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编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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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537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编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
分类号: D638
页数: 36
页码: 1089-11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曙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包括中国民主同盟宁波市海曙区总支部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宁波市海曙区综合支部委员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宁波市海曙区总支部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宁波市海曙区联合支部委员会、中国致公党宁波市海曙区综合支部委员会。此外,还有工商联、工人组织、工会组织、青年组织、共青团组织、少先队工作、妇女组织、妇联组织、残疾人组织等。这些组织开展各自的工作和活动,促进民主和社会团结。
关键词: 海曙区 民主党派 基层组织

内容

1950年7月至1991年9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7个民主党派先后在境内成立市委员会(分社),其重大活动又多在境内进行。1984年两区并建后,各民主党派始在海曙区建立基层组织。至2008年,除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和九三学社正在筹建海曙区基层组织之外,其他民主党派在海曙区建立基层组织11个,成员248名。其中担任市、区人大代表16名,市、区政协委员39名。
  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解放后,境内各种社会团体不断涌现,团体组织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组织成分也比较复杂。有政治性的人民团体,大多为政党和政府主管的,称为党群部门,行使部分行政职能。这部分团体不是很多,但作用很大。其他大多为行业协会性质,组织相对松散,相互约束力也不是很强。这类组织都立有章程,经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方能成立。(本编所记为政治性的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团体见第三十三编“民政”第二章第二节“社团管理”。)
  第一章 中国民主同盟宁波市
  海曙区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在宁波建立地方组织较早,民盟市委一直置境内,盟员也多为境内人士。民盟成员部分来自教育界,而境内中学以上学校多为市管。因此,民盟在海曙区建立区域组织较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49年,盟员詹熊来发展首批盟员9人,次年7月成立市民盟小组,盟员15人。1955年1月19日召开市首次盟员大会,成立民盟宁波市委员会(简称“民盟市委”)。2001年,民盟市委动议建立海曙区支部,2005年11月初成立筹备小组,11月30日召开盟员大会,选举徐德荣等5人组成支部委员会。12月1日,民盟宁波市委下达盟甬组〔2005〕8号文件批准同意,12月12日在宁波饭店召开民盟宁波市海曙区综合支部成立大会。2006年下半年,境内原市管初级中学下放区管,下放学校中,有民盟市委第八中学支部、李兴贵中学支部、东恩中学小组和第十五中学小组4个基层组织。为便于开展活动,民盟市委决定成立民盟海曙区总支部委员会。2007年4月召开总支成立大会,选举徐德荣为主任委员。至2008年,民盟海曙区总支有盟员45人,其中高级职称25名、中级职称15名。年龄最大85岁、最小35岁。
  第二节 主要工作
  民盟市委成立至“文化大革命”之前,主要参加宁波市人民政权建设和各项政治运动,发展盟员和引导盟员投身文化教育事业建设。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伤害了部分盟员。“文化大革命”期间民盟组织活动停止,1979年11月恢复。改革开放以后,盟员们投身改革开放实践,发挥
  智力优势,为强区建设献计献策。盟员中3名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区政协委员(其中区
  政协副主席1名、常委2名),除了遵循法律权限直接参政外,坚持参加日常相关议政活动。几年
  来,分别就城市流动人员治安管理、政府采购、近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区域道路改造、健全和
  优化社会救助管理、缓解城区停车难、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招商引资、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等事
  项向市、区人大和政协提交议案、提案和建议。同时,还向民盟市委反映城市高层建筑空间安全、
  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纳税成本过高等社情民意。组织盟员与境内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动员盟员慈
  善募捐,坚持一年一度“慈善一日捐”。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一个月内,盟员捐
  款近3万元。此外,还组织盟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活动,提高盟员总体素质。
  第二章 中国民主建国会宁波市海曙区综合支部委员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成员以工商企业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主,而宁波工商企业多集中境内,1990年4月就成立民建宁波市海曙区支部委员会,是境内第二个成立区域组织的民主党派。
  第一节 组织机构
  民建从1952年9月起,在宁波发展俞佐宸、冯梯云、周信涛等9人为会员,次年5月30日成立民建宁波市支会筹备委员会,会员25人。1955年6月召开首次会员大会,成立民建宁波市委员会(简称“民建市委”),选举委员13人,主委俞佐宸,时有会员38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活动,1979年11月恢复,有会员125人。1990年4月20日成立民建宁波市海曙区支部,林苴芳任首届支部主任。8月20日更名为“民建宁波市海曙区综合支部委员会”。1996年10月4日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顾美麟等9人为委员,1998年5月8日增补乐丽月为副主任。1999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乐丽月等10人当选委员。2006年8月3日增补曹云等3人为副主任或委员。至2008年,民建宁波市海曙区综合支部有会员40名。
  第二节 主要工作
  民建市委成立初期,主要是教育会员接受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1月,宁波市资本主义工商企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协助政府清产核股、定息及工商业者人事安排等。“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协助政府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民建宁波市海曙区综合支部成立后,立足海曙区工商企业界开展活动。1995年4月调研区内原工商业者生活状况,并将面临困难者的情况反映民建中央。1998年4月组织会员开展纪念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口号”50周年和“风雨同舟,继往开来”等活动。2003年9月组织全体会员赴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考察学习。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后,发动会员捐款2万元支援灾区。
  第三章 中国民主促进会宁波市
  曙区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是在市属多所中学下放区管后,学校原有民进组织亦随之下放,民进区域组织应运而建。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85年2月26日,民进宁波市筹委会召开首次会员大会,选举中国民主促进会宁波市委员会(简称“民进市委”)委员,唐正仙任主任委员,时有会员109人。1991年5月24—26日,市民进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委员会委员,时有会员330人。2007年9月28日,民进市委在海曙区召开首次会员大会,选举民进市委海曙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简称“民进区总支”),叶辉任主任委员,时有会员110人,下设7个支部。会员多从事幼儿教学和中小学教学。任教幼儿园和小学者,均为小学高级教师。任教中学者,中学高级职称占2/3强。会员中10人获“教坛新秀”称号,6人获市、区级教科研先进荣誉,20多人获市、区级先进称号。区总支部直属会员7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职称5人,为境内体育、医学、教科研、畜牧和环保监察等方面的资深工作者。
  第二节 主要工作
  民进区总支会员中有市人大代表1人,区人大常委1人,市政协委员1人,区政协委员6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员积极参政议政,曾于会议期间,先后提交《关于进一步完善咪表管理建议》、《加强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关于继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关于进一步深入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的建议》等提案、建议,均被采纳,有的被作为重点督办建议案。民进区总支中心支部把镇明中心小学换下的45台电脑,经维修后,送给余姚市湖堤小学,为该校建成电脑教室。东恩中学支部组织会员开展结对助学活动,赴奉化市亭下中学、慈溪市鸣鹤中学、余姚市梁辉中学上公开课、示范课,并共享试卷、讲义等教学资源。海曙幼教支部组织会员先后进西门街道、南门街道和郎官社区,开展教育指导、舞蹈培训和幼儿教育咨询等社区服务。东恩中学支部会员王亚萍退休后在社区自费创办图书馆,免费供柳锦社区儿童阅读,支部其他会员捐款捐书给予支持。每年“三八”妇女节,女会员坚持为恩美福利院孤儿们慈善捐款。
   第四章 中国农工民主党宁波市
  海曙区联合支部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成员主要来自医疗卫生系统,而早期宁波城区医疗机构多在境内,1990年3月就成立农工党海曙区卫生院联合支部,是境内第一个成立区域组织的民主党派。
  第一节 组织机构
  农工党宁波市委员会成立于1958年9月1日,时有党员4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活动停止,1979年12月恢复,党员44人。1990年3月成立农工党海曙区卫生院联合支部,有党员20人,邱嗣康担任主任,是海曙区第一个民主党派区域组织。1993年8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第二届支部委员,韩声溢任主任,并易名“农工党海曙联合支部”(简称“农工党海联支部”)。之后于1996年6月、1999年9月、2002年12月先后3次换届,韩声溢和王耀当选主任。2006年4月召开第六届农工党海联支部大会,据《中国农工民主党党章》有关规定,支部主任改称主委,吴忠孝当选主委。
