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学校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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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90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学校体育
分类号: G807
页数: 12
页码: 1773-1784
摘要: 这段文字主要介绍了宁波市学校体育教育的发展历程,从北宋的“因庙为学”开辟射圃,到抗日战争期间的战时体格锻炼,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蓬勃发展,学校体育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在不断的变化和丰富。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体育成为了学校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普遍推行“劳卫制”,加强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并不断丰富体育设施和内容。
关键词: 海曙区 学校体育 体育教育

内容

北宋王安石“因庙为学”,开辟射圃,为境内开展学校体育的最早记载。其后历代重视学校体育。抗日战争期间,学校体育实施战时体格锻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体育得到蓬勃发展,举办运动会,建立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开办少年体校,在增进学生健康的同时,培养出了一大批体育运动优秀人才。
  第一节 体育教学
  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
  北宋,王安石任鄞县县令时(1047—1049)“因庙为学”,开辟射圃。明洪武三年(1370)定学校射仪,射圃纵长113步,横阔35步,用以练武强身。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八月清廷《奏定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规定,小学堂和中学堂均开设体操课。境内体操课初等小学堂每周4节,多做游戏和徒手操等。高等小学堂每周3节,以授普通体操为主,也授游戏,男生加授兵式体操。中学堂每周2节,被列为必修课程,内容包括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以兵式体操为主。
  民国初期.提倡国民教育,培养尚武精神。初等、高等小学校每周设体操3课时,仍以兵式体操为主。民国8年(1919)起,高等小学堂体操课中兵式体操逐步减少,改以普通体操、田径、球类和游戏等内容,教学较为松散。后体操课废除兵式体操。12年(1923),学校实施新学制(史称“壬戌学制”),体操科一律改为体育课,每周2课时,内容为普通体操、田径、球类、国术和游戏,并授以体育运动基本方法,欧美现代体育教学开始传入境内学校。境内中学成立体育部,聘用有体育专长的教师任课。设置体育科教学研究会,由体育教员、军事教官和童子军教练员组成。21年(1932),按《小学课程标准总纲》规定,体育课每周教学时间为低、中年级150分钟,高年级180分钟,另有课外活动时间。24年(1935),«小学规程》规定,体育不及格者不得升级或毕业。25年(1936)7月起,按教育部《修正小学课程标准》规定,小学一、二年级的体育课与音乐课合并成游唱课。29年(1940)起,境内国民小学大多配有乒乓球、铁环、小皮球、健子、滑梯、跳高架,中心国民学校还有铅球、排球、足球等。少量设施不足的小学,体育课常做游戏或改为自由活动课。时省立四中(宁波中学)设立体育部,建有体育教学研究会。体育锻炼男女生分开,男生项目有足球、篮球、网球、排球、国术、田径、器械操、游泳等,女生项目有舞蹈、国术、网球等。
  抗日战争期间,中学体育课实施战时体格锻炼办法,增加射击、刺杀、投弹等国防体育训练内容,举行爬山、游泳、摇船、拔河、越野赛跑、长途行军等活动,并进行防空、防火、防弹、防毒的“四防”演习。抗日战争胜利后,学校体育教学逐步恢复正常。小学每周体育课2节,训练各种体育技能,另设童子军课每周1节。中学成立体育课教学研究会或分会,由体育教员、军训教官、童子军教练组成。私立三一小学(今广仁街)按部颁标准上课,内容有球类、田径、器械运动、体操、游戏、舞蹈等。宁波中学制定体育成绩考查办法和标准运动测验考查规则。私立效实中学试行课外运动强迫制,每生每周两次,无故不遵守规定者予以批评、处分,严重者可令其退学。