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德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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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67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德育
分类号: G62
页数: 5
页码: 1339-13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小学的德育工作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在清末时期注重忠君、尊孔的教育,民国时期强调修身课和公民课的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视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学校注重行为规范教育,制定了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此外,一些学校设有学生自治组织和童子军组织。班主任工作和社会教育也得到了重视。总体而言,德育工作致力于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爱国主义思想。
关键词: 教育 海曙地区 德育

内容

学校教育
  清末,小学堂均按学部规定的教育宗旨,对学生进行“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教育,开设修身课、读经课,课堂、礼堂悬挂《圣谕广训》,教育学生尊孔读经、忠君报国,灌输封建礼教、孔孟之道。民国时期,学校实行训育制,德育由训育处主管,级任教师负责实施。民国元年(1912),废除读经课,仍设修身课,内容包括“孝悌、亲爱、信实、义勇、恭敬、勤俭、清洁”等,旨在“涵养儿童之德性,导以实践”,“对于社会、国家之责任,养成爱群爱国之精神”。高等小学修身课注重卫生、立身、处世、待人之道,培养学生思想情操,具有国民品德。学校通过修身课、公民课、党义课、公民训练课,对小学生实施思想道德教育。当时私立星荫小学,经浙江省党部审查配备了训育主任、训育员和党义课教师。据校史记载,学校设三民主义一科,目的是使儿童明白自身对各方的地位和世界各方的大势。8年(1919)五四运动前后,一些小学向学生进行反帝反封建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是年,境内的甘溪小学、县立第一高等小学(镇明中心小学前身)师生参加全市中学生反帝示威游行,声援北京学生五四爱国运动。11年(1922),废除修身课,增设公民、卫生课。20年(1931)开始,多数小学对学生进行三民主义教育。27年(1938)9月,各校一律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共同校训,或写标语于校门两旁,或自制匾额悬挂公共场所。28年(1939)9月,教育部颁发《训育纲要》,“养成礼义廉耻的观念,对总裁必须竭尽忠诚”列入小学公民训练标准。但不少学校把抗日救亡作为对学生进行德育的重要内容,并通过集会、阅读进步报刊、讲革命故事等形式向学生传播进步思想。
  解放初,各学校普遍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教育。下半年,小学开设政治课。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和三大运动(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镇明中心小学师生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运动。1953年贯彻毛泽东“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指示,各小学以培养学生“三好”为目标,开展争三好和读好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卓娅和舒拉的故事》、《把一切献给党》、《我要读书》等)活动,举行以学英雄为主题的班队活动。1954年,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通知》,各学校对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和自觉遵守纪律教育。1957年,小学增设一节“周会课”,六年级增设“时事政策课”。是年,毛泽东提出“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各中小学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对学生开展“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教育。镇明中心小学实行开门办学,组织师生参加小高炉炼铁、填河等劳动。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发表,各中小学以雷锋事迹、雷锋日记教育学生,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下半年,贯彻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阶级教育的意见(初稿)》,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忆苦思甜”、“访三老”、“讲三史”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思想教育主要内容是进行“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的思想、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教育,学习《毛主席语录》,背诵“老三篇”,搞阶级斗争、大批判。1971年,学校开展学军活动。
  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各中小学正常的思想政治教育逐渐恢复。1977年,中断10年的学习雷锋活动恢复,各中小学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做好事”教育活动。1979年,学校对学生进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四项基本原则教育。1981年,小学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各年级每周一课时,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思想品德课着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提高学生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各学科任课教师根据教材中思想教育的要求和学科自身教学特点,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教育。