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编 工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338
颗粒名称: 第九编 工贸
分类号: F127.55
页数: 28
页码: 199-225
摘要: 本编介绍了工贸方面的内容,包括乡镇企业和贸易两部分。乡镇企业有丰富的产业门类,重点企业表现出强大的实力。贸易方面包括当地市场、商业信息和商业政策的介绍。
关键词: 鄞州区 龙观乡 工贸

内容

第一章 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是农民的一大历史性创造。有限的土地与日益膨胀的人口之间矛盾,使本地农民在建国后的三十年中始终寻找着一条新的出路。其时限制人口流动,传统的经商之路被阻断,单一的种植业又利薄功微,乡镇企业便依仗集体经济的基础而悄然兴起。
  旅外地人的乡情地缘,无疑成为初创时期龙观乡镇企业与外部产业世界联系的桥梁,而本地的教学传统又为之提供了有一定文化质量的劳动力资源,二十世纪70年代华东大电网向乡内输入,使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变成了现实的可能,这就导致龙观乡镇企业从起步起,就表现出以精巧产品加工为特色,从而形成以机械电器制造业为“龙头”的产业体系,产品也日益明显地表现出以智力和技术含量取胜的特点。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乡镇企业的社会地位始终受到怀疑,人们顾虑于这种能迅速带来致富的产业会不会同时带来“资本主义”,这种幼稚的想法使乡镇企业经历了一段痛苦的求生存、求发展的过程,时常经磨历劫后又春风重生。1978年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从理论上扫清了这一思想障碍,龙观的乡镇企业一发而不可遏止,到2005年,其产值占全乡工农业总产值95%以上,成为本乡经济发展的最大支柱。
  乡镇企业的活力在于它从一开始起就直接受动于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和质量竞争锻炼了一大批有胆有识的农民,大工业应有的目光、胸怀和精明,把旧式农民改造成一代企业家,尽管全乡百余家乡镇企业总体上还处于初创期的粗放经营,但如奥克斯、哈利斯顿、神力工具、五龙潭蔬菜等企业却在“上规模、上等级、上水平”中脱颖而出,占企业总数10%的骨干企业创造了占全乡总量90%以上的利税,并为农村工业化导向示范。
  乡镇企业的另一重大影响是催化了农村的集镇化和城市化,使农民的思想习惯和生活习惯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第一节 产业
  一、发展史略
  龙观农村手工业向不发达,建国初,全乡仅有竹、木、泥、石、裁缝等行业,从业者也仅几十人。1956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专业手工业者逐渐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而演化为县属大集体;手工业兼农业的则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组成副业队。在1958年的“大办地方工业”活动中,公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起手工业社、农机厂、土农药厂等乡村(社)企业。9月,人民公社成立后,多把副业队和乡办手工业社并入社办企业。县手工业联社所属各基层手工业社也下放充实社办企业。1960年因自然灾害压缩务工人员支援农业,社队企业基本关闭。
  70年代初起,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人均耕地面积剧减和城镇知识青年下放,农村剩余劳力日益增多,并随华东大电网的输入,本地又开始土法创办社队企业,时值“文革”,城市工厂多停工减产,为社队企业提供开辟市场的机遇,部分企业开始为大工业生产配件。1973年7月,公社工业交通办公室成立,开始管理社队企业。70年代中期的社队企业主要执行“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和“为农业生产、为工业、为城乡人民生活和外贸出口服务”(简称“三就四为”)方针。为了开拓市场,一些企业暗中积极开发新产品,争取列入国家计划以争取国家在资金、物资方面的支持,国营大企业的部分产品随之扩散转移到农村企业生产,于是社队企业中开始现代机器生产,同时引进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方法,开始组织生产流程、制订劳动定额、确定设备保养维修规定、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由于社队企业生产不列入国家计划,其原材料采购和产品推销均靠市场,故供销人员在企业中举足轻重。1976年分解社队联办企业,改中心车间为社办企业,分散在各大队的车间为队办企业。1978年,县革委会决定对新办企业免征工商税、所得税2年,社队企业职工劳动计酬则实行定全年劳动报酬、定基本劳动日、定务农时间30至60天和超额奖励的“三定一奖”制度,刺激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1979年为安排下乡知识青年和社会待业青年就业,县委、县革委会作出决定,新办企业凡安排知青和残疾人就业的给予免税5年的优惠。同时,县委提出“粮钱人一起抓、农工副齐发展”的方针,使社队企业作为农村经济的一翼,开始独立发展。于是,社队企业的经营方针由面向农业、农村、农民转为面向市场,政府引导全乡社队工业按社会需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大工业不能或不愿做的小批量多品种、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力抓短线产品,以补市场不足。县革委会规定社办企业工资、劳保福利可参照县属大集体企业有关规定执行;新建企业可免工商税、所得税2年;社员人均收入在110元左右的大队或企业利润在3万元左右的免征队办企业所得税。
  1982年,社队企业推行“利润包干、超额奖励”的承包责任制,承包期一年或数年,利润按比例递增,同时实行厂长负责制,企业职工则采取各种形式的计件工资。
  1984年12月,县委、县政府确定乡镇企业为全县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产业地位由“农工副”改为“工副农”,经营方针由“三就”转为“着眼农村致富,发挥各自优势,立足市场调节,积极外引内联”和“按照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产品方向”。鼓励与外地企业开展横向联营,并辅之以“一包五改”措施,即确定厂长为代表的集体承包为主、辅之以合作承包和个人承包方式;改厂长委任制为选聘制,改职工固定工资制为计件浮动工资制,改职工调配制为合同制,改封闭、半封闭式经营为开放式经营,改“官办”企业为“民办”。