民国时期对学生体育成绩的考核无统一规定,中学大多采用“标准运动测验法”,学生按性别、年龄、体质分为若干组,分别规定体育成绩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体育成为学校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50年贯彻教育部《中学暂定教学计划(草案)》,体育课以增强学生体质为宗旨。初中、高中均设体育课,每周2学时,内容有队列训练、体操、田径和球类。各中学普遍开展课间广播体操。翌年贯彻执行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各小学、中学加强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充实体育设施。1952年贯彻教育部《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草案)》和《小学体育课程标准(草案)》规定,一至三年级体育课每周2课时,其他年级每周1课时。1954年学习苏联经验,各中学推行“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1955年起,体育课每周均为2课时,内容有整队、步伐、体操、舞蹈、游戏。三年级以上有技巧、球类、田径运动等,早操和课间操逐渐形成制度。规模大的小学有体育专任教师。此后,中小学课外体育活动转为以实施“劳卫制”为主要内容的体育锻炼。1958年“大跃进”时期,出现以体力劳动替代体育课倾向。1959—1961年,学校体育活动贯彻“重控制、轻提倡”原则,以广播操、乒乓球、棋类等活动量较小的体育项目为主,停止大运动量项目训练。1963年,小学执行《浙江省小学体育科成绩评定的办法及标准》,成绩评定以学生知识技能掌握程度、体质增强情况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为考核内容,有的学校恢复运动队训练。“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课改称军事体育科课,小学高年级和中学生增加军事操练和野营拉练的内容。1973年后,中小学体育教育复称体育课。1979年,各校普遍实行体育每周“两课”(两节体育课)、“两操”(每天做早操和课间操)、“两活动”(两次课外体育活动)。1982年起,境内中小学校体育教学贯彻“以增强学生体质为主、普及为主、经常性锻炼为主”的“三为主”原则,要求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通称“达标”活动,学校体育教育进一步规范。
  1986年1月起,区内学校按省编教材进行体育教学,提高达标率,建立传统项目代表队,坚持常年业余训练,执行“学生每天活动1小时、睡眠10小时、在校时间6小时”规定。1987年秋起,各校先后施行《宁波市中小学体育课教学评估》,初中一、二年级体育课增加为每周3课时。1987年前,未有统一的对学生体育成绩考核的办法。1987年9月,国家体委颁布《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对达到体育合格标准者,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学生体育合格证》,获此证者方可毕业并报考高一级学校。翌年春起,各中学按大纲评定体育成绩,按省编体育课本评定技能成绩。1990年,包括乡镇中心学校的初中部在内全部实施《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各中学全面开展达标活动,达标人数占应达标人数的88.90%。小学、中学分别推行第七套儿童广播(韵律)操和第五套少年广播(韵律)操。1990年3月,国家教委、体委发布《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区内学校贯彻市教委《关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首次规定评“三好生”,体育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要求小学6~7班配备1名专职体育老师,并根据学校女生人数配备一定比例的女体育教师。新建小学必须有200米环形跑道,60米直跑道。每周安排3次以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1993年春季开始,各校施行《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规定体育课成绩占60%,《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占30%,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体育活动占10%。1989—2003年,各小学校全面开展达标训练活动,部分小学将达标测验改为以达标项目为竞赛内容的“校达标运动会”。
