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民兵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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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65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民兵组织
分类号: E287.55
页数: 5
页码: 1282-12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兵,平时搞生产,战时执钢枪,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亦兵亦民的武装组织、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1987年后,为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需要,海曙地区民兵工作由单一的步兵向多兵种发展。
关键词: 军事 海曙地区 民兵组织

内容

民兵,平时搞生产,战时执钢枪,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亦兵亦民的武装组织、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1987年后,为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需要,区民兵工作由单一的步兵向多兵种发展。
  第一节 领导体制
  民兵领导体制实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党委和军事系统双重领导制度。中共海曙区委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区委书记兼任区人武部第一政委(1987年5月后不兼),基层党委、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营、连教导员、指导员。区人民武装部主要领导参加区委常委会,街道(乡镇)人武部领导参加同级地方党委。有关区民兵建设的方针、原则由区委讨论决定,经区人民武装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力量贯彻执行,作战指挥与日常工作由区人武部具体实施。
  海曙区委人民武装委员会 简称区武委会,是领导全区民兵工作的协调机构,由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区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及设在区境内的大厂和市有关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1983年以前,海曙区建有区人民武装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民兵工作遭到严重破坏。1976年开始恢复民兵工作。1978年10月和11月,中共中央两次作出决定,恢复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人民武装部的主要领导参加同级地方党委。1982年1月到2月,两区武委会相继成立。
  海曙区国防动员委员会 简称区国动委。国防动员,亦是战争动员,国家采取紧急措施,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为战争服务。1996年1月8日,海曙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发出《关于成立海曙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区国动委。《通知》指出:“国防动员委员会与区委的人民武装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原设立人民防空委员会、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即自行撤销”,“今后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如调整成员,由所在单位与委员会秘书小组商量后,经委员会第一主任、主任或常务副主任批准”。2000年11月区国动委下设综合办公室、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经济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学技术动员办公室和政治动员办公室。2002年8月增设信息动员办公室。2003年12月又增设交通战备办公室。
  海曙区人民武装部 为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既是区委的军事部,又是区政府的兵役工作机关,主要负责全区的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详见本编第一章第五节“区人民武装部”)
  第二节 组织建设
  1984年进行两次民兵整组,年初调整全区民兵组织。10、11月完成全区1984年度民兵整组任务。整组后,全区在141个单位中建有民兵组织,有民兵21546名,占总人口的10.5%;在74个单位建有基干民兵组织。1985年年初对全区民兵组织相应调整。调整后,全区专业技术分队组建面由原28%扩大到65%。在基干民兵组织中,建有人防专业分队和交通战备分队,理顺了人防、交通战备专业分队的关系。1986年在宁波洗衣机总厂进行试点,总结民兵组训调整改革的经验并推广到全区,对所属72个工厂和一乡一镇的民兵组织重新整顿、编组。通过组训改革,各类专业技术兵比例由原来的70%上升到75%。1987年,民兵整组工作进行改革,按照中央“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新扩编组建15家企业民兵组织,并制定战时区大队组编预案和快速小分队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职责。1988年贯彻围绕经济办民兵原则,按“平战结合,突出重点,均衡负担”办法,合理地调整全区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布局,扩大民兵组织范围,又新建9个工厂民兵组织。