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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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28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21
页码: 094-114
摘要: 本文介绍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人民政府1949年到2002年的机构沿革,政府主要工作的情况。
关键词: 龙观乡 人民政府 政党

内容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49年5月25日,县城宁波解放,6月,原共产党执政的乡人民政府由秘密到公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原龙观乡政府乡长叶忠大为解放后龙观乡人民政府首任乡长。工作班子由妇女、武装、文书等组成。是年10月,乡农委成立,工作班子有所增加。
  1950年8月,为适应剿匪、民主改革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需要,县委决定划分9个区、104个乡,本乡分设金谷、环溪、观岭三个乡,隶属鄞江区。金谷乡辖金溪、后隆、古山、茶〓等十一个自然村;环溪乡辖桓村、大庄、半山、潘溪、观顶、茅湾、想思湾等十七个自然村;观岭乡辖大路、山下、李岙、雪岙、铜坑、南坑等十二个自然村。
  1954年6月,金谷、环溪、观岭三乡分别召开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设置农业、武装、妇女、文书等机构。
  1956年6月,合并三乡为龙观乡,乡人民政府改为龙观乡人民委员会,划归樟水区。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人民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乡人委下设农委、团青、妇女、武装、文书办公室等机构。
  1958年9月,四明山人民公社成立,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辖樟村、大皎、赤水、杖锡)。10月,本乡人委改为生产大队并划分桓村、金谷两个生产大队,属生产单位,各大队设大队长、副大队长。工作机构有所减少。60年9月,两生产大队合并升为龙观生产管理区,设主任,工作机构更少。
  1961年6月,四明山大公社撤销,恢复原编制,龙观生产管理区改为龙观人民公社,第四届政府班子由上级任命。设社主任1名,工作机构由武装、团青、妇女、文书等组成。
  1963年8月,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11人,其中设社长1名,副社长2名,工作机构基本未变。
  1966年5月,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9人,其中设社长1名,副社长3名,下设武装部、团委、妇联、办公室等机构。
  1968年11月,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名不符实,革委会班子建立,成员由上级任命。
  1981年12月,改公社革委会为公社管理委员会。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13人,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下设农业、工业、林业、文教、治安、武装、妇联、团委、计生、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1984年6月,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九届人民政府班子成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工作机构未变。
  1987年4月,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其它机构未变。
  1990年12月,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其它机构未变。
  1993年2月,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其它机构未变。
  1996年1月,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4名。下设政府、农业、工业、文教卫、政法五个办公室。文化站、广电站、农业服务站为二级法人事业单位。
  1999年1月,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4名。下设政府、农业、工贸、文教卫、政法、城建六个办公室。文化站、广电站、农业服务站、劳动与保障服务站为二级法人事业单位。
  2002年1月,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3名。工作机构未变。
  第二节 政府主要工作
  解放初,乡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指示接管国民政府的乡公产、人员,废除保甲制度,建立乡人民政府和村政委员会。征借粮款,动员组织民工支援舟山战役。开展剿匪、反霸和减租减息,实行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组织农民生产度荒,兴修水利,做好发放农贷,恢复农业生产。贯彻县政府关于保护公私企业、水利设施和自然资源的决定。征收农业税、工商税、推销胜利折实公债。号召全乡人民捐献飞机大炮,以支援抗美援朝。
  1954年,第一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县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推行互助合作,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发动供销合作社采购生产资料,以支持农民发展生产。领导开展以“三反”为中心内容的干部作风整顿。举行第一次普选。贯彻宣传《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制度。贯彻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实行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政策,农民口粮实行定量供应。安置复员军人和失业回乡人民,动员青年参军。继续镇压敌对分子破坏,取缔反动道会门。开展扫除文盲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
  1956年,第二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继续贯彻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和第一个五年计划;为完成“三大改造”服务;整顿、巩固农业社、手工业社和合作商店;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开展。贯彻执行《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落实互利政策,发放农业生产合作社股份基金,推行“三包一奖”责任制。继续推行先进农业技术,开展耕作制度改革。继续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销售,对各类农副产品实行统购和派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继续举办各种冬学、民校,扫除文盲。贯彻《义务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8年,第三届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县编制的第二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和农业机械化规划。大办人民公社,“大炼钢铁”,“大办地方工业”,大搞农具改革。兴修水利,平整土地,实行“大跃进”。
  1961年,第四届政府主要工作是纠正在“大跃进”时期各种失误,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方针,精简机构,停办部分社队企业,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减少财政支出,集中力量恢复农业生产。对粮食、棉花、生猪、毛竹等农副产品实行奖售政策。分给社员自留地,鼓励农民见缝插针扩种粮食。在领导恢复发展经济同时,有重点地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开展以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执行调整国民经济方针,精简机构、下放人员,加强农业第一线。领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节约度荒,并发放救济粮、救济款。组织调查农作物产量,纠正“浮夸风”,调减农业税和粮食征购任务,减轻农民负担。制订恢复农业生产计划,在山区、半山区、平原以及低洼易涝区分别建立样板试验田,进行农业科学实验。
  1963年,第五届政府主要工作是开展治山治水,制止毁林种粮、盲目开荒。继续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和防疫治病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贯彻宣传第三个五年计划,推广农业“八字宪法”,进行耕作制度改革。恢复社队企业。鼓励育龄夫妇实行计划生育。贯彻学习“五反”指示,领导带头检查交代“贪污盗窃、多吃多占、开后门、生活特殊化”等错误,以便干部“轻装上阵”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6年,第六届政府主要工作是根据“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示,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县连续编制的第四、五、六个五年计划。推行了农用机灌和公路规划建设。由于“文化大革命”冲击,本届政府于1967年3月后停止职能活动。
