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4年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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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4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4年党组织
分类号: D225.5
页数: 6
页码: 928-9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4年,海曙地区行政建置多次变动,党的组织机构随之变动,然党组织始终是全区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带领全区人民为巩固政权、发展经济、改造社会而作出艰辛努力,改变了海曙面貌。其间,也经历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运动,受到“左”的路线干扰。1978年以后,党组织拨乱反正,落实政策,实行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1984年1月,海曙区、镇明区合并建立海曙区,中共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海曙区党建工作翻开新的一页。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 成立 海曙地区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4年,海曙地区行政建置多次变动,党的组织机构随之变动,然党组织始终是全区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带领全区人民为巩固政权、发展经济、改造社会而作出艰辛努力,改变了海曙面貌。其间,也经历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运动,受到“左”的路线干扰。1978年以后,党组织拨乱反正,落实政策,实行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1984年1月,海曙区、镇明区合并建立海曙区,中共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海曙区党建工作翻开新的一页。
  第一节 组织变迁
  1949年6月,宁波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中共浙江省第二地方委员会(后改称“宁波地委”)派出以军代表为主的民运工作团,接管海曙地区旧政权——海曙、镇明、长春、灵塔、西郊、北郊6个镇公所,建立6个区委。10月,6个区委经调整合并建立中共海曙区委员会(简称“海曙区委”)和中共镇明区委员会(简称“镇明区委”)。1950年6月,中共宁波市委决定撤销海曙、镇明两区区委。1951年8月建立海曙、望京、灵塔、月湖4个区委。1952年8月,海曙、望京两区合并为海曙区,建立海曙区委;灵塔、月湖两区合并为镇明区,建立镇明区委。1956年2月,宁波市委决定撤销海曙、镇明两区建制,建立宁波市人民委员会领导下的苍水、孝闻、鼓楼、西郊、江厦、仓桥、县学、湖西、药行、天封10个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党支部委托中共宁波市公安局总支委员会领导。7月,市区成立中共宁波市街道办事处总支委员会,在原海曙区、镇明区各设分支部。1958年9月撤销市区街道办事处总支委员会,成立海曙、镇明两个街办区委,原属市区街办总支领导的两个支部,回归区委领导。1960年6月撤销海曙、镇明两个街办区委,合并建立中共海曙人民公社委员会,并设立常务委员会,下辖苍水、孝闻、江厦、天封、仓桥、湖西、月湖、西郊8个人民公社分社党支部。1963年4月,经宁波地委批准,按照海曙、镇明原管辖区域,分别建立中共海曙人民公社委员会和中共镇明人民公社委员会。1969年5月和8月,镇明、海曙两公社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1970年1月改为区革命委员会。同年2月,中共宁波市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决定,建立中共宁波市海曙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和中共宁波市镇明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9月改称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核心小组和中共宁波市镇明区核心小组。1971年6月和7月,两区先后召开全区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有军代表参加的中共海曙区委和中共镇明区委领导班子。
  1978年9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宁波市海曙、镇明两区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两区区委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建立区委工作部门,健全了工作机构。1980年5月和9月,根据宁波市委决定,海曙、镇明两区区委先后设立常务委员会。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海曙区和镇明区合并建立宁波市海曙区。1984年6月25—28日召开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建立中共海曙区第一届委员会。海曙区党建工作自此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第二节 重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主要围绕建立城区基层组织,巩固新生政权开展工作。1949年6月,区委建立后,组织民运工作队,接管旧政权,废除保甲制,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开始筹组居民委员会。12月,宁波市第一个居民委员会——梅园居委会在海曙地区诞生。至1950年6月,境内已建立居委会12个、居民小组210个。居委会在举办福利事业、组织生产、搞好治安、改变环境卫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农村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建立农民协会,为农村政权建设打下基础。同时开始组织城乡群众进行生产自救,恢复经济,打击投机倒把,稳定物价,按照“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扶助企业、生产社(组)及个体手工业者恢复和发展生产。
