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灾减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洞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17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防灾减灾
分类号: X432.55
页数: 2
页码: 259-2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洞桥镇建立了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旨在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涵盖了多种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遇到自然灾害时,洞桥镇会成立机关应急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核查灾情、督察指导救灾行动,并组建应急救援分队进行紧急救助准备。在“莫拉克”和“海葵”台风灾害中,洞桥镇农作物和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损失,区民政局和慈善总会给予了救助资金和慈善资金支持。
关键词: 洞桥镇 民生民情 防灾减灾

内容

2009年,洞桥镇成立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政法副书记、人武部部长、农业和城建副镇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本镇行政区域防、救自然灾害的部署、检查和实施。设立9个行动小组,分别是核查核灾组、基本生活保障组、设施恢复组、生产自救组、应急资金保障组、安全保卫组、接受捐赠组、新闻宣传组、监督检查组。洞桥镇以洞桥中心学校(王家桥村)为避灾中心,可容纳1500余人,避灾点洞桥影剧院(沙港村)可容纳500余人,宁锋小学(张家垫村)可容纳200余人,百梁小学(蕙江村)可容纳200余人。物资方面,准备桶装水60桶、方便面110箱、毛毯90条。开设灾害预警、信息报送和应急响应机制。当年设立镇应急救助领导小组,有8项职责,其中:建立机关应急救灾工作组,赶赴到各灾区(点)核查灾情,督察、指导救灾行动;组建应急救援分队,做好紧急救助准备。
  洞桥镇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的宗旨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范围是旱涝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
  2009年8月9日,8号台风“莫拉克”导致全镇农作物受灾面积1122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238公顷,毁坏耕地10公顷,损坏房屋406间,直接经济损失3432万元。鄞州区民政局下拨洞桥镇救助资金30万元。
  2012年8月8日,“海葵”11号台风导致全镇农房倒塌19间,严重损坏房屋50间,农作物受灾84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303万元。区民政局下拨镇救助资金40万元,根据灾情下拨到村;区慈善总会安排给予镇慈善资金200万元,救助镇内7个公益项目。

知识出处

洞桥镇志

《洞桥镇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商贸经济、财政金融、镇村建设、交通邮电等多个方面反映洞桥镇的历史和现状,记述时限,上限尽可能追溯事、物之发端,下限原则上到2012年末。

阅读

相关地名

洞桥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