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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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5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组织建设
分类号: D262
页数: 8
页码: 957-9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曙地区解放后,组织建设围绕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健全基层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展开。“文化大革命”期间组织建设遭受破坏。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拨乱反正、做好落实政策工作。1984年3月区委设组织部主管组织建设后,注重党性党风教育,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双推双考”(自我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面试考评和组织考察相结合)选拔干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经济责任告知承诺等制度,加强街道社区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对组织建设进行了许多新探索。
关键词: 组织建设 代表大会 海曙地区

内容

解放后,组织建设围绕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健全基层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展开。“文化大革命”期间组织建设遭受破坏。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拨乱反正、做好落实政策工作。1984年3月区委设组织部主管组织建设后,注重党性党风教育,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双推双考”(自我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面试考评和组织考察相结合)选拔干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经济责任告知承诺等制度,加强街道社区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对组织建设进行了许多新探索。
  第一节 党员队伍
  解放初期,采取积极慎重和稳步前进的做法,按照党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组织的指示,着重在区机关和辖区内工厂、商店、手工业职工中发展新党员。之后,随着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指示,把发展党员重点放在全区工业企业车间以及文教、卫生等没有党员的单位和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在生产、工作和教育第一线的青年工人、教职员工中,吸收一批优秀知识分子和生产骨干入党,1954年就发展新党员126名。海曙地区党员数量由1950年的19名增至1965年的365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党组织受到冲击,党的组织活动被迫停顿,党员被停止组织生活,以致有几年时间没有发展党员。后随党组织逐步恢复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发展,工人中要求入党人数增加,党员数量仍有增长。1976年,党员人数增至712名。1978年6月工业归口调整,区属工业归市工业局管理,部分党员组织关系随厂转到市工业局,党员人数降至542人。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改变党员队伍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状况,各级党组织遵循“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方针,注重在优秀知识分子和生产、工作第一线文化较高的先进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在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的同时,还注意吸收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2000年9月,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做好优秀分子培养、吸收工作。至2002年底,全区有党员10965名,其中女党员3754名,大专以上学历党员2545名,26~45岁的党员2707名。至2008年底,全区有党员16912名,其中女党员6637名,大专以上学历党员6600名,35周岁以下党员3700名。
  在发展新党员的同时,区委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致力解决党员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和党性修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平台,通过各种培训班、党员活动日和电化教育等形式,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和“奉献于事业,服务于人民”的职业道德教育。1985年1月至1986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组织全区2913名党员分两期3批参加整党学习。其间按照“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要求,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做合格党员教育,清除十年“文化大革命”给党内生活带来的消极影响,解决党风方面群众意见较多的一些问题,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宁波开发建设、振兴海曙建功立业”,“学决定、比贡献”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2000年7月,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规定拟交党支部大会讨论的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均须公示,提高入党人员在群众中的透明度和公认度。12月制定《对基本合格党员实行告诫的试行办法》,规定对年终民主评议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实行党内告诫。由各级党组织找被告诫者谈话,说明告诫原因,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努力方向,提出限期改正要求。告诫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告诫期内没有明显改进或又出现其他问题的,经党(工)委研究,可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进行严肃处理。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全区党员分3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7年通过党费划拨、党员捐助、社会募集等方式筹集资金近150万元,建立党员互助金,并制定《党员互助金管理办法》,健全党内互助关爱机制。2007年4月启动以“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2008年4月起深化拓展此项活动,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创业创新专题调研,破解难题,优化服务,树立新作风。