  1994年首次规定凡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总分为30~60分,直接计入升学考试总分。12月,区教育、体育、卫生三部门联合进行实施体育、卫生两条例情况检查,海曙中心、庄家巷、解放南路、大梁街4所小学均合格。1997年9月,区教委、体委发出“关于开展两个条例(体育、卫生)检查评估的通知”,是年,宁波中学和镇明中心小学达到“实施两个条例”合格学校标准,成为市首批实施两个条例的合格学校。2000年起,各中小学校加大体育教育改革力度,按照素质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开展体育教育改革的研讨及实践。提倡“快乐体育”、“成功体育”、“终身体育”教学模式。取消体育笔试,按大纲要求综合评分,其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占40%、运动技能技巧占50%、到课率及课堂表现占10%。2004年秋起,各校结合体育教学对学生进行体质测试。中小学体育课程安排实施每周“三课一操两活动”。2005年秋起,全区小学全部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20分钟),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在校体育活动时间。2006年秋起,原8所市辖纯初中划归区局管辖后,区体育局再次实施对各初级中学体育教育的监管。2005学年度,全区学生体质监测总平均为76.80分,其中正常体重率33.05%,营养不良率7.27%,肥胖率5.68%,总分及格率53.73%,总分良好率33.40%,总分优秀率11.86%。2006年秋起,8所市辖初中再次划为区局管理,区体育局恢复对初中学校体育教育的监管职能。
  课外体育活动
  课外体育活动这里仅指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
  民国21年(1932)按《小学课程标准总纲》规定,除每周规定时间体育课外,尚有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安排。西河沿小学(文昌街小学前身,1972年停办)每日朝会时体操5分钟,由值日教师主理。下午课后按规定项目进行体育锻炼。28年(1939),县教育局贯彻教育部关于《按年龄特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的通知,中学各校成立篮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等业余运动小组,学生课外活动初步形成制度。35年(1946),宁波中学规定早操每日20分钟,做健身和跑步。每天下午4~5时课外活动,每周每生至少参加3次。
  1956年,小学生课外活动内容有跳绳、跳高、投环、秋千、乒乓球、皮球、板羽球、滚铁环、跳橡皮筋、爬绳等。活动时间每周4个下午的课后30分钟。1978年始实施体育每周“两课两操两活动”制度。宁波中学施行“两课两操四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1985年春起,区属各中小学校先后按区局规定实施“两课两操三活动”,活动课要求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场地、定内容、定老师)。1990年秋起,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各校因地制宜,生动活泼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每周安排3次以上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994年春起,小学贯彻《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开始实施“两操一活动”的点名制度,做好出勤统计工作,并按区局《实施办法》规定评定“两操一活动”得分。2000年起,各中小学校贯彻宁波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两次强调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同时推广“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和“大课间活动”。2003年秋起,中小学实行每周“三课一操两活动”,并在部分学校进行课程试点,2004年秋在各中小学校普遍实施。2005年秋起,全区小学全部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20分钟),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在校体育活动时间。
