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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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5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干部工作
分类号: D262.3
页数: 2
页码: 960-9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0年初,海曙区的干部数量只有45人。面对干部数量不足和文化素质低的情况,区委采取了多种培训措施,提高干部的文化水平、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随着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从各个领域选拔了21名年轻有文化的骨干干部,经过培训后加入区机关工作。1954年,根据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的要求,经市委批准,16名有实际斗争经验的干部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到了1955年,全区的干部数量增加到了61人。随着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干部数量也有了较大的增长。然而,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党政机关陷入瘫痪状态。1978年,海曙区并入宁波市,干部数量得到大幅增加。通过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重视培养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选拔、培养和交流。同时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建立党内监督制度。到了2008年,海曙区拥有1194名行政事业干部,其中女性干部占比达到51.4%。干部队伍的文化程度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比例有所增加。
关键词: 组织建设 干部工作 海曙地区

内容

1950年,全区有干部45人。区委根据当时干部数量严重不足和文化素质不高的状况,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干部的文化和政治思想水平及工作业务能力。同时根据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先后从工厂、商店、居民区、学校中选拔21名年轻有文化的职工、居民和教师骨干,经过干校培训,吸收到区机关工作。1954年,按照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委批准,提拔16名经过实际斗争锻炼、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到领导岗位。至1955年,全区干部增至61人。1958年后,各项事业发展较快,干部数量也有较大增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党政机关处于瘫痪状态。
  1978年9月,海曙、镇明两区升格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随即建立相应工作机构。1984年1月,海曙区和镇明区合并建立海曙区。经过辖区调整和机关机构改革,区级机构不断完善,干部数量大幅增长。至年末,全区有行政事业干部1194人,其中女干部614人。此次机构改革,实行新老合作交替,许多老干部主动离休、退休或退居二线,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被选拔到区级中层领导岗位。
  此后,区委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各级领导班子,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地举办几期中层干部、中青年干部、党支部书记、组织人事干部等培训班,组织学习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等,提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1994年起先后制定和实施《关于认真开展民主考评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年度立体考核激励机制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定期对街道、乡镇和区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表现和班子整体状况,进行组织考察和群众测评。根据考察测评情况,调整区级中层领导班子。2001年制定和实施《关于做好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领导干部实行诫勉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回复本人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约束机制。2002年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健全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重视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区管领导干部后备名单制度的意见》、《关于试行助理制的意见》和《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1997年建立一支260人组成的近、中、远期区管后备干部队伍。全区中层党政领导班子中20世纪60年代出生、80年代大学毕业、年龄在30岁左右的干部,由1996年的15人增至1997年的29人。同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双推双考”的方法,分两次在区内外公开选拔10名副局级干部。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加大干部交流力度。1995—1997年,143名干部岗位得到调整和交流。1998年作出《关于科以下干部跨部门换岗交流暂行规定》,并实施首批交流。对新提拔区管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和1年试用期制。在乡镇、街道机关推行中层干部聘任制和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实行考试录用制。1996年2月,全区首次公开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17名。2001年开始试行一般干部民主测评。2002年针对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实施“定职责、定机构、定人员编制”的用人方案,修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聘任和一般干部聘用的政策意见,调整区管领导干部91名,新提拔干部36名。同时结合区管领导干部年度立体考核和届末考核,组织全区范围内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确定16名近期区管后备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举办的首期“三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区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当年召开的区委全会,推荐区管正职后备干部,其中13名在班子调整中得到提拔使用。机构改革还确定区管干部离岗退养、退居二线等方面的原则意见,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和流动的保障机制。2003年在推荐正、副局级后备干部基础上,又增设后备干部人才储备库人选推荐。经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共推荐出500多名人选。此外,每年通过人才市场招聘,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干部队伍。至2006年底,全区共有国家行政干部1333人,其中女干部302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1180人,占干部总数的88.52%;年龄35岁以下462人,占34.66%,36~45岁529人,占39.68%,46岁以上342人,占25.66%。
  2007—2008年,先后9次调配区管领导干部,共调整159名,其中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89名。开展区管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出台《海曙区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科级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探索开展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引入初选评价体系,探索差额选举办法。组织29名区管正职领导干部赴香港参加综合研修班。选调部分干部到宁波大学轮训。选派干部到四川省青川县茶坝乡、上海市黄浦区、市重点工程和区信访部门挂职。在全市率先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制,出台《海曙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实施意见》。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暨审计情况通报会,与领导干部签订经济责任告知承诺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探索推行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制和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干部责任制。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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