  为解决因“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而产生的企业界的误解和顾虑,1986年5月县委发出《关于经济活动中的若干政策性意见》,鼓励企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了生产的稳定增长。7月,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系若干政策问题的实施意见》,以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联营,以引进信息、资金、人才、技术、设备和产品。本乡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联营,兴办了如鄞龙烟花有限公司、鄞县食品联营三厂、振兴冷冻食品厂等企业。1988年4月,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补充意见》,为联营企业提供优惠条件。全乡乡镇企业和联营厂从1984年的近10家发展到1988年的20余家。乡镇企业已成为全乡经济的主体,乡镇工业的总产值占全乡工农业总产值的83%以上。乡镇企业上交的税金占全乡财政收入的65%以上。
  市场竞争向企业提出上等级、上规模、上水平的要求,县委于1987年7月作出《关于建设县级重点骨干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以期重点骨干企业起到“龙头作用”。至1990年,全乡百万元产值企业达到6家,成为全乡工业经济中创利、税大户。
  90年代后,宁波三星集团等一批骨干企业的崛起,给全乡工业经济插上了腾飞的肢膀。进入21世纪后,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形成一批如“奥克斯”、“三星”、“新潮”、“哈利斯顿”、“麦克潘特”等中国驰名品牌和世界品牌及机械制造、食品加工、机电、化工、蔬菜等系列生产。
  二、人员素质
  本乡初创期企业的职工多由农民组织,文化、技术水平较低。1985年前,乡镇企业职工中几无大、中专文化程度,高中生仅占15%,且有不少半文盲。技术人员与职工比例为5∶1000。很少有接受过系统专业教育,管理决策多凭经验,故常以高薪聘用城市中退休工人作为把关师傅,时有“技术靠退休”之说。1986年县乡镇企业局科技教育科成立后,即组织职工进行文化技术补习,全乡选送一批青年职工参加培训,此后,以文化补习、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职工素质。1987年3月建立县乡镇企业培训学校,成立“岗位培训考核领导小组”。乡工业办公室设专人管理职工教育,并建立了乡“企业文化技术学校”,其后,以成人教育为基础,培训职工文化技术素质,至90年代中期,职工文化素质有较大提高。其时,还选派企业财会人员参加县乡镇企业局兴办的企业会计函授班,至90年代底,全乡企业财会人员都领取了“上岗证书”,并有一部分会计达到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职称。目前全乡企业中具有高、中级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职工达1600余名,占职工总数8%左右。
  三、设备技术
  本地60年代的农机厂以手工作业,其时的机灌站和碾米厂也仅有柴油机作动力的简单机械设备。其后兴起的社队企业多廉价购置大中企业的旧设备,并在70年代初借助大电网的建立大量配置以简易仪表车、旧式纺织机和胶木、塑料压机为主的机械设备,有的自制或购入车、铣、刨、磨等通用设备,以及缝纫机、电焊机、搓丝机、锯木机等设备。80年代初,由于计划供电不能满足迅速发展的乡镇企业的需求,企业自制发电机骤增。1986年,县以免税等优惠条件鼓励外地企业向县内投入设备、设备贷款和资金。以经济联合的形式更新和改造设备。同时,70年代广泛使用的仪表车、塑料压机、搓丝机等小型设备开始淘汰。随着产业结构变化和生产能力增加,乳品加工机械、罐头机械等成套设备和数控、精密、大型车床、冲床等进入乡镇企业。1988年通过技改使一批设备更新换代。至1990年设备的更新多通过技术改造项目完成。90年后,宁波三星集团引进电表生产流水线、空调机生产流水线等,全乡食品制造加工、蔬菜制造加工、机械、机电制造、五金系列制造等都引进了先进的生产流水线。通过十余年的设备更新改造和引进,至今,全乡已拥有一批国际先进的成套设备和生产流水线。
  四、利润分配
  本地乡村企业历经十余年发展,至80年代初其收入逐步成为农村经济收入的主体。企业的利润根据国家、集体、个人相兼顾的原则实行分配。上缴国家部分主要为企业的工商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此部分经中央与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成后进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集体部分包括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补贴农业、用于乡村公共事业建设和文化、卫生、福利事业以及支援贫困村(队)。个人所得部分在企业内部分配,包括货币形式的工资和非货币形式的福利享受。
  60~70年代初,社队企业职工由生产队调派,其中部分为农村困难户,多农忙务农、农闲务工、评工记分,采用“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厂队结算、适当补贴”的原则分配,收入一般略高于务农社员的10~15%。社队分配中平均主义倾向影响企业、务工社员的积极性。1973年后,社队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分配办法,主要有“劳动在厂、分配归队、定额奖金、补偿给队”、“厂定等级、回队买分、年终结算、补足差额”、“在厂劳动、在厂分配、利润分成到队、实物分配到人”和“厂定工资、交队买分、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等。由于生产队的经济、经营水平不同,同厂同队的职工实际分配高低悬殊,或出现“在厂高工资,回队低收入”、务工务农社员分配标准不一等情况,于是有的企业实行“交工资10~15%作管理费,回队买基本口粮,不在队分配实物”的分配方式。但上述各种方式的工资,基本依据均按农业劳动底分评级,故男女职工同工不同酬。
  1980年起,把产品、产量、质量、成本、安全等与职工报酬挂钩,实行车间、班组的工资利润包干制、计件工资制、超额计酬制、小集体计件工资制、折帐分成制等分配形式。为平衡企业职工与务农社员之间收入,职工只确定较低的基本工资,超定额、超利润时再分奖金,时称“基本工资加奖金”。1984年全乡企业普遍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企业职工的工资由发包方与承包人确定总的分配原则后,由承包人执行。乡镇企业多实行“联利计酬”工资制,先由发包、承包双方确定利润总额和工资总额,以确定工资毛利率,即工资总额占利润总额工资总额的比例,结算时将实际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和销售税金后余下的毛利润,按核定的工资毛利率提取工资总额,作为生产成本和工资进行分配。每月则预发70~80%给职工,年终结算兑现。具体分配中有的采取“固定加浮动”工资制,即按原职工个人工资的60~80%作为预发的固定工资,其余40~20%由企业统一后,按职工劳动实绩计酬,称浮动工资;也有采取“全浮动”,完全按劳动实绩计酬,个人工资收入采取“下不包底、上不封顶”原则分配。企业的供销、运输人员多实行费用包干,按完成业务量计酬;供销人员在完成或超额完成企业规定的指标后,实行收入可高于一般职工的2~3倍,个别的可达4倍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超产奖励等组合工资制。承包人收入为职工平均收入的1~3倍,但规定最高不得超过5倍。规模较小或效益较差的企业,发包人常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保证交足上缴金额后盈亏自负,俗称“一脚踢”或“清水包”,但此种承包常包盈不包亏,或中途倒帐、或损职工肥承包者,故实行数年后多废弃不用。承包制历经数年发展完善后,至1991年,凡能对产品实行计件的绝大多数采用计件工资制;进行流水作业无法计件的则采用“基本工资加奖金”制,基本工资确定约有三种形式,一是按性别男工每月50~80元,女工40~60元;一是不计性别均在40~80元之间;一是按工龄、职务等综合评定后确定,每月最低32元,最高70元。奖金则上不封顶、下不包底,全视企业经营水平而定,每月多者400~500元,少者不足100元。1993年企业转制后,职工和管理人员工资全由企业老板按企业效益、市场消费、人们生活水准综合来确定。
