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政党 政务 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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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269
颗粒名称: 第四编 政党 政务 团体
分类号: D625.55;D665
页数: 63
页码: 063-125
摘要: 本文介绍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党、政务、团体情况,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群众团体、地方武装。
关键词: 龙观乡 政党 政务 团体

内容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第一节 抗日、解放战争时期党的建设与活动
  中共龙观乡党组织最初筹建于抗日战争爆发后,当时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两党关系有所缓和,党的活动条件有了改善。至1941年4月20日宁波沦陷,党组织仍处于秘密活动状态中。党的主要工作是:发动群众成立抗日救亡组织,发展党员,推动城乡抗日宣传活动。1940年秋,预计日军将入侵宁波,鄞县县委决定将工作重心从城市转移到鄞西沿山地区,建立中共鄞西区委,许多干部和党员向农村山区转移,并开展发展党组织工作。
  1942年2月,建立鄞奉县委特派员制。是年8月,中共四明地工委成立,地委机关由三北迁入鄞西建岙。鄞县以甬江为界划为鄞奉,成立鄞奉县委。本乡一批进步青年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如古山村崔忠康、桓村村王正祥、山下村叶玉成等老同志。是年底,成立了鄞西地区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中共古山支部。
  1943年7日,在鄞奉县委领导下,中共龙观乡支部正式成立,办公地址设在桓村缪家。支部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农会、妇女会、民兵自卫队,对国民党开展统战工作,吸收党组织新鲜血液等。并积极动员青年参加宁警总队第三支队名义建立党领导的抗日武装“林大队”。与敌伪军开展游击战,粉碎敌伪军的清乡扫荡。在抗日宣传和反扫荡的斗争中,发展党员,建立乡村支部,扩大抗日武装力量。8月间,由日伪军统治的鄞江区解放,至此,鄞西地区全部解放,龙观乡党支部力量不断壮大。当时,党组织仍为秘密状态,由乡长、副乡长主持工作。此间的乡长、副乡长均为地下共产党员,古山村韩慈芳为乡长、桓村侯善明、大路吴武康为副乡长。夏秋,龙观乡先后成立了桓村、后隆两个村级党支部。至1945年9月,全乡已建立古山、桓村、后隆、观顶等6个党支部,发展党员70余名。党组织领导全乡人民开展了减租、减息、大生产运动。动员青年参军,壮大抗日武装。
  1945年9月22日,根据中共浙东区党委传达的北撤指示,驻扎在四明山地区的三五支队北撤,本乡作为抗战前沿红色根据地之一也罩上了阴影。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工作由公开转入“地下”,秘密开展工作,中心任务是:“坚持斗争,保存力量,等待时机”。县委改为特派员制,由陈爱中同志任特派员继续领导四明山地区和本乡地下党组织和武装。但因白色恐怖笼罩,斗争残酷,本乡支部处于隐蔽状态。
  1946年秋冬,鄞西地区党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党员学习,稳定情绪,提高斗争必胜信心。本乡一批隐藏的党组织纷纷与上级接上关系,恢复了与上级党组织的关系。党的活动逐渐由隐蔽转为半公开、公开活动。1947年1月24日,陈爱中、金声等地下党领导人在天井岙“永安公馆”开会后,即带领10余名武装人员缴了大皎乡伪乡公所自卫队枪支,揭开了鄞慈地区的斗争序幕。1948年鄞慈县武工队成立,8月建立鄞慈县中队,本乡地下武装积极配合新建的县区政权,打击了地方恶势力,发动农民组织贫农会、翻身会、妇女会、太平会、山民会、壮丁会、判山会等群众组织,开展了减租、减息,抗丁抗粮斗争。1949年春,组织山民互相帮助,调剂民食,并发动山民夺取国民党粮仓储存的粮食1千余斤。解放前夕,本乡成立应变组织“自卫救济委员会”,成立支前办事处,做好解放军入城准备工作。
  第二节 解放后历届党的组织建设
  1949年5月25日,县城宁波解放。6月,中共鄞县委员会成立,成为领导全县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核心。中共龙观乡党支部由秘密转为公开,支部工作的重点是贯彻执行县委的指示:做好组织建设、政权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上级党委制订的各个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和方针、政策。并制订切合实际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措施。1950年起,根据县委确定“减租斗争,彻底摧毁保甲制度,建立村政权,完成征粮,保证支前,在斗争中将群众运动提高一步”的方针,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8月,设金谷、环溪、观岭三个乡,分别建立了党支部。1951年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至1953年,本乡完成了剿匪、民主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民主革命任务。1953年,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乡共产党员在段塘参加县委组织的整党建党工作,即党员整风运动,少数思想萎靡不振的党员被劝退出党组织。通过整党建党、三反五反,审干肃反,提高党员干部思想和领导水平。
  1956年5月22日,鄞县县委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乡党组织的中心工作是:贯彻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改革农业种植制度,继续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贯彻互利政策,巩固集体经济,加强农业社的组织建设和生产建设,组织学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开展“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为重点的“整风反右”运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批判资本主义,整风整社,大办钢铁和人民公社运动。6月,金谷、环溪、观岭三个乡合并为龙观乡后,建立了党总支部委员会。1956年至1959年1月间,犯了生产瞎指挥、强迫命令、浮夸、一平二调等“五风”错误,给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重大损失。
  1959年1月17日,县委召开第二次党代会。乡党组织的中心工作是:高兴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贯彻“六十条”,调整人民公社体制。纠正“平均分配”和“五风”。甄别平反“五风”中被批判、处理的干部群众,中心工作转移到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精简机构,下放人员,恢复国民经济。
  龙观公社第一次党代会于1961年2月召开,俞永友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龙观公社第一届委员会。党的中心工作重点是抓用地和养地,治山和治水。并以阶级斗争为纲,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机关开展“五反”运动和反修防修教育,层层检查思想、政治、经济、组织“四不清”情况。开展了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和学习人民解放军活动。1966年下半年起,全社开展“文化大革命”。1967年初,在文革动乱中,公社党委被迫停止活动。1968年11月,龙观公社革委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取代了公社党委职能。1969年7月,公社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建立,根据“吐故纳新”精神整党建党,重建生产大队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和公社党委。在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斗争和整党建党工作中,由于受极左思想的影响和派性的干扰,犯了扩大化的错误,许多党员干部和群众被受到错误的批判和处理。
  公社第二次党代会于1970年9月召开,张存康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龙观公社第二届委员会。党的中心工作是以批修整风为纲,领导全社人民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开展党内两条路线斗争、批陈整风、批林整风、批林批孔,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贯彻中央“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和“对各行业进行整顿”的指示。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行基本路线教育。开展路线大辨论、大分析,批判资本主义。领导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等运动。在此期间,党委犯了批判“唯生产力论”、“突击入党、突击提干”和“批判右倾翻案风”以及“割资本主义尾巴”等错误。1976年10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公社党委领导全社批判“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罪行,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重新审查“文革”期间被处理的干部,落实各项政策,提出建设大寨式公社的规划。
  公社第三次党代会于1979年12月召开,郑伦祥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龙观公社第三届委员会。本届党委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和政策,强调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根据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本社实际情况,制定了“农工副、钱粮人一起抓”、“生产要上去,人口要下降”的政策措施,建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审查纠正历史错案,落实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的领导,开展以“五讲四美”、“文明礼貌”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