  课外航模运动也是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境内学校航模运动始于20世纪50年代,宁波市航空、舰型俱乐部成立,中小学开展航空、船舰模型活动。1953年,部分中小学校在劳作课和科技小组中开展制作纸、木、铁制小船和帆船等活动,并参加市中小学生航海模型比赛。1956年10月,宁波二中学生陈合传自制弹射式模型滑翔机参加宁波市首次航模运动大会,以飞行时间9'17"5成绩获第一名。二中校航模小组活动照片曾刊于《解放军画报》。翌年,宁波二中陈合传、曹自立、陈哲良、张益余4人参加全国航空模型分区赛获第五名。1958年7月,宁波二中学生路甬祥(后任中科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参加省少年航模赛获优胜并达二级运动员标准,后赴南京航空学院参加全国分区赛获三级牵引机第二名。1999年9月16日,路甬祥视察区青少年宫科技活动时回忆:“航模制作对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动手能力非常有帮助,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受益无穷1985—2007年,区教育、体育部门、区少年宫、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每年联合举办一届小学生三类模型(2000年前为航空、航海、车模,2001年后为航空、航海、航天)比赛。空模设一级橡筋、一级牵引、二级橡筋、电动线操纵、无线特技飞行等;海模设D42、E—6V、811导弹艇等;航天设神箭、东风一号、长征三号等火箭模型。2005年始,航空航海模型分设普及项目和传统项目,分别计算团体总分。2008年起,恢复车辆模型比赛,项目有四驱车和机器人直线行走,以培养学生科技兴趣和动脑动手能力。
  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1954年,各中学执行市体委、市文教局制发的《关于中等学校推行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预备级的暂行办法》,男子按年龄分初、中、高3个组,女子分初、高2个组。锻炼项目包括发展速度、灵敏、体力和耐力4类人体机能训练,参加劳卫制锻炼的中学生达65.60%。翌年,小学推行“劳卫制”,中心小学和较大完小12岁以上学生参加锻炼。镇明中心等学校组织晨跑和项目训练队。1978年,始境内小学由点到面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简称“达标”活动)10-12岁儿童组有游泳等6个项目。
  自1990年施行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后,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掺入达标项目的训练,始称“达标”1992年,国家教委、体委联合颁发《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及国家教委实施办法,翌年春起,各校按区局《关于贯彻实施〈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1994年秋季初中新生档案中均有《小学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按《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规定记分,体育课成绩占60%;《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占30%;积极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体育活动占10%;重申评选“三好生”时,体育合格标准评定成绩不能低于75分,先进班级的学生体育合格率不得低于90%;学校要根据体育教学大纲及小学体育课本要求认真上好课,认真评定学生体育课成绩;学校要建立“两操一活动”点名制度,按《实施办法》规定评定“两操一活动”得分;此后,部分小学将每年一次的达标测验改为以达标项目为竞赛内容的“校达标运动会”,至2003年秋止。
  2002年7月,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制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简称“标准”)和其“实施办法”,全面取代《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新“标准”与国民体质监测内容并轨,实现教考分离、教测分离,连续记录学生生长发育的全过程。2003年在高塘小学和区实验学校试行,2004年开始中小学陆续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第二节 学校运动会
  清光绪三十二年农历丙午年十月初九、初十(1906年11月23、24日),境内中学和小学运动员入组县队参加在江东大校场举行的宁波府属5县学校运动会(亦称“丙午运动会”),设有徒手体操、哑铃、跳栏、竞走、铁杠、铁饼、跳高、撑竿跳高等38个项目,以及军操、文娱性24个项目,是为境内学校参加宁波最早的校际运动会。