  第二节 主要工作
  农工党海联支部19名成员中,有市人大代表1人,区政协委员3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议案、提案和建议等形式反映卫生、交通和城建等方面的社情民意。其中《关于加强中山西路延伸段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得到上级重视,市、区有关部门联动办理。《宁波市医疗保健旅游对策研究》、《宁波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策研究》、《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对策探讨》等课题调研成果被市、区有关部门采用。1990年开始,每年开展大型义诊活动,市人大代表、儿科名医叶芹带头参加。另外,还经常组织党员开展反映社情民意、党内外联谊等活动。
  第五章 中国致公党宁波市
  海曙区综合支部委员会
  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在境内党员不多,建立区域组织较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致公党中央委员会于1984年7月派员来宁波发展党员5人,组建致公党中央直属宁波小组,叶荫权为组长。1986年11月30日成立致公党宁波市工作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时有党员30人。1991年9月24日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成立中国致公党宁波市委员会(简称“致公党市委”),叶荫权当选名誉主委,傅积泰当选主委,时有党员50人。2007年12月,致公党宁波市海曙区综合支部成立(简称“致公党区综支”),徐卫民任主任,党员20人。
  第二节 主要工作
  致公党区综支成立后,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党员以议案、提案和建议形式参政议政,内容涉及社区信访代言、社区自治建议、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城中村拆迁、离休干部遗属待遇、公共交通出行等。其中《关于提高离休干部遗属相关待遇的建议》、《关于缓解本市公用事业缴费问题的建议》、《关于建立与完善社区信访代言制的建议》、《关于81890市民求助中心的几点建议》、《政府应加大廉租房建设的建议》、《关于苍水社区居民用水问题》等议案、提案和建议得到市、区有关部门重视。社区信访代言建议还被致公党中央、致公党省委、省政协转发。组织成员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关注民生问题,调研医疗统筹、内河清理、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文物建筑维护等事关民生问题,并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主委徐卫民为小漕社区和苍水社区反映问题得到解决后,两小区分别赠送“言为民声、行道民愿”和“卫民代表为人民”两面锦旗以示敬意。关注经济建设,提出《推进产品创新与服务,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实施并提升企业自身“精细化”财资管理,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等建议。副主委孙建敏应邀参加省“长三角区域合作论坛会议”所写的《共享资源,共对危机,努力提升长三角地区中小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论文,被收入《致公党长三角区域论坛·2009论文集》。
  第六章 工商联
  市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一直位于境内,加之昔日区属工商业少而小,故海曙区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区工商联”)成立较晚。
  第一节 地方组织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境内商界王月亭、汤仲盘等发起成立宁波商务总会,实行业董制,首任总理吴葭牕,址于苍水街后市旧茶场庙侧(今中山公园东侧)。民国5年(1916),商务总会改称宁波商会,总理改称会长,费绍冠为会长。22年(1933)改业董制为委员制,会长为主席,设执行委员15人。会员分同业公会团体会员与非同业公会会员(大型工厂或商店)2类,委员名额按资本额大小确定。宁波解放时,有同业公会59个。1953年1月22日,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俞佐宸为主任委员,会员主要集中在境内。“文化大革命”期间,活动停止,1979年4月始以宁波市政协工商组名义活动,11月恢复原名。计划经济时代,工商业主要由市政府直接管理,区属工商界以市工商联直属会员身份参加活动。2002年6月遵循《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筹建区工商联,月湖、鼓楼、江厦、西门、南门、白云、望春、段塘8个街道相继筹建分会。随即召开区工商联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2人,会议听取关于筹备工作及当前任务的报告,选举执行委员21人,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5人。2007年6月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18人,会议听取关于5年来工作和今后5年工作建议的报告,选举执行委员48人,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12人。至2008年,区工商联有会员企业320家。
  第二节 主要工作
  区工商联成立后,围绕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先后提交《关于深化和谐企业建设的建议》、《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等十几个提案。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方针,推荐政治素质好、企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热心工商联工作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至2008年,当选省、市、人大代表5名,当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2人。先后开展“谋发展、比贡献”、“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科学发展观与民营企业”、“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和谐企业”等系列教育活动,选送20余人参加市社会主义学院“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学习,开展高级经营师培训,20余名企业家获得高级职称证书。联手区委宣传部、区贸易局举办4期“月湖论道——金隆国际企业经营管理论坛”。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鼓励和引导个体、私企等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等,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素质。组织境内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光彩事业、希望工程、抗击“非典”(SARS)、救助四川汶川大地震等慈善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至2008年,共捐钱物(价值)3824.80万元。200多家企业参与再就业工程,做好进场企业统计、安排和场地落实等工作,签订1000多个用工协议,解决部分人员就业难问题,8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举行政企交流会、税企恳谈会,约请区有关部门领导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协商解决问题。创新服务载体,联手有关银行建立银企合作平台,帮助会员企业融资人民币近2.50亿元。建立信息电子群发系统,为街道分会提供快捷服务。2002—2008年,召开政企交流会5次,协助举办展销会10次,开展各类培训12期,组织经贸考察、项目推介会9次,接待全国各地工商联、政府经贸考察、招商引资团队200余人次,并与成都市彭州区、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益阳市资阳区和嘉兴市南湖区等工商联建立友好商会。
  区工商联先后获市工商联系统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先进集体、经济服务先进集体称号,文艺汇演中获得优秀节目和优秀组织奖。
  第七章 工人组织
  宁波民族工业兴起于19世纪80年代清政府的洋务运动,城区快速兴办实业,工人数量大幅增长。但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则是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兴办工厂企业所雇的当地劳工和开埠后的码头工人、海员。这些产业工人在随后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中成为中坚力量。解放后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一直活跃在宁波政治舞台上。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转制,大批工人下岗,民营和私营业主雇佣大量农民工,工人队伍状况发生很大变化。
  第一节 工人运动
  开埠通商形成的一批码头工人、海员以及外商雇佣的企事业工人外,清光绪十三年(1887)起,宁波民族工业的成长,特别是轻纺业的发展,宁波工人队伍日益壮大。这些工人除流入城市破产农民之外,大部分由手工业工人演变而成,其中店员占很大比例,成为宁波工人阶级的一大特点。宁波工人阶级在帝国主义侵略者和资本家双重压迫剥削下,生活极其艰苦,迫使工人运动风起云涌。三十年(1904),境内染业工人因洋商大量倾销染料,影响生计而举行罢工。三十一年(1905)抵制美货,反对虐待华工而罢工。三十三至三十四年(1907—1908),杭甬铁路反借款斗争,宁波城区工人从中发挥重要作用。“五四”运动爆发后,宁波工商界热烈响应。民国8年(1919)5月中旬,宁波扛帮(码头工人)、船夫拒绝搬运日货,北京来信盛赞其“热忱爱国,海内同钦”,并鼓励说,“深望始终坚持,毅力进行,中国前途实利赖之”。15年(1926),城区黄包车工人反对公司资本家增加车租,1800余名工人连续两天结队前往警察署高呼“抗争车租,抑平米价”口号,举行声势浩大的罢工。25年(1936)10月由“今日读书会”等发起,在西门筱墙弄成立宁波各界抗日救国会,钱庄、电力、纺织和教育各界30余名工人职工代表参加会议,组织领导宁波各界抗日救亡工作。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宁波工人掀起抗日救亡运动,境内各业工人出钱出物出力支援前线。城区沦陷后,工人抓住日军“怕夜”的弱点,运用多种形式斗争。抗战胜利后,内战又起,城区小学教员为求生存,联合针织工人罢工。宁波解放前夕,五大纱厂举行罢工,同时开展护厂斗争。宁波永耀电力公司工人获知敌人妄图把电厂机器运往舟山的消息,立即利用合法组织“保护团”保护电厂,迎接解放。
