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流动人口子女学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70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流动人口子女学校
分类号: G527.55
页数: 8
页码: 1396-14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曙区设立了民工子弟学校,为外来民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教育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统筹安排校舍、更名学校、特聘教育督导员等,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随着义务教育制度的改革,流动人口子女逐步纳入公办学校,并通过均衡绑定等方式促进教育资源配置公平。海曙区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使流动儿童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关键词: 教育 海曙地区 流动人口

内容

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又称民工子弟学校。2000年起,随着外来人员的不断增加,区内先后办起4所民工子弟小学和一所初中。是年4月,区第一所民工子弟学校开办,办学者程林,地址在西郊胜丰村黄家湾,学校设9个班级,283名学生,12名教师,2004年9月更名为海曙区蓝天学校。2000年5月,西门社区民工子弟小学开办,办学者杨丽英,地址在西湾路204号,9个班级,607名学生,15名教师。因校舍等办学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于2003年4月撤销。2001年2月,段塘粮丰民工子弟小学开办,办学者李家成,地址在启文路10号,有16个班级,880名学生,20名教师。2004年9月更名为海曙区白云学校。2001年8月,望春民工子弟小学开办,办学者包美花,地址在望春路554弄28号,有5个班级,267名学生,8名教师,2004年9月更名为海曙区望春学校。2002年11月,白云民工子弟初级中学开办,地址在环城西路南段32号,有5个班级,280名学生,16名教师,2004年9月更名为海曙区白云初级中学,性质为公办民助。
  自2000年起,区教育局把民工子弟学校列入管理范畴,相继出台《海曙区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管理暂行规定》、《海曙区外来民工子女入学、转学的暂行办法》、《海曙区民工子弟学校办学督导评估方案》等文件。2003年6月,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区民工子弟学校进行综合督导,2004年9月,区教育局抽调社教办、督导室、计财科人员对3所民工子弟学校的安全、师资、管理、财务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分别撰写了督导和调研报告,肯定办学成绩,提出整改意见。
  区教育局为提高民工子弟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率,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统筹安排校舍,把粮丰民工子弟学校迁入公立南苑小学,黄家湾民工子弟学校迁入新建的信谊小学,使民工子弟告别简陋的临时教室。更改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名称。为体现教育平等性,防止可能发生的歧视现象,原“粮丰民工子弟学校”更名为“白云学校”,原“黄家湾民工子弟学校”更名为“蓝天学校”,原“望春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更名为“望春学校”,原“白云民工子弟初级中学”更名为“白云初级中学”。特聘教育督导员,规范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档次,提高办学质量。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特聘两个有一定管理经验和教学水平的公立学校校长、教导主任为教育督导员。所聘人员经费由区教育局支付。为改善这类学校的教学设备,多次为其无偿调拨课桌椅,免费发放价值超万元的红外线测温仪、紫外线消毒灯、消毒喷雾器等抗“非典”用品。教育工会、少先队等组织多次赠送图书、录音机、打印机、电脑、体育器材及各种学习用品,帮助改善办学条件。与公立学校结对助学,少先队开展手拉手活动,与贫困学生结对,帮助民工子弟克服困难,继续求学。指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的培训、教研活动列入本区计划,区教研室多次派教研员、骨干教师送教上门。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随着义务教育制度的不断改革,外来民工子弟入学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从2008年初起,逐步停办民工子弟学校。次年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由全日制公办小学接纳。并通过“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小学初中均衡绑定等办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绑定配置,区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同城化。
  调查报告
  海曙区流动儿童就学情况调研报告(节选)
  2005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等六部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海曙区教育局教育科、教科室、成人教育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调研组,采用深入学校单位,访问流动人员家庭,召开座谈会,发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对境内流动儿童就学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发调查表8939份,回收有效调查表8576份。调查数据采集时间为2005年9月,部分数据至2006年底。
  (一)流动儿童就学的特点
  20世纪90年代后期,经济发展步入高速成长期,城市化进程开始提速,沿海城市成为流动人口主要集聚地。2005年底,海曙区在校就读流动儿童9250人,其中在公立学校就读5664人,占流动儿童就读总数的61.23%,占公立学校学生总数的29.95%。在流动儿童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就读的3586人,占流动儿童就学总数的38.77%。至2006年底,海曙区在校就读流动儿童10933人,占全区在校中小学生的35.6%。伴随流动人口而来的流动儿童就学,成为城市教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就学人数逐年增多随着进城务工流动人口的增加,流动儿童在区就学人数逐年上升,且幅度较大。
  就学分布学校多 截至2005年9月,海曙区有全日制公办小学23所,班级414个,学生总数17724人。流动儿童在22所公办小学(除达敏学校)就读。其中泽民小学、新星小学、信谊小学、翰香小学4所学校中的流动儿童人数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50%,分别达到91.35%、76.41%、70.42%和51.61%。
  生源涉及省份多 海曙区流动儿童的户口原籍遍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从下面的统计图中可以了解到,宁波大市内来自鄞州、北仑、镇海等区的流动儿童占流动儿童总数的25%,其中以鄞州区最多。宁波大市外流动儿童占流动儿童总数的75%,其中以来自浙江省内、安徽、江西的居多。