  民国2年(1913),在小校场(法院巷)举行城区八校联合运动会,是为境内最早举办的学生运动会。16年(1927)6月,省立四中本部、分部和小学部在南门本部操场举行联合运动会。19年(1930)3月,省立四中35名选手组成体育代表团赴杭参加全浙第一届运动大会,获田径团体总分第一名。24年(1935)5月,省立四中、宁波甲种工业学校组队赴杭参加全浙第四届运动会,裘树涵获高中男子组铅球(9.0米)第一名。27年(1938)4月,省立宁中、甬江女中、效实中学、私立三一中学等校学生运动员入组县队赴杭参加全浙第六届运动会,陈玉明一人获200米、跳远、三级跳远3块金牌。省立宁中高中男子组获4×400米接力(4′14″6)和1500米异程接力两个第一名,并获田径赛锦标(总分第一名),效实中学陈中伟获高中男子组网球冠军,并获网球团体锦标。5月,陈玉明和省立宁中杨毓庭等6人入组省队赴沪参加在江湾体育场举行的第七届全国运动会。抗日战争时期,境内省立宁中、甬江女子中学、私立效实中学、私立三一中学、县立临时中学等校均举办过全校性体育运动大会。部分中学和小学参加过县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县运动大会。33年(1944)在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各县联合运动会上,陈玉明获中学男子甲组个人总分第一名,女中周志安获中学女子甲组个人总分第一名,吴安庆获中学女子乙组个人总分第一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小学校的体育竞赛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除举办校运动会及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外,20世纪80年代末起,部分学校增加以达标项目为主的达标运动会。镇明中心小学自1989年始每年举办田径、达标、游泳3个校运会,每年暑假开展游泳“双包”(包会、包安全)活动,制定学生游泳达标标准,月月举办广播操、眼保健操、踢毽子、跳绳、30米迎面接力赛、拔河等小型比赛。
  区小学生运动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小学生运动会由市文教局(教育局)组织,基本上每年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1980年始,幼儿园、小学划归原镇明、海曙两区管理后,由区政府文教科组织小学生运动会。1984年两区合并,每学年举办一届全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8~10项大小球类、跳绳、踢毽子、拔河等单项比赛。自1991年始,对累计年度体育竞赛总分前10名学校的体育教师予以表扬奖励,同时也对历届小学生运动会破纪录运动员及带训教师予以奖励。
  1985—1987年间,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由学区组队参加比赛。1988年始,改由各校组队直接参加比赛,并实施甲、乙级队升降级办法,甲级队总分最后3名降为乙级队,乙级队总分最前3名升为甲级队,村小学由乡镇中心学校组队参加。1996年起改为统一竞赛、分组录取制,按大校、中校、小校3个组别,分别录取总分前6名学校,使校际竞争相对合理。2000年秋,第十八届小运会起改为主副项三项全能赛。2005年秋,第二十二届取消主副项三项全能赛,复为单项赛,团体总分录取改按甲队(18班及以上校队)和乙队(17班及以下校队)分别录取前6名。翌年1月恢复小学生田径主副项报名计分办法。
  1993—2006年,镇明中心小学在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前后12届保持校田径总分第一名,在2001年第十八届区小运会上,7项次破区纪录。1985—1989年5年间,全区组队参加市小学生各项体育竞赛,实现竞赛总分第一名五连冠。
  境内中学生运动会 1956—1983年,中学参加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计17届。
  2006年8月,原市属8所初级中学划归区教育局管理,当年11月初举办区中学生运动会。
  第三节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19世纪末,西方现代体育从教会学校传入宁波,境内学堂由开设体操课到设置体育课,开展以田径和球类为主的学生体育运动。一些学校成立球队,开展校际比赛,逐步形成各自的专长项目。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宁波府中学堂(后为省立四中、宁波中学)开辟占地40亩的操场(田径场),成立校田径队。民国时期省立四中田径运动、效实中学网球运动和甬江女中田径运动已突显于其他学校。