  解放后,工人阶级翻身做了国家主人,境内工人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参与接管企业,保护工厂,犒军支前,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抗美援朝战争中,捐款32.48亿元(旧币),时可购两架飞机,并派43名汽车司机赴朝支前。在随后政治运动不断的岁月里,境内工人阶级一直活跃在政治舞台上。“文化大革命”期间,派出“工宣队”进驻学校、机关等单位支“左”,成立“宁波工人革命战斗队”,后分成宁波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时称“工总司”)和宁波造反总司令部(时称“宁总司”),以停产、武斗等手段闹“革命”。改革开放后,宁波作为全国首批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市,境内国有、集体企业纷纷改制。改革初期,工人大量下岗,工人为维护自身权益与企业(政府)之间,以及进城务工农民要求解决欠薪和缴纳养老保险金等维权矛盾偶有发生。
  第二节 工会组织
  民国15年(1926)10月21日在境内小校场召开有3000余名工人代表参加的代表大会,宣告宁波总工会诞生,之后,或公开或地下一直领导宁波工人开展各项斗争。
  解放后,1949年6月成立宁波市总工会筹备委员会,1951年1月召开首届市工人代表大会,成立新宁波市总工会(简称“市总工会”),镇明、海曙两区分别设市总工会下属办事处。“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止活动,1977年底逐步恢复。1984年3月两区并建,原两区工会办事处并为海曙区工会。1984年8月海委〔1984〕49号文件,批转工会《关于要求建立区系统工会组织,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和调整基层工会领导班子的请示报告》,基层工会组织得到发展,1986年3月11日成立海曙区总工会(简称“区总工会”)。区总工会成立后,属有工业局、商业局、城建局、卫生局、房管处、文教局、劳服公司、农委、西郊乡、段塘镇、开发办、区机关、湖西街道、县学街道、仓桥街道、江厦街道、天封街道、苍水街道、孝闻街道、马园街道、西门街道等单位基层工会102个,工作委员会6个,会员7514人。第二届期间,原市属中学下放区管,基层工会增至172个,基层联合工会6个,局级工会3个,会员14670余人。第三届期间,企业改革和9个中学归还市属,职工人数、会员人数大量减少。第四届期间,建立区私营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组织扩大,基层工会136家,会员1万余人。第五届期间,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得到快速扩大,基层工会194家,会员14826人。2007年,境内120家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中105家企业建立工会。同年,区总工会出台《海曙区社区工会工作暂行规定》,至2008年,全区8个街道办事处也建立总工会。
  第三节主要活动
  职工合法权益维护
  区总工会成立后,选派17名职工为物价检查员,参加市场物价监督,维护物价稳定。组织93名先进职工,分7批疗养。1987—1989年建立区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和法律顾问室,26个调解组织,处理信访事件41件,参与劳动仲裁1次。组织503名先进职工,分16批疗养。参加市场物价监督,执勤1400人次,查处826起。1990—1994年建立法律工作、劳动争议调解、接待来信来访“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处理信访194件,参与劳动仲裁2次。组织270名先进职工,分35批疗养。1995—1999年,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增至60名,签订劳动集体合同88家,建立工会法人登记58家,处理信访116件、796人次,参与劳动仲裁4次。组织659名先进职工,分40批疗养。2000-2004年成立由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调解委员会组成的劳动争议三方调解委员会,建立协商机制和签订集体合同131个,企业671家,调解处理劳动争议28件。设立“区职工维权服务站”,后改为“81890”维权服务热线,受理来信来访1112件。组织630名先进职工,分35批疗养。28600余名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发放915名职工补助金10.85万元。2006年11月出台《海曙区基层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制度》,通过区总工会本级经费划拨和区直属工会经费资助,为各级基层工会主席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保障。2007年起,开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83家已建工会企业参加申报参与,后经运作考核,2家企业获“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称号,16家企业获“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称号。建立工会与人大代表联合维权机制,联手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共享资源、共接来访、共商调处,联动维权,派出专职法律顾问与人大代表共同接待职工群众来访,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此项工作被市总工会授予2007年度工会工作创新奖。2008年,联合区政协建立工会维权工作联动机制,维护职工权益。
  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1985年起,区总工会逐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制度,区内25个单位建立职代会,卫生系统同时推行民主评议院长。建立8个财务工作互助组,开展财务互查。1989年,区委下达《关于施行海曙区工业、商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方法的通知》,以职工代表大会为载体,进一步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立职代会企事业单位增至47家。1995—2004年,因企业体制改革,职代会制度建设有所削弱。2005年起,区总工会在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和原国有集体转制企业民主管理成果的同时,重点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厂务民主管理的实施,分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目标,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协调机制,落实相应对策措施,并列入全区各街道、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街道、直属工会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至2008年,全区建立职代会企业98家,建立厂务公开企业86家,实行其他民主管理形式企业36家。
   职工劳动竞赛评选 重视劳动保护,通过讲文明、联系实际算账对比、参观访问、竞赛比武的“一讲二比三看四赛”活动,开展技术培训、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技术交流。1987—1989年组织全区职工开展“双增双节”劳动竞赛,创造经济效益约134万元,评出全国劳动模范1人,省劳动模范3人,市劳动模范9人,市先进生产者28人,区先进生产者72人。1994年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活动,创造经济效益约138万元,提出建议1780条(实施1020条),评出全国劳动模范2人,省劳动模范3人,市劳动模范7人,市先进生产者22人。1995—2004年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活动,10850人(次)参与490场次比武,提出合理化建议9670余条,创造经济效益近亿元。评出全国劳动模范1人,省劳动模范5人,市劳动模范19人,区劳动模范26人,市先进生产者15人,区“十佳”先进个人20人,全国劳动奖状获得单位1个,市先进集体13个,区先进集体19个。“81890”求助服务中心获“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文明单位”称号。2007年,全区262家企业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参赛者16708人,1人获得省首批五一劳动奖章,5人获“市劳动模范”称号,2家单位获得“市模范集体”称号。2008年2月开展“工人先锋号”模范集体评选活动,7月29日召开表彰大会,区地方税务局服务厅等20个集体被命名为“工人先锋号”。
  职工人文素质教育
  区总工会成立后,即以异形铜材厂为试点,按照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职工队伍要求,以抓读书、抓培训、抓先进事迹宣传,创建文明班组、合格“职工之家”等手段,实施职工素质教育。先后组织2万余人次职工参加读书活动,2万余人次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借阅各类图书资料者18万人次。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分批分期轮训基层工会干部5180余人次。创建合格班组69个,文明班组17个,先进班组50个,合格“职工之家”4个。1995—2004年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培训工会干部823人次,创建文明班组40个,文明岗位36个,评出文明职工36人。2007年开通区总工会网站,为基层工会相互交流提供平台。2008年,区总工会下达《海曙区企业文化“五个一工程”建设五年规划》和《关于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开展人文素质教育的同时,还做好参赛参演各级体技竞赛和文艺演出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各种活动累计达636次(场),参与者14505人次。
  困难职工群体扶助
  区总工会建立前,发放255人困难职工补助金1.20万元。建立后,1987—1989年发放1021人困难职工补助金4.36万元,发放甲肝困难职工补助金6000元,捐助宁海、奉化救灾款5000元。
  1990—1994年,发放60余人特困职工补助金1.20万元。1995—1999年,发放699人困难职工补助金28万余元,介绍248名下岗职工重新上岗。2000—2004年,以帮困助学、帮困结对、爱心超市等形式,慰问困难职工、劳模1367户,发放慰问金53.21万元。建立劳模专项基金,组织劳模体检和疗养,实行劳模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介绍5230名职工再就业。2008年汶川发生大地震后,开展“天灾无情人有情,我为灾区献爱心”活动,全区工会会员缴纳“特殊会费”16.35万元,职工捐款510.82万元。筹募帮扶慰问金29.46万元,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劳模和困难外来务工人员227户。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全区参保者43842人次,连续6年获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一等奖。
  第八章 青年组织
