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图书 |
唯一号: | 11292002023000087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妇女劳动保护 |
分类号: | R172.2 |
页数: | 1 |
页码: | 174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自解放以来,女工劳动保护和妇女病普查工作基本同步进行。1954年,恒丰布厂开始设立女工卫生室,提供经期冲洗设备,消毒月经纸,并专人负责月经登记。1956年开始实施停经40天以上孕妇的保健措施和治疗妊娠反应。1981年开始,每年两次派员到街道、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进行女工劳动保护宣传,提出改进建议,并指导女工保健。同时,还贯彻女工劳动保护条例,实行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5期保护。 |
关键词: | 女工劳动保护 妇女病普查 海曙区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