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体育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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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915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体育管理
分类号: G80-053
页数: 4
页码: 1805-180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宁波市及其海曙区的体育发展历史和现状。
关键词: 海曙区 体育管理 体育

内容

民国21年(1932),境内成立鄞县体育委员会,9月,鄞县县政府设体育科。24年(1935),国民党县党部设体育干事1人,专职管理县立民众教育馆,负责公众田径运动的推行;县政府教育科管理民众体育场,督导学校田径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行政建制时分时合,至1978年镇明、海曙两区始定为县级政权机构,政府序列中仍无专职体育行政机构设置,所设文教科通过学区向学校下达贯彻市教育局及市体委有关学校体育事宜。境内中学体育由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直属管理,民众、职工、老年人等参加市级体育赛事,由区或街道组织实施。1984年镇明、海曙两区合置海曙区,在新建的区文化教育局挂牌“海曙区体育运动委员会”,由副局长1人兼任区体委副主任,在政府直接领导和市体育部门业务指导下行使辖区体育行政和业务管理职能。2002年易名为“海曙区体育局”,设专职副局长1人。区体育局负责体育发展规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经费管理、体育师资培训等。区属各系统一般均由副职分管,由工会负责实施或办公室临时兼管本系统职工体育和组织参加区级体育赛事。
  第一节 师资培训
  清末民初,境内各学堂(学校)体操科没有专职教员,由有体操特长的教员兼任。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三十三年(1907)、民国2年(1913),县教育会先后3次举办小学教员假期讲习会,是为宁波最早教师假期体育培训。4年(1915)在城区北门外创办师范讲习所,教授科目中有体操选修科。17年(1928)规定中学体育教学以军训科为必修科,由军事教官或童子军教官任教。21年(1932)、24年(1935),鄞县举办塾师讲习会,科目中有体育科教学法。20世纪30年代,各级师范类学校开设体育专门科系,培养和输送中学体育师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小学体育教师多数来自各级师范院校毕业生,部分是优秀高中毕业生从教后在职进修。1958年8月,宁波市创办五年一贯制宁波体育专科学校,首期招生80名。1961年体专并入宁波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员提前结业,大部分分配到中小学校担任体育教师。
  20世纪90年代,区教育系统先后接收毕业于市体育运动学校的20余名中专生到区属中小学担任体育教师。至2008年,区属中小学校体育专任教师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学历显著提高。
  在职业务进修 1951年3月起,各中学体育老师开展业务学习,后成立市区体育教研大组,境内中学体育教研活动遂趋正常。“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20世纪70年代初期恢复体育教研大组活动。1972年7月至翌年11月,市教育局委托效实中学体育组举办市中学体育师资培训班,1981年、1982年曾举办过两次大市范围的体育教师暑期培训。是时宁波市教师进修学院设有体育师资班,专门培训在职体育教师,学制3年。1978—1981年改为中专班,1983—1985年开办大专班。1985年10月成立海曙区文教局教研室,设专职体育教研员1名,每年定期进行由全区体育教师参加的体育公开课听课、评课、交流、评比活动。1995年实行教研员“下水”指导和推行听课制度。强调体育课3个结合:“快乐、趣味、情感相结合,知识、技能、技巧相结合,传统与新意相结合疽'1998年10月举办全区体育教师参加的《体育教学的完整性》专题教研活动。1986年6月组织区“体育最佳课”评比。1991年12月组织区体育优质课评比。1995年3月组织区教坛新秀评比,5月组织体育课汇教,由各学区教研组长和教研员负责评课。同年12月,举行小学体育优秀课评比。翌年12月,组织全区体育教师参加的1996年度体育优秀课评比。1995—1997年,倡导开展新老体育教师结对“传帮带”活动。历时两年,传授制订课时计划、备课、上课、小结等体育课教学实务。1997年,全区体育教师参加体育备课本检查展示活动,评出10份最佳备课本。1999年11月组织各校体育教师在解放南路小学观摩该校利用有限场地人人参与体育锻炼的晨练和课间活动。2000年3—5月,开展体育教师随堂听课,旨在提高中青年体育教师的上课规范和认真程度。翌年5月,举行区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同时,进行区体育室内课第二次评选活动、体育教师技能比赛。11月,进行区体育教坛新秀评选说课比赛。1999年4月进行市教坛新秀体育课评比。2001年10月举办区教坛新秀评选。2002年4月参评市教坛新秀,海曙中心小学钱晖获一等奖。2005年,区评选体育教坛新秀,海曙中心小学廖平获一等奖。是年,钱晖获“省体育教坛新秀”称号。2006年参评市第九届教坛新秀,二中陈先军、八中陈静峰获中学体育三等奖;徐松表、廖平分获小学体育二、三等奖。
  教练员、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1956年元旦,市业余体育学校在解放北路体育场开学,第一期培训机关、企事业单位篮球裁判员、指导员(即教练员)40人。1992年3月,区门球协会成立,至1998年,每年举办一期等级裁判员培训。
  1995年1月,区总工会输送7名职工参加市体育舞蹈协会组织的国际交谊舞裁判、选手资格培训。自1996年始,举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2001年2月根据体育市场管理的需要,举办区管经营性体育场所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同月,组织部分街道文化站长参加市乡镇(街道)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至2008年底,累计有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29名。
  第二节 经费管理
  民国20年(1931)起,县体育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县立体育场(即北大路体育场)年度经费3480元,翌年8月,县国术馆迁入后增至4680元。36年(1947)9月5日,民众教育馆和县体育协进会联合举办“九九体育节”纪念会,财政拨款30万元,不足部分由民众教育馆筹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4年海曙、镇明两区合并为海曙区前,组织体育活动和参加上级比赛等,由临时负责的主办部门向上一事一报解决。自1985年始,政府财政年度预算下拨专项体育事业费附于教育经费中,规定只能用于体育。1986年度为5000元,以后逐年略有增加,到1994年度为1.7万元。从1995年度起至2005年,财政预算体育事业费增至每年5万元。此前体委(体育局)组织区级运动会和参加市运会组队训练等所需大项经费,采取年前预算或一事一报,经获准后追加解决。2000—2003年,区体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经营性体育场所,按项目规模收取体育市场管理费,4年累计22.29万元。2002年始,区财政对学校业余训练布点经费实行专项拨款,年递增25%,至2004年达16.5万元。2003年始,区老年体育协会日常经费由零骤升至每年7万元(2006年为10万元),列入区财政体育专项拨款。2006年始,区财政对体育事业费实施切块单列,总额为95.58万元。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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