  公社革委会自1968年11月成立,至1981年12月公社管理委员会恢复,先后13年。前期革委会取代公社党委和公社管理委员会职能,实行“一元化领导”。其主要工作是领导全社干部群众学习毛泽东著作,开展“三忠于”活动,搞“革命大批判”,进行“对敌斗争”,“清理阶级队伍”,开展“斗、批、改”运动。举办各类学习班,在两派斗争出现后,批判“资产阶级派性”,搞“革命大联合”,制止武斗。组织“突击大清查”,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打击“投机倒把”,打击各类政治、经济和刑事犯罪活动。“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开展“农业学大寨”,鼓励“战天斗地”。开展“整党整风”;组织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公社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立以后,革委会的主要工作是:进行人口普查和山林资源调查,“农业学大寨”、实现“大寨公社”计划;组织干部分赴生产大队领导开展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大修水利、平整土地,使农田方格化、沟渠规格化、用水科学化。进行第二次耕作制度改革,改两熟制为三熟制或两年五熟制。继续“打击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铺张浪费,进行清仓查库、清理财务。开展“教育革命”。严格控制市场,打击“投机倒把”,“割资本主义尾巴”。
  1981年底,第八届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央“改革、开放、搞活”方针,肃清“左”的思想影响。组织农村情况调查、人口普查和农业资源普查;政社分设;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山林所有制,定权发证,落实林业生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城乡商品流通渠道和零售商业。贯彻执行第七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人口控制计划。制订鼓励农业、乡村企业和多种经营的政策和措施。调整服务方向,广开生产门路,改变产品结构。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乡镇企业试行利润承包、超额分成和联产计酬办法。继续贯彻“两条腿办学”方针,普及小学教育,发展业余教育、农业科技教育和青壮年职工文化补课。治理环境污染,实行“水改”。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制订一系列关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建立乡级财政,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开展“严打”活动,惩治地方恶势力和流氓团伙。
  1984年,第九届政府主要工作是继续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方针和“巩固、消化、补充”方针,进行调查研究,制订经济政策,为经济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条件。建立机关职能工作目标责任制。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在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发展多种经济,取消粮食、油料统购和生猪等农副产品的派购,实行合同收购。继续实行“以工补农、农工一体化”政策。扩大企业自主权,广泛开展横向联营、中外合资和技术改造。继续巩固普及小学教育成果,试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开展灭鼠为中心的爱国卫生,防治地方病和传染病。拟订村镇建设管理细则。整顿社会治安,开展普法教育,打击流窜犯、刑事犯,开展反盗窃斗争,整顿公共场所,发放居民身份证。
  1987年,第十届政府主要工作是与乡党委共同制订目标责任制规划,坚持“改革开放”和“治理整顿”方针,带领全乡人民进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发展乡镇企业的新政策。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发展适销对路产品,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引进资金、人才和技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加强村级经济建设,完善双层经营。完善乡村两级发展基金制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稳定粮食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发展不同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业机械、高产栽培技术和社会化服务三配套试点工作。全面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继续开展业余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目标管理和双轨控制。改善医疗条件,增添医疗设备。继续贯彻综合治理方针,健全各级治安网络。
  1990年,第十一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稳定、鼓励、发展”方针,深化改革,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商品粮与口粮田分离的“双田制”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业发展基金、合作基金和集体积累提留制度。开发程控电话和小城镇建设工程。法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第八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
  1993年,第十二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四届全会精神,紧紧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大局,促进本乡经济持续发展,农业稳定,工业增长,城镇建设规划科学化,群众生活不断提高,社会稳定,各项事业有新的发展,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商住房、农贸市场、自来水工程、成人教育等加速发展,小城镇建设初步形成规模。
  1996年,第十三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届全会精神,坚持把农业放在首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壮大村级经济,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带动三产,加速发展乡域经济,开展撤乡建镇准备工作。贯彻执行第九个五年计划。
  1999年,第十四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高兴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执行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文明”同步发展,开展“富而思源、致富思进”活动,更新观念,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林特产基地,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推广新型栽培技术。进行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实现程控电话“村村通”和有线电视、广播“双入户”工程。贯彻执行第十个五年计划。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进行第五次人口普查。
  2002年1月,第十五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精神,发展特色农业,加快旅游经济发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开发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制订“绿色农业、环保工业、生态旅游”发展三大产业总体目标。开展创建“和谐社会”活动。调整村级行政区划。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村落文化、民间文化、庭院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贯彻第十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创建“节约型、智能型”社会,实现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本乡自1949年5月25日解放后,各村的保、甲长制度随之取消,建立了行政组织。1951年9月始各村相继建立了互助组。1954年11月建立初级社,1956年6月建立高级社。1958年10月建立耕作队,1961年6月龙观人民公社建立,各耕作队改为生产大队。至1983年6月,龙观乡人民政府成立,生产大队改为村委会,一直沿袭至今。本表以机构沿革为序,分为村长、社(组)长、大队长、村委会主任四个时期。(2004年5月撤并村后另列)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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