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传染病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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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87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传染病监督
分类号: R183
页数: 2
页码: 17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解放初期,境内传染病监督一直由市有关部门统管。建区后,区卫生部门开始实施监督,并在2002年至2008年期间进行了多项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在2002年,监督检查了11家医疗机构未经审核和擅自设置非专业医师门诊或开设专科门诊情况,并责成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整改。2003年,监督检查了56家医疗单位,大部分医疗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和执行相关卫生规定。2004年,监督检查肠道门诊监测点并对传染病漏报病例进行检查。2005年至2008年,先后开展了多项专项检查,包括诊所、门诊部、牙科门诊等医疗机构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2007年和2008年,根据相关方案要求,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关键词: 传染病监督 医疗机构 监督检查

内容

解放初期,境内传染病监督一直为市有关部门统管。建区之后,区卫生部门遵循上级领导部门统一部署,或视区情实施监督。2002年专项检查11家医疗机构未经审核和擅自设置非专业医师门诊或开设专科门诊情况,签发意见书,责成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整改。监督检查19家非法进行医疗美容业务的医疗机构。2003年监督检查56家医疗单位,大部分医疗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和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上墙,落实相关责任制,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齐全准确、无漏报瞒报现象。2004年监督检查肠道门诊监测点,白云、西郊、段塘3个街道监测点为5—10月份进行半年监测外,其他全年开设肠道门诊,全区肠道门诊就医者808人次。其中采便培养551人次,采便率68.19%,未发现传染病漏报病例。2005年先后开展诊所、门诊部、牙科门诊等医疗机构春季呼吸道门诊、医院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189家次。2006年3月专项监督检查区直属8家医疗机构发热呼吸道门诊情况。5月检查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肠道门诊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情况。检查10家医院(卫生院),其中设立感染性疾病科7家、无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分诊点)3家。2007年根据《2007年宁波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实施方案》检查对象范围,抽查57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妇幼保健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门诊所2家,诊所、医务室、卫生所19家,村卫生室7家,民营医疗机构19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生物安全实验室1家。2008年6月30日至7月3日,根据《浙江省肠道门诊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先后监督检查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肠道门诊情况。5月29日根据海卫医〔2008〕16号《关于转发加强手足口病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专项监督检查辖区3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和11所学校。9月根据《宁波市2008年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管理及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完成72家医疗废物检查任务,其中辖区妇幼保健院1家、CDC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0家、其他医疗机构40家。完成30家医疗机构使用中的消毒液浓度监测。完成1家CDC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和1家医疗机构内镜消毒监督检查。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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