  第二节 门类
  一、机械工业
  机械工业企业是在60年代底社队抽水机站(后改为机电站)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时,机电站主要从事抽水机、打稻机等农机具修理。70年代初,为加强农业机械化,响应政府关于农机具“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社、小修不出队”的号召,社、队都普遍建立机电站、农机具修配厂,形成农机具修配网络。“文革”期间,城镇工厂停工,机械设备供应短缺,社队农机修配厂遂利用简单设备、试制机床和支农机械。70年代末,机械工业始从单一的农业机械转向发展工业交通、电讯设备和民用、电子、电器、仪器、仪表、计量具等制造。1986年后机械制造业始实行横向联营,引进资金、技术,积极开发新产品,机械工业得到长足发展,产品由原来以生产零部件为主转为生产整机和零部件并重。90年代后,宁波三星集团加强技术和设备引进,始生产电表和空调,一举成功。进入新世纪后,哈利斯顿生产环保电瓶车获得成功。
  二、食品工业
  建国前,乡村有酿酒、制酱、糕点等作坊。50年代中期,私营作坊实行公私合营,粮食、油料及农副产品实行计划收购和派购,乡村食品工业受限制。1979年,本乡兴办鄞县食品联营三厂,主要以加工水煮笋和酿造黄酒及汽水为主;1980年9月,兴办鄞县精制茶厂(当时属区办企业),主要以加工制茶,年产绿茶144吨,外贸收购201吨,产品出口非、欧、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80年代中期兴办鄞县振兴冷冻食品厂,主要以加工蔬菜速冻为主,出口日本等国家。至1991年统计,食品工业占全乡工业产值比重为30%左右。其中鄞县食品联营三厂产值达550万元,创汇额452万元;鄞县精制茶厂创汇额299万元;鄞县振兴冷冻食品厂创汇额达365万元。90年代中叶起又有一批食品工业兴起,如顺兴、甬兴等,出口创汇都在千万元以上,其中顺兴食品厂销售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
  第三节 重点企业简介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于1986年由郑坚江创办。创业时只有7~8个职工,固定资产仅2万元,且负债20多万元,产品以生产仪表塑料壳为主,是一家年产值仅6万元的小厂。经过近19年的艰苦创业,实现了跨越1000倍的成长,至今成为拥有电能表、空调、变压器、开关柜、箱式变电站等电力自动化系列产品,手机、通讯设备、医疗服务、地产开发、资本运作等融为一体的特大型集团公司。目前拥有总资产68亿元,员工1.5万余名,中高级技术人员1000余名,驻外分公司和办事处60余家,是三星电能表、奥克斯空调器的研发制造中心,国家级重点火炬高新技术企业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常设单位,产销利指标在宁波工业企业中位居前五强。随着投资10亿元的三星奥克斯智能工业城和南昌制造基地的投入运行,公司已具备3000万台电能表、350万套空调、320万千伏安变压器、2000万部彩屏手机的年生产能力。
  三星作为中国电能表行业的代表企业,产品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年产能位居全球第一,并连续8年产销量居全国行业第一,市场占有率达30%以上。在确保电能表行业龙头地位的基础上,三星集团已进一步开发生产出了代表国际潮流产品的变压器、开关柜、箱式变电站等电力自动化系列产品,顺利完成了由电力产业后端产品向前端产品的推进。
  AUX奥克斯空调以优质平价的鲜明形象,获得了国家首批全线免检产品、节能产品、国家强制性3C标志等殊荣,并通过了CE、TUV等一系列国际权威认证,2001年度名列行业第六,2002年度销量突破157万套、名列国内前四强,成为中国空调行业新格局的领导品牌。2004年度销量跃居全国前3强,销量突破380万台。
  1989年,由龙观仪表厂改为宁波三星仪表厂,正式跨入电度表制造行业。1993年创建宁波三星集团公司,几经扩建和技术改造,拥有了三条成套生产仪表流水线。1994年创建宁波奥克斯电器厂,正式跨入空调机制造行业,固定资产原值增至5000万元。1995年改制成立宁波三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现代化大型股份制企业。1999年投资10亿元,开辟占地面积500亩的三星奥克斯智能工业城。2000年3月三星电能表产量突破2500万只,位居全球第一,并研制箱式变电站环网柜、开关柜等产品,全面进入电力产业。2001年2月空调全线获得国家质量检验总局评定的免检产品和国家经贸委评定的节能产品。11月,投资3000万元全面启动信息化工程。2002年5月投资10亿元成立宁波奥克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进入移动通讯产业。7月,成立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进入地产业。12月,投资7亿元建造浙江省最大的民营医院——宁波明州医院,进入医疗产业。2003年2月投资30亿元,建设占地3000亩的“奥克斯国际产业园”启动。3月,成立奥克斯(香港)国际有限公司。4月,成立宁波明州现代物流中心,进入物流产业;5月,成立宁波奥克斯能源有限公司,进入能源产业;6月,投资10亿元、建设占地1000亩的奥克斯(南昌)工业园启动。2004年2月,研制商用空调、冰箱、小家电等产品,全面进入家电产业;4月,成立奥克斯意大利分公司,全面进入国际市场;10月,奥克斯空调和三星电能表双双获得“2004年国家免检产品”;12月,奥克斯(南昌)工业园一期工程正式投产。2005年3月,奥克斯通讯在“核准制”下首批获得手机制造牌照;5月,与清华、北大等11家国内著名商学院联合建立MBA教学基地。
  今天的三星,在做大做强现有产业的同时,成功地进入通讯设备、医疗服务、地产开发、资本运作等新多元化的发展轨道,展开了强势扩张的宏图,投资10亿元生产的奥克斯手机已成功下线;投资7亿元的明州医院已竣工落成;国际贸易中心和手机研发中心已分别在香港和韩国成立;一个集管理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中心、模具中心、培训中心、展示中心于一体,占地3000亩的新产业园已在规划兴建之中……
  秉承诚信,强调效率,不断引进国际领先、国内顶尖的专业人才,是AUX奥克斯集团顺利实现“十一五”目标的战略任务,是保持三星高速发展的核心动力。
  奥克斯集团19年来能够保持快速、健康、高效的发展,主要的动力源自于奥克斯多年经营中总结积累起来的企业文化理念。奥克斯一贯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立业”的企业宗旨,对企业文化理念的探索,始终抱着一种与时俱进、不断自我超越的精神,本着务实高效原则进行创新和定位,最终形成了以经济价值规律为刚性平台,以有理服从原则为柔性理念,将严密性和开放性有机统一,并强调效率为中心的管理特色。集团公司董事长郑坚江将其提炼为三句话:“一切按经济价值规律办事,一切按有理服从原则办事,一切以提高效率为中心的企业风格。”这是奥克斯人经营思想、文化理念最核心的内涵。由于郑坚江业绩突出,近年来曾先后获得第四届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浙江省乡镇企业创业标兵、中国杰出企业文化功勋人物、2005年全国劳模、浙江非公经济人士优秀建设者及十大“风云浙商”、最具远见信息化领导者奖等荣誉和称号,并从2003年起当选为浙江省政协九届委员,现任浙江省民营协会副会长、宁波市工商联常委。