  龙观乡第四次党代会于1984年7月召开,叶惠方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龙观乡第四届委员会。本届党委主要工作任务是:领导全乡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完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建立统包结合的“双层”经营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制订整党计划,开展了整党工作。1985年对全乡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地下党历史问题进行调查,根据当时客观事实和证人证事,恢复了一批地下老党员的党籍,至1986年结束。
  乡第五次党代会于1987年1月召开,任三定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龙观乡第五届委员会。本届党委主要工作任务是:坚持“改革开放”和“治理整顿”方针,带领全乡党员干部进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行企业各种形式承包责任制,开展“双增双节”运动,积极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引进资金、人才、技术,促进企业上等级、上水平、上规模。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双层经营机制,加强村级经济建设,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计划生育条例。
  乡第六次党代会于1990年12月召开,崔伟高代表上届党委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关于第六届龙观乡委员会工作报告决议。选举产生中共龙观乡第六届委员会。本届党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稳定、鼓励、发展”方针,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展后备干部工作。在农业生产上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和完善农业发展基金、合作基金和集体积累的提留制度,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强法制建设。
  乡第七次党代会于1993年2月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56名,崔伟高代表上届党委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龙观乡第七届委员会和中共龙观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出席中共鄞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提出今后三年乡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增长8%,工农业总产值每年增长1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争取全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乡第八次党代会于1996年1月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60人,列席10人,李位民代表上届党委作《把握机遇、奋发进取、讲求实效,把全乡两个文明建设推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龙观乡第八届委员会和中共龙观乡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大会提出今后三年要抓住机遇,拓宽思路搞好经济建设,并提出了“以工兴乡、树强扶优、强乡富民、撤乡建镇”的工作目标,经济发展速度保持在20%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乡第八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于1997年11月25日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应到60人,实到57人,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经差额选举,李位民、龚家义、杨爱国、陈昌国、叶惠兰五位同志当选党代表,并出席鄞县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
  乡第九次党代会于1998年12月17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59名,列席12名,沈权代表上届党委作《高兴旗帜、开拓创新、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努力把龙观乡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龙观乡第九届委员会和中共龙观乡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大会提出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是: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步伐,坚持开源节流两手抓,扎实有效地壮大村级经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全乡经济发展提出总体发展思路:年经济增长率达到20%以上,到2001年,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搞好城镇建设,完成撤乡建镇工作,向农村城镇化迈进。
  乡第十次党代会于2002年1月8日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54人,沈权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龙观乡第十届委员会和中共龙观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是: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建设为中心,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速发展五龙潭旅游业,加大对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乡第十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12月6日,会议选举产生了出席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经差额选举,沈权、周君、杨国定、赵伟军、洪永海、陈赛珍等同志当选鄞州区第十一次党代表,并出席会议。
  附二:
  中共龙观乡党总支建立于1956年6月,自此始各村先后建立了党支部。在这之前,有关村虽有党组织活动,但尚未形成组织机构。故本史志所列的各村党支书一览表统一定为1956年6月之后,具体序列如下:
  1966.5~1976.10
  (“十年动乱”时期)
  1966年10月至1970年9月“文革”动乱时期,村级班子处于无政府状态,所有大队支书“靠边站”。有的大队党组织几乎被“造反派”驾驭,有的大队党 组织名存实亡,均被革委会取代。因此编写这段历史,仍以当时实际情况而序。
  第三节 统战工作
  1950年2月,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它既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又具有人民政协的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本乡统战工作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各界人士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统购统销政策。在其4年多的工作历程中,代表们听取、审议人民政府关于施政方针、政策、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建议有关县政兴革的各项事宜;团结和推动各界人士投入恢复国民经济、支援前线、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和“三反”、“五反”等各项运动,宣传贯彻《宪法》、《婚姻法》和《兵役法》,协助党委和政府团结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加强统一战线,协调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为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作出了艰苦的努力。为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界人士的团结,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推进各项社会改革和保持社会稳定,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各项贡献。
  1956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鄞县第一届委员会成立,并召开政协第一届一次会议,本乡古山村周正昌先生作为民主人士代表当选政协委员。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各级群团组织召开会议,重点做好家属思想工作,动员她们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县政协成立时,推荐各界人士为政协委员。至1967年2月,一至六届的政协委员主要工作是通过例会、提案、视察和来信来访等形式履行政协职能,参与全县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社会发展远景规划等重大问题的协商讨论,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协的组织机构,探索政协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积累基层政协的工作经验,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贡献。