1989—2001年,贯彻总参动员部和南京军区司令部《关于1989年民兵整组工作的指示》,本着“数量要够,质量要高,组织要落实,队伍要纯洁”和“纯洁民兵队伍,增强民兵实力,落实民兵组织,提高民兵质量”的要求,对辖区民兵进行整组。在民兵整组工作中,加强领导。落实任务,确保数量,优化机构,使民兵组织进一步健全落实,提高了民兵的战斗力和平时执勤能力,基本达到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专业分队增加、技术含量提高的要求。2002年后,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下而上、以街道为依托的方法,对辖区300多家国有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专业市场、民(私)营、“三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调整企业武装机构:撤除已倒闭或兼并的3家企业(不锈钢总厂、印染厂、床单厂)的人武部,在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电信总公司等多家企事业组建武装部。调整基干民兵组织布局:减少民兵步兵分队和防化分队人数,扩大民兵对口专业分队人员。基干民兵组织由原来国营企业为主,逐步向系统行业、行政事业单位、民(私)营企业和街道社会拓展。通过调整改革,区基干民兵组织基本达到数量适中、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种类齐全,能拉得出、靠得住、起作用要求,为新时期城市民兵工作探索出新路子。随着楼宇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大批高素质的“白领”人才涌入楼宇经济领域,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2006年开始,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探索楼宇企事业单位建设民兵组织的新模式,融合楼宇人才、专业、技术、科技等各行业资源,提出“向楼宇要兵员、向楼宇要组织、向楼宇要技术、向楼宇要战斗力”的构想,创建楼宇民兵。楼宇民兵是在写字楼、商务楼宇企事业单位中组建的各类民兵组织,是城市民兵组织的新形式、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新领域。全区一个以楼宇服务中心为平台、以楼宇企业为基础、以总部型企业为骨干、以街道为依托的楼宇民兵建设格局已基本形成。
  第三节 军事训练
  按照“减少训练人数、精简训练内容、改革训练方法、提高训练质量”的原则,民兵训练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1984—2006年,区人武部组织民兵进行40余次的训练,训练内容主要有综合性多兵种训练,通信、高机、防化、侦察、步兵训练,干部、专业技术兵专业联训,应急分队强化训练,车辆维修、医疗救护、气象保障训练,城市民兵阅兵、重要目标防护方案等课目。参加军训民兵近7000人次。训练中把好教学关、管理关、考核关。1984年、1985年两年分别超额32.9%.29.5%完成训练任务,合格率达100%。1988年,区人武部被市政府、军分区评为1988年度民兵军事训练先进单位,湖西、高塘、孝闻街道人武部被区人武部评为军事训练先进单位。1989年,区人武部被省军区评为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先进单位。1996年,区人武部被市政府办公厅、军分区政治部评为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先进单位。2005年5—6月,区人武部组织83名民兵参加双37高炮实弹射击训练和省军区组织的实弹射击考核,并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9月,区人武部组织市重要目标伪装防护暨应急开设课目实兵演练,11支民兵分队、200余人参加训练。2006年9月,区人武部带双37高炮一连参加省军区三级指挥所演练,成功地用微波通信保障了炮阵地与指挥所通信联络,被军分区评为“十五”期间军事训练先进单位。
  第四节 主要活动
  1949年5月25日,宁波解放。5月28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告成立,统一管理全市军事、行政、财政等事宜,为宁波军管时期最高权力机关。6月1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委派干部接管市区海曙、镇明、长春、灵塔、西郊、北郊6镇的旧政权,建立区委,并着手整顿秩序,恢复经济,稳定物价,安定人们生活。至10月底,6个镇的接管工作均告结束。7月8日,市区军民3万余人集会游行,纪念“七七”抗战12周年和庆祝京、沪、杭、甬解放。灵塔、长春、镇明等各镇区委组织工人、学生、居民近2万人参加庆祝大会和游行。9月,国民党飞机空袭宁波,党和政府领导开展反轰炸斗争,对群众进行防空知识宣传和防空袭、隐蔽、救护演习,组织各商号开营夜市和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治安保卫等工作。10月,市军事接管旧镇公所工作宣告结束。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境内行政区划分为镇明、海曙两个区,建立区委和区公所。10月,中共浙江省第二地方委员会(简称二地委)、宁波市委发出《关于解放定海战役支前工作的紧急指示》,海曙、镇明两区进行支前动员工作,掀起支前热潮,支前民工221人,船只107只及麻袋、木头、铁丝网等物资,顺利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支前任务。1964年3月,海曙人民公社军民联防委员会成立。4月,经市委研究决定,镇明公社人民武装委员会成立。按市人武部《关于公社迅速成立三防指挥所的几点意见》,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亓立明为指导员、人武部部长窦友廷为指挥的镇明公社三防指挥所,负责做好辖区“三反一防”(反偷渡、反袭扰、反空降、防暴乱)工作。1968年3月,宁波军管会发出关于武器弹药封存上交的紧急通令。7—8月,海曙、镇明两公社各群众组织根据市军管会的部署,开展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布的“七·三”布告为中心内容的“拥军爱民月”活动。1970年5月,市革委会发出《关于恢复区、公社、局人民武装部的通知》,决定对配有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各区、公社、局革委会恢复设立人民武装部。海曙、镇明两区人民武装部恢复建制,在区革委会领导下开展人民武装工作。
