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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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02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堕民
分类号: F830.589
页数: 2
页码: 1944-194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旧时宁波堕民的历史和地位低下情况,包括其起源、居住、服饰、称谓、职业等方面的特点。虽然堕民地位低下,但一些场合也少不了他们,其艰苦劳作的精神也受人称道。清末绅士卢洪昶倡导为堕民脱籍,在境内办起育德农工子弟学校,招收脱籍子弟。辛亥革命时,农工子弟学校学生曾为宁波光复出过大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堕民已经完全融入普通民众。
关键词: 海曙区 个人信用 民间借贷

内容

早时堕民地位低下,遭人歧视,其子弟虽有才智也不得上进。但一些场合也少他们不得,其艰苦劳作的精神在当时亦受人称道。清末绅士卢洪昶倡导为堕民脱籍,在境内办起育德农工子弟学校,招收脱籍子弟。辛亥革命时,农工子弟学校学生曾为宁波光复出过大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堕民已经完全融入普通民众。
  禁令 旧时境内尚有堕民。堕民自宋、明形成,历来受人歧视,低人一等。禁其不得与平民通婚,只许自相婚配,不得应科,不许捐官任职,不许直呼别人名字,不许与平民为伍等,祖祖辈辈低着头做人。
  居住 堕民不能与平民为伍,只好聚族而居。散落在海曙的堕民都聚居在西门盘髻坊。烂泥瓦片打墙,草荐铅皮盖顶,故有“宁波三件宝,咸齑菜堕贫嫂,瓦爿打墙永不倒”之说。
  服饰堕民服饰与平民相异,男子穿青衣,不许穿长衫,女子着青衣,系蓝裙。出门束腰带,拎包裹,有雨无雨都持伞。
  称谓称堕民为“堕贫”,称女子叫“送嫂”、“送娘”、“送娘子”、“送娘婢”等。堕民称自己服侍主人,年长之主人称老爷,小者称少爷、相公、公子。称女长者叫太太,小者叫奶奶。堕民服侍家庭称“脚埭”。脚埭可作产业传给自己子孙,或因故也可转让给他人,互相买卖,其价要视脚埭贫富而定。
  职业 男子捕蛙、剃头、抬轿、打铁、值堂、吹行、脚板、唱戏(昆曲)、卖麦芽糖、做竹灯架。立春送春牛图,立冬扮钟馗沿门打鬼“跳灶王”。女子为妇人绞面、梳头,替出嫁新娘换妆、扶出轿、挽拜堂、入洞房,易袋。到光绪中叶,堕民妇女也可袭男子旧业。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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