  “文革”期间,统战工作停顿,政协活动停止,政协委员受到不公正的批判。1978年7月县委重建统战部,并建立侨务办公室,恢复与各界人士的统战关系,并贯彻中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处理平反“文革”期间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清退查抄物资,恢复被停止活动的社会团体和组织。1981年3月,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召开,政协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七届至十三届政协的25年中,在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代表们运用提案、调查研究、视察等方式反映社情民情,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不断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在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并成为联络社会各界人士感情的纽带。
  第四节 纪检 监察
  中共鄞县县委于1950年10月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各级党组织、党的干部及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受理、审查违纪案件并决定处分,以及在党内开展纪律教育。本乡纪检组织建立于1990年12月,时称中共龙观乡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在这之前,纪检、监察工作由乡党委取代,具体由党群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1992年5月,全县进行撤区并乡扩镇后,乡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纪检组织随之进行调整,建立了中共龙观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并于第七次党代会上选举产生了龙观乡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委员若干名。自此后,纪委组织改选与党委换届同步进行。纪检、监察组织建立后,先后落实了党风责任制,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行业作风等综合治理,重点很刹党员干部参赌、用公款请吃送礼、贪污、受贿、卖淫嫖娼等不正之风,进行廉政制度、廉洁自律等建设。通过上党课,剖析反面教材、案例等教育手段,树立正面典型,并通过对全乡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纪律,保廉洁、拒腐蚀、永葆党员先进性等教育和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来信来访处理,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纯洁党性。
  鄞县监察组织成立于1952年12月,1955年5月因种种原因撤销了鄞县人民监察委员会。1986年12月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提请,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县在1988年4月成立监察局。为了尽快建立监察网络,完善监察监督机制,于1989年5月对全县各区、乡镇聘任了人民监察员。监察员由区、乡镇党群书记或组织委员兼任。1993年3月,为了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克服“重复调查、重复审查、重叠机构”等弊端,有利于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更好地协调配合,使之形成合力,实行了一套工作机构,对外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乡镇纪检、监察也随之合并办公。
  第五节 老干部工作(老龄工作)
  1983年1月县建立离退休干部管理委员会,4月县建立老干部局,各区建立老干部办公室。本乡开始办理老干部离退休手续,并根据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还要略为从优”的政策关心老干部政治经济生活。1992年5月全县撤区并乡扩镇后,乡建立老干部支部,由党群书记具体分管这项工作,并在乡政府办公大楼设立老干部活动室兼支部活动室,每月组织他们一至二次学习政治、时事,乡党委政府每年向老干部通报1~2次工作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成就,并每年一次组织他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2005年11月,老干部支部活动室迁至龙观文化中心后,环境更加优越,设施更加完善。目前有老干部支部成员20名,在乡党委领导和支持下,支部全体成员积极发挥余热,开展“关心下一代”和创建“五好支部”和“五必教”、“五必访”活动,并积极开展活动室“争先创优”创评活动,使活动室软硬件设施得到完善,一月一次的学习制度成了“雨下不散、雷打不动”的老干部之家。
  老龄工作随着民众老龄化的发展,乡于1992年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并专门设立一名常务副主任分管此项工作。各村都成立了老年协会和老年体协小组,且班子健全,活动正常,尤其是在组织建设、活动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关心下一代、文体团队组织、培训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几乎年年被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集体。至今,有各类老年业余文体团队50余支,人数达400余名,各业余团队还吸收大批中青年文艺骨干加入,为全乡的老年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至2005年底,全乡60岁以上老年人有1709人,占全乡总人口的16%,其中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占35%,且平均每年以2~3%速度递增。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反映了本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人口出生率下降和生活质量提高的有力标志。老龄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养老保险和保障机制,推进了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营造了老年人生活、娱乐、健身的宜居环境,促进了多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了老年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年文化生活,使老年人真正达到了“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学”的老龄事业发展总体目标。
  第六节 信访
  1962年县委成立来信来访领导小组后,各区乡就有人兼管这项工作。“文革”时期信访工作中断。1983年后,本乡党委建立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并将信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委派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兼管这项工作。1984年起,本乡配备专职信访干部,县委将信访工作列入乡镇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11月,县制定《鄞县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责任制(草案)》,明确了乡镇信访工作职责。1985年,本乡建立信访领导小组,各村、企事业单位也确定了信访人员,并进行培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素质。在地下党历史问题调查,精减回乡人员安置,复退军人工作安置,扶贫帮困救济,“文革”遗留问题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处理中,很好地起到了“桥梁”作用,促进了“稳定压倒一切”信访工作方针的落实,使来信来访工作、处理民事纠纷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批积案得到了妥善处理。
  90年代后,本乡来信来访的主要工作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及村务公开等难点、热点问题,由于这些问题大部分原因是属于政务、村务,群众心里无底,导致党群、干群关系不融洽,甚至恶化,因此也时有集体上访事件发生。于是,乡村两级实行了“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每年用墙报、宣传窗等形式公布于众,并对来信来访人员热情接待,细致解释,聆听反馈意见。从2001年起又加强来信来访接待日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亲自每月一次接待来访人员,对在职权范围的事当即表态解决,在职权以外的也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使群众对政府满意率不断增长。信访工作是架设干部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基础。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的《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原则》,建立了乡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行使选举乡长、副乡长的职权,听取和审查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本乡财粮收入、人民负担等事项。乡人民代表会议每年春节前后改选一次。
  1954年的《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正式确立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实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8年8月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公社社员大会所取代。“文革”期间,又被公社革命委员会所取代。