  第二节 基层党组织
  1949年6月区委刚建立时,全区只有2个党支部。后随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员队伍日益壮大,党组织也得到较大发展。1959年2月为理顺党组织关系,有利于对民办工厂、商店、建筑单位的领导和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原来按公安派出所管理范围建立的党支部,改为按行业系统组成机械五金、化学工业、棉毛纺织、竹木皮纸运输、财经贸易和机关等7个党支部。至1965年,全区有党支部38个,其中工业系统20个,财贸系统3个,文卫系统5个,机关7个,其他3个。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区基层党组织被迫停止活动。1969年整顿、恢复党的基层组织,但在错误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影响下,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仍不正常。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时,新建和恢复党支部56个,其中工业系统45个,机关2个,其他9个。1978年6月区属工业企业隶属关系调整后,部分基层党组织改由市工业局党组织领导。是年,全区党支部由1977年的56个减至13个。1984年后,随着区机构改革完成,区域扩大(增加段塘镇、西郊乡),以及市属商业、市政、环卫、园林系统单位及部分中小学陆续下放到区,全区组建一批新的党委、总支、支部,各级党组织迅速发展。1990年末,全区基层党组织中,党委由1984年的16个增至23个,党组7个,党总支9个。党支部由1984年的215个增至344个,其中工建交系统44个,农林水利系统21个,商业金融系统39个,文教卫生系统38个,机关、社团73个,居委会等129个。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区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区委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席会议。1999年,全区非公企业984家,从业人员8286人,其中有党员的企业40家,有党员86名。在此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创造条件、因地制宜、整体推进”方针,建立独立党支部12个,25家有党员但不够单独建立支部条件的,则与乡镇村(街道)建立联合党支部。同时完成新社团组织中党员分布、党建情况调查,着手准备组建党组织。至2006年底,全区党组织有党委49个,党总支43个,党支部691个;有党工委9个,党组22个。2007年区第七次党代会后,以构建区域性大党建格局为目标,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覆盖到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社区、楼宇、专业市场等区域。全区8个街道都建立街道“两新”组织党委。建立商贸区、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等区域性综合党组织9家,86幢商务楼宇党组织覆盖率达100%。至2008年底,全区党组织有党委66个,党总支36个,党支部773个;有党工委9个,党组24个。
  1993年起,基层组织建设以乡镇街道为重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对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求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农村党支部主要是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建设,着重抓好后进村转化工作。对少数长期思想保守、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支部,进行组织整顿,班子调整。通过调整或换届选举,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能带领群众奔小康的党员充实到村级班子中。区委制定《海曙区行政村党支部建设三年规划》,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达标升级、红旗支部竞赛活动,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03年,农村党组织实施以“强核心、强素质、强管理、强服务、强实力”和“学习型、服务型、活力型、实力型”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工程建设。对城区企业党组织,针对企业转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对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任务、党建制度和队伍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针对“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日益增多的新情况,重视抓好“三资”企业的党建工作。在符合条件应建而未建党组织的新经济组织中逐步建起党组织。对居民区党组织,主要从立章建制入手,出台《海曙区居民区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促进居民区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999年起,为适应街居党建新形势,在搞好试点基础上,由街居党建向社区党建拓展,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和党员联络站例会制度。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协调辖区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工商联和各个街道理顺组织关系,从规范党员管理入手,在全区8个街道工商联分会建立党组织,把全区各个街道所辖近1000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分别归口各街道工商联分会党组织统一管理。