  20世纪50年代,镇明中心小学(简称“镇小”)课余游泳运动队开始训练,到90年代,在区小学生游泳比赛中数十次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1963年5月,宁波一中创办传统项目田径少年班。1965年,市体委、教育局开始对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简称“传校”)进行布局。1968年,布政巷小学(今孙文英小学)组建第一支校乒乓球队,1972年代表宁波市赴湖州参加省少年乒乓球赛,获女子、男子团体第二、三名。1973年,以宁波一中(宁波中学)为主的市田径队在全省比赛中获团体总分第三名,15名学生先后被选入省体工队成为专业运动员。1976年起,部分中小学校相继成立业余运动队、运动小组,建立课余训练制度。1984—2006年的22年间,区体育、教育部门联合评定和批准各项目传校12批次,重点为田径、游泳等多金牌项目和乒乓球、羽毛球、足球、棋类、网球等智巧型项目。
  1997年1月,区局制定并公布《海曙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细则》,4月底5月初组成区传校验收组,对镇小、广济、偃月、咸塘4所田径传校,新芝、高塘2所羽毛球传校检查验收。翌年核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3所,其中省级传校1所(镇明中心小学一游泳),市级传校2所(偃月街小学——田径、翰香小学——足球),区级传校10所。
  1998年10月,市教委、体委联合行文确认境内宁波中学、宁波二中、李兴贵中学、偃月街小学(以上为田径)和翰香小学(足球)5校为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04年5月,区体育局公布试行《海曙区业余体校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细则》。2008年,在市青少年宫、市长城跆拳道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分设海曙区青少年乒乓球训练基地和海曙区青少年跆拳道训练基地。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竞争发展和科学选材、科学训练,强化了青少年课余训练。1991年,区组队参加市“振兴杯”小学生田径比赛,破7项市纪录,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体育苗子30名。1995年、1998年、1999年,由镇小和新芝小学游泳队员为主组成区队参加市小学生游泳比赛,3次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和多枚个人金牌。1998—2003年,向市运动学校、省体校和体工队输送体育苗子177名。1986年,镇明中心小学被国家体委、教委评为“全国体育(游泳)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1983—1998年,体育教师周孝贞、张自康、陈玉峰3人先后被评为“全国传校先进工作者”。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选介
  田径传校宁波中学 前身为宁波府中学堂、省立四中。民国19年(1930)3月,35名选手组成校队赴杭参加全浙运动大会获田径总锦标(即团体总分第一名)。37年(1948)4月在杭全浙第六届运动会上,入组县队的校高中男子组4×400米接力(4′14″6)和1500米异程接力均获金牌,并获径赛锦标(总分第一名)。1964年1月以校队为主组建市田径代表队,获省田径比赛团体季军,15名学生入选省体工队。1964—1998年的21年中,每年组建校队参加市元旦环城长跑,获24队次团体冠军、7队次团体亚军。1980—1983年连续4年获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冠军。1984—2002年,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各组团体总分或总团体冠军计30个、获单项金牌215枚。1982年被评为“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93年8月被评为“全国中学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1998年、2001年两次被命名为“市级(田径)传校”。1999年10月被评为“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游泳传校镇明中心小学 镇小游泳始于20世纪50年代,1959年9月组建校小学生游泳队,启蒙培养的学生潘维成,在1972年全国游泳比赛中,获女子100米仰泳金牌并破全国纪录,1974年9月参加伊朗德黑兰第七届亚运会获100米仰泳第五名。1976年,校游泳队代表宁波市参加省青少年游泳比赛。1989年投资16万元建造12米×25米四泳道室外游泳短池1座,是为境内首个学校室外游泳池。此后校内班班组建游泳队,学校订立学生“游泳达标”制度(能独立游完5~25米为达标),暑期开展游泳“三包”(包学、包会、包安全)训练。1988年,学校有少年级运动员32名,三级运动员22名,二级运动员4名。1989年,全校67%学生游泳达标。1986—1997年10次组队参加省游泳传校比赛获团体冠军、季军各1次、亚军5次。1993年,第十二届市运会游泳比赛获8金。2001年,第14届市运会游泳比赛获5金。