  1979年起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中央决定,1981年下半年,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析改为公社管理委员会,并选举出社管会的正副主任。1983年6月,又按中央指示和有关法律规定,经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社管会改为人民政府,并依法选举正副乡长。乡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坚持每年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例会制度,保证宪法、法律和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决定本乡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重大事项,选举决定乡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发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自1954年6月召开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起,至今,共经历15届人民代表大会。1992年5月起,乡人大设立常务主席团,并配备编制,设人大主席、常务副主席,依法实施人大提案、例会、代表工作视察等制度。
  第一节 代表选举
  出席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在每次会议前由各界推选。由上级政府确定代表人数,乡政府决定参加单位并分配名额,以指派、协商推荐和选举相结合的方法产生,可连选连任。
  乡历届人大代表按照选举法规定通过普选产生。乡建立选举委员会,指导和主持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出代表候选人,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出代表。文革前,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事先由选举委员会邀集共产党组织和各人民团体协商确定提出。代表任期二年。候选人数与应选名额相等。文革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
  1979年7月,全国人大颁布《地方组织活动》和《选举法》,本乡于1981年起恢复人民代表大会的普选制度,县、乡代表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三年。选举采用差额方式,正式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二分之一至一倍。候选人由政党、团体提名或选民推荐,经过民主协商产生。1984年后,确定党员、妇女、知识分子等要有一定比例。1992年后,按照精简原则,减少了代表数量,注重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第二节 历届会议
  一、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0年8月,金谷、环溪、观岭三乡分别召开会议。会议总结了解放以来开展剿匪、反霸、减租、改造旧政权等工作情况,提出了以生产、支前为中心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农会主任等组成的政府班子成员。11月,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 1952年9月,金谷、环溪、观岭三乡分别召开会议。会议重点讨论完成征粮、土改两大任务。选举产生政府班子领导成员。
  第三次会议 1953年4月,金谷、环溪、观岭三乡分别召开会议。会议总结了开展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及生产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报告了粮政、婚姻法执行情况。经民主选举产生了政府领导成员。金谷乡吴善傲为乡长、严大忠为副乡长;环溪乡王宝夫为乡长、芦云水为副乡长;观岭乡崔忠康为乡长、杨大元为副乡长。
  二、乡人民代表大会
  1、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6月至1956年6月)
  第一次会议 1954年6月,金谷、环溪、观岭三乡分别召开会议,会议中心议题是进一步宣传贯彻总路线,并形成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政府组成人员。郑志杰当选县第一届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55年8月,金谷、环溪、观岭三乡分别召开会议,会议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了政府组成人员。
  2、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56年6月至1958年10月)
  第一次会议 1956年6月召开,会议总结了金谷、环溪、观岭三乡工作,部署今后二年工作。选举产生龙观乡人民委员会政府工作人员,刘阿炳为乡长,杨大元、吴祥国为副乡长,吴善傲为农会主任、林华清为副主任。
  经民主选举,唐清林、王阿才、洪根仁、陈国法、王阿祥当选县第二届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57年9月召开,会议主题就合作社、粮食统购统销、工农关系、肃反与法制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辩论。会议补选吴善傲为副乡长兼农会主任,免去杨大元副乡长职务。
  3、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10月至1960年9月)
  第一次会议 1958年10月四明山人民公社成立后召开。本乡划分桓村、金谷两个生产大队,属生产单位。由于本次会议在“整风反右”结束,进入“大跃进”时期召开,会议采用大鸣大放大辩论的方法讨论审议政府工作,以整风的精神总结1957年以来的工作,确定1958至1959年的任务。(县人大代表资料缺失)
  4、公社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61年6月至1963年8月)
  由于干部严重缺编,大公社撤销,恢复人民公社建制,班子成员由上级政府任命。许善坤、陈阿英、王钦良、王吉道当选县第四届人大代表。
  5、公社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963年8月至1966年5月)
  第一次会议 1963年8月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一年来的工作,确定今后的任务,动员全社人民认清形势,为争取国民经济全面好转而奋斗。选举产生了公社领导班子,王钦良为社长、吴阿根、何生菊(不脱产)为副社长。
  经民主选举,王钦良、许善坤、陈阿英、王吉道当选县第五届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64年9月召开,会议审议了工作报告,并部署了今后工作任务。
  6、公社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66年5月至1969年11月)
  第一次会议 1966年5月召开。听取工作报告,部署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公社领导班子,王钦良为社长,柳生良、叶立刚、何生菊(不脱产)为副社长。
  经民主选举,王钦良、许善坤、陈阿英、王吉道当选县人大代表。
  7、公社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68年11月革委会建立至1981年12月)
  此届人代会前期名不符实,实际并未经普选产生代表,并且亦未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当时的公社革委会成员由上级任命。
  1979年3月,叶惠方、侯松龄、周永茂、叶定兴、陈国大、徐恩莉、周正昌当选县第八届人大代表。
  1979年10月,是“文革”十年动乱后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郑伦祥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公社革委会领导成员,郑伦祥为主任,王安平为副主任。
  第二次会议 1981年3月召开,经选举,王安平、周德甫、练爱仙、王仁定、陈新为、陈信茂当选为县第九届人大代表。
  8、公社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81年12月至1984年6月)
  第一次会议 1981年12月召开,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活动》的规定,经过民主协商和酝酿讨论,选举产生了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王安平为主任,徐斌华、裴素芬、王姜财(不脱产)为副主任。
  第二次会议 1982年10月召开例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3年6月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新宪法,并通过了龙观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龙观乡人民政府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王安平为乡长,许君毅、童君安为副乡长。同时选举产生了龙观乡经济联合社组成成员,陈厚兴为主任,李志江、王纪恩(不脱产)为副主任。
  9、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1984年6月至1987年4月)
  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王安平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童君安所的乡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关于撤销龙观乡经联社的决定。选举产生第九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王安平为乡长,许君毅、童君安为副乡长。
  经选举,王安平、王仁定、陈娟娟、卞益昌当选为县第十届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85年9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乡财政决算报告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同意县人大于1984年11月作出的对王安平同志撤销乡长职务的建议决定,并同意许君毅同志辞去副乡长职务。并补选周伟宏同志为乡长,叶百祥同志为副乡长。
  第三次会议 1986年6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乡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10、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1987年4月至1990年12月)
  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应国培同志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乡1986年财政决算、本届政府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采用等额选举乡长、差额选举副乡长和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了龙观乡第十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应国培当选为乡长,童君安、叶百祥当选为副乡长。
