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政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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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17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政事业
分类号: D632
页数: 5
页码: 255-2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利救济是政府为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直系亲属的人提供保障和救助的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五保制度,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同时建立了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站。此外,还有针对困难群体、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救助和安置政策。在殡葬管理方面,政府推行火化,建设公益性生态墓区。
关键词: 洞桥镇 民生民情 民政事业

内容

福利救济
  福利 新中国成立后,当地政府对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直系亲属的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制度,俗称“五保户”。1985年,洞桥乡于沙港村的宝积庵西面创办敬老院,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平方米,职工5人,收住“五保户”38人。1986年,宁锋乡投资4.5万元在前王村建造敬老院,职工3人,收住“五保户”10余人。2001年,洞桥镇在王家桥村东面新建敬老院(敬称“颐园”),占地面积2286.6平方米,建筑面积1788平方米,投入96.8万元,设有60个床位,10个管理人员,并设立党支部和院长办公室。是年,原宁锋敬老院改办幼儿园和原洞桥敬老院一起并入洞桥镇新敬老院。由于敬老院条件有限,部分老人入院难,2012年镇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室),专人负责,镇20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有477名老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站定期免费清洗衣物、打扫卫生、安排生活,同时指定医生登门为他们免费诊疗。当年得到区民政局的创建经费和服务经费补助672687元。
  救济 2000年,鄞县民政局对李家村的3位老人发放3个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金。2010年,1287名困难群众得到227.28万元民政救助费。2012年,256名老人得到区民政局和镇政府39470元的生活补助,747名高龄老人领到区民政局和镇政府420700元的津贴,9名“五保”对象得到区民政局18000元“四保”资金。洞桥敬老院的70名老人得到镇政府2万元的慰问金。2012年,在洞桥镇的800余名残疾人中,有560人享受每月60—2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金;重度残疾人及轻度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无收入人员每月可享受588元的基本生活费。听力、视力不好和肢体重度残疾者,由残联给予配备助听器、助视器和假肢。改革开放后,各村建立老年协会,并设立老年活动室。全镇设27个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达3197平方米,室内置有22张乒乓球台,免费提供象棋、围棋、扑克、麻将牌等休闲娱乐器具。老人享受医保,每年有免费体检。
  优抚工作
  1989年开始,宁锋乡29名复退军人享受到鄞县民政局每月每人13元、28元、33元、38元不等的定期补助(之后额度有所提高),洞桥乡11名复退军人分别得到鄞县民政局每人每月20元、30元不等的定期补助。此后,县民政局每年补助老党员35—70元。
  1990年,宁锋乡(24人)和洞桥乡(11人)复退军人得到定期补助,宁锋乡的5名地下老党员得到县民政局优抚定期定量补助,每月至少补助20—50元;洞桥乡的“三老”人员得到县民政局给予每人补助110元。县民政局还给予20名现役军人每年650元优待费。
  1993年,鄞县县委组织部给予地下老党员每人200—600元不等的医药费用困难补助。
  2012年,5位革命老同志得到区民政局34020元的补助以及生活困难和医疗费补助7000元。
  慈善救助
  义棺会,始于清朝同治年间,位于百梁桥西街,前后各有一排5间平屋,后排中间大厅中堂悬匾刻着“一视同仁”字样,落款同治六年(1867)立,上方设会董神位堂。义棺会由地方士绅捐款募资而立,会董许云明、楼定飞、邵庆琛参与管理。为无钱买棺成殓的穷苦人、乞丐、外来打工者义舍棺材。这是洞桥镇过去的善举。土地改革时会产(田几十亩)被征收,会馆作百梁第四高级社的会场,后作生产队仓库。1982年改制时,折价卖给个人。
  1982年,宁锋乡政府救济困难户3125元,以及蚊帐、衣服、棉被等75件实物。1982—1983年,洞桥乡政府发放救济金、救灾费8000元。1989年,宁锋乡夏荒,县民政局给予救灾费1000元、7名困难户救济费1500元。2005年,镇政府慈善基金会出资15万元,助学92名计生特困生。
  1999年,洞桥镇建立慈善分会,联合民政办每年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捐款活动。1999—2012年,全镇捐款842万余元,款项全部用于“四助一赈”(助困、助医、助孤、助公益和赈灾)。1999—2012年,洞桥镇慈善救助6182户,救助金8317077元。