  如今,为了扩大参与产业结构调整的范围和拓展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度,公司规划了未来的三大发展战略:即产业升级战略、资本运作战略、国际化战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体奥克斯人长期不懈的努力下,在顺利实施产业升级、资本运作、国际化三大战略的基础上,奥克斯集团终将发展成为全球制造业极具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
  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是一家由中国日月制冷和香港汇通国际、德国汉德尔合资合作的专业生产电动车、小家电企业集团。公司以世界领先水平的德国电动车柔性组装、滑板车、高性能稀土永磁有刷电机和智能控制器等生产线为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民营企业。在浙江、江苏、上海、安徽、武汉、山东、北京等全国十多个省市开设办事处,建立了200多家终端营销网络,并与沃尔玛、家乐福、乐购等在国内开办的国际大超市建立了强强合作关系,产品出口欧洲、日本、东南亚等国际市场。作为一家专业生产电动车的中国制造商,还在德国设立了研发基地,使哈利斯顿电动车无论在研发还是在制造上都处于全球领先水平。经过14年的艰苦创业,至2005年,公司总资产达到4000万元,实现产、销、利税分别达1.2亿元、8000万元和1500万元。现有员工650人,中高级技术人员58人。厂区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
  公司前身为龙观空调制冷配件厂,于1992年8月由陈明均投资3万元创办,仅六七个员工,几部仪表小车床在自家院中加工,产值仅几万元。1993年,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租用金溪村旧办公楼做厂房,购置加工空调配件设备,并招收有一定作业经验的员工70余名,大刀阔斧地启动空调配件加工生产,当年实现销售220万元。1994年,更名为鄞县日月制冷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并被评为县先进企业和AA级资金信用企业。1996年更名为宁波鄞县日月电器实业公司。公司不断更新设备、技术、产品,并向高科技发展,加工产品逐步纳入规范化、科技化管理,并与全国60余家生产空调厂挂钩,实行产、销一条龙服务,使公司出现了质的飞跃。
  1999年,公司出资800万元购置了原龙观中学校舍新建厂房,增添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引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空调配件流水线,实现生产、总装、检测自动化、智能化。并将公司更名为“宁波日月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重点生产截止阀、电磁阀、四通阀、储液器、分流器等家用空调、汽车空调及中央空调配件。由于产品性能卓越,质量稳定,深受海尔、美的、格力、飞达仕、三星等国内空调厂家的青睐。其中部分产品进入欧美、日本及东南亚市场,参加意大利米兰国际制冷展。同时,产品质量获得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时年,产值达到2500万元,成为乡内最大的股份制民营企业。
  2000年,新厂房竣工落成,更新设备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空调配件系列产品参加德国制冷展,深受客户好评。2001年,与香港汇通贸易公司合资,兴建宁波日强电器有限公司。其中新冷煤截止阀、防氧化阀门获宁波市新产品奖,干燥过滤器获实用新型专利。
  2002年,宁波日强电器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55.56万美元,申请注册了哈利斯顿商标。获得中国质量信得过服务放心称号、浙江省质量信得过产品,制冷阀门获宁波市名牌产品。参加中东五大行业展,获得尤里卡世界专利博览会金奖。12月,公司开始制造环保型电动车,进入电动车制造产业。
  2003年1月,启动电动车营销市场,在中国消协举行的3·15活动中,荣获中国产品质量放心用户满意十佳诚信企业,全国质量服务消费者满意企业,全国电动自行车行业质量放心单位等荣誉。并获得国家标准合格产品和中国著名畅销品牌,浙江省外贸出口优秀企业。高效能电动自行车获得宁波市新产品奖。加入中国自行车协会,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通过CE认证。12月,与法国公司合作开发高新技术智能型饮水机获得成功,产品出口美国、法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且产销两旺,并在销售国家获得申请专利保护。
  2004年1月,总经理陈明均被评为鄞州区优秀专业人才。6月,顺利通过ISO9000、2000版质量体系认证。9月,电动自行车获巴黎国际博览会金奖。哈利斯顿商标获准在德国、法国、意大利、韩国进行注册。10月,通过全国电动车生产许可证考核。
  2005年5月,开始实施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项目,至12月顺利通过。
  公司引进国外先进的多头机加工中心、数控车床、自动车床等设备,实现了生产自动化和组装流水线,并拥有高精度、智能化的检测设备,确保产品的高品质。与宁波五二研究所、合肥通用技术研究所、浙江大学、清华大学等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的科研合作关系,不断开发新产品,产品质量及技术指标始终处于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企业的综合实力处于全国同行业前几位。
  “日月”牌系列截止阀按日本JISB2401标准生产,主要部件“O”型圈、气门芯从日本进口,产品并获得“中国质检协会”的质量认证,并通过CE、UL、TUV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在国际化战略情况下,日月制冷公司从98年起获得自营进出口权。
  公司从单一的制冷配件配套型企业发展到现今的电动车、饮水机的自主成品终端型企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企业自主能力得以快速扩大拓宽,市场通路也从原来的国内市场,成功地转移到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以国际市场为主导,而且与特灵、雷诺士北美最大的制冷生产厂家长期合作。
  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整合、品牌策略的不断创新、企业文化的持续不断提升,在公司全体员工的不断努力之下,“哈利斯顿”、“日月制冷”正大跨步向多领域、多产业化方向发展。
  品质、品牌、服务是哈利斯顿的追求;诚信、自信、人性是哈利斯顿的执着;环保、科技、效益是哈利斯顿的共享。这也是哈利斯顿人提高企业文化的经营理念,更是哈利斯顿人创导企业文化的意志所在。
  宁波龙观化工有限公司