  经差额选举,应国培、陈永安、侯松龄、郑华中、蔡丽娟当选为县十一届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88年7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89年10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
  第四次会议 1990年5月召开,经差额选举,叶百祥、陈品全、王行国、郑志杰、蔡丽娟当选县十二届人大代表。
  11、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90年12月至1993年2月)
  第一次会议 1990年12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百祥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乡1989年财政决算、本届政府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采用乡长等额、副乡长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方式,产生了第十一届政府组成人员,选举叶百祥为乡人民政府乡长,童君安、宋财坤为副乡长。
  第二次会议 1991年10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1990年财政决算、1991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92年6月召开,会议通报了撤区并乡扩镇情况,宣布县委决定的龙观乡政务小组成员,王安平为组长,周君、崔雪琴为副组长。张云芳为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12、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93年2月至1996年1月)
  第一次会议 1993年2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伟宏代表上届人大主席团所作的工作报告,俞志坚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乡1992年财政决算、本届政府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采用乡长等额、副乡长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方式,产生了第十二届政府组成人员,选举俞志坚为乡人民政府乡长,周君、裴素芬为副乡长。周伟宏为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经差额选举,周伟宏、俞志坚、郑坚江、洪立功、练夏仙、周锡霞当选县十三届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主席团报告、政府工作报告、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会议同意俞志坚同志辞去乡长职务,补选许章君同志为乡人民政府乡长。
  第三次会议 1995年2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主席团报告、政府工作报告、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增选许金茂、童君安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3、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96年1月至1999年1月)
  第一次会议 1996年1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伟宏同志代表上届人大主席团所作的工作报告,方位年同志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乡1995年财政决算、本届政府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采用乡长等额、副乡长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方式,产生了第十三届政府组成人员,选举周伟宏为乡人大主席团主席。方位年为乡人民政府乡长,童君安、沈宗杰、徐忠国、裴素芬为副乡长。
  第二次会议 1997年2月2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伟宏所作的人大主席团报告、方位年所的政府工作报告、1996年财政决算和1997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97年12月召开,会议同意方位年同志辞去乡长职务,补举沈权同志为乡人民政府乡长。选举产生周伟宏、沈权、郑坚江、王行国、张爱仙五位同志为县十四届人大代表。
  1998年2月21日至26日,县召开第十四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古山村花木专业户吴志大同志为宁波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第四次会议 1998年9月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主席团报告、政府工作报告、1997年财政决算和1998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会议同意沈权辞去乡长职务,童君安、沈宗杰辞去副乡长职务。补选裴渭干为乡人民政府乡长,王志宏、洪奋华为副乡长。
  14、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99年1月至2002年1月)
  第一次会议 1999年1月19日—2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兴隆代表上届人大常务主席团所作的工作报告,裴渭干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乡1998年财政决算、本届政府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采用乡长等额、副乡长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方式,产生了第十四届政府组成人员,选举裴渭干为乡人民政府乡长,王志宏、徐忠国、洪奋华、裴素芬为副乡长。沈权为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王兴隆为常务副主席。
  第二次会议 2000年1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兴隆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裴渭干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1999年财政决算和2000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了相应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2000年8月26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兴隆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和徐忠国所作的政府半年度工作通报。会议同意裴渭干辞去乡长职务、裴素芬辞去副乡长职务,增选周君为乡长,陈福定、夏国芬为副乡长。
  第四次会议 2001年2月27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兴隆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周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2000年财政决算和2001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
  第五次会议 2001年9月召开,补选虞文平为副乡长,会议同意洪奋华、陈福定辞去副乡长职务。
  15、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2002年1月—)
  第一次会议 2002年1月15日召开,正式代表49人,实到4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福年代表上届人大常务主席团所作的工作报告,周君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乡2001年财政决算、本届政府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采用乡长等额、副乡长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方式,产生了第十五届政府组成人员,选举周君为乡人民政府乡长,徐忠国、夏国芬、虞文平为副乡长。沈权为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王福年为乡人大主席团常务副主席。
  第二次会议 2003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与审议人大主席团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乡2002年财政决算、2003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唐明江当选副乡长。会议同意沈权辞去乡第十五届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虞文平辞去副乡长职务。(注:据甬鄞干[2002]25号文件,2002年12月24日已免去沈权人大主席、虞文平副乡长职务)1月20日,周君、王福年、郑坚江、陈晓、王小良、王红波当选区十五届人大代表。
  第三次会议 2003年7月25日召开,补选周君为人大主席团主席、徐源忠为乡长、王剑芳、王骏为副乡长。会议同意周君辞去龙观乡人民政府乡长职务。
  第四次会议 2004年2月2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人大主席团报告、政府工作报告、2003年财政决算和2004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会议同意夏国芬辞去副乡长职务,补选张素淑为副乡长。
  第五次会议 2005年1月11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人大主席团报告、政府工作报告、2004年财政决算和2005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会议同意徐源忠辞去乡长职务、王骏辞去副乡长职务。补选李仲安为乡人民政府乡长。
  第六次会议 2006年1月1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人大主席团和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05年财政决算和2006年财政预算报告,并形成相关决议。
