改龙观公社保健所为龙观公社卫生所。1969年,在桓村新建卫生所所址,门诊面积约200平方米。1984年6月,各公社卫生所统一改称为乡卫生院。1990年,为改善乡卫生院医疗设施,投资80余万元在叶家山下新建了占地面积1820平方米的门诊楼及医院职工宿舍楼,医疗设施得以改观。时有医疗业务用房700多平方米,生活用房300多平方米,而且增添了中型X光机,彩色“B超”、心电图、尿液自动分析仪、分光光度机等高科技器械,设置病房20余张。有医务人员近20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主管护师1人,医师级3人,医士级11人。年总门诊30965人次。1991年获浙江省文明卫生院称号。
  2004年,为进一步改善卫生院医疗设施,共投资200万元,于5月18日新建门诊大楼落成,设内科、外科、放射科、社区服务中心等科室10个,基本达到了常见病不出乡的目标。
  村级医疗组织创办于1955年,是年全乡有60%农业社配备保健箱,成为农村基层医疗点,但无院舍及其他医疗设施。1958年8月后,扩建成为农业合作社保健站。1970年改保健站为大队合作医疗站,全社村村建立了合作医疗站。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合作医疗站全部改为业务上以乡卫生院为指导,经营上以个体为主的村卫生室。1984年6月后,以村办、个人承包、联合承包和村与个人合办等形式复建保健站。1986年起,整顿改建成为村级卫生室。1990年起,经乡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培训,并通过县卫生局考核发给乡村医生证书。至今,全乡有村级卫生室10个,从业人员10个。
  二、医疗
  旧时,鄞地医疗以中医为主,且自承门户,互不联络,或家设诊所,或药铺坐堂,或集市挂牌,或医药兼行,或行走江湖流浪行医。
  解放后,中医与西医兼行。50年代初,乡建立保健诊所、村建立基层医疗点后,民众开始西医诊疗,直至80年代,一般常见病均在乡卫生所治疗。1982年县区中心卫生院普遍开展上腹部手术、公社卫生所开展下腹部手术后,本乡有开展了女子输卵管结扎手术。1990年后,本乡卫生院开设了内科、外科、产科、妇科等科室,开始应用“B超”、心电图、X光等辅助诊疗设施处理各类病人,并借助辅助科室的检查对有机磷农药中毒及各类休克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巡回医疗起源于1955年,根据中央“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组织医疗组下村巡回医疗,尤其是农村“双夏”季节,乡卫生院与村赤脚医生一起几乎每天下田头巡医。1985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下村下田头巡医逐步减少,仅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下村进行防疫宣传和医疗。
  三、疾病防治
  疾病防治主要有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分列如下:
  传染病
  霍乱、副霍乱 霍乱俗称“时疫”、“虎疫”,清道光元年(1820)由缅甸经水路传入宁波,遂蔓延本地,得病者往往朝入市、夕盖棺,甚有半日夫妇双亡、子女尽丧。民国间,政府指定医院施行霍乱预防接种,并每年开设临时时疫医院,但霍乱仍连年流行。解放后,政府注入大量资金预防接种,未发生霍乱疫情。
  副霍乱也称“2号病”。1962年夏由舟山渔民传入。后经政府采用疫点封锁、交通检疫、预防接种等综合措施,无蔓延和死亡。1983年再度出现疫情,各级医疗机构全力以赴,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后,及时控制了疫情。至今,未发生此病。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简称流脑,多发于冬春。此病死亡甚速,缓则一天,速则数时,初觉头背疼痛,继而抽筋。则知觉丧失,不治而亡。此病,解放前时有发生,解放后,偶尔有之。1968年后,对易感人群预防接种是预防此病的主要措施。
  流行性乙型脑炎 简称乙脑,多发于夏秋,以7~9月为高峰。1952年起有记载,采用香蕾饮、桑菊饮、白虎汤、银翘散、安宫紫雪汤等中药方剂进行治疗。1972年起,采用乙脑活疫苗接种,发病率大幅度下降,但目前尚有零星散发。
