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商 统计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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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35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工商 统计 审计
分类号: C829.2;F239.227.55;F203.9
页数: 5
页码: 242-246
摘要: 本文介绍了鄞县的工商业管理历史。首先,恢复集市贸易始于1952年,经历了一些起伏和变化。在改革开放后,集市贸易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市场管理得到了加强。
关键词: 龙观乡 工商 统计 审计

内容

第一节 工商业管理
  一、市场管理
  集市贸易管理 旧时,本地的贸易集市集中在鄞江桥,市场管理由政府为主。建国后,集市贸易几经兴衰。1952年起县人民政府逐步恢复集市贸易,6月,鄞江市场交易所建立,并利用该地“六月六”传统庙会举办初级市场物资交流会。1956年根据国务院《恢复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的指示,开放了自由市场。翌年,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鼓励农民出售家禽、小土特产等农副产品;规定外来采购须向商业局登记,并定点采购,严禁向生产者直接收购;禁止农业社干部、社员从事远途运销。1958年实行国营商业独家经营,限制或取缔集市贸易。1961年底,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集市贸易得到恢复,重建市场管理委员会,以“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1965年7月,加强对耕牛市场的管理,鄞江设立分场,取缔耕牛投机贩卖活动。“文革”十年中,集市贸易被视为“滋生资本主义的条件和土壤”严加限制。农副产品禁止上市交易,市场萧条。
  1979年,再次开放集市贸易,鄞江桥传统物资交流会率先恢复,相继开辟粮油、竹木、小商品等市场,取消白肉不准上市、海水产品限制上市的规定,本地农民集市贸易得以发展。1980年以后,扩大工业品市场交易范围,允许企业直接向市场推销产品,本地工业小商品进入市场。1982年,放宽贩运商品范围,允许个体户长途贩运农副产品及工业小商品,本地出现了一批个体工商户。1996年本乡先后在桓村、后隆建造农贸市场,工商部分加强对小商小贩进行整顿,并开始整顿文化市场。
  粮、棉、油交易管理 粮棉油交易市场管理始于解放初,因奸商囤积粮棉,操纵市场,县人民政府采取抛售粮棉、实行采购登记、动员私商出售等办法,平抑市场粮棉价格,打击投机。1953年起,粮食、油料、棉布先后实行由国家统购统销和计划调拨,严禁粮油集市贸易和私人经营,并采取转、并、歇、代等方法,对私营粮棉业实行改造。1957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补充规定》,关闭粮市,至1961年重新恢复。此后,每年春开秋停。1963年10月,县人民委员会规定棉花一律不得上市。翌年12月,又停办粮市,生产队和社员的余粮只准向国家粮油交易所投售。至1973年3月,鄞江所辖的本地重新开放粮市。1977年1月,县革委会《关于打击投机倒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粮食(包括复制品)、棉花(包括土纱、土布)、油料一律不准上市。1983年起粮油在完成国家统购任务后,实行多渠道经营,允许国营、供销社、农村合作商店和私人经营粮食购销业务。1985年,改粮棉统购为合同定购后,定购外粮棉可自由上市,由卖买双方定价交易,粮、棉、油购销趋旺。
  竹木交易管理 明·天顺年间(1457~1464),本地在鄞江已形成定期交换山货竹器的集市,清时,竹木交易十分兴盛。民国时期形成竹木交易专业市场,以私营为主。抗战时期,因交通封锁,货源受阻,竹木行锐减。
  建国初期,竹、木仍以私营为主,自由购销。1956年8月起,本地毛竹、木材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准采购,农民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的多余竹木仍应卖给国家,不准自由交易。1957年,自由市场开放,允许竹、木及其制品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就近上市出售,但价格不得超过国家牌价,也不准转手贩卖,远途运销。1962年,竹木全部实行派购,遂关闭交易市场,但竹木的高价外流和黑市交易仍屡禁不止。1968年,县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采取经常与突击检查的办法查处黑市交易,使黑市交易有所收敛。1972年4月,为保护山林资源,樟水区在本社乌头门设立检查站,对外运的木材、毛竹、枝柴、竹木成品或半成品进行检查。1979年,开放竹制品贸易市场,允许社队和个人的竹、木及其制品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上市。1984年起,毛竹边交售、边上市,竹制品及毛竹半成品可自由购销,同时开放木材市场。翌年1月,毛竹全部实行市场调节经营,竹木交易愈显兴旺。
  二、工商业管理
  1953年起,本地私营商业代销粮、棉、油等统购商品的品种、规格实行检查。1957年至1961年,工商企业按行业登记管理。1963年4月,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工商企业登记办公室,制定《鄞县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本地开始对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进行登记。“文革”期间,工商企业登记中断。
  1979年,按照省革委会关于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规定,对饮食服务业办理登记发证。1982年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是年起,建立企业档案,实行年鉴报告制度。1984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大量剩余劳力跻身乡镇企业。鄞县放宽乡镇企业的冠名、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限制,简化申请、办理执照手续。1987年5月,县制定《关于横向联营经济组织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在法规上保护经济联合。并对无资金、无场地、无人员、无设备的公司进行清理。1990年初,县制定发展骨干企业的十二条措施,继续采用“政策放宽、手续简便、服务周到”的方法,使本地企业发展迅猛。至今工商业管理纳入政府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之例。