  第三章 人民政府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49年5月25日,县城宁波解放,6月,原共产党执政的乡人民政府由秘密到公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原龙观乡政府乡长叶忠大为解放后龙观乡人民政府首任乡长。工作班子由妇女、武装、文书等组成。是年10月,乡农委成立,工作班子有所增加。
  1950年8月,为适应剿匪、民主改革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需要,县委决定划分9个区、104个乡,本乡分设金谷、环溪、观岭三个乡,隶属鄞江区。金谷乡辖金溪、后隆、古山、茶〓等十一个自然村;环溪乡辖桓村、大庄、半山、潘溪、观顶、茅湾、想思湾等十七个自然村;观岭乡辖大路、山下、李岙、雪岙、铜坑、南坑等十二个自然村。
  1954年6月,金谷、环溪、观岭三乡分别召开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设置农业、武装、妇女、文书等机构。
  1956年6月,合并三乡为龙观乡,乡人民政府改为龙观乡人民委员会,划归樟水区。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人民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乡人委下设农委、团青、妇女、武装、文书办公室等机构。
  1958年9月,四明山人民公社成立,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辖樟村、大皎、赤水、杖锡)。10月,本乡人委改为生产大队并划分桓村、金谷两个生产大队,属生产单位,各大队设大队长、副大队长。工作机构有所减少。60年9月,两生产大队合并升为龙观生产管理区,设主任,工作机构更少。
  1961年6月,四明山大公社撤销,恢复原编制,龙观生产管理区改为龙观人民公社,第四届政府班子由上级任命。设社主任1名,工作机构由武装、团青、妇女、文书等组成。
  1963年8月,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11人,其中设社长1名,副社长2名,工作机构基本未变。
  1966年5月,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9人,其中设社长1名,副社长3名,下设武装部、团委、妇联、办公室等机构。
  1968年11月,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名不符实,革委会班子建立,成员由上级任命。
  1981年12月,改公社革委会为公社管理委员会。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13人,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下设农业、工业、林业、文教、治安、武装、妇联、团委、计生、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1984年6月,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九届人民政府班子成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工作机构未变。
  1987年4月,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其它机构未变。
  1990年12月,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其它机构未变。
  1993年2月,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其它机构未变。
  1996年1月,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4名。下设政府、农业、工业、文教卫、政法五个办公室。文化站、广电站、农业服务站为二级法人事业单位。
  1999年1月,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4名。下设政府、农业、工贸、文教卫、政法、城建六个办公室。文化站、广电站、农业服务站、劳动与保障服务站为二级法人事业单位。
  2002年1月,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设乡长1名,副乡长3名。工作机构未变。
  第二节 政府主要工作
  解放初,乡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指示接管国民政府的乡公产、人员,废除保甲制度,建立乡人民政府和村政委员会。征借粮款,动员组织民工支援舟山战役。开展剿匪、反霸和减租减息,实行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组织农民生产度荒,兴修水利,做好发放农贷,恢复农业生产。贯彻县政府关于保护公私企业、水利设施和自然资源的决定。征收农业税、工商税、推销胜利折实公债。号召全乡人民捐献飞机大炮,以支援抗美援朝。
  1954年,第一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县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推行互助合作,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发动供销合作社采购生产资料,以支持农民发展生产。领导开展以“三反”为中心内容的干部作风整顿。举行第一次普选。贯彻宣传《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制度。贯彻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实行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政策,农民口粮实行定量供应。安置复员军人和失业回乡人民,动员青年参军。继续镇压敌对分子破坏,取缔反动道会门。开展扫除文盲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
  1956年,第二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继续贯彻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和第一个五年计划;为完成“三大改造”服务;整顿、巩固农业社、手工业社和合作商店;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开展。贯彻执行《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落实互利政策,发放农业生产合作社股份基金,推行“三包一奖”责任制。继续推行先进农业技术,开展耕作制度改革。继续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销售,对各类农副产品实行统购和派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继续举办各种冬学、民校,扫除文盲。贯彻《义务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8年,第三届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县编制的第二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和农业机械化规划。大办人民公社,“大炼钢铁”,“大办地方工业”,大搞农具改革。兴修水利,平整土地,实行“大跃进”。
  1961年,第四届政府主要工作是纠正在“大跃进”时期各种失误,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方针,精简机构,停办部分社队企业,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减少财政支出,集中力量恢复农业生产。对粮食、棉花、生猪、毛竹等农副产品实行奖售政策。分给社员自留地,鼓励农民见缝插针扩种粮食。在领导恢复发展经济同时,有重点地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开展以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执行调整国民经济方针,精简机构、下放人员,加强农业第一线。领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节约度荒,并发放救济粮、救济款。组织调查农作物产量,纠正“浮夸风”,调减农业税和粮食征购任务,减轻农民负担。制订恢复农业生产计划,在山区、半山区、平原以及低洼易涝区分别建立样板试验田,进行农业科学实验。
  1963年,第五届政府主要工作是开展治山治水,制止毁林种粮、盲目开荒。继续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和防疫治病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贯彻宣传第三个五年计划,推广农业“八字宪法”,进行耕作制度改革。恢复社队企业。鼓励育龄夫妇实行计划生育。贯彻学习“五反”指示,领导带头检查交代“贪污盗窃、多吃多占、开后门、生活特殊化”等错误,以便干部“轻装上阵”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6年,第六届政府主要工作是根据“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示,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县连续编制的第四、五、六个五年计划。推行了农用机灌和公路规划建设。由于“文化大革命”冲击,本届政府于1967年3月后停止职能活动。
  公社革委会自1968年11月成立,至1981年12月公社管理委员会恢复,先后13年。前期革委会取代公社党委和公社管理委员会职能,实行“一元化领导”。其主要工作是领导全社干部群众学习毛泽东著作,开展“三忠于”活动,搞“革命大批判”,进行“对敌斗争”,“清理阶级队伍”,开展“斗、批、改”运动。举办各类学习班,在两派斗争出现后,批判“资产阶级派性”,搞“革命大联合”,制止武斗。组织“突击大清查”,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打击“投机倒把”,打击各类政治、经济和刑事犯罪活动。“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开展“农业学大寨”,鼓励“战天斗地”。开展“整党整风”;组织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公社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立以后,革委会的主要工作是:进行人口普查和山林资源调查,“农业学大寨”、实现“大寨公社”计划;组织干部分赴生产大队领导开展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大修水利、平整土地,使农田方格化、沟渠规格化、用水科学化。进行第二次耕作制度改革,改两熟制为三熟制或两年五熟制。继续“打击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铺张浪费,进行清仓查库、清理财务。开展“教育革命”。严格控制市场,打击“投机倒把”,“割资本主义尾巴”。
