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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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82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管理
分类号: G259.275.5
页数: 2
页码: 1683-16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天一阁管理机构变更,但专人各司其职并执行合理规章制度,杜绝书籍虫蛀。1980年订立管理制度和阅览制度,加强书库管理并有序阅读。
关键词: 海曙区 天一阁 图书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管理天一阁的机构多有变更,由市古物陈列所、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天一阁文保所到天一阁博物馆,虽然机构名称历经变更,但都有专人各司其职,认真执行各项合理的规章制度,逐渐杜绝了书籍虫蛀霉变现象。1980年1月,订立《善本书库管理制度》和《善本阅览制度》,加强对书库管理,有助于外界有序阅读。
  1949年5月,宁波解放,当时在尊经阁内设有古物陈列所。范鹿其任主任并负责兼管天一阁。1951年9月,市文教局决定,将原县通志馆和文献会并入古物陈列所,并委马涯民为负责人。1959年4月,邱嗣斌任所长。1960年2月,建立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副市长周文祥兼主任。同年11月,虞逸仲任专职副主任。其办公机构和天一阁合署,邱嗣斌任办公室主任,古物陈列所同时撤销。1970年2月,市革委会决定撤销文物管理委员会和市图书馆,合并建立市图书文物馆(实际上仍分两处工作)。1971年7月,方秉任革命领导小组组长。1978年2月,省文化局批准成立天一阁文物保管所后,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市图书馆分别恢复建制。同年6月,天一阁文物保管所正式成立,单独建制(1979年2月,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搬离天一阁)。邱嗣斌、鄂向东、蔡灿臻、骆兆平先后任所长。1994年11月,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市文化局,同意将市博物馆并入天一阁文物保管所,并更名为天一阁博物馆。孟建耀、徐良雄、邹向东、徐炯明、虞浩旭先后任馆长。
  善本书库管理制度
  一、善本书库具有文物仓库的性质,不属内部参观范围。领导部门检查工作和有关业务部门交流经验需要登楼时,必须经本所领导同意。
  二、设书库管理员一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关锁门户,做好防火、防水、防虫、防潮、防霉工作。晴天开窗通风,平时保持清洁卫生。
  三、读者查阅资料时由书库管理员负责接待,办好借阅手续,做好善本书离库不过夜,书籍归还时正确上架。
  四、室内藏书未经所领导同意并经集体讨论,不得随意改装、批校、题跋、盖章或改变排架系统,以保持藏书的本来面貌。
  天一阁文物保管所一九八〇年一月
  善本阅览制度
  一、天一阁藏珍本图书仅供国内各研究机关、大专院校和专业研究工作者在研究有关专题时参考。读者必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并说明研究专题,提出阅读书目,经本所有关负责同志同意后始可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外借。
  二、读者在阅览室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保持安静、清洁,不得吸烟、饮水、饮物和高声说话。
  2.不得在书上涂写、批点、折角,不得用指甲抓纸,或用唾液揭书,不得用腕臂搁置书上。
  3.抄摘资料时只可用铅笔,不得使用钢笔、毛笔、圆珠笔。需要全部抄录或复制者必须事先经本所同意。
  4.图书阅后必须依次安放整齐,办好归还手续。
  三、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所可不同意阅览。
  1.残破虫蚀之图书,未经修补者;
  2.已经翻刻、重印、影印和复制者;
  3.本所认为读者所提书目与研究专题无关者;
  4.霉季、盛暑或其他不适宜阅览珍本的季节。
  四、如有未尽事宜,本制度得随时修订之。
  天一阁文物保管所
  一九八〇年一月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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