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乡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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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36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5
页码: 274-278
摘要: 本文介绍了龙观乡桓村集镇和村落的建设情况以及当地的建筑业发展。桓村集镇自1993年起通过社会集资和政府补助等办法,建设了各种设施,至2005年底共投入建设资金近1亿元,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形成了多元化的山乡集镇。村落建设方面,建国后泥木草屋逐渐消失,出现了一批统一规划建造的住宅新村,公共建筑和生产建筑也有所增加。
关键词: 龙观乡 交通 城乡建设

内容

第一节 集镇建设
  本地集镇建设随经济发展人口聚居自然形成。1993年起,采用社会集资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建造商住房、农贸市场、自来水、卫生、教育、文化、邮电、派出所、信用社、敬老院、幼儿园、商场、企业等设施,至2005年底,以桓村(乡政府所在地)为中心的集镇建设共投入建设资金近1亿元,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目前已形成商贸、交通、旅游、给排水、环境绿化、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和文化、教育、卫生、邮电、金融、社会事业等于一体的山乡集镇。
  第二节 村落建设
  住宅 建国初,本乡尚有部分泥木草屋,根本无高楼大厦。通过建国后逐年建设,全乡泥木草屋住宅绝迹,并有一批统一规划建造的住宅新村,如潘溪新村、铜坑新村、南坑新村、商住房等。1995年全乡农村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4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0平方米。2005年达到54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约为45平方米。
  公共建筑 民国时,本乡多数村庄只有一些祠堂、庙宇。社会兴办新学以后,学校多以祠庙作校舍。祠堂建筑模式按纵轴线,从外向内依次设置门屋、戏台、殿堂,两侧建有对称廊屋、围墙。主体建筑殿堂采用粗柱大梁大跨结构。当时,全乡有庙宇20几个,祠堂分族而建,通常为一村数姓建数祠。
  建国后,农村共公用房在利用旧祠庙、旧房基础上,均有数量不一的新建设。二十世纪60年代中至70年代末,本地先后建成大会堂10余座,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该批会堂建筑面积大小不一,桓村、后隆、金溪、李岙等村会堂建筑面积均在1000平方米以上。会堂建筑开始多采取小型砖木大空间结构,由门厅、观众厅、舞台3部分组成。1983年起,农村学校建房增加,乡中心村商店、信用社、邮电所、卫生院、敬老院、农贸市场、乡村政府等单位也普遍建房。1983年至2005年,全乡农村新建公共用房5万多平方米。其中学校用房1万余平方米,医疗卫生用房2000多平方米,敬老院用房700多平方米,文化活动用房250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3000多平方米;商业用房(包括旅游点)8600余平方米。
  生产建筑 解放前,本乡农村农业生产设施,主要是一些地主和富裕农民的牛棚、酒间等杂屋。工业设施只有中心村上的几间油坊和轧米厂房。建国后,各地兴建多是合作化和公社化时期的集体牛舍、畜牧场、米厂、粮食农机具仓库等农业生产用房,70年代起,社队企业开始发展,厂房建筑逐年增多。1979年起,社队企业建筑成为农村建设的重点。至2005年,全乡已申报建筑许可证共有车间、仓库、办公楼、茶场、鸡场、猪场、水果场等生产基建工程建筑面积达0.5万平方米,实际兴建、改建数倍于此。