  宁波龙观化工有限公司属国家定点生产民用炸药的专业厂家。主要生产2号岩石粉状铵梯炸药,用于露天和无沼气及矿尘爆炸危险的地下爆破工程。
  公司前身为鄞县化工二厂,始建于1971年,建厂初期只生产铵油炸药,规模很小。1986年进行了第一次技术改造并迁移厂址。1990年4月兵器总公司核发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凭照”,核定年生产能力1500吨。因宁波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建设力度加大,炸药用量逐年上升,公司产量已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经申请1999年国防科工委给予更换企业凭照,核定年产量达到3000吨。
  1997年以来,以徐林光为总经理的领导层,抓住机遇,狠抓质量,产品历年来经国防科工办抽查均符合GB12437-90标准,产品深受用户好评。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技改投入,聘用高级工程师、大学生以加强科研力量和技改投入,开发新产品,努力提高质量,增加品种,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1998年,公司成功试产新2号岩石粉状铵梯油炸药,并着手开发新4号产品。新2号产品荣获1998~1999年度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1999年开始筹建粉状乳化炸药项目,当时该产品采用的制粉状技术属国内首创,国外未见报导,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2000年11月粉状乳化生产线厂房通过验收,设备由杭州强立公司组装完成,12月底由南京理工大学、杭州强立公司联手组织试车成功。但由于当时宁波市场和该生产线的装药设备不完善,导致该生产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001公司着手胶状乳化生产线的建设,在原粉状乳化车间预留的位置再建一条胶状乳化生产线,形成了粉乳和胶乳联建同一工房,部分设备共享,可以视市场需求交替生产的柔性生产线。因当时采用马铵山矿山研究院的技术,没有通过省工办的初步审核,导致该线处于半停顿状态。
  2002年底公司与深圳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乳化炸药技术转让协议,在原马铵山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2003年初,吴安国同志调入公司任总经理一职,他对乳化生产线的技术改造非常重视,在当时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开展生产自救,于3月动工兴建流水线,同年5月试生产,12月又对原粉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试车成功,2004年7月通过了省国防工办组织的乳化生产线竣工验收和生产线验收。
  整个工程投资上千万。现公司占地面积89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职工131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6名。公司拥有固定资产1800万元,流动资金800万元。主要产品有2号岩石乳化类炸药,铵油炸药,年生产能力万余吨,上交税收250多万元。
  2004年12月,公司通过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考核;2005年3月,公司以“龙力士”注册了商标;2005年11月,公司通过了上海赛瑞认证有限公司对公司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考核;2005年12月底,公司通过了由鄞州区发改委和区环保局组织的清洁生产活动的验收。
  公司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加大技改投入,优化产品结构。企业获得了很大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由于经营良好,遵守法律、法规,注重信誉,多次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资金信用等级AA级企业,1999年荣获“县骨干企业”荣誉称号,在宁波市星级企业管理创评活动中被评为市三星级企业。
  2006年3月,因工作需要,乡政府下派任职的吴安国调回原单位,公司总经理招聘,由原奥克斯集团部门经理陈永安担任,并兼任公司党支部书记。
  宁波五龙潭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宁波五龙潭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工厂化生产豆芽的企业。位于四明山麓、风景秀丽的五龙潭畔、山清水秀的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境内。公司总投资2200万元,占地面积2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日设计生产能力100吨,职工130名。集生产、经销、网点布局、售后服务等融为一体的现代化生产企业,是宁波市独一无二生产无公害绿色食品——豆芽的“菜篮子”工程骨干企业。
  公司于2001年10月注册成立,2002年8月完成基建工程及生产设备调试,并开始试制产品,随后产品批量投放市场,11月正式开业生产,仅2个月实现产销150万元,利税4.5万元。2003年,产量及市场覆盖面一路攀升,当年占领宁波城区市场达70%以上,年产销达1680万元,实现利税70.8万元。2004年实现产销4090万元,利税630万元,市场覆盖率达80%以上。2005年实现产销近5000万元,利税680万元,日产各类豆芽80多吨,城区市场覆盖率为100%,鄞州、镇海、北仑等近郊市场覆盖率为80%,并在慈溪、余姚、奉化及舟山市的定海、沈家门、岱山等地分别建立豆芽配送中心。
  经过短短两年多时间的努力,宁波五龙潭蔬菜食品有限公司荣获了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宁波市菜篮子加工示范企业、宁波市优秀农业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并获得了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浙江省农博会金奖、宁波市绿色农产品证书和ISO9001、ISO2000、HACCP等认证,成为宁波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品,宁波市唯一一家豆芽市场准入品牌,得到了政府和市民的双认可。国家商务部及省市有关领导多次惠临、视察该公司。
  由于该公司确定“我诚信,您放心”生产理念和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厂区选址的优越性及经营宗旨,从而使产品凸现出:一是生产新颖。从日本引进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工厂化孵豆芽,填补了国内空白,实现了豆芽产业的革命;二是绿色安全。工厂选址四明山麓,环境优越,附近无污染源。工厂实行无菌化孵化,豆芽在纯天然环境里生长,人体不接触,不使用任何添加剂,用山麓的优质地下水喷淋。并在东北地区建立无公害的黄豆,绿豆原料基地。建立公司检测室,原料进口、产品销出都有“身份证”,进入流通领域后用专用的配送车专业发送。三是营养价值。经发芽孵化后的食品,由于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的改变,杜绝了添加剂的使用,使其自然生长,保证了七天的孵化期,因而豆类中蛋白质所含的氨基酸得到重组,并使氨基酸的比例大幅度提高,更使其符合人身健康的需要,从而提高了黄豆芽、绿豆芽的营养价值。