  第二节 统计
  1988年之前,乡镇无专业统计人员。12月,县人民政府规定乡镇企业设立专兼职统计人员,至1990年底,乡工业办公室和中等以上规模的乡镇企业均已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乡统计组建立后,主要负责全乡的统计报表、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服务与监督等工作。
  统计报表 建国初,县开始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分日、旬、月、季、半年和年报等周期。统计内容主要有人口与土地、土改、互助合作、供销社报表等。1953年起,主要有农业、农业合作化基本情况、社会商品零售额、零售量、私营商业改造、人口和合作社基本情况等。1961年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时,国家统计报表加强了有关工业调整、精减、市场、物价和人民生活情况,在商业统计报表中增加了商品销售按高价、平价、议价、市价和农产品收购按统购、派购、议价收购等指标,并且恢复了职工和农民家庭收支调查。1964年,县统计局根据省统计局颁发的全年农业生产统计制度内容,结合县内实际,设计了本年度农业生产定期报表“底帐”制度。7月,实行公社、大队统计资料一本帐,“底帐”制度在资料搜集、审查、运用、保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亦有提高。1966年“文革”开始,统计工作也受到冲击。1971年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后,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指标逐步恢复。1978年8月,县计委统计组要求各公社补充1962~1978年农业统计分年台帐,包括“人口情况台帐”、“粮食作物复种面积和产量台帐”等20张台帐表式,系统反映全县1962~1978年农业生产、人口、畜牧业和农民生活等情况。1982年以后,报表在反映经济效益和综合平衡方面有所加强,减少了一些重复、过时的报表和指标。90年代后,重点加强工业的统计,包括产品产量、产值、销售、利税、劳动生产率、原材料消耗、高科技投资等。
  统计调查 1953年1月,县统计科有重点地组织乡、村兼职统计人员(会计),开展各种专题典型调查,直接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同年开展对各种阶级成份农户的经济收入、粮食产量、消费数量、购买力及负担等情况的典型调查。同年4月,根据政务院决定进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调查全乡人口总数及性别、年龄、民族构成等情况。1964年7月1日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调查项目有:与户主关系、姓名、性别、本人成份、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等。1982年7月1日,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调查共有19个项目,其中按人填报的有13项,分别为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文化程度、行业、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的子女数和现在存活的子女数、1981年育龄妇女生育状况;按户填报的项目共6项,分别为户的类别、本户住址编号、本户人数、本户1981年出生人数、本户1981年死亡人数、有常住户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数。1983年,为适应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乡村建立了“农业生产分户统计台帐”,包括分季(春种、夏播、秋播)各主要农作物面积产量、畜牧业生产等内容。翌年起改为抽户登记。1984年下半年起,建立农产量抽样调查点,并在选定村确定辅助调查员。调查网点于1985年1月1日起按月按季提供农户收入支出各季粮食产量估产、实割实测产量及农村社会经济多方面调查资料。至1990年底,全乡各村、基层企业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均建立起农业、工业、商业、固定资本投资、劳动工资和农产量、住户抽样调查等门类较为齐全的统计网络及报表制度。同年7月1日,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7月1日,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三节 审计
  审计有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之分。建国后相当长时间里,县内经济仅由财税、银行和工商管理等专业部门监督。1984年6月成立县审计局,始有审计业务,但乡镇审计机构在1987年11月才成立。
  国家审计 对本乡而言,主要对设立在本乡内的财政、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及县以上大集体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 1987年初,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规定,县农经委等15个部门先后建立内部审计组织,人员以兼职为主。同年11月,全县8个区和52个乡镇全部成立审计组,配专兼职审计员,本乡始有审计业务。审计员经上岗培训后发给审计证。翌年县政府颁发《鄞县乡镇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对乡镇审计组织、对象、任务、职权、审计程序作出规定。乡审计组开始组织开展清帐理财,时称承包租赁审计、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年终决算分配审计等。之后,每年对本乡所辖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例行审计,使审计工作纳入乡政府经常工作,有效地遏制了财务收支上违纪行为的出现。
  社会审计 1988年8月,成立鄞县审计事务所。同年11月起,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进行财务、会计业务培训等业务。本乡审计组主要是做好协助工作。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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