  麻疹 俗称瘄子。旧时民间有一生未得瘖子者,反被引为奇事,甚至有故意让儿童接触患者,希望早得瘄子的愚举。故麻疹的感染率与死亡率在本地尤高。60年代,采用“贯众汤”、“尿泡蛋”、“母血注射”方法进行预防,发病率有所下降。1979年后,开展计划免疫,麻疹发病率大幅度下降。90年代后,无麻疹病人发现。
  肺结核 又名“痨病”,旧时为内科最多见的病种。解放后,因链霉素属抗结核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肺结核病人逐年减少。至今更少。
  百日咳 1953年前未发现有病例记载,1954年后发病率逐年上升。1958年,采用小儿平咳蛤蟆散及百部糖浆等中成药治疗,获一定疗效。1972年起,预防接种,1984年后发病率逐年下降。
  性传播性疾病 建国前乡间很少见,城区多见。建国后30多年间无病例发现。1990年后,有逐年上升趋势。
  地方病
  血吸虫病 俗称“鼓胀病”。解放前发病普通、难愈。民间有“神仙难医鼓胀病”之说。此病由田沟钉螺引发,人群一旦被感染,死亡率极高。1965年3月,县血吸虫病防治小组成立后,采用捕捉、土埋、药杀、火烫等法消灭钉螺,并用锑剂、中药毕澄茄集中治疗病人。60年代,掀起群众性灭螺高潮,经复查未见钉螺。文革期间长期血防工作停顿。1970年重建血防领导小组,采用组织医疗队进行专业灭螺,至1973年,本地血防工作达到省“基本消灭血吸虫病的五项标准”。这之后,本地无发现阳性钉螺。
  疟疾 俗称“冷热病”、“卖柴病”,夏秋多发,患者多在16岁以上,男多于女。1939年暴发流行,几乎家家有患者。1953年,县疟疾防治小组成立,采用口服阿的平疗法,效果不佳。1964年后,采用阿的平加伯喹或喹宁加环录胍加伯喹治疗,疗效显著。1971年采用氯喹加伯喹服用8天疗法后,历年治愈率均达100%。1987年宣布基本消灭疟疾。
  丝虫病 俗称“流火”。晚期脚踝与小腿间出现橡皮肿,俗称“大脚疯”。旧时,橡皮肿患者在本地随时可见。50~70年代,对此病采用口服海群生治疗,患者以半山区为多,微丝蚴感染以成年男性为多,30~50岁易感,50岁以上发病率高。1985年宣布基本消灭丝虫病。
  地方性甲状腺肿 俗称“大头颈”。1984年作外环境饮用水碘含量测定后,发现水碘含量缺乏,存在地甲病流行因素。并对本地宣布为地甲病病区,遂采用碘油制剂防治。1989年宣布本地地甲病基本得到控制。
  职业病 本地主要是从事化工、铅、汞、粉尘等作业的职工,但经每年一次职业病检查,未发现重大中毒现象和事件。
  第二节 妇幼保健
  一、妇女保健
  妇幼保健在旧时不受社会重视。建国初,妇幼保健以治疗妇女病、推行新法接生及经、孕、产、哺乳“四期”卫生知识宣教为主要内容。1962年起,开展以子宫脱垂、尿瘘为重点的妇女病查治,并进行“经孕期劳动调轻不调重、调近不调远、调燥不调湿”的宣传。1974年,开展以防癌为重点的妇女病查治。1983年,实行孕产妇系统管理。1988年起开展女工保健试点。
  婚前检查 60年代初曾提倡婚前体检,但未形成制度。1985年7月1日,县妇保所及各区中心卫生院开展婚前体检,由人民医院负责会诊、治疗及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本乡按照上级规定,在结婚登记时扣住了婚前体检证明这一关,无婚前体检证明者,原则上不予登记。1990年起,区中心卫生院不再开展婚检,该项工作由县妇保所单独承担,结婚登记对婚前体检证明亦放松了硬性规定。至今,开展婚前体检工作步履维艰。
  孕产妇管理 1983年起,本乡实行孕产妇管理工作,原则上对怀孕12周以上孕妇建立孕妇卡,怀孕4~6月每月体检1次,怀孕7月后每月体检2次,怀孕9月起每周体检1次。并应用妊娠图监护胎儿、指导分娩,产后7天、14天、28天各访视1次,42天对母、婴进行全面体检,孕妇卡回收存档。至1990年,该项工作达到全国甲类地区要求。
  接生 旧时,本地采用老法接生,产婆常以旧剪刀、碎碗片剪割脐带,断端敷草木灰,故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极高。1958年起,本乡始采用新法接生。同时改造旧产婆,培训接生员,年新法接生率达到95%左右。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新法接生率下降到80%左右,其后10余年中,新法接生由于由赤脚医生兼任,新法接生率达到99%左右。1990年,本乡新建卫生院门诊楼设立产科门诊室、妇检室、分娩室和人工流产室后,新法接生率达到100%。