是年秋,学校开展以“五讲”(讲道德、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为中心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1983年,全区进行国旗、国歌、国徽教育,中小学都建立升降国旗制度。199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学校严格实行每周一次升降国旗制度。1990年,孝闻街小学率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区教育局先后向全区推广。1991年8月,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颁发中小学加强中国近代、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总体纲要(初稿)的通知》要求,组织学生开展“读爱国主义书,看爱国主义电影,唱爱国主义歌曲”活动。1993年3月,国家教委正式颁发《小学德育纲要》。1994年8月,中共中央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全区各学校的德育工作围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中心开展,并以课题研究的形式探索如何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1996年结合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建党75周年,各校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是年,宁波市首家“红领巾法制学校”在翠柏小学创办,学校自编《小学生法制教育教材》,各年级开设法制教育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该教材在全区和宁波市各小学推广。海曙中心小学、市实验小学和解放南路小学分别以课题研究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和创新教育,并在全省审美教育课题现场交流会上作专题介绍。1997年、1999年,各校以庆祝香港回归、澳门回归为主题,开展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2000年,全区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2002年,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全区学生中开展“美德在身边”读书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积极实践公民道德规范。2003年,全区低段和高段思想品德课分别改成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全区加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德育体系的建设,形成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合力。2008年各校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建设“和谐校园”活动。
  学生自治组织 民国时期的学生自治会以三民主义培养学生法治精神,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群育之发展为目的,以校内为限。如翰香小学的学生自治会名为“翰香市政府”,下设公安、卫生、教育、社会四局。又有法院、纠察团、小医院、邮务局、阅览室、储蓄处、合作社、图书流通处等,办理自治中的各项事务,组织开展诸如秩序比赛、整洁比赛、灭蝇比赛等项竞赛活动。
  儿童接受军事化训练的一种组织是童子军。中小学生训育管理以童子军训练为中心,并作为必修课。民国6年(1917),省立四中(今宁波中学)首先建立童子军,称鄞县第一童子军团。27年(1938)5月,城区小学成立童子军团,普及童军训练,推进国防教育,并限期送报,对落实不力的校长予以撤职。29年(1940),中小学童子军团参加省童子军课程训练总考验,举行童子军大会,内容有检阅、营火、露营、战时后方服务、技能表演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取消童子军,成立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原名中国少年儿童队,1953年6月改为现名)。1950年6月,宁波市第一个少年儿童队组织在湖东中心小学(现镇明中心小学)建立。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读好书、学好样、做好事”活动,围绕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和三大运动,捐献飞机、大炮,收集废铜烂铁。1951年,镇明中心小学师生募捐10万余元(旧币)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运动。1963年3月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6月2日,区内16所小学联合召开“红小兵代表大会”,以“红小兵”取代少先队组织。
  1978年,各校重建少先队。1981年开始,少先队开展“人人争戴小红花”、“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全国万名创造杯”活动。当年,海曙中心小学获宁波市和浙江省少先队“小红花”活动先进集体。1985年,海曙中心小学获全国少先队活动创造杯奖,1987年获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1988年,各小学少先队开展“快乐中队”活动。1989年10月起开展“学赖宁、见行动,人人争做好孩子”系列活动。1991年开始,各校少先队响应全国少工委号召,广泛开展“雏鹰争章”活动。解放南路小学少先队获全国“雏鹰红旗大队”。2005年6月,海曙中心小学大队委员钟亦龙代表浙江省出席全国少先队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浙江省唯一的一名全国少工委少年委员,在大会期间受到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行为规范教育民国时期,私立星荫小学采取常规训练、中心训练、仪式训练、朝会或晚会训练、团体比赛、养性训练、好学生选举及家庭访问和施以适当惩罚或奖励方法,对小学生进行准则教育和行为规范的养成训练。设立学生反省室,揭示自省语,建立学生功过册、训育记载表、清洁比赛评判表等10种训育表册。私立三一小学依照公民训练标准,制订秩序、礼貌、勤劳、服务、整齐5项训育目标,分团体训练、个别训练、特殊训练3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对学生进行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1955年2月,各小学贯彻执行教育部先后颁发的《小学生守则》(1955年20条,1963年8条,1979年10条,1981年10条)。1988年9月起执行国家教委《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各学校根据《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分段组织实施。宁波市实验小学制订了《宁波市实验小学学生行为规范实施细则》。1991年8月,国家教委正式颁发《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995年6月,区教委制订了《海曙区中小学行为规范达标情况评估标准》,指导各学校开展人人争做规范生、校校争创日常行为规范达标学校活动。至1996年,经考核评估,全区近40所中小学中,18所学校获区行为规范达标学校。海曙中心小学、镇明中心小学等学校还被评为市级行为规范示范学校。