  “豆芽生产现状的危机论和国外先进技术的介入论”是公司董事长陶礼明掀起甬城“菜篮子”工程“豆芽革命”的理论依据。市民需要放心蔬菜,而环境恶化与人为造成的绿色食品是当今人们面临的生存危机,启动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正是人们所想、众人所望的事。陶总奠定了政府多年要办的“放心工程”。
  该公司下步要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异地协作,优势互补,有偿服务,共同发展”。在杭州、南京投资办厂的基础上,宜在长三角形成一个生产、销售的统配网络,并建立全国豆芽生产协作网。
  宁波神力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一家专业制造各系列电锤钻头、水泥钻头、木工刀具等产品的出口企业,是全球14家、中国唯一获得欧洲钻具协会(PGM)的工艺技术质量标准制造和供应国际一流品质的SDS—plusdrillbits电锤钻钻头企业。公司现有职工350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8人,厂房占地面积2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1850万元。2005年,全公司产、销、利税分别为3800万元、3500万元和800万元。
  公司前身称龙观综合社。创办于1975年6月,由鄞县二轻局将龙观公社范围内的泥工、木工、铁匠、竹匠等手工业者集中,开办起的综合社,主要以制造农家具为主。1980年,该社划给龙观公社工业办公室管辖,并改名为龙观综合厂,厂房占地面积2350平方米,建筑面积1820平方米。总资产8万元,职工仅15人,年产值也在十几万元左右。1993年1月,乡镇企业转制,该厂被时任厂长练炳芳以20万元的价格买为私营企业,并由4月间改名为鄞县龙观神力工具厂。
  1994年10月,成立“宁波神力工具有限公司”,并购置一些铣床、仪表车等设备,开始生产电锤钻钻头,当年职工增至50人,固定资产增至85万元,产值突破百万元大关,时年被评为县先进私营企业。
  1996年,公司开始开发新产品,由原来加工油钣牙钻头改为生产“木工铣刀”、“电锤钻头”、“水泥钻头”三大系列产品,其中“木工铣刀”产品被列入“宁波市科技开发产品”。由此同时,公司扩建厂房,将原鄞县开天礼花弹厂办公楼并入本公司,并新建车间,使厂区占地面积增至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至3250平方米,固定资产增至250万元,员工100人,年销售突破1000万元大关。
  1998年2月,电锤钻头等系列产品经国家机械工业部全国质量统一监督检验,被授予合格证书。1999年6月,生产的电锤钻头、水泥钻头、木工铣刀三大系列产品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确认为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2000年,通过质量体系ISO9001—2000认证。
  2001年10月,公司出资220万元购置原三星集团精制茶厂厂房及占地面积17亩的厂区,并引进瑞士、德国最先进的SDS—PLUS钻头全自动生产线及生产工艺,德国MAHLR公司制造的接热处理自动设备及欧洲SIMENS、ABB等著名公司提供的微机控制程序系统,成立了“宁波麦克潘特工具有限公司”。
  公司经过20多年的开拓创新,培养和造就了一支能掌握高科技专业技术人才,并严格按照欧洲钻协(PGM)制定的全球统一技术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目前,公司内建筑亭园林立,花草茂盛成园。石结构建筑神力亭等,镂雕精细,造型别致,栩栩如生;青石双龙柱直冲云宵,纹龙雕刻、双龙戏珠等为公司门户添金生辉。还有夜景小道、百花园为花园式厂房增添色彩。“神力”、“神鹰”、“麦克潘特”等标志性商标将成为本乡及全国、全球民营企业的楷模和典范。
  第二章 贸易
  第一节 商市
  宋时,在通往山区的要冲聚落形成小溪集市,本地农民每月一次赶集,以农副产品交易为主。元至明前期,农村集市保持宋代形成的格局,到明朝中期,因商业发展而增加赶集次数,以农历三、七、十赶市。至清光绪初年,集市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格局,鄞江桥中心集市形成,一直沿袭至民国。
  建国后,农副产品由供销社组织收购和推销,为农副产品交易的农民为赶集而去。1956年10月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商品交换一度活跃,至1958年,商品由公社统一购销,集市贸易停止。1961年,由于农副产品奇缺,为有利生产发展,允许自由交易。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间,集市虽存,但上市产品限制甚严,生产队集体生产的农副产品和社员个人的粮、棉、油等农副产品均不准上市,因此集市交易冷落。80年代后,以县财政拨款、乡村集资及市场管理费返还等办法筹集资金,兴建集贸市场。1996年后,本乡先后在桓村、后隆建立了农贸市场,从此告别了山区小乡无集市的状况,为居民购买小菜和其它农副产品提供了诸多便利,带动了一批“三产”,年成交额达百余万元。目前,全乡有饭店、小吃店、副食店、杂货店、百货店、衣料鞋帽店等商铺300余家,年营业额达500余万元。
  第二节 商情
  本地商业主要有供销合作社和个体销店两大系统,商品购销网络借此形成城乡一体化、内外相联的新格局。
  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本地农业以稻作、杂粮为主,耕作精细,故农业生产资料需求量大、品种多、季节性强。建国后以供销社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主体,农用物资遂成商业大宗之一。
  50年代中期,本乡供销社设农业生产资料商店,专业经营化肥、农药、农药器械、中小农具,并配备农业生产资料辅导员。其后,经营品种和服务项目增多。
  肥料供应 主要有土杂肥和化肥两种。土杂肥旧时以绿肥、灰肥、河泥、人畜粪等农家肥料为主。1952年起供应少量骨粉。1954年由于化肥供应不足,供销社组织苦楝树饼、酱渣、皮屑、脚爪、毛发、龟板渣等作为土杂肥供应。60年代后,以绿萍、田菁等代替土肥。1978年后,因化肥供应增加而逐年减少土杂肥供应。
  化肥,旧时称肥田粉。1956年起供销社向贫雇农贷氮肥、硫酸铵,由于作用明显,供应量逐年上升。1961年起,以化肥作奖售收购农副产品,以此分配化肥。1964年起推广氨水。“文革”期间化肥供应因货源不足而下降。1978年起,化肥供应迅速增加,并于次年起实行以肥换粮,以1公斤标准氮肥换购1公斤原粮。1983年改为按播种面积每亩分配化肥2.5公斤,再按征购粮食任务每100公斤分配2.5公斤。钾肥自1956年至1978年间一直有少量供应,含氮、磷、钾的复合肥自1973年开始有少量供应。
  农药供应 主要有土农药和化学农药两种。土农药,农民向以烟梗、烟末、茶子饼等防治水稻螟虫、铁甲虫。1956年起发掘土药货源,是年供应黄茶苞、羊舌头根、断肠草、雷公藤等11种土药源,用于防治稻热病、棉蚜、豆虫等15种病虫害。1971年,推广滴油杀蚼、糖醋诱蛾等土法治虫。1978年因化学农药普及推广,各种土农药、土办法逐步停止。至1987年仅使用石硫合剂、“七0五”、烟沫敌百虫合剂、茶子饼浸出液,1990年停止销售土农药。