1994年在杭参加第十届省运会游泳比赛获1金、3铜,朱凌在男子11岁组蛙泳全能中得284.8分,获金牌,并破两项省10岁组纪录。在1997年省少年儿童游泳赛上6人次破省纪录,1人次平省纪录,1人次破全国纪录。1998年9月,4人在第十一届省运会计获5金、3银、2铜,其中朱凌获3金。当年向市和省级训练单位输送游泳运动员56名。2003年,启蒙培养的学生张炜拓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2004年,张炜拓、朱凌被省体工队录为专业队员。1984—2006年间,学校6次被命名为区级(游泳)传校,4次被命名为省级(游泳)传校。1985年获“全国体育(游泳)传统项目学校先进集体”称号,1986年获省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1988年度获省、市体育传校先进集体,1990年获省业余训练先进集体。体育组长张自康被评为全国体育传校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游泳)裁判。翌年,体育教师包鹤年被评为省体育教育优秀工作者。
  乒乓球传校布政巷小学(孙文英小学) 1968年,布政巷小学组建第一支校乒乓球队,邀市少体校教练进行课余训练。1972年,校乒乓球队代表市队赴湖州参加省少年乒乓球赛,女团、男团分获亚军和季军。翌年,队员孙伟芬(女)获全国少年单打冠军后入选“八一队”,1975年,在第三届全运会上加盟混双获铜牌。1977年,丁亚萍(女)入选省队(后转国家队),1989年、1991年,第四十、四十一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加盟女双均获季军。1978年,应荣辉(女)入选省队(后转国家队),1986年获全国少年单打冠军,1988年获全国女双冠军,1990年获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女单冠军,与乔红、邓亚萍等合作先后在亚洲锦标赛、日本锦标赛上获女双冠军。1995—2005年,校队11次参加区小学生乒乓球赛,10次获团体冠军。1985—2005年在市小学生乒乓球赛上获团体冠军4个。2000年,学校承办并组队参加,文英杯”市小学生乒乓球赛,获团体冠军。1993—2004年间,7次参加省少儿乒乓球赛和省运会乒乓球赛,获冠军1个、亚军2个、季军4-个。1990年开始探讨“氛围育人、培植特色”的教育模式,倡导,'快乐乒乓”理念,自编乒乓操、开设乒乓球课以推动普及。探索并强化多球训练和低板练发球落点等教学方法。1972—2000年输送省队和中心体校乒乓球运动员22名(其中送部队体工队2名),后转为国家专业队员4名。1995年建成476平方米乒乓球训练馆。1985—2005年,先后4次被命名为区级(乒乓球、田径)传校,2005年被命名为市级乒乓球传校。
  小学生足球传校翰香(仓基街)小学 翰香小学足球训练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9—2005年,组队参加区、市、省、全国和中日小学生足球赛计82次,获区小足赛冠军16次,市小足球赛冠军10次、亚军7次,省小足球赛冠军1次、季军2次,全国小足球第六名1次,中日小足球友谊赛平局和胜局各1次。1983年8月,队员陈勇被中国少年报评为全国南方少先杯小足球赛最佳左边锋。1982年度被评为市群体工作先进单位,1985年.1994年两次被命名为区级(足球)传校,1998年度被评为市业余训练先进集体.1998年、2001年、2003年、2005年4次被命名为市级足球传校。体育教师兼足球教练任舍予被评为市优秀教练员和省优秀足球裁判员。
  女子排球传校宁波九中 九中的女子排球始于1971年。1973年获市排球比赛少年乙组冠军。同年7月,代表宁波市赴绍兴参加省少年排球赛获女子乙组季军。1981年4月,校女排代表宁波市赴舟山定海参加省中学生“三好杯”排球赛获女排冠军。同年7月,代表省参加全国中学生“三好杯”排球赛九江赛区比赛获女排亚军,赴延边自治州参加全国中学生“三好杯”排球决赛获女子组第6名,被市体委命名为女排传统项目学校。
  围棋传校海曙中心小学 海曙中心小学围棋训练始于1994年,输送学生到市体育俱乐部受训。翌年,组建校围棋运动队。每年校艺术节期间举办围棋擂台赛。1995-2006年.15次参加市小学生围棋各类比赛,获团体冠军10次、亚军3次。2000—2003年,11次参加省以上围棋杯赛,获个人3金、2铜,团体季军1个。1997年,第十三届市运会青少年部围棋赛获团体冠军。2001年5月,在第十四届市运会青少年部围棋赛上获总团体冠军,围棋女团冠军。2001年,3名运动员获“业余段位棋手”称号。2002年、2004年两次被命名为区级棋类传校。2006年命名为市级围棋传校。