  1981年底,第八届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央“改革、开放、搞活”方针,肃清“左”的思想影响。组织农村情况调查、人口普查和农业资源普查;政社分设;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山林所有制,定权发证,落实林业生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城乡商品流通渠道和零售商业。贯彻执行第七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人口控制计划。制订鼓励农业、乡村企业和多种经营的政策和措施。调整服务方向,广开生产门路,改变产品结构。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乡镇企业试行利润承包、超额分成和联产计酬办法。继续贯彻“两条腿办学”方针,普及小学教育,发展业余教育、农业科技教育和青壮年职工文化补课。治理环境污染,实行“水改”。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制订一系列关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建立乡级财政,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开展“严打”活动,惩治地方恶势力和流氓团伙。
  1984年,第九届政府主要工作是继续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方针和“巩固、消化、补充”方针,进行调查研究,制订经济政策,为经济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条件。建立机关职能工作目标责任制。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在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发展多种经济,取消粮食、油料统购和生猪等农副产品的派购,实行合同收购。继续实行“以工补农、农工一体化”政策。扩大企业自主权,广泛开展横向联营、中外合资和技术改造。继续巩固普及小学教育成果,试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开展灭鼠为中心的爱国卫生,防治地方病和传染病。拟订村镇建设管理细则。整顿社会治安,开展普法教育,打击流窜犯、刑事犯,开展反盗窃斗争,整顿公共场所,发放居民身份证。
  1987年,第十届政府主要工作是与乡党委共同制订目标责任制规划,坚持“改革开放”和“治理整顿”方针,带领全乡人民进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发展乡镇企业的新政策。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发展适销对路产品,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引进资金、人才和技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加强村级经济建设,完善双层经营。完善乡村两级发展基金制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稳定粮食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发展不同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业机械、高产栽培技术和社会化服务三配套试点工作。全面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继续开展业余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目标管理和双轨控制。改善医疗条件,增添医疗设备。继续贯彻综合治理方针,健全各级治安网络。
  1990年,第十一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稳定、鼓励、发展”方针,深化改革,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商品粮与口粮田分离的“双田制”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业发展基金、合作基金和集体积累提留制度。开发程控电话和小城镇建设工程。法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第八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
  1993年,第十二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四届全会精神,紧紧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大局,促进本乡经济持续发展,农业稳定,工业增长,城镇建设规划科学化,群众生活不断提高,社会稳定,各项事业有新的发展,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商住房、农贸市场、自来水工程、成人教育等加速发展,小城镇建设初步形成规模。
  1996年,第十三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届全会精神,坚持把农业放在首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壮大村级经济,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带动三产,加速发展乡域经济,开展撤乡建镇准备工作。贯彻执行第九个五年计划。
  1999年,第十四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高兴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执行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文明”同步发展,开展“富而思源、致富思进”活动,更新观念,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林特产基地,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推广新型栽培技术。进行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实现程控电话“村村通”和有线电视、广播“双入户”工程。贯彻执行第十个五年计划。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进行第五次人口普查。
  2002年1月,第十五届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精神,发展特色农业,加快旅游经济发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开发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制订“绿色农业、环保工业、生态旅游”发展三大产业总体目标。开展创建“和谐社会”活动。调整村级行政区划。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村落文化、民间文化、庭院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贯彻第十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创建“节约型、智能型”社会,实现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本乡自1949年5月25日解放后,各村的保、甲长制度随之取消,建立了行政组织。1951年9月始各村相继建立了互助组。1954年11月建立初级社,1956年6月建立高级社。1958年10月建立耕作队,1961年6月龙观人民公社建立,各耕作队改为生产大队。至1983年6月,龙观乡人民政府成立,生产大队改为村委会,一直沿袭至今。本表以机构沿革为序,分为村长、社(组)长、大队长、村委会主任四个时期。(2004年5月撤并村后另列)
  第四章 群众团体
  第一节 工会(农民运动与组织)
  本乡农民自发斗争最早在清咸丰时,农民不堪官府压榨数次起来造反。1925年4月,本乡农民与樟村贝母佃农为抗议劣绅翁仰青拖延13万元贝母款,18日联名诉于县署,然杳无结果。1927年2月,本乡农民再度与樟村贝农联合进城请愿,使当局拘捕翁仰青,并查封财产。1936年10月,按国民政府“农会法”制订鄞县县农会章程40条成立农会,入会农户均为殷实富户,非代表贫农利益。其后,本乡成立了农会。1949年解放后,为开展土地改革需要,本乡成立了由农民代表为主体的农会。农会组织贫农清算封建剥削、支前劳军、开展生产互助,配合政府引导农民互助合作。
  1964年农村贯彻“双十条”后,本公社和各大队先后建立贫下中农协会。协会“以阶级斗争为纲”,组织贫下中农忆苦思甜以增强反“修”防“修”意识,并对农村“四类”分子实行群众管制,贫协会协助公社和生产队开展“农业学大寨”活动,在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三大革命”中,组织贫下中农学习毛泽东著作,并举办“讲用会”以启迪群智;以贫协会会员为主体,开展大规模治山治水活动,推广适用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并参与生产大队的管理。农村选拔人才必得贫协讨论荐举,并定期评定被改造的“四类”分子。“文革”初起贫协会组织“扫四旧”,抄家和批斗“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在生产大队负责人被批斗和“靠边站”后,贫协实际承担大队的领导责任。在各级“革委会”建立后,贫协作为农村参议组织辅助“革委会”管理,并于1967年派员组成“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就地的学校和商业部门,实行“贫下中农管理”,此后由贫协组织会员教育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 授以劳动技能和生产知识,并按上级批发的名额,讨论决定本地的“工农兵”直接上大学。作为无产阶级在农村的“最可靠的同盟军”,1978年前贫协一直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1978年12月,随着党的中心工作转移,贫协自然解体。
  乡工会组织成立于1992年5月撤区并乡扩镇后,工会主席由党群书记兼任,设专职工会干部,并着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进入新世纪后,百人以上企 业、事业单位和各村相继建立了工会组织,至今工会组织建设已进入正常轨道。
  第二节 青少年组织
  一、共产主义青年团