  化学农药,1952年供销社供应六六六、二二三有机氯农药;1964年供应二二三液、六六六粉剂;1965年增加敌百虫、乐果、1605、西力生等。至1984年供应农药共20余种。六六六粉和二二三液因毒素残留高,于1984年10月起停止使用,代之以甲胺磷。1985年农药由供销社和农业部门同时经营,1988年后实行供销社专营。
  中小农具 本地供应的传统中小农具有锄头、铁耙、柴刀、草刀、沙尖、犁头、犁臂、铁锹、刮子、桑剪、蕃薯刨、镰刀、木犁、木耙、稻桶、粪桶、料勺、水车、车骨、车板、箩、簟、土箕等30余种。旧时由手工场、店兼营或商贩贩卖。1952年起供销社经营中小农具,有的农民自行加工。1955年起供应打稻机、双轮双铧犁、华东水田犁等。1960年根据“中小农具第一”方针,中小农具供应量逐年上升。1982年后,中小农具全由农户自备,供应渠道增加,供销社系统的农具供应量逐年减少。
  二、生活资料供应
  建国前的生活资料供应皆由市场自由交易。建国后,供销社和集体商业负责食品外的生活资料零售,粮、油由粮食部门供应。蔬菜、鱼虾等副食品由集市贸易。1984年起,实行市场流通。
  计划供应 建国后,国家对供应不足的主要日用工业品,采取计划分配方法,通过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专业批发企业平衡后,分配到基层供销社零售;不属计划商品的,由零售部门自行采购。60年代初,日用工业品短缺品种较多,实行计划分配的商品有167种,属国营系统分配的为152种,其中五金交电38种、针织品35种、百货34种、文化用品15种、化工10种、糖果9种、烟酒6种、调味品及干鲜果5种;属供销社系统分配的为碗、筷、缸、锅等15种。70年代起,商品可供量逐渐增加,计划商品从1972年的106种降至1979年的78种。80年代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计划分配更少,1982年为58种,1984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后,市场供应更加活跃,至1988年,计划分配商品仅保留18种,且实行计划内、计划外价格双轨制,顾客仍可通过加价从市场购买所需的计划内商品,至1990年,工业品基本放开。
  非计划分配的工业品,70年代前,均来自县外和省外,1978年后,乡镇企业的产品逐渐成为县内工业品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1990年后,本地商品自由市场非常活跃。
  根据部分商品供不应求的状况,建国后的不同时期采取过不同的供应政策和供应方式。
  凭票供应 凭票供应时间较长的商品主要有棉花、猪肉、卷烟。棉布凭票选购自1954年9月15日开始执行,是年基本定量每人15尺,此后一年一定,布票全省通用,收票范围只限棉布类商品。1960年8月起,收票范围扩大到15种针织品,1962年后,浙江布票可与上海市通用。1963年收票种类最多,此后纺织、针织品货源逐渐充裕,凭票范围和收票标准也相应调整。1980年12月,涤棉混纺布临时免票,至1983年5月,全部针织品免票,1984年停发布票。猪肉凭票定量供应始自1957年1月起,每人每月0.5市斤,1979年6月起敞开供应。其间的1964年5月曾敞开供应。凭票供应期间,凡国庆节、春节根据肉源多寡,每人增加供应0.5~2市斤。卷烟凭票供应自1962年1月起,每吸烟人口月供应1至3人每月7包,1979年起卷烟敞开供应,惟甬产甲、乙级烟供不应求,在农忙和国庆、春节每户增加供应3至10包。1987年后,不再作计划供应。
  凭券供应 1962年1月,对131种一、二类农产品和三类点名农产品实行计划收购,同时,对178种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实行凭证供应和按收入比例发给购货券(亦称选购券)。购货券由宁波市供销社印发。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通过购销合同按比例发给;有工资收入的按工资20%发,被赡养者按人发;购货券面值以人民币计,4月由县供销社印发新券,改为“分值”。收券标准视商品而定,回收该商品价格的30%~100%的购货券。下半年起凭券购物商品渐少,至1963年二季度取消收券。
  凭卡定量供应 1962年商品极端匮乏,为保障人民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食糖、黄酒、煤油、肥皂、火柴、食盐、酱油等21种基本生活必需品每季定量供应,每人每月供应酱油1斤、米醋2两、火柴每户1小盒,肥皂每户每季0.5~1块。1963年二季度购货券取消后,丝绸、呢绒、铝锅、搪瓷制品、半胶鞋等11种商品也凭生活卡定量供应。1964年起渐少,1965年减至6种。食糖除供应婴儿、产妇、病人及换购农副产品外,从1962年至1972年间,居民只能在节日临时购得0.5斤。1973年一季度起每人每月供应0.1~0.15斤,“双夏”和国庆、春节时,每人供应0.5至1斤。1983年3月食糖敞开供应,同年9月,黄酒敞开供应,1984年四季度起,煤油、肥皂、火柴敞开供应。1987年至1988年,临时恢复食糖凭票定量供应和肥皂、火柴凭卡定量供应。至1990年,除煤油仍凭卡定量供应外,生活必需品都敞开供应。
  特需供应 在凭票凭卡定量供应生活必需品期间,对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实行特需供应。主要商品有棉布、食糖、煤油、肥皂、火柴。棉布特需供应有结婚、生育、死亡用布和生产用布、公共用布、劳保用布(合称三项用布)以及灾情补助、冬令救济、山民补助等。“三项用布”按审批供应,其他用布供应标准由省规定。食糖特需供应有产妇、婴儿、病人用糖(称三者用糖)和生产用糖、保健用糖。三者用糖和保健用糖的供应标准因时而异,至1983年3月后停止。煤油、肥皂、火柴根据需要与可能审批供应。
  侨汇供应 1959年10月开始凭侨汇证供应专项商品。1962年改按侨汇款数额定供应标准,每百元人民币供应粮食30斤、食油3斤、食糖3斤、肉类2斤。棉布10尺及价值人民币50元的其他商品。1965年改为每百元人民币发30%购买券。1978年7月改为每百元人民币供应商品30元,其中定量商品7种计12元,为食糖2斤、粮食20斤、食油1.5斤、猪肉3斤、甲、乙级卷烟6包、肥皂2块、煤球(饼)50斤;另可选购商品18元,并发“购货券”20张,供选购进口电视机、沪产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电风扇、毛线、呢绒、绸缎等11种商品。1984年不再分定量,均作选购。收券标准根据市场供求状况随时调整,1988年“菲利浦”彩电收购货券500张,“日立”彩电600张、进口冰箱300张、国产高档卷烟每条5~10张等。
  高价供应 1962年4月为加快货币回笼,食糖、糖果、糕点、瓶酒、床单、毛巾、棉毛衫裤、汗衫背心和手表9种商品实行高价供应,1963年10月起,部分卷烟实行高价供应,1965年4月后停止高价供应。
  奖售供应 为鼓励农民生产并投售国家所需要的农副产品,1961年起陆续对猪、禽、蛋、土特产、山货、竹器、药材及兔毛等产品实行奖售。按各规定的奖售标准奖售某些市场上紧缺的日用工业品,先后有棉布、食糖、卷烟、黄酒、针织品、半胶鞋等。1980年起,对生猪投售的重点户奖售自行车、缝纫机等耐用消费品。1988年对种粮大户奖售冰箱、自行车和高档“宁波卷烟”。
  三、农副产品收购
  农林产品 本地除粮油外尚有茶、笋、竹、木、柴、炭、桃、桔、皮毛等20余种,尤以茶、笋、竹、木、柴为大宗。民国期间或由农民自产自销,或由私商购销。茶叶由茶栈收购,蚕茧由茧行收购,春笋多为产区农民自行鲜销和加工笋干,仅少数由私商收购。