  境内青年素有革命光荣传统。解放前,广大青年尤其是青年学生,在中共地下组织领导下,通过各种青年组织,引导青年投身反帝反封建斗争。解放后,建立共青团组织,团结和带领青年投入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做好党的助手。改革开放以来,共青团组织通过各种活动,激励青年锐意创新,开拓进取。
  第一节 学生运动
  民国7年(1918)5月,效实中学、浙江省立第四中学(简称“省立四中”,今宁波中学)组成“学生团”,反对北京政府私订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8年(1919)5月19日,省立四中和效实中学发起成立“宁波学生联合会”,开办义务学校和图书馆,开展提倡国货和抵制日货宣传活动。其间,另有同盟军救国十人团,张贴标语,散发传单,露天演讲,化装宣传,动员百姓抵制日货。14年(1925)6月5日,境内中学生参与宁波各界人民反对英、日帝国主义侵华斗争。16年(1927)大革命失败后,学生联合会在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宁波地方执行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学生以各种形式,同国民党反动派开展斗争。20年(1931)“九一八”事变以后,省立四中、效实中学、甬江女中等校学生,成立各种群众团体,开展抗日救亡宣传和慰劳抗日军队的募捐活动。27年(1938)进步学生组织“学周社”宣传中国共产党全面抗战路线。34年(1945)8月15日抗日战争胜利,境内学生在共产党员带领下,开展揭露国民党反动派罪行宣传运动。1949年5月25日宁波解放,市区2000余名中学师生在中山路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城,7月8日参加庆祝大会和游行。
  第二节 共青团组织
  民国13年(1924)5月成立直属团中央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宁波地方团组织,6月23日改属团江浙皖区兼上海地委领导。13年(1924)7月至16年(1927)3月期间,境内省立四中、甬江女子中学、启明女子中学、中等工业学校、部分工厂等相继成立团支部。16年(1927)“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境内竹林巷、闽邦、小梁街、24间、西门外5个团支部仍坚持活动,发展团员33名。解放后,海曙、镇明两区即于1949年5月分别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代表大会,成立团支部。1952年10月和1953年1月,两区分别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7年改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海曙区工作委员会和镇明区工作委员会。1954年6月,两区分别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海曙区委员会和镇明区委员会(简称“团区委”),全年发展团员256名,输送78名团员入党。1956年2月,两区团区委撤销。1960年7月建立共青团海曙人民公社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共青团组织活动处于停顿状态。1971年1月,海曙、镇明人民公社团委分别改称共青团海曙区、镇明区委员会,并恢复活动。10月和12月两区分别召开团员大会,选举团区委委员。1974年5月“批林批孔”运动开始,团组织活动再次中止。1982年5月,两区分别召开共青团代表大会,选举团区委委员。两区并建后,两区团委也随之并建。之后,共青团队伍不断壮大,基层组织日益增加。1991年,全区有基层团委15个,一类团支部95个,二类团支部170个,三类团支部11个,共青团员4629人。1992—1994年,区街道工委、区文化馆、西门街道、海曙房产实业公司、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区农经委、市场建设公司等单位相继成立团组织。1997年,西郊乡前丰村、徐家漕村,开展规范化团支部建设。太平鸟集团、宁波和平俱乐部、区机关分别成立团委、团支部、团工委。1999年,西门街道24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团组织。2000年实施《海曙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实施方案》。2001年,57家新建单位建立团基层组织,动态建团率95%。47个社区建立团组织,初步形成社区团组织网络。2004年,顺通话机世界、天海大酒店等非公企业相继建立团组织。南门街道成立社区青年协会。2005年开展“全团抓支部”活动,以达敏学校为特殊青少年群体团建试点,成立业余团校。2006年,青年中心建设启动,西门、月湖、白云、鼓楼、望春等街道部分社区相继成立青年中心。
  第三节 共青团代表大会
  1954年6月至1984年3月,海曙、镇明两区分别召开3次共青团代表大会。1954年6月29—30日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40人、列席代表10人。会议总结和检查团区委一年半来的工作和劳动前途教育工作,提出今后任务。选举团区委委员,马祖苗为书记。同年6月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共青团镇明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基本同于海曙区,周梅生当选为副书记,11月转为书记。1971年12月11—12日在市人民大会堂召开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代表大会,会议肯定全区团的工作成绩,提出今后工作任务,选举区委委员9名。1971年10月召开共青团宁波市镇明区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区委委员。1982年5月7—8日,召开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65名,选举委员7名。8日,召开共青团宁波市镇明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10名、列席代表10名,选举委员。1984年3月,团海曙区委与团镇明区委合并,至2008年,相继召开团代会8次。
  第四节 主要活动
  学雷锋、树新风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报刊发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全区共青团员和青少年掀起学习雷锋热潮。1979年学雷锋、树新风,抓好青少年共产主义道德教育。1982年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1990年召开学雷锋动员大会,烟糖公司团总支团员青年发出“比学习,比贡献”倡议。1991年开展“雷锋在我们中间”、“结合本职学雷锋,多作贡献树新风”主题系列教育,组织近2万名团员上街为3000多人次群众理发、修理电器等服务。开展“建功杯”劳动竞赛和“学三明·创三优”,创建文明岗位。1991年9月至1992年6月开展“爱党、爱国、求知、成才”青少年读书系列活动。1993年开展以学雷锋为主的“文明在海曙”系列活动。1994年10月开展“今日海曙”主题系列活动。1995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开展敬老、爱老教育以及“希望、爱心”有奖储蓄活动。1996年开展为民服务和“捐书献爱心”活动。2000年组织境内10余家单位400多个青年,设立9个为民服务点,接受服务者4000余人次。2002年开展“学雷锋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和“一助一”等活动。2003年纪念“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0周年,组织团员便民服务。开展弘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和“三五”献爱心等活动。2006年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三五学雷锋”、纪念五四运动87周年、“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等主题实践活动。2007年和2008年,相继在中山广场和天一广场举办“牵手和谐海曙播撒志愿火种”、“绿色三五你我同行”等大型活动。
  青年志愿者活动 1993年12月组织开展“倡文明新风、为甬城添彩”海曙青年志愿者行动。1994年3月6日成立区青年志愿者协会。1996年以“1996中国青年技能月”为主题,开展“清除城市牛皮癣、争当护美卫士”、爱国主义优秀影片展映、“捐书献爱心”、纪念五四运动77周年、“奉献于事业、服务于青年”等系列活动。1997年2月成立区“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联手助万家活动服务站,牵手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联合举办首届区“十佳青年”、“十佳外来青年”及“十佳雏鹰”评选活动。2000年组织60余名青年志愿者投身“清洁甬城、美化家园”的城隍庙商城广场和开明街保洁行动。2001年开展“新世纪从做志愿者开始”系列活动,引导志愿者服务做到定期化、长期化。召开境内大中专学生2001年暑期社会实践洽谈会,400余名大中专学生赴社区实践。2002年万名志愿者社区大行动中,32名志愿者与20名贫困学生结对助学。2003年联手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开展“你我同心·共建美好家园”志愿者服务行动,白云街道团工委联合辖区单位成立首个社区志愿者协会,城管、卫生、教育系统等团组织在全市率先开展“告别陋习·远离非典”城管志愿者服务。2004年组建南站广场城管志愿者队伍,组织农村青年志愿者治安巡逻。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宣传推广《宁波市青年志愿者服务条例》,2500余名青年志愿者注册。2005年统一印发志愿者注册登记证和“心·手·和平鸽”志愿者徽章,落实一证一徽“证册制”,3万余名志愿者注册登记,其中核心志愿者2000余名。2006年联合社会各界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团,开展反扒窃、治安巡防、“警民共创平安路”、公交文明礼让、迎“三五”、“保护母亲河”等青年志愿者生态环保活动。2007年,区注册志愿者协会召开成立大会。同年,组织80名志愿者在境内23个公交车站(点)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2008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发动团员青年捐款捐物支援汶川地震灾区。至2008年,全区共招募注册志愿者26650人,设置志愿服务站67个,组织志愿服务队伍490支。
  “号·手”活动 1994年4月响应团中央创建“青年文明号”号召以来,通过成立区创建领导小组,拟定创建申报制度,推介创建试点经验等手段,落实创建工作。城隍庙国泰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名牌饰品专柜于2000年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公安巡特警二中队522岗段等11个岗位被命名为市“青年文明号”。2001年以“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为重点,通过技术比武、技能培训、“导师带徒”等活动,培养“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技术之星”等优秀青年。2002年修订《海曙区“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统一全区青年文明号服务卡,聘请特约监督员明察暗访开展情况。2003年撤销不符合“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的“青年文明号”单位荣誉。同时在太平鸟集团推出青年人才工程,开展非公企业共青团组织建设及青工创新创效活动。2004年召开纪念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10周年表彰大会,完善“青年文明号”评比程序和制度,17家单位新获区“青年文明号”称号,4家单位获市“青年文明号”称号。2005年修订完善《海曙区“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15家单位新获区“青年文明号”称号,2家获市“青年文明号”。2006年,个私工商业界、公检法机关、商务楼宇等部门开展“青年文明号”工作,引导“青年文明号”集体进社区开展便民服务、结对帮困等活动。2007年召开全区“青年文明号”推进大会。2008年新增8家单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