  妇女病查治 1953年起,县妇保医生开始下基层查治妇女病。1976年以后,以乡为单位每隔5年查治一次。90年代后,乡卫生院配备2名妇幼保健医生与乡计划生育指导站一起每年对育龄妇女进行检查,及时预防妇女病,一批闭经、子宫脱垂、乳腺癌等患者及时得到了医治。
  二、儿童保健
  1952年儿童节,县、区、社医疗机构免费为全乡儿童矫治疾病、接受健康检查。1956年,县妇幼保健所与妇联试办新育儿法培训班,本乡始有保育员。翌年,全乡部分幼儿接受了卡介苗接种。1971年起,卡介苗接种改为4年一轮种。1979年底,对全社12岁以下儿童免费驱蛔虫,服药率达93%,排虫率78%。其后,每年儿童节前后进行全乡性的儿童健康检查,同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病童矫治,并对各幼儿园保教人员进行新育儿法知识讲座。1985年6月起,实行儿童健康系统管理,即出生3个月后建立儿童保健卡,1岁以内3个月体检1次,1~3岁半年体检1次,3岁以上每年体检1次,直至7足岁的程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
  三、儿童计划免疫
  1978年3月,本地实行有计划免疫,为全社15岁以下儿童建立了一人一卡的接种档案。1979年,公社卫生院设立计划免疫接种日工作小组,对15岁以下儿童全部建立了预防接种卡,各类疫苗每年接种1次。1984年6月,开展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活疫苗、百日破三联苗、麻疹疫苗按月接种,至1988年,经上级卫生部门考核,本乡“四苗”符合率均达到100%。计划免疫进入正常轨道。
  第三节 社会卫生
  一、环境卫生
  旧时,本地农民逢年过节有掸尘的习惯。1930年,县政府颁布大扫除规定每年5月15日及12月25日为夏、冬季大扫除日。是年又开展灭蝇运动。至1948年,县政府先后制定的环境卫生法规有《管理菜市场规则》、《清洁饮料水规则》、《设立公坑取缔私坑规则》、《掩埋孩尸及死狗死猫简章》、《清洁道路规则》等。主要在城区实行,但常虎头蛇尾或有名无实,农村则一直处于无管理状态。
  1951年,全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翌年4月,县防疫委员会成立,乡设卫生委员会、村设卫生小组,并举办防疫知识培训班。1953年,改防疫委员会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8年2月县召开爱国卫生誓师大会,提出“采取综合措施,消灭鼠、雀、蚊、蝇、蟑螂、臭虫、蚂蟥、钉螺八害”。要求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换衣、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晒洗被褥)、“三不”(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吃生冷不洁食物)、“三提倡”(提倡分用毛巾、分用牙刷、分食制或双筷制)。本乡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一时得到了改变。其后,30余年中,爱国卫生运动随县卫生工作中心的转移而各有所重。进入新世纪后,乡、村、企事业单位都建立环境卫生组织和机构,对垃圾进行了集中处理,农村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大有改观。
  二、农村改水
  本地向以水缸、水桶、水坑、水柜接引雨水或取河溪、井水直接饮用,故水质有的不符合饮水标准。70年代中期农村工业兴起及农田普遍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水源污染愈甚。80年代后桓村等村先后建造了自来水工程,水质有所改善,90年代中期乡改装了自来水工程,使部分村居民饮用水得到改善,进入新世纪后,乡投入近500万元资金解决村民饮用水。至今,全乡几乎村村建立了自来水工程,村民用水从此告别用水桶挑、用水缸盛的历史。