  1951年8月至1956年2月,在宁波市委领导和部署下,发动和依靠群众,完成剿匪反霸、组织动员支前、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取缔反动会道门、土地改革等民主革命任务,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在国家进入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贯彻依靠工人阶级搞好生产为中心的城市工作方针,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积极稳步地实现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打击各种违法活动。在此期间,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习宣传婚姻法,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开展禁毒运动,打击贩毒、吸毒犯罪,收缴吸毒工具。1954年6月,区委召开全会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市委第二次扩大会议关于《贯彻中共中央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决议》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判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骄傲自满等错误倾向,检查区委在集体领导与团结方面存在的问题,达到增强党内团结的目的。
  1956年2月,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海曙、镇明两区建制,以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为单位建立市人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简称“街办”)。“大跃进”运动期间,区内党组织急于求成,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跃进”运动。1958年9月,镇明、海曙两个街办区委建立。同月,宁波地委根据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指示,要求立即掀起群众性钢铁生产高潮。街办区委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发动和组织群众,大搞坩埚炼铁和回收废钢铁运动。由于全民土法上马,违背了客观规律和科学精神,结果欲速不达,造成人力物力严重浪费。10月,根据市委关于大办人民公社的指示,区委、街办学习外区建社经验,成立办社工作组和以街道为单位的筹备委员会。至年底,全区已建江厦等8个人民公社。公社成立后,为使家庭妇女能摆脱家务琐事,走出家门参加劳动,全区共办起幼儿园、托儿所47所,食堂29个,其他还有缝纫、洗衣等15个社会服务单位。11月,区委、街办根据宁波地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区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开展整风学习运动。整风运动分为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联系实际、开展批评,改造思想、拔掉“白旗”,鼓足干劲、做好工作4个阶段,目的是要求党员干部克服右倾保守等各种错误思想倾向。同月,党中央和省委发出大办地方工业的号召,市委提出“苦战一年,改变面貌”的口号。区委、街办积极响应,发动群众大办地方工业。镇明街办在半年多时间里,从原来只有10个服务性单位,发展到近180个生产单位,生产项目涉及五金机械、电器制造、化工、纺织和一些加工项目,总计各种产品250种以上,解决了烈军属、城市贫民、失业工人、家庭妇女共3200余人的工作问题。1959年2月,区委、街办学习传达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庐山会议)文件和“全国一盘棋”的指导方针,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克服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保证重点项目实施。9月,区委、街办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决议和市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反右倾”、鼓干劲和继续“大跃进”思想动员,揭发批判本地区破坏党的团结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这次整风和“反右倾”斗争,错误地批判了一部分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的干部和党员,使党内民主氛围遭到损害,经济上阻碍了纠正“左倾”错误的进程,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1960年6月,海曙、镇明两个街办区委合并建立宁波市海曙人民公社党委,并设立常务委员会。8月,公社党委贯彻中央《关于开展以保粮保钢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制订实施计划。11月,公社党委组织党员学习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通过学习,联系实际,对公社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之间、集体所有制之间、公社与群众之间的“一平二调”(平均主义和无偿调拨物资、劳力)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随后,在全社开展以《十二条》为中心内容的干部整风学习,提倡说老实话,实事求是,深入基层,遇事与群众商量,坚持发扬群众路线和艰苦朴素优良传统,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生产瞎指挥风”。1961年1月,公社党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部署开展以“一忆三查”(忆阶级斗争,查立场、查观点、查作风)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通过“一忆三查”,揭发一些干部多吃多占、开后门、生活特殊化的问题。3月,公社党委成立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组,深入街道、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随后,公社党委对苍水街道有关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服务站进行调研。5月,公社管委会发出《关于海曙人民公社街道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调查和意见》,对食堂、托儿所和幼儿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1962年1月,公社党委按照市委指示,对1958—1960年在“拔白旗”、人民公社化、反右整风等运动中被批判和受处分的党员和非党干部,进行实事求是的甄别,使原来受到过重和错误处理的同志得到纠正和平反,有的重新安排工作。6月,根据党中央关于“城乡人民公社一般不办工业”的指示和公社工业生产实际情况,本着有利生产、有利加强农业、妥善安置职工的原则,对全社工业进行整顿和调整。动员部分从农村来的职工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动员部分城镇职工回家从事家务或其他社会活动。部分企业分散经营,组织合作社或搞家庭副业。不宜分散经营、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则移交市手工业局管理。是年1—7月,为克服国家经济暂时困难,减少粮食及副食品供应,按照上级有关压缩城镇人口工作的指示,公社共动员4314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在压缩城镇人口的同时,为全公社闲散劳动力中1246名生活最困难的人员安排了工作。