  外来务工青年服务 1998年举办首届区“十佳青年”、“十佳外来青年”评选活动。1999年成立西郊乡外来务工青年联谊会,制定联谊会章程,制作会员卡,建立分支活动机构。2000年健全外来务工青年联谊会会员登记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大外来务工青年服务工作力度。2002年,西门、灵塔两街道建立流动团支部,3家非公有制重点企业建立团支部。推行《进城务工青年文明手册》,举办外来青年文化艺术节、十六大知识竞赛、免费体检等活动,帮助进城务工青年融入文明城市生活。2003年以“进城务工青年建好家,让进城务工青年回到家”为目标,从建团组织、建阵地、强作用3方面加强进城务工青年管理和服务。2004年重点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城小公民援助计划”和“希望工程”拓展工作,60余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弟享受学费补助或减免待遇。2005年深化“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工作,落实“金龙鱼助学基金”发放。至2008年,260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得到每学年600元的学杂费补助。
  青少年服务阵地建设 团组织成立以来,着力推进社区青少年志愿服务、维权服务、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社区青少年服务阵地建设。2002年6月,月湖街道平桥社区成立宁波市第一个“天天”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并随即运作。落实“宁波市大学生助学计划”帮扶工作,“不让一个大学生因经济困难不能上学或辍学”。深化“青少年社区预防犯罪计划”试点工作,探索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网络建设路子,建立社区青少年基本情况档案、问题青少年回访预警制度和结对帮教制度,开展远离毒品、“青春红丝带”等活动。构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主、客观双管齐下预防机制。2005年深化“青少年社区预防犯罪计划”试点工作,开展青少年绿色上网、青春拒绝毒品、“青春红丝带”等活动。2006年创建“青少年零违法犯罪率”社区,发挥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作用,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不法行为,营造青少年成长良好的社会环境。2007年举办网上招聘会服务高校毕业生,初步达成就业意向800多人。2008年在段塘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与宁海县深甽镇和黄坛镇5个村163名低收入农村青少年结对助学、助业、助医和助困帮扶活动。
  社区团组织建设 1999年开展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京甬毛纺”进社区活动。2000年以“一街一品”项目化模式推进社区团组织建设,全区团组织共申报活动项目20多个,3个街道成立社区青工委,14个居委会成立在职团员联络站或类似组织,54个居委会聘请青年干事。2001年以月湖街道为示范点,围绕团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活动载体4个方面内容推进社区团组织建设工作。这项工作后在全市社区团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了介绍,《宁波日报》、《中国青年报》、《青年时报》等媒体先后作专题报道。2005年探索凝聚团结青少年的有效手段,“天天”青年社区、青少年协会、警官俱乐部、网上青年志愿者等组织成为交流新平台。2006年建设城市青年中心,西门街道龙柏,月湖街道平桥、月湖,白云街道白云,鼓楼街道秀水,望春街道望春等社区均成立城市青年中心。2008年,有2个青年中心、2个街道和6个团支部获“市级先进”称号。
  学习型团组织创建1988年学习和讨论生产力标准。1991年举办“党在我心中”青年教师演讲比赛和书画、摄影比赛。:1992年5月5日开展建团70周年纪念暨“高举团旗跟党走”主题系列活动。1993年12月组织青年进行“毛泽东诗词”钢笔字比赛。1997年香港回归前夕,邀请区委领导为100余名团员青年作形势报告。1998年8-11月,开展“红五一”杯“知我宁波、爱我中华”读书活动,组织20余名优秀团队干部,参观东阳鸦片战争拍摄基地。1999年,机关团工委实施“国土”杯“五十年辉煌,新世纪畅想”青少年读书计划。2000年,直属团组织开展学习会、主题团日、演讲比赛、讨论会等活动。2001年开展“实践'三个代表',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2002年开展团员先进性教育和海曙精神大讨论。联合区委宣传部举行“弘扬海曙精神,争创一流业绩”演讲比赛。2003年举办“书海扬帆.伴我成才”读书征文比赛、“我的海曙,我的家——海曙寻根数码摄影大赛”、“读书与成才”、周末聊天等活动组成的区首届青少年读书节。2004年组织千名青少年参观上饶集中营图片展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2005年举办“夏日书香”第三届青少年读书节。2006年开展“树先锋形象,扬青春风采”团员意识教育和“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区团员青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2007年和2008年,团区委组织全区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举办专题辅导会,推出“好书互换、真情互动”为主题的好书交换活动。
  第五节少先队工作
  解放后,取消童子军.成立中国少年儿童队.1953年6月改名“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1950年6月,湖东中心小学(今镇明中心小学)成立市第一个少年儿童队组织。“文化大革命”期间活动停止,由“红小兵”取代。1978年10月恢复。1988年10月26日,首届“中国少年先锋队海曙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少工委”)成立。日常工作主要由区文教局普教科负责。1991年.区少工委被全国少工委评为“全国学习列宁活动”红旗单位。1992—2006年,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5次。
  第六节 少年警校
  在市十一中、东恩中学等校形成的流动少年军校雏形的基础上,1989年8月1日区人武部、团区委、区文教局等单位与市二中联合筹建市区首所青少年教育军校——海曙青少年军校。1990年开始,办学方式由区办转为军(警)校结合办学。军校除了组织学员上岗执勤和宣传交通法规之外,境内11所中学建立分校,同时进行国防教育。海曙青少年军校成立以来,相继举办3期骨干培训班、千人阅兵式、国防知识竞赛、战地救护竞赛、革命史迹考察等活动,扩展了国防知识,增强了国防观念和实际操练能力,做到了国防教育制度化。少年军校在1999年全国第二届“少先队员与解放军手拉手”少年军校大检阅中获团体一等奖,2004年市第四届少警大检阅中获优秀表演奖。
  第九章 妇女组织
  境内妇女向有革命光荣传统。解放前,众多女性特别是女子中学学生在中共地下组织领导下,成立组织,投身革命斗争。解放后,成立妇女联合会,发动妇女为实现婚姻自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活动为平台,组织妇女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女党员,选拔女干部。
  第一节 妇女运动
  民国13年(1924)初,甬江女子中学(简称“甬江女中”)学生徐诚美、李秀清、张赛英、樊英、胡三多等相继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宁波首个团支部,徐诚美任支书。5月19日,甬江女中、崇德女校、圣模女校等13所中学学生代表在后乐园(今中山广场)举行会议,成立“宁波学生联合会”,声援北京学生爱国运动,女学生上街宣传抗日救国。5月底上海“五卅”惨案消息传到宁波,启明女子中学(简称“启明女中”)学生代表赴各校宣讲“五卅”惨案真相。6月2日成立由启明女中学生张素吾为执行委员的“宁波各界五卅惨案后援会”,提出“严惩打死学生凶手”等10项交涉条件,通电北京外交部和上海交涉署,抗议帝国主义。甬江女中学生徐诚美、张秀英和竹洲女子师范学校(简称“竹洲女师”)代表陈逸仙等出席宁波学生联合会,讨论声援上海“五卅”运动事宜。6月3日,启明女中、甬江女中、崇德女校3所女校学生分赴洪塘、庄桥和江北岸开展反帝爱国宣传,其中崇德女校学生制作纸花、枕套上街义卖,资助上海工人。6月5日,启明女中、甬江女中、崇德女校、圣模女校和竹洲女师等校学生与和丰纱厂女工参加城区2万余人示威游行,声援上海反帝斗争。6月7日,学生进店清查日货,动员百姓抵制日货。12月25日,甬江女中等校女生参加于江北岸青年会召开的大会,听取全国非基督教大同盟恽代英报告,会后举行示威游行,提出“反对奴化教育”,要求“收回教育权”,抨击甬江女中管理制度。8月参加爱国反帝斗争被校方开除的甬江女中、崇德女中、竹洲女师一批进步女生入学启明女中。10月,城区少数劣绅以“赤化公妻”罪名诬告启明女中,省教育厅借口“经费无着”勒令学校停办,陈馥(系该校女生陈逸僧之母)将其父“生赠款”一部分暗中捐赠启明女中,解决学校经费。中共宁波支联、团地委为此领导启明女中师生,并联合宁属六县教育界人士开展斗争,迫使当局收回成命。民国14年(1925)2月17日,中共宁波党组织于机关驻地偃月街148号翁家老房子创办的启明女子中学开学(教师多为共产党员),以此传播马列主义,组织群众斗争,培养妇女运动人才。民国15年(1926)1月,中共宁波地委女委员陈逸僧筹建妇女组织,3月8日宁波各界妇女联合会于后乐园成立,推举中共宁波地委委员冯永叔(又名冯咏雪)为主席,陈逸僧为组织委员,倪慧英为宣传委员,通过章程和宣言,会后举行纪念“三八”节游行。7月30日晚10时,宁台警备司令部顾承泽以“宣传过激”、“鼓动工潮”罪名查封《甬江潮》(国民党市党部常务委员蒋本菁任主编),并逮捕蒋本菁,又以编辑部设在启明女中为由将学校封闭。8月,中共宁波地委在城区水凫桥开办培英女子学校(简称“培英女校”),代替“启明女中”。北伐军进入宁波后,“培英女校”改为“中山公学”。民国17年(1928)2月27日,宁波各界妇女联合会与国民革命军十七军政治部联合举行军民联欢大会,会上冯永叔要求当局承认和维护妇女的参政权、立产权、教育权,禁绝买卖婚姻、摇篮婚姻、典押婚姻,奖励女子剪发、严禁穿耳、束胸、缠足,各中小学增设贫困女生免费名额,女工生育前后给假两个月、工资照发,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禁止调戏女工,保护女子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书信、恋爱绝对自由,设立女子职业介绍所,国家事业单位尽量采用女职员,多设托儿所,普设妇女半日制学校,设立妇女政治练习学校,取缔翁姑及丈夫无礼虐待等14项权益。大革命失败后,宁波妇女运动转入低潮。民国26年(1937)“七七”事变后,宁波各中学女生和社会各界女知识青年积极参加抗日宣传,尤其是女中学生还自发组织抗日救国会,以游艺募捐筹集资金购买棉花、布匹,手工制作百床棉被支援前方战士。民国29年(1940),宁波各中学成立“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和“宁波学生周刊社”,姚素英、陆菲琼、应志奋、任苗翠、江涛清、李福田、邵洪英等20多名女生参加组织,傅赛英(沙明)被选为“宁波学生周刊社”编辑,编辑出版进步刊物《宁波学生》。甬江女中应志奋、傅赛英,宁中女生姚赛英等组织读书会,学习《马列主义科学通俗本》、《中国共产党抗战宣言集》等,寻求救国救民真理。民国29年(1940)1月,国民党特务在甬江女中追查共产党员,审讯傅赛英、章恭湘等共产党员和爱国学生。为此,党组织决定傅赛英等党员和进步学生离开甬江女中,转入地下斗争。民国31年(1942)入侵宁波日军强迫宁波女中师生举行“天长节”(日本天皇生日)庆祝会,逼迫音乐教师李平之教唱日本国歌,李平之老师拒教,被日军特务机关逮捕关押,全校师生对此以罢课抗议声讨,李老师得以释放。民国30年(1941)1月,城区女党员撤至鄞县乡村以小学老师身份为掩护,开展地下斗争,自此妇女运动从城市转移农村,而城区妇联组织基本上则为国民党官员女眷所持,直至宁波解放前夕。