  基层组织建设还实施党建目标责任制管理等办法。1995年,区委制定基层党建“1130”计划,即建立近1000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成100个规范化党支部,乡镇党委选拔30名村级后备干部,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随后提出分步实施意见,首先实现建成100个规范化党支部目标。经过努力,年底达到129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克服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随意性,使基层党建工作活动有计划,检查有依据,考核有标准。1996年在乡镇推行党建目标管理基础上,街道党建工作也纳入责任制管理,通过逐级分解党建工作任务,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任务由“软”变“硬”。同时开展“凝聚力工程”教育,组织争创先进党支部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至2002年,共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82个。2007年贯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街道党工委书记向区委全委会述职等制度。2008年修订《社区党组织工作细则》,制定《“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细则(试行)》,形成较为完备的基层党组织工作政策指导体系。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制定《关于撤村建居工作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保障农村党组织向社区党组织平稳过渡。2008年,海曙区被评为“省级城市社区党建示范区”。
  第三节 干部工作
  1950年,全区有干部45人。区委根据当时干部数量严重不足和文化素质不高的状况,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干部的文化和政治思想水平及工作业务能力。同时根据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先后从工厂、商店、居民区、学校中选拔21名年轻有文化的职工、居民和教师骨干,经过干校培训,吸收到区机关工作。1954年,按照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委批准,提拔16名经过实际斗争锻炼、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到领导岗位。至1955年,全区干部增至61人。1958年后,各项事业发展较快,干部数量也有较大增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党政机关处于瘫痪状态。
  1978年9月,海曙、镇明两区升格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随即建立相应工作机构。1984年1月,海曙区和镇明区合并建立海曙区。经过辖区调整和机关机构改革,区级机构不断完善,干部数量大幅增长。至年末,全区有行政事业干部1194人,其中女干部614人。此次机构改革,实行新老合作交替,许多老干部主动离休、退休或退居二线,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被选拔到区级中层领导岗位。
  此后,区委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各级领导班子,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地举办几期中层干部、中青年干部、党支部书记、组织人事干部等培训班,组织学习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等,提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1994年起先后制定和实施《关于认真开展民主考评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年度立体考核激励机制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定期对街道、乡镇和区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表现和班子整体状况,进行组织考察和群众测评。根据考察测评情况,调整区级中层领导班子。2001年制定和实施《关于做好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领导干部实行诫勉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回复本人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约束机制。2002年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健全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重视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区管领导干部后备名单制度的意见》、《关于试行助理制的意见》和《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1997年建立一支260人组成的近、中、远期区管后备干部队伍。全区中层党政领导班子中20世纪60年代出生、80年代大学毕业、年龄在30岁左右的干部,由1996年的15人增至1997年的29人。同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双推双考”的方法,分两次在区内外公开选拔10名副局级干部。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加大干部交流力度。1995—1997年,143名干部岗位得到调整和交流。1998年作出《关于科以下干部跨部门换岗交流暂行规定》,并实施首批交流。对新提拔区管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和1年试用期制。在乡镇、街道机关推行中层干部聘任制和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实行考试录用制。1996年2月,全区首次公开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17名。2001年开始试行一般干部民主测评。2002年针对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实施“定职责、定机构、定人员编制”的用人方案,修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聘任和一般干部聘用的政策意见,调整区管领导干部91名,新提拔干部36名。同时结合区管领导干部年度立体考核和届末考核,组织全区范围内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确定16名近期区管后备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举办的首期“三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区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当年召开的区委全会,推荐区管正职后备干部,其中13名在班子调整中得到提拔使用。机构改革还确定区管干部离岗退养、退居二线等方面的原则意见,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和流动的保障机制。2003年在推荐正、副局级后备干部基础上,又增设后备干部人才储备库人选推荐。经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共推荐出500多名人选。此外,每年通过人才市场招聘,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干部队伍。至2006年底,全区共有国家行政干部1333人,其中女干部302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1180人,占干部总数的88.52%;年龄35岁以下462人,占34.66%,36~45岁529人,占39.68%,46岁以上342人,占25.66%。