1963年3月,公社党委根据市委组织、宣传、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公社党的建设做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新教育党员和干部;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做好干部调整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整顿基层组织,健全和充实党的领导核心;建立和健全党的各项生活制度;加强监察工作,严肃党的纪律。12月,根据市委部署,开展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街道居民中传达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两个文件,即《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运动中心内容是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即“小四清”),至翌年2月初结束。随后,为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精简”方针,克服过渡时期暂时困难,支援农业,压缩城市人口,海曙、镇明两公社在辖区内动员回乡人员1172人。1964年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3月,公社党委学习贯彻市监委《关于城市基层监察干部会议的情况报告》,要求党委成员认真检查和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洗手洗澡”,积极争取“下楼”检查。5月上旬,公社党委和机关干部先后进行“洗手洗澡”。6月上旬,公社党委领导在机关党员大会上作“下楼”检查。根据市委指示,公社党委还在全社部署开展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要求既要高标准搞好“五反”,又要抓好生产不松劲。12月,在公社干部中开展“反修”学习和自我检查,深挖修正主义根子,进行回忆对比,忆苦思甜,挖苦根、找甜源、学先进、树标兵活动。1964年,公社又动员下乡1113人。1965年2月,公社党委分批组织工厂商店职工、个体户和居民,学习中央文件《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自2月1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9月召开公社党委会议,传达中共中央转发的《团中央社教工作会议情况报告》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青年工作的几个问题》两个文件,要求按文件精神,指导和改进公社共青团工作。
  “文化大革命”运动10年,使党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都遭受严重破坏。1966年初,公社党委制定《关于1966年工作的方向和任务》,提出1966年应高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从“备战备荒为人民”和逐步缩小“三大差别”的战略思想出发,继续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指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深入开展以“五好”为目标的“比学赶帮超”增产节约运动,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争取农业更大丰收,为把城镇各项工作切实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为逐步实现“四十条”纲要的主要指标而奋斗。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全面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海曙、镇明两公社党委在8—9月两个月,动员一批青年赴新疆建设兵团参加边疆建设,以此带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至是年底,两个公社就有1520人去农村落户。8月12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规定“文化大革命”斗争目标是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海曙、镇明两公社的工厂、学校、机关、团体成立各种“造反”组织,冲击党政领导机关,批斗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逐步陷于瘫痪,党组织活动被迫停顿。12月9—1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草案)》(简称《工业十条》)和《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简称《农业十条》)两个文件,“文化大革命”在辖区内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中展开,大批基层干部受到冲击,生产秩序开始混乱。1969年2月,市革委会召开“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会议。此后在辖区内的群众组织开展“清队”运动,又在机关内部反“复旧”、反“复辟”,揪所谓“二月逆流黑干将”、“小爬虫”,群众组织间派性对立愈加严重。5月和8月,经市革委会批准,镇明、海曙两公社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6月和9月先后召开两公社革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作出《关于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的决定》。9月11日,公社第四批去黑龙江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乘火车离开宁波。1970年1月,宁波地区革委会批准,市区人民公社改称为区,并重新任命海曙、镇明两区革委会组成人员。2月18—20日,镇明区召开首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大会。2月21日,中共宁波市革委会核心小组决定,批准建立海曙区和镇明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7月,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原城市社办企业划归各区领导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原来由城市公社领导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划入各局的原社办企业,从8月1日起,划归原各区统一领导管理。随后,区革委会抽调干部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企业,对领导班子不团结、派性严重的9家老大难单位开展整顿。9月,两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改称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核心小组和中共宁波市镇明区核心小组。