  校训、校歌、校风教育 民国时期有的小学制订了校训、校歌。翰香小学以“恒勤”为校训,星荫小学以“致知力行”为校训,鄮西小学以“勤、敬、信、勇”为校训。星荫小学等学校还创作了校歌,对学生进行励志教育(歌词详见第四十一编“丛录”第二章第二节“歌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少学校注重校风、校歌教育。镇明中心小学在1962年创作了校歌,歌词和曲分别由王振珊、叶兵创作。歌词内容是:“在那湖西之滨镇明之岗。那里峻宇长廊百花芬芳。整齐明净的校园,有着悠久的荣光,这里是我们可爱的学校。啊,祖国!哺育我们成长,啊,亲爱的党!教导我们有理想,我们成长茁壮……”2006年是海曙中心小学和镇明中心小学的百年华诞,两所学校分别创作了校歌《海小之歌》和《芬芳校园》。1987年,宁波市实验小学的校风主题词是:“勤奋、文明、求实、创新。”90年代海曙中心小学提出的校风主题词是:“奋发、好学、诚实、健美。”
  班主任工作 1962年3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组织教师学习焦慧珠教育孩子优秀事迹》的通知。表扬海曙区咸塘街小学班主任焦慧珠,把一个“不可救药”的“双差生”(品德差、学习成绩差)教育成一个三好少先队员的优秀事迹,并号召全省教师向她学习。20世纪70年代,镇明中心小学《细致观察挖掘后进生闪光点》一文,在省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会议上介绍,后选入教育部编的《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经验》一书。1992年,区文教局制订《小学优良班集体建设考核评估标准》,各学校根据标准,开展争创优良班集体活动,广济中心小学还制订了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同年,宁波二中、海曙中心、镇明中心等5所学校被评为市优良班集体建设先进集体。在班主任工作中,历年来涌现了全国三八红旗手焦慧珠(咸塘街小学),全国德育先进工作者翁志行(段塘学校),全国优秀班主任倪慧增(海曙中心小学),省优秀班主任袁幸福(广济中心小学),市优秀班主任陈亦华(镇明中心小学)、曹惠芬(海曙中心小学)、项瑛(西郊乡中心小学)、李爱娣(马园小学),市首批中小学模范班主任茆苑(海曙中心小学)等一大批教师。
  社会教育
  民国8年(1919)五四运动前后,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和甘溪小学的师生参加全市学生反帝示威游行,声援北京学生五四爱国运动。21年(1932),省立四中附小学生会举行抗日阵亡将士追悼会,所有挽联均系学生自撰自书,有一联曰:“流、流、流,流出热血;杀、杀、杀,杀尽倭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教育主要由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为烈军属做好事,请解放军给学生讲人民军队优良传统和革命战斗英雄故事等。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先后开展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讲卫生、大办钢铁等运动。70年代初,高年级学生搞野营拉练,接受社会教育和军事化训练。海曙中心小学300余名师生参加了为期20天的野营拉练。1989年段塘镇成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领导小组,共同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同年,区文教局教育科在宁波八中和孝闻街道成立街道、学校、家庭三结合领导小组,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途径。1991年,区文教局以课题研究的形式在高塘街道进行社区教育实验,建立由街道,部队干休所,李兴贵中学,高塘、新芝小学和新芝幼儿园负责人共同参加的高塘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进一步探索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新形式。1992年3月在原高塘、孝闻、县学、湖西街道和辖区18所中小学,开展全区社区教育工作试点。12月,市第五次德育工作会议在海曙区现场召开,会后市教委发文向全市推广区社区教育经验。1993年1月,社区教育工作在全区十个街道(后合并为五个)、一乡一镇,48所中小学全面开展。同年7月,区社区教育委员会成立。此后,区社教委发动社会各方,指导街道、居委会、学校社区教育组织,针对辖区青少年的特点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1992年3月,由区文教局、海曙交警中队、团区委三家单位联合发起组建的区少年警察大队在解放南路小学成立。从1992年至1998年6月,全区在25所小学建立少警中队25支,受训少警队员1500余人。他们通过上岗值勤、慰问联欢、交通知识竞赛、夏令营集训、少警大检阅、文明知识宣传、卫生督查等一系列活动,对少年儿童进行交通法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及艰苦奋斗精神教育。1999年,少警队员曾代表宁波市参加全国首届少年军校大比武,获得全国3项金奖,受到军委副主席迟浩田的接见。
  家庭教育
  1984年9月,苍水街小学创办区内第一所家长学校,给家长传授怎样指导子女学好语文课、数学课,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开发孩子智力等知识,还邀请市妇儿医院保健医生给家长讲授如何做好儿童保健的知识。1986年,苍水街小学家长学校的经验在全市交流,次年该校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家长学校。1992年,部分街道办起家长学校。1993年成立区家庭教育研究会,指导区内48所中小学全部办起家长学校。学校利用家访、召开座谈会、组织家委会、创办家长报等形式与家长联系,对家长进行家教知识辅导。1997年,区教委教科室编写了小学生家长学校课本——《教子有方》,供全区小学一年级家长学校使用。2001年,区教委成立由专家、教师、医生、老干部等10人组成的全区家长学校讲师团。2002年后,学校建立向家长开放日制度,安排家长来访日、接待日、听课日,发放家校联系卡等。苍水街小学、镇明中心小学等被评为省、市级先进家长学校,邵莉等被评为教子有方优秀家长,戚芷琴、包梅英曾被评为省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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