  解放后,城区妇女参加由街道、居委会组织的禁赌、禁毒、禁娼活动。农村妇女参加站岗放哨,防止敌特和坏人破坏。抗美援朝运动中,动员和支持丈夫、子女参军,捐款支援国家购买飞机大炮。1953—1956年,郊区农村妇女与男劳动力一起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入组入社,下田劳动,成为名副其实的“半边天”。工厂女工参加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三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五反”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1954年10月开始,2166名职工家属花时7个月编织15933顶金丝草帽所得25262元加工费,换取外汇购买国家建设急需钢材110.60吨。1956年,商业女工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接受教育,树立劳动光荣新观念,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女公民。1957年冬响应中共中央“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号召,开展以节约粮食为重点的节约粮、布、水、电、油、煤“六节”活动。1959年技术革新运动中,人丰布厂织布摇纱车间推行联合操作法,由9人挡车10余台提高到4人挡车32台,其中女工薛雪娣创造独挡6台300转高速车纪录,平均扯台达到4.65米。如生罐头厂女工姜德意创造拔毛机、宰杀机,提高工效7~10倍,节约24个劳动力。1998年组织美容美发、酒吧、舞厅、饭店等个私服务行业140余名女业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自”精神,自觉抵制“黄、赌、毒”。之后,相继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法律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楼群“四五”普法宣传等活动,激励妇女永葆革命青春。
  第二节 妇联组织
  解放后不久,1952年8月海曙、镇明两区分别成立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翌年2月,两区分别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1957年9月改称妇女联合会,简称“区妇联”)。I960年6月建立海曙人民公社妇女联合会(镇明公社撤销),次年4月召开海曙公社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即宁波市海曙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妇联第一届执委会。1963年4月恢复镇明公社,7月恢复镇明公社妇联。“文化大革命”初期,妇联组织停止活动。1971年1月复建海曙、镇明两区,妇联组织恢复活动。10月,海曙、镇明两区分别召开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妇联领导班子。其后妇联组织活动又一次中断、恢复。1984年1月,海曙、镇明两区并建海曙区,两区妇联也合二为一,定名“海曙区妇联”。之后,苍水、孝闻、西门、高塘、天封、江厦、仓桥、马园、县学、湖西10个街道和段塘镇、西郊乡相继建立妇联,110个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和农村16个行政村建立妇女代表大会。2000年底至2004年期间,由110个居委会所并建的64个社区居委会,也全部建立妇代会。1998年12月,区机关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区个协、“81890”服务中心、海曙公安分局、区卫生局等单位成立妇女委员会。
  第三节 妇女代表大会
  1952年成立区民主妇女联合会至1971年,镇明、海曙两区先后各召开3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二、三届妇联执委会成员(现存会议资料仅此)。1984年两区并建后至2008年,相继召开6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四、五、六、七、八、九届区妇联执委会成员。
  第四节 主要活动 妇女人权维护 1950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结合灵桥西堍施阿毛饭店店主女儿施玉英因父母包办婚姻、婆婆嫌嫁妆不好,不堪歧视打骂于6月9日跳河自杀事件,反对封建包办婚姻。1952年,市民主妇联(筹委会)、市总工会等单位发出“为肃清‘夫权’思想而斗争”倡议,再次宣传贯彻《婚姻法》,包办、买卖婚姻受到抑制,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得到提倡,不少童养媳被送回娘家。1953年,区妇联根据市宣传贯彻《婚姻法》试点区要求,以报纸、广播、化妆表演、说唱、小孩上街呼号、印发宣传资料、墙门会、婆婆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婚姻法》,教育率达90%。联合区司法局举办新《婚姻法》讲座,发放《婚姻法》5000份。邀请市、区两级法院有关人员深入居民区开办修改后的新《婚姻法》学习培训班。1984年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组织妇女学习《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1992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两法”)宣传月活动,通过上街发放宣传资料、编刊黑板报专版、专场演出、“两法”知识竞赛和女干部“两法”宣传骨干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学习“两法”。1993—1996年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拐卖、残害妇女儿童案件,4名被拐卖女性获救。随同区政法委、司法局、总工会,携带法律书籍、学习和生活用品等,赴省女监探望9名海曙籍女犯,鼓励她们重做新人。2003年以西门街道北郊社区为“不让家庭暴力进社区”试点,一年后,组织交流经验,并联合区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制定《关于预防和阻止家庭暴力的几点意见》,抑制和阻止家庭暴力发生。成立3名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律顾问处协助维权工作,指定每月15日为法律咨询服务接待日。各街道建立妇女投诉中心,设置维权投诉箱、法律援助站。建立首问责任制和限时答复制,热情接待来访上诉者,做到详细记录,耐心解答,联系协调,及时结案。至2008年,受理妇女人权维护来信来访628件(次),结案率98%左右。
  人文素质教育
  五好家庭 1980年开展学习、生产、工作好,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好,团结互助邻里关系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移风易俗勤俭持家好的“五好家庭”、“五好墙门”创建活动,月岛1号墙门、仓基街2号墙门、西河街89号楼幢等获“五好墙门”称号。1984年后,“五好家庭”活动从老墙门推及新建楼群,市医药局、市电业局等单位成立楼群管理委员会,组织住户开展歌咏、棋赛、书画盆景展、纳凉联欢会等文体活动。1985年10月,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罗干视察仓基街2号市级“五好墙门”,《人民日报》海外版曾作过报道。1990年开展创建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的“五好文明家庭”和“十佳”家庭、“十佳”楼幢评比活动。组织400户家庭参加全国首届“恩威杯”妇女保健知识大赛和区“十佳家庭”事迹演讲。1993年配合区委宣传部评选“十佳文明居民”和“十佳孝子女”,配合纪委评选“贤内助”、“廉内助”。1998—2000年,区、街道妇联以“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家风”为主题,举办3届花卉展和文明家庭植树活动。2003年,南门街道澄浪社区澄浪巷15~17号楼获全国“文明楼群”、杨曙光家庭获省“学习型家庭”,李素英、林秀英、秦宁甫、陈国卫4个家庭获省“绿色家庭”称号,另有173户家庭获“市级文明家庭”称号。2004年推广白云街道云丰社区创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经验,评出文明家庭2637户。至2008年,全区有各级文明家庭52353户,特色楼栋772个。
  双学双比 1989年7月建立海曙区“双学双比”活动协调组织,203名(16~54岁)农村妇女参加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竞赛,占农村妇女劳动力的15.90%。1990年,乡镇企业海曙胶丸厂363名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88.50%)参赛,9个月创利146万元。1992年,全区2365名农村妇女参赛,占农村女劳动力的76.90%。至1999年,90%的农村妇女参赛。1635名农村妇女掌握了1~2门专业技能,171名参加大中专学历教育和电脑技能培训。周阿条、陈美飞、张闰娥、孙丽卿等人分别获省、市“双学双比女能手”称号。2000—2008年先后举办家政服务、病人护理、面点制作、手工纺织、电脑绣花等技术培训班,帮助各类妇女再就业。