  2007—2008年,先后9次调配区管领导干部,共调整159名,其中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89名。开展区管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出台《海曙区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科级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探索开展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引入初选评价体系,探索差额选举办法。组织29名区管正职领导干部赴香港参加综合研修班。选调部分干部到宁波大学轮训。选派干部到四川省青川县茶坝乡、上海市黄浦区、市重点工程和区信访部门挂职。在全市率先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制,出台《海曙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实施意见》。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暨审计情况通报会,与领导干部签订经济责任告知承诺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探索推行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制和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干部责任制。
  第四节 街道党工委
  海曙区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简称“街道党工委”),始设于1992年10月,此前为街道党委。1992年10月根据市委关于加强街道党组织建设工作意见,区委决定街道党委改为街道党工委,以解决原街道党委与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不配套的矛盾,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办事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年,全区有鼓楼、西门、灵塔、月湖、南门5个街道党工委。1997年新增白云街道党工委。2002年4月,段塘镇和西郊乡改建段塘街道办事处和望春街道办事处。段塘镇党委和西郊乡党委随之改建为段塘街道党工委和望春街道党工委。全区街道党工委增至8个。
  街道党工委建立以后,街道党建工作领域从原来街道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党组织,延伸至整个社区所有基层党组织,通过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和居民区党支部党员联络站,组织开展社区党建活动,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居民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参与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地共建、结对共创为依托,推进社区党建工作。1996年8月以南门街道为试点,开展社区党员“一人一岗”活动,即居民区党员除体弱多病者外,都根据自己健康状况和个人特长,自愿选择一个岗位,为社区服务。试点先是组织居民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参加。1998年经总结推广至全区,活动参加者已拓展到居民区及辖区单位所有在职党员。此项活动情况1999年10月在全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作书面交流,《我们是怎样开展“一人一岗”活动的》一文编入中央组织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指导》一书。至2000年,全区街道社区建立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254个,参加党员37027人次。2001年,西门街道党工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08年,白云街道党工委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同年,月湖街道、白云街道获得“浙江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示范街道”称号。
  街道党工委按照“服务办经济,办好经济为服务”指导思想,以增强街道经济实力和搞好社区服务为目的,坚持“两条脚走路”方针,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广开门路,兴办便民利民、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及社会公益事业,吸收和安排相当数量下岗人员和社会闲散劳动力。经过十几年发展和积累,街道经济粗具规模。后随改革开放深入,街道围绕“商贸兴区”发展战略和“引进、调整、发展”的经济工作思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工业、商贸、外经贸及建筑、运输等企业落户街道,街道经济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至2002年,全区街道有工业企业446家,工业产值达23.73亿元。全年营业额由1996年的11.70亿元增加到54.54亿元。利润从1996年的4269万元,增加至2.69亿元。各街道有一定经济实力后,直接出资用于市容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及公益福利事业,为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加强和深化社区服务。街道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以行政性为主的服务,方便居民办事,初步形成以街道和居委会为依托的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优抚等服务系列。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和便民利民的“81890”服务网络。社区服务范围从主要面向区属单位和居民群众,扩大到面向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部队。社区服务内容从原有生活服务扩大到为生产、教育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服务,并向社会救助、扶贫帮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拓展。通过社区服务,街道与辖区单位互相联系和支持得到加强,同时把共建机制引入社区服务之中。社区内大中小学师生、军警民及企事业单位党员职工发挥各自特长,组成文明劝导、护绿、扶贫、帮教、卫生、修理、治安、帮老、扶残等各类志愿者队伍。至1999年,全区有50个小区被评为市、区级文明小区,占小区总数的一半。2000年,全区有62个小区成为星级文明小区。2001年,南门街道澄浪社区被推荐为全国百家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2003年,有平桥社区等12个社区居委会被评为“全省示范社区居委会”。
  第五节 区委党校
  经市委批准,中共海曙区委党校于1984年6月在濠河街100号建立。1994年5月迁至灵桥路229号区委、区政府大院内5号楼。2002年2月与江东、江北两区党校同时并入宁波市委党校。