1971年3月,区下属街道党组织恢复活动,各街道成立党支部,分别任命了领导人。4月19—22日,镇明区核心小组召开全区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暨首届“四好单位”、“五好个人”代表大会。6月和7月,先后召开中共宁波市镇明区、海曙区第一次党员大会,贯彻党的“九大”路线,提出继续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搞好“斗、批、改”,完成整党任务。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中共宁波市镇明区第一届委员会和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第一届委员会,并在一届一次全会上选举产生两区区委书记和副书记。11月,区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关于“九一三”事件的文件,揭发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叛党叛国罪行,随后向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和街道居民传达。1972年2月,区委、区革委会召开全区工业生产跃进誓师大会,动员开展工业学大庆、赶苏州的增产节约运动。5月,区委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开展以落实“三要、三不要”(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基本原则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11月,区委召开由区委委员、区和街道全体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或负责人参加的批林整风会议,学习文件,揭发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及其在浙江代理人的罪行。会议历时13天。随后又在全区街道和企业单位中开展“批林整风”教育运动。1974年4月,区委成立“批林批孔”小组,负责全区“批林批孔”运动。随之“批林批孔”运动在全区展开。1975年3月10日,根据省委、市委指示,区委“批林批孔”小组及其办公室宣告撤销。9月,区委传达贯彻党中央关于解决浙江问题的〔1975〕16号文件,纠正“双突”(突击入党、突击提干)问题,整顿党组织,对1974年以来全区发展的党员和提拔的干部进行逐个审查。对照中央文件精神,对9名以落实政策名义重新任命的干部作“双突”人员处理。1976年3月,在市委统一部署下,开展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4月,中央《关于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的决定》和《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下发,区内少数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反潮流战士”借机企图在全区掀起批判高潮,制造混乱。10月14日,党中央公布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消息,全区干部、职工、居民衷心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参加全市集会游行。
  1977年5月,区委召开全区党团骨干会议,动员党团员和干部,深入开展“揭批查”运动,摧毁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帮派体系,清查与其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从政治、思想、组织上肃清影响。1978年2月,区委召开基层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市委会议精神,部署“一批双打”(揭批“四人帮”罪行,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和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运动。1978年5月,区委根据中央〔1978〕11号文件精神,成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领导小组,对“文化大革命”前尚未摘掉帽子的55人,全部摘掉右派帽子,并做好对错划人员的安置工作。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区委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会精神。1979年2月,区委决定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打击迫害,被撤职的9位同志平反,恢复名誉。5月,区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对全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214件案件进行复查,其中对41人撤销了原处理结论,32人进行平反。同月,区委召开全委扩大会,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势和国民经济调整统一认识。9月,区委组织区级机关干部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从思想上拨乱反正,恢复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1980年1月,区委根据市革委会关于发展区办工业的指示,制定发展区办工业方案,拟在全区兴办宁波微型金属材料厂等8个项目。8月,区委决定对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撤销街道企事业单位管理站和社会劳动力管理站,成立区工业公司、商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和街道劳动服务分公司。通过改革,解决街道企业管理中政企不分,没有专业领导部门,对外缺乏市场调节渠道和单独活动能力等问题。1983年9月,区委决定成立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快全区企业整顿和改革。11月,区委根据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对开展整党学习、清除精神污染等问题作出部署。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海曙区和镇明区合并建立宁波市海曙区。市委任命了区委领导班子成员。4月,区委召开常委会,学习讨论省委和市委对企业改革的有关规定,研究全区工业问题。决定设立海曙区工业总公司,下设冶金、轻纺、化塑、二轻、机电5个分公司。5月成立海曙区工业科技研究所、海曙区技术引进办公室,解决人才引进问题。6月25—28日,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提出今后3年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第一届委员会,开启海曙区历史发展的新时期。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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