  村内交通 本乡农村村落,自古傍水而建,宅隙为巷,村内外交通由若干干道、桥梁构通。道路建筑多夯泥地面。桥梁多竹木构搭,宋代起,石砌桥梁增多,出现少数艺术造型的石拱桥。清时,多数村内河岸、溪岸已驳石碶,村桥、河埠普遍用石砌,宅弄、村道铺设石板、卵石。50年代末起,随着农田水利基建和公路交通建设,农村交通得到改造、建设。村境河流经过疏浚,部分通向农田的小道普遍改成机耕路段或过境公路;桥梁改建为砼质平桥或缓坡拱桥。至90年代,村路建设作为“文明村”建设项目列入考核,村境干道进行改建和新建,部分村间干道通过加宽和路面改建,变为乡道公路。至今,全乡几乎村村的干道浇制了混凝土路面。
  第三节 建筑业
  解放初,本乡泥、木、石工匠仅十几人。1956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后,成立了工匠社。70年代,农业生产队抽调农民工匠从事当地公共用户建筑,后加入以手工业社为主体的综合社。80年代起,社会上一些零星手工业者从事单干作业,多以修补和建筑民房,闲时从事农业生产。本乡因无有规模等级的建筑队,建筑工程较大的项目多以象山建筑队承包施工。
  建筑材料生产,本乡有砖瓦厂、石料开采、水泥预制构件等。50~60年代时,本乡有小土窑十几座,以烧制砖瓦为主,仅供民房建造之用,70年代起,砖瓦生产作为农村多种经营得以发展。1986年,龙观轮窑厂竣工,窑体为24门,采用半机械化流水线作业,专烧红砖,供宁波等地大型建筑之用,现发展为机器制砖、水泥混煤渣砖、空心砖等,年平均产砖1300万块,相当于是27座小土窑年总产量。石料开采始于60年代,当时召集农民工石匠,在大庄等地岩宕开采块石运往上海等地供驳码头之用,70年代后各地大兴钢筋混凝土建筑时,石料生产衰落,即由生产块石产品转为砂石,并建立半机械化流水作业轧石场,产品大都运销沪、杭、甬等城市。水泥预制构件生产始于80年代“建房热”中,当时建立了龙观水泥预制品厂,以生产圆孔水泥平板、过梁、桁条等,年生产水泥预制板6000余块,主要供民房建筑之用,后因设施、质量达不到国家建材行业标准而关闭。建筑管理原以乡工办管理为主,后转为乡城建办落实专人管理,1995年成立龙观建筑安装公司后,建筑工程队划归公司管理,但由于管理机构职责不明,管理不善,现名存实亡。
  第四节 环境保护
  二十世纪90年代前,本地对环境保护意识较弱。1999年,在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督促下,乡建立了环境保护监测站,设立环保员,由乡城建办落实专人分管这项工作,开始对全乡的环境卫生、环境污染等进行监督管理。
  一、环境污染
  本乡大气质量、水源饮水水质均属一级标准。近年来,由于工业生产的发展,水质有所下降,尤其是河水污染,遇旱季或低气压时,河水发黑、变臭。水污染的污染源多为工业废水和化肥、农药的化学毒素。工业废水以水煮笋加工、化工等生产门类排放为大量。生活废水为次之,因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直接排入河流,引起水体富营养化,溶解氧降低。自然水生物腐烂物质增加,80年代后,河底浮泥和繁殖的水生植物,已很少作有机肥料、饲料捞用,累年沉积河底,日积月累,严重污染水质。
  二、环境治理
  乡环保站成立后,开始对全乡的“三废”进行综合治理,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重视环保工作,平时加强监督制度的落实管理,对经说服教育、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则通过县环保局依法采取停业整顿、罚款、征收排污费等措施限期治理,并酌情赔偿受污染损害单位经济损失。凡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严禁兴办污染严重的企业。严禁含有不易分解的、在生物体内容易蓄积的剧毒污染物,及含致癌成份的汞、砷、铅、镉、放射性元素的制品生产,对石棉、土硫酸、电镀、制革、造纸制浆、土炼焦、漂染、有色金属冶炼等小化工业不准建造。90年代下旬始,逐年关闭了境内的电镀、漂璜及污染严重的行业。进入新世纪后,乡村兴办垃圾处理场及各企事业单位和村垃圾处理箱、堆,进行集中填埋,并与各单位签订环保责任状,使全乡环保工作进入正常管理渠道,民众环保意识得以加强。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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