  解放前,本乡几乎没有团组织活动。1952年10月,鄞县召开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鄞县委员会,本乡始建农村团支部。1956年6月,金谷、环溪、观岭三乡合并为龙观乡后,成立了龙观乡团组织,并召开了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龙观乡委员会,赵连升为团委书记。1957年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龙观乡委员会随改名而产生。1965年,根据团县委的号召,全社掀起开展共产主义教育,组织青少年学习雷锋、王杰等英雄人物,引导青年学文化、学科学,争创思想好、学习好、工作好、劳动好的“四好”支部。“文革”初起团组织即遭冲击,活动中止,1971年8月后团组织恢复活动。进一步掀起学雷锋做好事活动,一批学雷锋积极分子受表彰。1979年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队、突击手”活动,本社一批突击队、突击手受到团县委表彰。1982年开展评选“青年能手”活动,本社评出养殖、种植、修理等一批“青年能手”。1986年,为支援乡镇企业在全社团员和青年中开展“我为家乡建功立业集资捐款”活动。1987年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设计、小改造、小建议“五小”智慧杯竞赛。1988年开展为困难户和烈军属“送温暖”活动。1990年8月,根据团县委的号召,掀起向勇斗歹徒以身殉职的古林供销社出纳、模范共青团员夏朝霞学习活动。并开展了“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科技行动”等活动,为全乡科技致富奠定了基础,真正起到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1992年5月后,乡团委书记专职从事团青工作,团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团委书记享受待遇提高,级别靠正科级。进入新世纪后,团工作主要任务是发挥知识层青年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少年先锋队
  1949年8月成立鄞县少年儿童队。1953年6月,改名为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1955年,响应团中央和教育部号召,少先队制订“小五年计划”。同年9月,召开全县首届少先队代表大会,成立鄞县少先队队部,本乡建立少先队组织。1965年少先队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活动。“文革”期间少先队组织被取消。1972年,各小学成立红小兵组织。1978年,少先队组织恢复,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公共财产的“五爱”教育和“学雷锋树新风,从小争戴小红花”活动,有一批少先队员被评为县级“红花少年”。1979年,恢复社中心学校的少先队辅导员制度。1982年起,组织开展“学英雄,争三好”、“创自动化优秀中小队”、“红领巾读书报”活动。1985年起团县委每年举办一期辅导员夏令营,并邀请优秀少先队员参加。1988年5月大兴安岭火灾后,本乡少先队响应团县委号召,积极参加“我为大兴安岭灾区少年儿童募捐”活动。1990年开展“学赖宁,争做九十年代小雷锋”和“学雷锋,争做党和人民的好孩子”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自1978年9月至2005年10月,全乡已召开五次少代会。少先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第三节 妇女组织
  本乡妇女组织建立于1937年“七·七”事变后,当时称“妇女救国委员会”(简称妇救会)。主要工作是开展抗日救国宣传,劝募寒衣,发动妇女做军鞋慰劳抗日将士。1941年4月宁波沦陷后,妇救会终止。1944年秋,中共党组织在鄞西抗日根据地樟村王家车头沙滩成立鄞西妇女会后,本乡妇女会也成立。妇女会发动群众组织女民兵和妇女会、姐妹会、妇女识字班等农村基层组织,宣传抗日,支援抗日部队,掩护抗日干部。抗日战争胜利后新四军浙东纵队北撤时妇女会自行消失。1946年10月,民国鄞县政府重建鄞县妇女会,次年7月,本乡在国民政府逼迫下也成立了妇女会,其实这妇女会是为选举“国大”代表拉选票的。1949年5月鄞县解放,该妇女会也自行消失。其间1948年秋,为配合全国解放战争,中共党组织在本乡重建了姐妹会、妇女翻身会等妇女组织,秘密联络中共隐蔽在四明山区干部,并为建国后建立妇女组织打下了基础。
  1950年6月,鄞县县委成立妇委会,本乡建立了妇女会。1951年11月,召开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建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组织整顿后改为代表制,本乡成立妇代委员会,村设妇代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行使妇女职权。1961年以乡建公社,改称公社妇女联合会、大队妇代会。文革时停止活动,1973年7月恢复。1980年后乡村企业成立妇代会。1983年6月,乡、社分设改为乡妇女联合会和村妇代会。至今机构名称一直未变。
  解放后妇女联合会的建立,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落实计划生育、幼托和家庭教育及新旧《婚姻法》的宣传等做了大量的工作,真正起到了“半边天”的作用。妇女的地位从50年代起被各界所重视,本乡妇女先后担任乡长、副乡长、村长、厂长等女能人达30余人,在各届党代会、人代会中,妇女代表比例占总数25%以上。2000年后乡妇联配备专职副主席,享受正科级待遇。
  第五章 地方武装
  第一节 人民(民主)武装
  本乡早在抗战时期就有武装组织活动。1943年樟水区中队长邵一萍、1944 年鄞江区中队长毛尹带领区中队到本地发展武装组织,本乡一批先进青年加入了武装民兵,并配合参加武装斗争。1945年9月新四军浙东纵队北撤后,进入解放战争,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疯狂向红色根据地扫荡,本乡各级武装组织根据上级指示也隐蔽下来了,很少有活动开展。
  1949年7月,鄞县解放后成立了县大队,樟水区中队成立,本乡隶属樟水区中队,建立了民兵组织,乡人民政府设武装干部,村有武装民兵组织。在土地改革、剿匪等武装斗争中,积极参加樟水区中队联合行动,共武装打击地方恶势力10余次。
  1954年12月,为了加强对地方武装的领导,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成立,本乡成立了武装委员会,由乡长兼任主任,“文革”初停止活动。1974年一度恢复,但不久以“复辟倒退”被批判而解散,1977年7月再次恢复。本社武装部成立于1961年6月,实行了武装委员会与武装部双重领导,即武装委员会抓政治思想工作,武装部抓军训工作。
  1987年5月,根据《兵役法》成立鄞县预备役122榴炮营,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属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第一师炮兵团编制,本乡列入樟水区连队。90年代后本乡建立预备役连队。
  兵员征集、民兵集训是武装工作的主要内容。建国后,随着人民军队政治地位的提高,军人最受社会尊重。“抗美援朝”开始征集兵员,首批参军入伍的17名应征青年深受各界人士爱戴。1955年9月,国家颁布《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应征青年参军热情空前高涨,全乡掀起了母亲送子入伍、未婚妻动员未婚夫参军热潮,从而彻底改变了“好男不当兵”的旧观念。其后,复员、退伍军人在地方上起了骨干作用,解放军被视为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故应征入伍成为青年极其羡慕的行动。
  1984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新的《兵役法》,实行以义务兵为主体,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进入新世纪后,设乡人武部专职副部长,待遇享受正科级,武装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自解放至今统计,本乡共参军入伍人数达千余人。
  第二节 民兵
  一、组织
  本乡民兵以解放前民主政权的村自卫队、猎户队为先声。1949年10月后的土地改革中,逐渐发展民兵,隶属乡政府领导,其间经常参加樟水区中队联合行动。
  1951年3月,民兵分为基干、常备2种,基干民兵由18~28岁青年组成,占总人口的2.5%;常备民兵为18~40岁,占总人口的3%。民兵以3人为组,村建立小分队,乡建立联防分队,区建立联防中队,县建立联防大队。
  1958年为响应毛主席“全民皆兵”的号召,16~30岁的男女青壮年几乎都成为基干民兵,复退军人放宽至40岁,30~50岁的编为普通民兵。公社编为营,大队编为连,并按生产队多少编为排、班,与人民公社的行政生产组织相并行。
  1962年,因台湾当局宣称武装反攻大陆,民兵武装力量愈益重视。是年全社分武装基干民兵、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三类,其中武装基干民兵全部装备齐全,且集中生产生活,可随时投入战斗;基干民兵经常组织训练,可作预备队使用;此外普通民兵均编入战斗序列,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和战术,属预备动员力量。
  1964年8月,为加强山区防御,樟水区成立民兵团。“文革”初,民兵武器由县人民武装部集中库存,民兵组织基本涣散。武装部长通揽党政大权(即“拿总”)。1978年7月,本社建立民兵团由公社武装部长任团长,党委书记任政委。1981年6月取消民兵团编制,并压缩民兵人数,确定在18~35岁青壮年中发展民兵,仍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种,女性公民只编入基干民兵。但民兵总人数压缩三分之二左右。
  1986年根据中央“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住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对基干民兵进行压缩性调整,乡民兵营调整为民兵连。进入新世纪后,乡设民兵预备役排,村设民兵连,但实际村只有基干民兵编制,人数一般为一个加强班左右。
  二、训练
  1950年12月,县委举办首届民兵干部培训班,学习武器的使用与保管,并开展前途教育,本乡9个村民兵干部参加了培训。以后,每年县举办冬季短期军事训练,本乡均派员参加。1955年10月,县兵役局在大嵩区召集18~30岁的民兵举行为期8天的训练,学习步枪构造与射击原理,地形、地物的利用和防空等知识。本乡民兵干部和民兵代表参加培训后,回家当教练训练民兵,提高基干民兵武器使用和军事技能。至1958年,全社300余名基干民兵普遍进行了一次轮训。1962年公社配备专职武装干部后,民兵训练纳入正常化管理,至1972年,几乎企事业单位都有民兵组织,民兵人数达到500余人。1973年起,民兵训练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发的《三年(1973~1975)纲领》和《四年(1977~1980)纲领》进行。县人武部每年组织训练民兵营长、连长、武装基干排长及各种专业骨干,为期半个月;公社则训练基干民兵,为期一个月。其时训练的重点为打飞机、坦克和空降兵,并学习防化学、原子、细菌战,称“三防”,全社民兵普遍进行了轮训。1981年至1984年实行周期训练,以2年为1周期,每期训练30天,经考核给合格者发预证书,持证者可以不再参训。本乡每年约有15人受训。1986年后改以区为单位训练,县人武部则负责集训专业技术兵种,每年训练约为20天。进入新世纪后,本乡受训人员重点是民兵预备役人员,每年参加上级组织的一次预备役集训,时间约20天。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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