  网球传校偃月街小学 2003年始由原市级田径传校转训“短式网球”,成立小学生网球队,每周训练6次,每次2小时,早训、夏训、冬训,当年不断。时年参加市传校网球赛获男女团体冠军,包揽男女单打前4名。翌年校队代表宁波市参加省青少年短网赛,倪玲获女单、女双两个第三名,沈姗姗获女双第3名,俞翔浩、童博文获男双第二名。获团体总分第三名。2003年开办短式网球(适应少儿特征的短场、短相、低网)训练队。2004年、2005年获市传校网球赛男女团体冠军。5名小队员被录入市网球中心训练。2006年在第十三届省运会网球赛上,倪玲、沈姗姗获女团第二名,童博文、俞翔浩获男团第四名。郑伟强获得省短网男子单打第二名。教练胡胜伟(后任校长、协理员)4次获市业余训练先进个人和体育先进工作者荣誉、3次获省业余训练先进工作者和省优秀体育裁判员称号,被评为全国优秀体育裁判员。体育教师杨永颖被评为省业余训练先进个人。学校4次被命名为区级田径传校、两次被命名为市级田径传校。2003年、2005年、2007年、2008年多次被命名为市级网球传校。
  第四节 少年体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曾先后建有市属“走训制”业余体校、“三集中”(运动训练、文化学习、生活起居集中)业余体校、运动学校,区属体育培英学校(小学),后均移建他处或停办。
  宁波市第一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1956年建立,校址解放北路体育场(后改中山广场),系走训制少体校。学校以招收中学生学员为主,设田径、体操、足球3项,专兼职教练员5名。1958年9月增设游泳、篮球、乒乓球、自行车、武术等5项。1960年1月迁址西郊路文化巷12号,改为“三集中”业余体校,有教练员9名,学员200名。1963年3月列为省重点业余体校。7月挂牌“宁波第二中学分部”,配文化教师8人、教练员12人、学员250名。1966年“文化大革命”始停办。1970年在市体育场恢复走训制继续办学。1972年迁回文化巷,时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游泳、体操6项。1974年定名为宁波市第一少年儿童业余体校。1984年地区少体校并入。1987年合为宁波体育运动学校。至1987年,学校向上级体工队和高等体育院校累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500余名,其中进国家队13人,省队205人,部队体工队30人,大专院校168人。有17名学员成为运动健将,20名学员70次代表国家队参加新兴力量运动会、亚运会、世界技巧锦标赛、世乒赛、国际体操比赛,获金牌41枚、银牌74枚、铜牌13枚。参加全国(含分区)比赛468人次,获金牌93枚、银牌81枚、铜牌54枚。
  宁波地区少体校 1973年建立,校址西郊路文化巷11号,设排球、足球、田径、游泳、篮球、乒乓球6项。有小学、初中7个年级班,为“三集中”业余体校。1984年4月并入市第一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时,有教练员19名,文化教师13名,在校生147人。办学10年输送省以上运动队18人、大专体育院校32人。
  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1975年建立,地址解放北路153号(当时的市体育场内,后改中山广场),为走训制少体校。有专职教练员4人,兼职教练员25人,在训中小学生267人,设游泳、乒乓球、羽毛球、举重、武术、棋类(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6项。1990年设田径、武术、足球、网球4项,专职教练员9人,兼职教练员25人,在22所中小学校设训练点,在训学生297人。建校23年,培养体育后备人才54人,其中省以上运动员39人,进入大专院校7人,省运动学校8人,培养体育骨干507人,运动健将3人。武术运动员倪惠芬改训摩托艇后打破1000米世界纪录2项。举重运动员王国安打破全国少年举重纪录。
  宁波体育运动学校 1987年由原市少体校、地区少体校合并而成体育中专,校址西郊路文化巷12号,学制3年,核定规模240人,首届招生28名。学校占地160亩,建有6房(体操房、举重房、摔跤房、球类房、艺术体操房、跳高房)、2场(田径场、射击场)、2池(室内、室外游泳池)。训练项目有田径、游泳、举重、摔跤、排球、乒乓球、蹼泳、篮球、射击、足球。至1990年在校生128名,其中田径64名。桑兰(体操)、沈盛妃(田径)、徐峰(射击)、王秀芬(女子举重)、马澄清(女篮)等多次获得国内外比赛金牌。2001年9月迁至江东宁波科技园区新址。
  宁波市全国重点乒乓球运动学校 1989年建立,前身为市第二少体校乒乓球班,校址解放北路153号(当时的市体育场西北侧,现改中山广场)。1990年有学生40名,教练员5名。至1998年,体育场改建中山广场后迁至江东市体育中心训练,2002年并入宁波体育运动学校。
  海曙体育培英学校 1989年海曙区与市体育俱乐部共同创办,挂牌于解放北路小学,学前班始设棋类、游泳两项,开展课余训练。翌年增设足球、网球两项。1991年有在训生75名,7名运动员入组区队参加市游泳比赛获金牌11枚。1992年夏,培英学校独立办学。1993年在第十二届市运会上,获游泳、中国象棋、围棋金牌。1994年5月,校中国象棋队参加区“六一杯”少儿棋类比赛,与镇小获并列团体冠军。6月学校停办,学生及训练项目并入镇明中心小学。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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