  1982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恢复中央军委和各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的通知》建立海曙区委人民武装委员会。2月,建立镇明区委人民武装委员会。1983年10月,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曙区人武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镇明区人武部,为团级单位,归属宁波军分区建制,并分别于1983年11月和1984年1月编配现役军人。11月,海曙区人武部、镇明区人武部合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曙区人武部。1985年11月,成立区人民防空领导小组。
  1986年7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海曙区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建制和领导,为副县级单位。1987年3月,区委、区政府和区人武部就关于改变工厂民兵的隶属关系作出决定,辖区内工厂的民兵工作由原区人武部领导改变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人民武装部领导。9月,经宁波市委、市政府批准,建立高塘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相应建立高塘街道人武部。11月,邮电局两名民兵协助抓获盗枪抢劫杀人犯于双戈,获三等治安积极分子称号。1988年3月,区顺利完成了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第一师炮兵团6个直属分队的组建任务。
  1991年6月成立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警民共建、国防教育联合领导小组,下设“双拥”、军警民共建和国防教育办公室。1992年8月,市人防系统召开人民防空工作先进表彰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被评为“七五”期间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单位和1991年度浙江省平战结合先进单位。1993年12月,区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军人抚恤优待和退伍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1994年3月,海曙区被省军区评为先进县(市、区)民兵装备仓库达标单位。6月1日,区少年警察大队检阅在市体育场举行。全区1400多名少警参加队列和表演。6月,区人武部印发《关于在企业建立厂长(经理)任厂人武部第一部长制度的决定》。区人武部党委被省委组织部、省军区政治部评为人武系统廉政建设先进党委。7月,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宁波中华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基干民兵连被评为民兵基层建设先进单位。1995年8月区隆重召开“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暨向参加抗战的离休干部颁发纪念章大会”。12月,区新建白云街道,相应建立白云街道人武部。
  1996年1月,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4月,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1997年1月,市委、市政府、宁波军分区通报表彰海曙区为1996年度宁波市“双拥”工作先进区。1998年8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宁波市海曙区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2001年4月,区人武部在区卫生系统组建一支医疗保障分队,在区城管系统组建一支快速反应分队,在南门街道澄浪社区探索性地组建社区民兵连。市、区两级卫生系统,市电业局,市自来水总公司,市广电局,市气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委和宁波高等专科学校等单位组建了民兵对口专业分队。在南门、白云、灵塔、月湖、西门街道均选一个社区组建民兵连,在鼓楼街道组建了中山路女子民兵连,基干民兵组织由原来分布在国有企业逐步向系统行业、行政事业单位、民(私)营企业和街道社区拓展。2003年2月,区人武部对城市民兵进行调整改革试点。11月,成立了区科技信息动员保障分队。2004年12月,海曙区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5—6月,区人武部参加民兵双37高炮实弹射击训练暨迎接省军区考核,并取得第一名。12月,海曙区人武部被省军区评为省先进团单位。2006年7月在区人武部召开了教育局、建设局、城管局和卫生局武装部成立大会。12月,区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4月,区人武部在市委、市政府组织“三个现地”演练。演练分为重要目标警戒分队集结点验、楼道搜救、武装巡逻、定点警戒、分队战术、应急情况处置等6个课目。是年,区人武部被省军区评为武器装备仓库管理先进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被军分区评为先进团单位。2008年3月18日,区人武部在宁波市广播电台组织以重要目标“三个现地”点验为课题的演练,演练分室内推演、现地点验、现地明确任务、现地组织训练等4个课目。在奥运火炬传递安保期间,区人武部抽调基干民兵分队300名、普通民兵400名,协调镇海、余姚、奉化加强民兵1000人,确保奥运火炬传递安全无事故。9月18日,区人武部组织辖区单位500人参加在恒隆中心大厦进行的“防空疏散演习”。12月26日,区人武部在江厦街道组织召开“楼宇民兵建设试点现场会”。2008年,海曙区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县(市)、区。区人武部被省军区评为武器装备管理先进单位、基层财务管理先进单位、文明卫生军营,被宁波军分区评为军事训练工作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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