  2005年11月,洞桥镇建立慈善助学基金,并建立理事会,基金由社会集资和政府拨款组成,主要用于低保、低收入的特困户和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基金募捐金229.51万元,其中,镇政府捐款50万元,企业捐款120.6万元,行政村(居委会)捐款44.745万元,事业单位捐款13.925万元,个人捐款2400元。
  安置乐业
  复退军人安置 新中国成立初期,复员军人安置由政府负责,凡居民户口的由民政部门分配适当工作,农业户口的以务农为主。在抗日战争期间,洞桥参加“三五支队”有12人,抗美援朝期间,参加志愿军有16人。20世纪50年代由于本地企业极少,复员军人基本安置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其中解决了少数人住房、生产工具等困难。在农村互助合作和人民公社时,复退军人在分土地、住房、农具、缴纳入社股金和评定劳动底分等方面均得到一定的优待。1958年,根据国务院“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政策,农村的复退军人除由鄞县安置办公室安排工作外,一般都回村参加生产队劳动。70年代初,推荐工农兵上大学,复退军人同贫下中农、知识青年一样有优先推荐条件。80年代起,农村退伍军人大多安排到乡办企业。1986年,宁锋乡安置退伍军人18人。1989年开始,推行农村义务兵养老金保险办法,凡在部队服役的向保险公司上缴优待款450—500元的农村籍义务兵,30年以后每月可向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102—200元。1997年,洞桥乡政府文件规定:入伍士兵优待费每人每年3130元(居民每人每年2190元),退伍军人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按年龄每年500元,军属生活困难的,乡、村两级照顾。2012年,洞桥镇共有876名复退军人,大多数安置在农村务农,少数人或进入企业,或考进大学,或从事行政职务,或担任教师、医生、技术员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知识青年安置 1966年,中央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根据知青政策,全国动员城镇青年(17—25岁)到农村插队落户。当年,宁锋公社王德明、朱利根两名宁波“知青”插队到友谊大队(蕙江村),后又有王立君、范仁春、张沛明、吴惠珠、田卫国、胡美珍(后2名梁桥人,因是供应户,按知青政策下乡插队)插队友谊大队(蕙江村)。20世纪70年代末,按政策知青先后或回城,或就地重新就业,宁锋乡张家垫大队插队知识青年姚莉莉、王霞仙、陈林菊、汪桂胜,树桥、三村2个大队插队知青汤素莲、虞珊珍安排到鄞县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宁锋分公司工作;裴岙大队知青周建飞上调到鄞县建筑材料厂;兴丰大队(鱼山头村)知青蒋士顿安置到宁锋服装厂工作;另有9名知青安置到县属企业工作。并且农业户口转为供应户口。1980年,友谊大队(蕙江村)最后一名知青迁走户口,1985年,宁锋乡27名知青农转非。
  水库移民安置 1970年,为建造皎口水库,宁锋公社安置50多户,其中4户(15人)安置到友谊大队(蕙江村)。洞桥公社安置40多户,几乎一个生产队安置1户,在划定区域基础上用移民户自家老房旧料,建造两间楼屋。在分承包田、合作医疗等方面与本地社员享受一样待遇。1985年,赤水乡天雷坑一场大火灾,有21户近50人移民到洞桥镇李家村北面新河边上,定名为新河村,设村负责人,2004年4月并入李家村。2003年3月,因新建周公宅水库需要,周公宅全村迁移到洞桥镇沙港村的龚家自然村西边,建新村住房395套,住户250户570人,定名为洞桥镇周公宅行政村。2010年,为避免山体滑坡危险,茅镬村全村144户320人,迁移到洞桥镇程家村,建起347大套、6小套新村楼房。2012年更名为茅镬新村,仍属章水镇管辖。洞桥镇有17户新昌钦村水库移民户,分别安家落户到孙王、蕙江两个村。2012年,鄞州区移民办拨给三个村移民项目补助费32万元。同年,由镇民政办申报、区民政局批准拨款给大中型水库1314名移民人员后期扶持金788400元,平均每人每月50元。
  残疾人安置 至2012年,安置残疾人198人,其中企业集中安置60人,分散安置138人。
  殡葬管理
  旧时,入土为安的风俗相沿成习,田野间乱葬乱埋的坟墓到处可见,且丧葬习俗仪式烦琐,封建迷信盛行。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改变土葬旧习。政府提出移风易俗,推行火化,丧事简办,改厚葬为薄葬,改出丧送葬为追悼会,改披麻戴孝为黑纱白花,改烧香焚烛为送花圈。1997年起,全镇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火化率100%。
  1998年,镇政府对石臼庙、三李和宣裴村的公墓地进行修理、扩建,成立殡葬管理办公室,石臼庙、三李、宣裴村设立公墓管理组,负责镇内骨灰安葬。
  2005年,镇政府推行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按照生态墓区要求,做到骨灰深埋,不露坟头。单穴墓面积不超过0.7平方米,双穴墓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墓区植树种草,绿化面积达到80%以上。
  2006年初,镇政府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通知》,在“三沿五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及耕种区、风景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区)的野坟、散坟全部进行平毁或迁移,拆迁野坟、散坟630穴。
  至2012年,石臼庙、鱼山头、三李、宣裴村的公墓园区建造生态墓1100穴,其中单穴150穴、双穴950穴。现有60%左右的墓穴已入葬。

知识出处

洞桥镇志

《洞桥镇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商贸经济、财政金融、镇村建设、交通邮电等多个方面反映洞桥镇的历史和现状,记述时限,上限尽可能追溯事、物之发端,下限原则上到2012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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