  巾帼建功 1991年9月建立海曙区“巾帼建功”活动协调组织,城区妇女开展以“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比思想、比质量、比服务、比成绩、比贡献”为内容,以“岗位成才,岗位建功”为目标的“巾帼建功”活动。教育系统广大女教师,卫生系统女医务工作者率先参与。其中区妇幼保健所被评为市最佳巾帼文明示范岗、市“三八”红旗集体。之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女性也相继参与。2000年,街道、社区妇联组建“巾帼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各项公益活动。2001年“三八”妇女节,2000余名“巾帼志愿者”参与“你幸福,我快乐”的法律咨询、医疗义诊、理发、裁剪、修理等20余项服务。2003年“非典”(SARS)期间,2800余名“巾帼志愿者”突击清理卫生死角2000多处。2004年“三八”妇女节,中山广场开展“庆‘三八’巾帼志愿者阳光行动”活动暨“海曙区巾帼志愿者总队”成立授旗仪式,规范全区5700余名巾帼志愿者行动。组织为下岗失业、孤寡、贫困女性送岗位、送温暖。2002—2008年共举办女性就业洽谈会69场次,帮助3353名妇女实现再就业。举办岗位培训班229期,再就业技能培训班13期,受训妇女12090人次。联手区民政局慰问困难家庭人员2554人次,发放慰问金94930元。2004年以胡佩芬的宁波曙波工艺品有限公司、徐彩飞的巾帼家政服务公司为龙头,以16个妇女为主体的非正规劳动就业机构为依托,成立“海曙区姐妹再就业互助体”,鼓励失业妇女参与手工编织和家政服务,3000余名妇女实现再就业。1991—2008年,“巾帼建功”活动开展14年,树立127个“巾帼文明示范岗”,210人获“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称号。区人民检察院吴鸣、公安分局楼朝霞获2001年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巾帼家政服务公司徐彩飞获2001—2002年度市“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戴凤娥、周静波获2001—2002年度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澄浪社区居委会获2002年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岗长戴凤娥(社区党总支书记)连续6届当选海曙区人大代表。曙波工艺品有限公司胡佩芬获2003年省“巾帼创业带头人”称号。2004年,“81890”服务中心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区公安分局户证办理中心、达敏学校、北郊社区居委会获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区文化馆等41个单位获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尊老爱幼美德传承 1998年始,每年春节前后开展“尊老爱幼活动月”,为孤寡老人、困难家庭儿童献爱心。2004—2008年,区各级妇联慰问孤寡老人、儿童1900余次,发送慰问品7000件,慰问金66万余元。
  家庭文化 社区文化创建于2000—2008年期间,各级妇联相继组织开展“家庭文化”、“社区文化”等创建活动,先后举办“展英姿、讲文明、树新风”、“东方母亲龙”、“百人腰鼓”、“真情永远伴着您”、“万花竞春,巾帼风采展”等文艺会演。2003年9月4日还在中山广场承办宁波市第三届家庭文化艺术节暨开幕式广场文艺晚会。
  儿童少年工作
  托儿所创办 牵手有关部门创办托儿所、幼儿园,至1984年共有幼儿所、幼儿园20个,教学班72个,教职工257人,入托入园儿童2557人。1997年10月创办海曙区示范托儿所。
  校外教育阵地建设 1985—1989年,全区104个居委会创办少儿俱乐部,累计专用活动场地4949平方米,其中兼用或借用场地997平方米。寒暑假期组织少儿参加故事会、手工劳动、科技创作、球(棋)类比赛、游艺等校外活动。据统计,参与活动少年儿童18万余人次。建立区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区“九五”少年儿童发展规划,开展一年一度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1992年以来,按照“实践育人”要求,设计和组织开展“知家乡、颂家乡、爱家乡”,“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庆回归、知香港、爱祖国”,“学公德、立诚信、重实践”,“讲卫生、心连心、抗非典”等教育活动,诱发少儿学科学兴趣,激发少儿爱国热情。1993年9月成立区家庭教育研究会,探研家庭教育手段,开展“十佳教子有方父母”评选活动,20对父母获奖。
  女干部和女党员选拔培养
  遵循1994年区委制订的《海曙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三年规划》精神,培养和选拔优秀女性人才进入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导岗位。区六届党代会女代表78名,占代表总数的39%。区八届人代会女代表80名,占代表总数的42%。区二届政协,女委员42名,占委员总数的29%。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中,正处级女干部14名,占18.20%;科级女干部123名,占25.20%。全区女党员3754名,占党员总数的34.20%。
  第十章 残疾人组织
  境内残疾人较多,至2008年,全区在册残疾人5112名,其中肢体残2896人,视力残493人,智力残598人,精神残686人,听力和语言残439人。解放前,残疾人生活以家庭照料为主或任其自流。解放后,政府和社会关注残疾人工作,通过建立残疾人组织、创办福利企业和开展社会助残等手段,保障残疾人权益。
  第一节 组织
  海曙区残疾人协会
  1959年8月召开市首届盲人聋哑人代表大会,成立市盲人聋哑人协会,9月镇明、海曙两区分别成立市盲人聋哑人协会海曙区小组和镇明区小组。1962年9月、11月先后召开海曙、镇明区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分别成立市盲人聋哑人协会海曙区分会、镇明区分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解体,活动停止。1979年10月,市盲人聋哑人协会重建,境内残疾人活动均由市统一安排。1986年5月,市盲人聋哑人协会改称“宁波市残疾人协会”,并要求各县(市、区)均设立残疾人协会。1987年2月,区残疾人协会成立。
  海曙区残疾人联合会
  1991年3月经区政府批准,海曙区残疾人协会组建海曙区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区残联”),5月召开区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区残联。1993年9月,全区乡镇、街道残联相继建成。1994年4月成立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任主任,残联副理事长任副主任兼秘书长。2001年6月根据国家民政部等14个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组建社区残疾人协会,至年底,全区社区均成立残疾人协会,区残联被市残联评为“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2002年7月,区残联升为正处级全民事业单位,与区民政局分离,机构单列。2003年12月,海曙区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称号。至2008年,全区有街道残联8个,社区残协76个,各类(亦称专门协会)残疾人社团4个。
  街道残联、社区残协、残疾人各类社团构成模式
  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3名,理事若干。其中主席由分管社会事务的街办副主任担任,理事长由街道民政助理员担任(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副理事长中1名为残疾人。每届任期5年。社区残疾人协会由7人组成,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占4席。其中理事长由社区主任担任,1名副理事长由社区副主任担任,负责主持日常工作。每届任期3年。区残疾人各类社团是区残联指导下的残疾人自治自理和自我教育的群众性组织,构成模式与一般群众性社团同。
  第二节 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
  1991年5月15日召开区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与会代表83名,会议听取题为《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努力把我区残疾人事业推向新阶段》报告,选举产生第一届主席团和理事会,董永赤当选主席团主席,王延勤任副理事长,周学增被聘为主席团名誉主席。1998年6月30日召开区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与会代表81名,会议听取题为《平等参与、携手共进、努力发展海曙区残疾人事业》的报告,选举产生第二届主席团和理事会,陈佳强当选主席团主席,王延勤任副理事长,董尚敦、李圣文被聘为主席团名誉主席。2003年4月22日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与会代表100名,会议听取题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努力发展我区残疾人事业》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主席团和理事会,许义平当选主席团主席,王延勤任副理事长,李伟铭、崔运富被聘为主席团名誉主席。2005年王延勤病逝,召开三届五次主席团会议,进行人事增补。2007年,区残联换届。
  第三节 主要工作与活动
  康复 1991年8月成立区白内障复明手术、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三项康复”领导小组。经调查统计,是年全区共有“三项康复”对象1050人,其中可治者482人,随即在市、区两级医院设立康复点。1992—1996年,召开区康复工作会议4次,投入康复经费3万余元,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93例,低视力矫治106例,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74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74例。1998年3月,辖区鼓楼街道率先成立康复工疗站,首批接受智残康复对象11人,通过康复,智残者的智力、生活自理力和手工能力均有明显提高。9月,配合香港“明天更美好基金会”发起的健康快车活动,83名老年白内障患者中12名得到治疗。2000年调整和充实“三项康复”领导小组成员,并更名“区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由残联、卫生局等成员组成的区残疾人康复办公室和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乡镇、街道也相继成立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三级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指定区属灵塔医院、南门医院、红十字医院及“小雨点”聋儿语训康复部为低视力矫治、儿麻矫治、智力康复、聋儿语训定点医院和康复站点。8月,区康复办公室协同区卫生局、民政局、残联举办为期3天半的残疾人疾病防治辅导培训班。2001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精神病患者、肢残人建立个人档案和监护小组,设立康复专用房,专人负责,加强精神病患者和肢残人监护和治疗。2002年5月,天一社区健康乐园开放,举办“月湖真情伴你行”康复助残活动。鼓楼工疗站16名工疗人员经康复训练,4名参加工作。