  低学历父母多海曙区大多数流动儿童父母学历层次较低,学历为初中的居多,占总数一半以上,不少父母的学历为小学及小学以下,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总数的7%。
  低收入家庭多海曙区流动儿童父母从事的职业主要是个私小本经营、工厂工人、建筑工人、服务行业和公司职员等。其中,个私小本经营占总数的29%,工厂工人占总数的20%,建筑工人占总数的16%。从事的基本上是苦、脏、累的工作,收入相对较低。流动儿童家庭月平均收入,远未达到城市居民水平。
  非独生子女多海曙区流动儿童中非独生子女家庭占总数的48%,接近一半,其中9%的家庭有3个或3个以上子女。
  家长辅导孩子时间少流动儿童家庭不少父母因学历低、文化知识少、家中孩子多、忙于生计等多种原因,对子女的教育辅导时间相应较少。
  (二)解决流动儿童就学问题的思路和实践
  思路 是否收取“借读费”?如果流动儿童只是满足“有书读”的愿望,满足基本型教育需求,政府不应该对他们收取“借读费”,城市与农村学生应“一视同仁”。如果流动儿童希望获得高质量教育,比如到公办重点学校或某些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则应该收取借读费,城乡儿童同样“一视同仁”。
  是否设置必要的“门槛”?短期看,流入地政府应该设置必要门槛。流入地政府设置的门槛中要求流动儿童的父母持有暂住证和打工证。对于不遵从就近入学规定而“择校”的流动儿童,学校设置的学费和借读费政策也是一个必要的门槛。长期看,当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足够大,流入地政府有充足财力吸纳流动儿童入学,取消入学门槛,通过教育促进城乡融合与社会均衡发展将是必然趋势。
  流动儿童教育需求与流入地政府的供给矛盾如何解决?流动儿童由于其流动性范围大,要满足其教育需要,主要应该由国家财政承担。缓解教育供求矛盾的一种选择是增加教育投资和供给,即通过培训教师、扩建校舍等措施来增加教育供给量。需要出台政策法规,加大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投入,降低个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成本,改变“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的中央政府和省政府的义务教育拨款方式,实施“教育券”制度,以适合人口大规模流动的客观现实,解决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需要。同时强化流入地政府对解决流动儿童教育提供支持。
  如何对待流动儿童学校?短期看,流动儿童学校在收费、校园文化等方面应适应流动儿童的特点。这类学校有市场需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这些学校发展。同时,政府对存在安全、卫生隐患的学校应限期整改甚至取缔,对课程设置不全、师资水平不高和教学条件较差的学校给予帮助支持。长期目标看,这类学校会因公立学校吸纳能力的增加而消失,让所有流动儿童与流入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教育。
  实践 海曙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为让流动儿童有书读、读好书,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和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先后出台多个政策性文件,“采取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民办学校为辅等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1997—1999年,海曙区绝大部分公办学校均不同程度地接纳部分流动儿童入学,收费按市规定的借读生标准。第二阶段是2000—2002年,区教育局发了《关于接纳海曙外来民工子弟入学的通知》、《海曙区外来民工子女入学、转学暂行办法》,规定“凡属本区暂住户口的外来民工子女,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适龄儿童都可以进入我区外来民工子弟定点小学(班级)借读,接受义务教育(小学6~11周岁)”。第三阶段是2003—2005年,由于流动儿童分布地域较广,定点学校就读办法给一部分流动儿童造成不便,区教育局采取“凭暂住证、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的办法,让流动儿童向暂住地学校借读。如所在学校无学额,由区教育局确定学校安排入学”。
  海曙区对登记在册的4所民办性质流动儿童学校(3所小学、1所中学),运用宏观调控、合理配置资源等手段,加强管理与规范,开展帮扶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流动儿童享受标准的义务教育。具体做法有:
  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变更校名,力求平等。为体现教育的平等性,防止可能存在的歧视,将4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的名称分别更名为“白云学校”、“蓝天学校”、“望春学校”和“白云初级中学”。营造氛围,关爱师生。公立学校和流动儿童学校建立经常性教师联谊、教研活动“手拉手”、少先队员“手拉手”,促进流动儿童学校师生与公办学校之间的交流。探索科学规范的办学机制。建立教育督导员制度,教育督导室从退休和在职学校领导中聘请2位有相当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经验的同志担任教育督导员,协助流动儿童学校校长管理学校。建立正规的学校制度,流动儿童按照公立学校的要求,从课程设置、教师管理、德育养成、校园文化构建等方面建立起规范制度。建立学籍管理制度,由于流动儿童学校学生流动性强,经常是没有“学籍身份”,海曙区派出专业人员,进行建立规范学籍管理制度的业务指导。
  提供持续发展的保障平台。把两所流动儿童学校分别迁入公立南苑小学和新建的信谊小学,使流动儿童告别简陋的学习环境,学校整体面貌发生变化。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海曙区流动儿童学校配备专职会计、出纳代为记账,所聘人员的工资、奖金由区教育局支付。推进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一体化工程,区教师培训中心、区教研室把流动儿童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业务提高列入区教师培训的统一计划,派教研员和区骨干教师到流动儿童学校送教上门,上示范课、指导备课及修改教案等,帮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深入开展系列教育春风行动,将公立学校调剂下来的课桌椅、图书、录音机、打印机、电脑、体育器材及各类学习用品,无偿赠送给流动儿童学校。《海曙区帮困助学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帮困对象包括流动儿童学校的学生。
  构建监督机制。增强流动儿童学校举办者的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与各流动儿童学校签订《社会力量办学的行为目标管理责任书》,规范办学行为。制订《宁波市海曙区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就流动儿童学校的校园环境、教室、师资、设施设备的要求,行政、教学、财务、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定期组织督查,限时整改。对流动儿童学校的班额、接送车辆、学校财务、教职工福利待遇、学校卫生等作出规定,联合教育、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监督工作。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人物

徐德荣
责任者
袁怡
责任者
杨忠明
责任者
徐晓红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宁波市
相关地名
海曙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