  50年代起,供销社逐步开展农副产品购销业务,主要为山区推销竹、木、柴、春笋、炭等,并代中茶公司收购茶叶。1954年,供销社代国家收购棉花。1955年起农副产品购销分工,粮、油划归粮食部门经营,猪、禽、蛋由国营商业经营,木材归林工部门经营,其余特产、土产、皮毛和废品均由供销社购销。1958年开展农副产品“大购大销”运动,致使茶叶过度采摘,竹、木大批被砍。
  1961年起,国家为掌握货源,实行统购、定购(派购)和自由收购政策,棉花属第一类统购,第二类派购的有蚕茧、茶叶、木炭、毛竹和各种皮张等,此外为敏感类农副产品,可自由议价购销。每售50公斤皮棉,奖售粮食17.5公斤、布票5市尺、化肥15公斤。此后供奖售和换购的商品扩大到卷烟、胶鞋、木材、毛竹等。每收购100公斤鲜茧,奖售化肥100公斤,布票30市尺。1978年起实行棉粮挂购,本地作为非集中产棉区实行“三定一奖”,即定面积、产量、交售量、超售奖食糖。至1983年,国家不再下达派购任务,除棉花仍保留奖售化肥外,其余奖售均取消,产品实行多渠道经营。1984年棉花取消奖售。1988年,国家规定棉花、蚕茧由供销社专营,茶叶由供销社计划收购。
  土特产品 本地的土特产主要是浙贝。浙贝分元宝贝、次贝、珠贝、贝芯蒂等4个等级。民国时期,浙贝大多为宁波药行和私商收购转销。宁波懋昌药行专收贝母,每担价格最高达160元。1926年后,收购被奸商垄断,每担跌至20余元,为此,樟村贝农与本地农民联合,于1933年成立鄞县堇江有限责任贝母运销合作社,规定入社贝农的贝母一律委托合作社贩卖,不私售,合作社收购的贝母最低每担约60~70元,销往上海、宁波各大药行。
  1952年至1955年,贝母由宁波土产公司和省供销社驻宁波办事处收购,1956年改由县供销社收购。1957年7月,贝母派购到户,生产者必须按牌价交售给供销社。至1990年,供销社为医药公司代购并自行经销贝母,之后,贝母市场逐步放开,贝母收购价时起时落。
  猪禽蛋 民国时期猪禽蛋由私商购销或农民自销,并自然调剂余缺。本地猪禽蛋以农民自产自销为主,商品量很少,农村商贩有时向慈溪大隐、二六市、三七市及宁海、新昌、东阳、义乌、绍兴等地买活猪转售,猪源不接时则向县城猪行购买。
  50年代初,供销社开始收购生猪、家禽并出售。1954年初私人肉店(摊)取消,供销社开始收购鲜蛋。1955年9月起,国家对生猪实行派养派购。1960年4月,省政府规定每收购1头肥猪,优待供应精饲料20市斤。1961年4月增至40~60市斤,并供应煤油3市斤、卷烟2条、卫生衫裤1件或汗衫2件,或胶鞋1双,且按生猪毛重给投售者留肉10%。1962年2月起奖售随猪禽蛋货源多缺、市场日用工业品供求状况及猪禽蛋牌、市差价高低,随时调整奖售品种和数量。惟家禽收购奖售历时最短,仅从1962年5月至1963年8月;鲜蛋自1962年4月至1982年6月;生猪自1960年试行至1984年结束。1985年起,取消生猪派购,放开价格,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家禽的特约收购和鲜蛋收购也改为价格放开,多渠道经营。
  第三节 商政
  本乡商业向由私人经营。1954年起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原私营商业多组成集体的合作商店,唯极少数继续个体经营。时年形成以国营商业、供销社为主、集体商业辅之、少数个体商业为补充的商业体制。此种体制除“大跃进”时期稍有变动外,一直保持到1980年。此后,非商业部门参与商品流通,个体商业发展尤快。至1998年供销社、第二商业转制,全乡形成各种商业经营机构互相竞争,互为补充的商业机制。
  一、私营商业
  解放前,本乡私营商业多为杂货店,经营香烛、烟酒、油酱、糕点、贳器等。解放后,本乡私营商店变化不大。1954年,县供销社开始对私商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继续对烟酒、文具、百货、茶叶、木材、饮食等行业进行改造。至1956年,原私商或通过公私合营纳入供销社,或组织合作商店(小组)成为集体所有制商业,个体代销的受到限制,全乡无完全自主经营的私营商业。1958年,全乡各种类型的商业均并入人民公社的供销部,私营商业消失。
  1961年9月,恢复供销社,将并入供销社的小商小贩下放为合作商店(小组)或个体经营户。其后倡导个体商业“组织起来”,由个体户组成的合作小组自负盈亏仅上交定额公积金,因此组织松散,时分时合。在1966年至1967年间,个体私商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受到批判和取缔而几近绝迹。
  1979年后恢复私营商业,因绝大多数经营的为一人一户,故称为“个体户”。1983年,市场开放,放宽经营范围,简化登记批准手续,鼓励城乡居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个体商业经营。至今,全乡个体工商户300余家,主要从事个体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行业分类以烟杂业最多,水产业次之,百货业又次之。
  二、集体商业
  供销合作社本乡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50年6月,主要经营竹、木、柴、春笋、茶叶等山货。1955年11月,县供销社设立农业生产资料、土特产、日用品、副食品等4个批发站后,本乡供销社扩大了经营范围,并吸纳社员股金。1958年5月县供销社并入县商业局,1959年1月县供销社并入宁波市供销合作社,本乡供销社并入四明山人民公社供销社,并停止发展社员和增加股金。1962年3月,恢复县供销社及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杂品3个经理部。是年初,基层供销社以经济区域建社的原则建立了樟水供销社,本地为樟水供销社辖下。
  1983年起供销社改革体制,恢复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并大力发展社员、扩大股金,是年底,全乡入社农户占总农户数的90%以上。1984年,樟水社分为樟水、龙观2社。1986年底,鉴于龙观供销社以乡建社,规模过小,仍并入樟水社。1998年后供销社转制,集体商业在本地几乎消失。
  合作商业 1955年,本乡对私营商业中的烟酒、文具、百货、茶叶、木材、饮食等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组成合作商店(小组)。1958年,合作商店(小组)连同公私合营商业、有证个体商贩,全部过渡为人民公社的供销部。
  1961年供销部的原小商贩调整下放,恢复合作商业。是年全县合作商业按供销社为单位组织小商贩联合会(简称商联会),处理合作商业中的事务并培训商店经理、会计等业务人员。“文革”时商联会停止活动。1971年7月,合作商店以直接过渡为供销社代购、代销、代营(称“三代”)形式进行改造。1976年,省革委会划定合作商店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
  1978年,合作商店人员构成质变,原有的小商贩均年高退休,店员全系下乡知识青年、城镇行业人员和转业军人,改为“三代”店后,合作商店仅收“三代”手续费而利润大减。为此于1979年将供销社所属的店、站转让合作商店经营,恢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4年12月,鄞县第二商业总公司建立,领导全县合作商业,行使局级行政管理权,同时经营业务。1985年1月,樟村二商公司成立,辖本地所有合作商业。1988年7月,合作小组全部解体,发还供销社代管的公积金,小组成员均成个体经营户。1998年后基层二商公司转制,本地二商企业亦成为个体户。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
相关地名
鄞州区
相关地名
龙观乡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