  “小雨点”聋儿语训部4名聋儿经评估,达到康复标准,符合社会招生入学条件。8月,尹江岸社区康复服务站实行本社区残疾人免费服务。11月,区残联会同区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合举办第二期康复工作培训班,培训78人。2003年初,根据城区残疾人康复训练特点,自行制作简便、实用康复器材60余套,发放到各社区残协。4月,在三市养怡院建立海曙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聘请具有医师资格的义务工作者坐诊指导,完成精神病防治1592例,监护率100%。2004年5月,完善社区康复设施,下发价值18万元康复器材于社区,轮椅配备由1辆增至2辆。原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改名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规定该康复中心康复的境内残疾人,凭发票一律给予50%报销。9月,段塘街道康复工疗站成立。10月,联手区卫生局合办“精神病防治常识和监护”等培训班,开办各类康复培训班3期,受训者180余人次。2005年,月湖街道残疾人康复站被市残联评为“残疾人康复指导示范站”,海曙区成为首批市级有残疾人康复指导示范站的县(市、区)。5月全国助残日,组织和指导社区康复助残活动20次,参加服务者429人次,接受各种服务者199人,接受咨询等服务者1716人次。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区残联举办精神类疾病患者家属培训班暨精神卫生联谊会的同时,全区开展主题活动18次,张贴宣传画1359幅,发放宣传资料743份,制作宣传展板23块,参加者1000余人次,500名残疾人参加市康复中心健康体检,发放困难残疾人“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卡”约500张。2006年6月,开展“肢残儿童慈爱援助”活动,市、区残联各出50%费用,为贫困肢残儿童免费矫治手术。9月,加大残疾人医疗救治力度,患重病低收入残疾人均可获得不同额度的补助,智力、语训、肢体康复机构康复的儿童,每人每月补助400元,安装假肢者补助1500元,住院精神病患者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同时发放“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卡”562张,健康体检712人,监护精神病患者1747名,监护率97.70%,肇事率为零。2007年,218名贫困白内障患者通过手术重新获得光明,发放贫困残疾人医疗求助卡500张,发放二级以上肢体患者轮椅49辆。2008年,建立区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43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18人符合条件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190件,发放残疾人康复助医卡630张。
  就业
  解放后,人民政府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聋人、盲人,创办社会福利生产小组,进行生产自救。1957年,生产自救小组并建社会福利企业。1982年,镇明、海曙两区3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的聋人、盲人均得到安置。两区并建后组建海曙区民政局,并创办区属福利企业1家,另有若干个街办企业和生活服务网点,95.70%的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1991年,全区有福利企业26家,安置残疾人314名,占福利企业职工总数的52.90%。1992—1996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政策,安置残疾人512人次,其中集中安置383人次,分散安置和扶持个体就业129人次。1997年,通过从民政福利企业免税基金提取10%,集体和个人分别承担若干部分的办法,作为残疾职工的养老金,200余人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办理养老保险。1998年5月,成立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全区3500余家企事业单位实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和缴纳就业保障金,共征收就业保障金75万余元。1999年3月,开办美容美发、保健按摩、微机操作等残疾人就业培训班,24名相关残疾人接受培训。8月,创办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部和服务中心,安置有技术专长下岗残疾人12名。2000年,市属民政福利企业减速机厂倒闭,不仅该厂37名海曙籍下岗聋哑人均得到安置,而且全年新增就业16人。2001年,区福利企业兴泰印染厂先后安置残疾人就业60多人。2002年5月,全区各社区残协为72名残疾人找到工作岗位。9月,组织参加市残联举办的首届残疾人就业洽谈会,签约14人。2003年,贯彻执行《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省政府令,加大按比例安置力度的同时,征收就业保障金161万元。全区36名有劳动能力的盲人经过分批培训,取得初、中级按摩证书并全部从业。2004年4月,出台《海曙区残疾人优惠政策》规定,凡自办按摩店者,补助2000元;自办家电维修店者,补助500~1000元;自办养殖业者,补助500~3000元;从事其他行业者,按规模大小,给予一次性1000~3000元的不等补助,180人获补助金13万余元。10月,参加市第三届残疾人就业洽谈会,签约16人。2005年4—5月统计,区残疾人个体就业者逾200人。8月,15名残疾人进区属各福利企业就业,187人有识别标志残疾车主就业,并落实社会保险。2006年5月,全区参加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残疾人新增669人。9月,组织参加市第五届残疾人就业洽谈会,签约9人。2007年,输送13名残疾人参加市残联举办的盲人按摩和电脑培训,出资1.20万元扶持7名残疾人自谋职业,推荐17名残疾人进民政福利企业就业。2008年帮助29名残疾人就业。
  扶贫
  1957年,镇明、海曙两区78名残疾人依靠政府长期救济生活。1958年,无劳动力残疾人列为政府供吃、穿、住、医、葬5个保障的“五保”户。1984年两区并建以后,至1991年全区有特困残疾人221户,占全区特困户总数的80%左右,这些特困户主要依靠民政部门定期补助和临时救济维持生计。1993年,区残联垫付资金8万元,为肢体残疾人更换80毫升机动车23辆。1994年,宁波同乡会捐赠境内残疾人轮椅车44辆,按要求全部发送特困残疾人。1995年5月建立区特困基金会,筹集特困基金130余万元,基金利息优先救济残疾人家庭。1992—1996年期间,春节和全国助残日,共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1454户、5814人次,发放救济慰问金145.35万元(含民政)。1998年,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启动小额无息贷款。市慈善总会区分会展开助医、助学、助困“三助”活动,100名困难残疾人及其子女获助。1999年,民政救助和慈善“三助”民政最低生活保障线残疾人117人,提供残疾人小额无息贷款20余万元。2000年第十个全国助残日,举行区助残结对签字仪式,社会各界与100位残疾人结对,当场捐款3.12万元。2001年,各社区残协为3156人次残疾人解困,发放扶持自谋职业款11.10万元。区和街道残联于10月15日国际盲人节走访16家盲人家庭(盲人按摩所),送去价值0.60万元慰问品。2002年“走近残疾人家庭”和“一帮一”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中,助残结对327对,资助结对户子女就学金76.80万元。2003年5月,协同市、区两级慈善机构发放肢体残疾人轮椅车200辆,实行低保金残疾人加额补助,按残疾级别每人增发50~100元(其中一级为100元,二级及以上为50元),“双残”、“三残”者,则按每人基数递增。新街社区残协组织辖区单位举办“爱心义卖”活动,展卖300余件职工捐物,2万余元义卖款全部捐助辖区贫困残疾人家庭。社会各界与困难残疾人结对增至380户,困难残疾人结对户累计受助近200万元,提供自谋职业残疾人扶持款6.60万元,448户残疾人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2004年8月,协同区老龄委和社区残协,无偿提供不能自理困难残疾人家政服务。慈善“三助”残疾人364人,新结助残对子197对。2005年,160余名盲人办理公交免费乘车证,100余户残疾人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14.98万元。区政府实施弱势群体“365关爱行动”,189人次困难残疾人通过慈善救助等渠道获得救助。2006年,经调查全区有高于低保1.50倍之内的相对贫困残疾人家庭384户,随即核发《社会扶助证》。3月,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的意见》规定,凡户籍在海曙并持有区残联核发残疾证的残疾人,4月起在辖区医院看病以60%的比率收取医疗费。7月,区残联成立救济三人小组,公开、公正救助困难残疾人180名,发放救助金近15万元。区慈善总会拾遗补缺,救助困难残疾人及其子女473人,其中助困204人、助医142人、助学127人,全年发放“三助”金43.03万元。2007年补贴26名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195名残疾人临时困难补贴金约15万元。2008年发放80人次残疾人困难补贴金8万余元。根据区政府海政办〔2008〕32号《关于印发<海曙区残疾人分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825名未就业残疾人按月领取70~200元不等的补助。
  成果
  文教 1991年,11名残疾人分别获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学历毕业证书。其中下身瘫痪残疾青年邹海波,自学英、日、法、德4门外语,其中英语单科考试成绩名列全省第一,翻译科技资料90余万字,1987年被评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残疾人应试者,获全国残疾人自学成才荣誉证书,1989年获全国第一届韩素音青年翻译奖第二名,不幸于1994年1月12日病逝。2000—2003年,4名残疾人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11名残疾人考生被中等专科学校录取。下肢瘫痪女青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王靖波,于2001年12月获教育部和全国自考办颁发的“全国首届优秀自考生”荣誉证书,2004年4月获团省委颁发的浙江青年“五四”奖章。1994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由王蒙、陈祖芬、史铁生等著名作家任评委的“粤东杯”全国小说征文比赛,肢残人林俊燕的短篇小说《黑痣》获二等奖,其诗歌《相思》(外两首)于1996年获吉林关东周末报社举办的“全国抒情诗大赛”一等奖。1989年,优秀残疾青年邹海波、林俊燕传略编入《中国残疾名人辞典》。2004年12月,市作家协会会员、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会员、肢残人林俊燕被吸收为中国残疾人作家协会会员(宁波仅1人)。2006年底,杨光书法社社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教委会常务理事、肢残人杨光,被中国人民大学特聘为校外书法教师,他创办的书法社被徐悲鸿艺术学院指定为校外书法教学点。
  体艺 1986年,市伤残人运动会上,单手高位截肢青年戴昌龙获男子跳高第一名。1998年,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上,区属残疾人运动员获金牌8枚、银牌3枚,乒乓球团体总分第一名。1999年,省伤残人运动会上,区属残疾人运动员获金牌4枚、银牌1枚。2002年5月,市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上,区属残疾运动员获金牌14枚、银牌3枚。2004年8月,聋哑姑娘陈静在省伤残人运动会上获聋哑组乒乓球第一名。9月,肢残人蔡家霄获全国坐地排球比赛第三名。2006年6月,聋哑姑娘陈芦获全国伤残人运动会聋哑组羽毛球比赛第二名。7月,省伤残人运动会田径赛项中,残疾人运动员朱文宗获银牌2枚,朱文宗、孟耿彪等4人获坐地排球赛银牌。2007年,在上海举办的国际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残疾人崔晓东参加的足球赛项目获得团体铜牌。2008年组织残疾人参加市运动会,获田径类比赛金牌总数第三名,总分第五名。1999年,聋哑姑娘胡珊参加全国残疾人文艺会演,获舞蹈比赛银奖,并被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录用,随团多次赴日本和东南亚地区访问演出,受到江泽民主席和朱镕基总理的亲切接见。2001年,双手高位截肢青年毛林峰,在全国残疾人文艺会演中获声乐比赛铜奖。2004年12月,民间魔术表演艺人、聋哑人王法贵夫妇随省残疾人艺术团到台湾、香港表演。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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