  三、食品卫生
  1957年起,食品卫生的管理重点转向农村,始对饮食服务行业实行卫生监督。1958年,县政府先后颁布饮食、水产、集市贸易管理条例。1963年,县政府颁布《饮食服务行业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并对饮食业从业人员进行逐个体检,撤换有病职工。1964年,对水产品实行卫生监督,规定夏令期禁止出售泥螺、蟹酱。至“文革”时期,遂废。1979年县政府颁发《饮食、食品、服务行业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并对冷饮食品实行卫生监督。1980年3月,县卫生、工商、商业3局联合验收饮食服务行业,并颁发卫生合格证。其后,本乡建立食品管理监督组织,对各类摊点进行监督管理工作,本乡食品卫生行业始进入正常管理行列和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第四节 医疗福利
  贫病补助 1950年起,县人民政府为部分贫困户实行医疗补助。1954年5月,县政府规定贫病补助由补助者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经区乡政府审查后,报县府批准即可补助。其后数十年中,补助办法虽有更改,但主要补助对象仍以贫苦农民为主。80年代后,农民生活好转,贫病补助集中在老、弱、鳏寡和残疾人身上。
  农村医疗制度 始于1955年村设保健员后,1968年公社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大队成立管理小组。基金由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以集体为主,初时仅限于贫下中农及其子女中实行,后扩大到所有社员。在本合作医疗就诊的一般可免收50~80%的医药费用。出外就诊则凭单据报销30~70%,因公负伤者和贫困的烈军属、五保户享受100%。1982年后,大部分合作医疗站管理混乱连年亏损,社员医药费享受比例逐年下降,合作医疗站逐渐解散。进入新世纪后,社会与劳动保障服务站建立,逐步实行了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因病致贫问题渐趋缓和。
  初级卫生保健 初由国际卫生组织提出,它是指最基本的、人人都能得到的、体现社会主义平等权利的、人民群众和政府都能负担得起的卫生保健服务。总目标是“2000年人人享受卫生保健”。我国政府于1983表示承诺。1990年7月3日成立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乡成立了初级卫生保健领导小组,由文卫副乡长任组长,全乡以合作医疗站为基础建立保健组织,并开始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以集体和个人按一定比例收取基金。预定至1995年达到规划要求,其主要目标为16项:1、县、区、乡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2、行政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合格卫生室达到80%;3、每千人有乡村医生1.5人;4、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60%;5、“安全水”普及率达90%;6、卫生厕所粪便管理普及率达60%;7、抽检、送检食品卫生合格率达85%;8、孕产妇系统管理普及率达成85%;9、儿童“四苗”单苗接种率达95%;10、0~3岁儿童卫生保健普及率达80%;11、年婴儿死亡率20‰以下;12、年孕产妇死亡率3/万以下;13、急性传染病年总发病率40/万以下;14、乡镇企业主要职业危害监测合格率达60%;15、地方病达到控制标准,血吸虫病保持消灭标准;16、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本乡按照上述规划目标基本于2000年达到目的,目前正向高标准要求发展。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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