  区委党校为全民事业单位。2000年4月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职数10名,实有教师5名,其中高级讲师2名、讲师3名,另有行政工作人员1名。建校初期由区委宣传部部长兼任校长,1990年后改由区委党群副书记兼任。副校长主管日常工作,多在教师中提拔任用。区委党校的基本任务是:轮训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意识形态部门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短期专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学习期间进行考核考察,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及国际国内形势,开展科学研究,宣传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社会办学培养人才。
  区委党校办学18年,坚持一年一度的区管干部全员轮训和两年一度的中青年干部培训制度。区管干部轮训每期5天,每年参加轮训200人左右。中青年干部培训对象,主要是新上岗科局级干部和部分年轻优秀后备干部,培训时间一般为45天。另根据区机关部门、街道、乡镇及企事业单位需要,随时举办各种专题讲座。1996—2001年,先后举办民主与法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理论、学党章”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专题讲座,以及党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100多场次,听课者8000多人次。
  在搞好教学同时注重理论研究。1995—1996年,全校5位教师深入调研,撰写科研论文和调研报告14篇,其中4篇科研论文在宁波市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上获优秀论文二等奖,4篇获三等奖,另有2篇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其中《宁波品牌发展与CIS导入》被选入浙江省企业名牌发展战略研讨会论文集。调研论证也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1995年起,协同区委组织部开办3期面向农村和街道居委会的成人中专学历培训班。重点招收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内,具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村级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团支部、妇联和街道居委会等组织的干部和后备干部,以及乡镇企业的现职领导干部入学。共招收学员181名,其中农村成人中专班2期123人,居委会成人中专班1期58人。学习专业为经济管理。1996年与杭州商学院联合开办商贸大专班。之后又开办城市建设与物业管理大专班。此外还举办面向社会的电脑培训班,有340名学员结业。
  第六节 妇女干部培养
  1950年,镇明、海曙两区有干部45人,均为男性。1965年有干部44人,其中女干部17人。1984年,镇明、海曙两区并建后干部增至1194人(含事业单位),其中女干部614人。而在106名区管干部中,有女干部18人,占16.98%。1995年10月制定《海曙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三年规划》(简称《三年规划》),要求设立党委的部门和领导职数较多的班子中,70%以上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部、委、办、局(含乡镇、街道)女领导干部数都要达到同级干部总数的15%。增加区管妇女后备干部数,经过3年努力,区管妇女后备干部数达到后备干部总数的25%以上。区委把女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办女干部培训班。1995—1997年,举办科级以上及乡镇、街道妇联主席,村级妇女主任和女大学生培训班3期。同时有计划推进女干部交流和轮岗,每年有10%的妇女干部进行交流和轮岗。重视对妇女后备干部的培养,拓宽女干部来源渠道,加强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具备条件的女干部进基层和企事业党政班子。每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时,要求男女一视同仁,招收一定数量的女生,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较高的女干部后备队伍奠定基础。1996年,全区招收的273名各类毕业生中,有女生95名。招考录用干部时,要求女干部占一定比例。1996年通过全市范围公务员招考录用的17名公务员中,有7名女性。加强村级女干部培养,在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中要有女性成员,在各项评比活动及换届选举中,都应保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名额。至1997年底,区属31个部、委、办、局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由原来的15个增至16个,其中配备正职女干部的班子由5个增至7个,包括乡镇、街道的班子成员中女干部占有额由原来的15.40%增至16.50%,超过《三年规划》目标1.50个百分点。区管干部中女干部所占比例从1996年初的13.20%升至14.90%。在108名科级干部中,女干部有19名,占17.60%,比1995年增加2.40个百分点。区管女干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原来的29%提高到48.40%,平均年龄从原来47岁下降到44.60岁。
  此后又相继制定《海曙区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海曙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三年规划(1998—2000)》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大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力度。至2002年,海曙区干部总数为3167人,其中女干部1587人,占干部总数的50.10%。在区属46个单位、部门中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28个,占总数的60%。其中8个街道领导班子中,7个配备了女干部。区属46个单位和部门中,有11个班子已配备女负责人。在区管194名领导干部中,有女性36名。2007年以来,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女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加大选拔优秀女干部力度。至2008年,全区区管干部中有女干部65名,占总数的23%,其中正职女干部10名。区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有25个,占总数的65.80%。人大代表中女代表69名,占代表总数的36.10%。党代表中女代表90名,占代表总数的40%。政协委员中女委员46名,占委员总数的24.90%。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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