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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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41
颗粒名称: 第十七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5.5
页数: 76
页码: 921-9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曙地区是中国共产党宁波地方组织始建地。1925年2—3月,中共宁波支部(后改为宁波独立支部,又扩建为宁波支部联合干事会)在境内成立。这是宁波最早的中共组织。此后,大革命时期的中共宁波地方执行委员会、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共宁波特别支部委员会、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共浙东临时特别委员会等,都在海曙地区设过领导机关。解放后,区内一直是中共宁波地委、市委领导机关驻地。中共海曙地方组织始建于1925年9月,初为两个支部,10名党员,属中共宁波独立支部领导。在革命战争各个时期,宁波中心城区斗争环境严峻复杂。中共海曙地方组织几度遭受破坏和挫折,多次转移、重建,坚持斗争。1949年5月,宁波解放。同年6月在接管海曙地区旧政权后,建立中共海曙、镇明、灵塔、长春、西郊和北郊6个区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曙地区党员队伍逐步扩大,党组织日益健全,成为全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1978年,境内原海曙区、镇明区成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两区区委同时于1980年设立常委会。1984年1月,海曙区、镇明区合并建立海曙区。同年6月,召开中共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至2008年,区党代会已历7届。在新的历史时期,区委贯彻党中央执政治国大政方针,突出区情研究,重视依法治区,加强自身建设,开创了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地方组织 海曙地区

内容

海曙地区是中国共产党宁波地方组织始建地。1925年2—3月,中共宁波支部(后改为宁波独立支部,又扩建为宁波支部联合干事会)在境内成立。这是宁波最早的中共组织。此后,大革命时期的中共宁波地方执行委员会、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共宁波特别支部委员会、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共浙东临时特别委员会等,都在海曙地区设过领导机关。解放后,区内一直是中共宁波地委、市委领导机关驻地。
  中共海曙地方组织始建于1925年9月,初为两个支部,10名党员,属中共宁波独立支部领导。在革命战争各个时期,宁波中心城区斗争环境严峻复杂。中共海曙地方组织几度遭受破坏和挫折,多次转移、重建,坚持斗争。
  1949年5月,宁波解放。同年6月在接管海曙地区旧政权后,建立中共海曙、镇明、灵塔、长春、西郊和北郊6个区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曙地区党员队伍逐步扩大,党组织日益健全,成为全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1978年,境内原海曙区、镇明区成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两区区委同时于1980年设立常委会。1984年1月,海曙区、镇明区合并建立海曙区。同年6月,召开中共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至2008年,区党代会已历7届。在新的历史时期,区委贯彻党中央执政治国大政方针,突出区情研究,重视依法治区,加强自身建设,开创了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章 城区党的早期组织
  1925年2—3月,中共宁波支部在海曙境内成立。同年9月建立中共海曙地方组织,即启明女子中学党支部和省立第四中学(今宁波中学)党支部。大革命时期,城区党组织有较快发展。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党组织遭到破坏,党员隐蔽疏散,转移到农村坚持斗争。土地革命时期,城区党组织逐步恢复活动。抗日战争时期,党组织在抗日救亡运动中重建发展。解放战争时期,城区党员坚持隐蔽战线斗争,直至宁波解放。
  第一节 组织
  大革命时期的党组织(1925.9—1927.7)
  1925年2—3月,中国共产党宁波支部建立。同时在湖西醋务桥创立启明女子中学,作为党的秘密机关和培养干部基地。8月,宁波支部改为宁波独立支部(简称“宁波独支”),隶属中共上海区委(也称“中共浙江区委”)领导。9月底,宁波独支扩建为中共宁波支部联合干事会(简称“宁波支联”)。在宁波支联领导下,海曙地区接受马克思主义较早的党员,在启明女子中学和浙江省立第四中学建立党支部。这是党在海曙地区最早建立的地方组织。12月,启明女中支部和省立第四中学支部改建为城内支部。1926年1月中旬,中共上海区委派人来甬组建中共宁波地方执行委员会(简称“宁波地委”)。5月,宁波地委在位于海曙地区百岁坊(今中山东路282弄1~2号)的宁波书店建立中共宁波书店支部。在北大路甲种商业学校(今解放北路91号)发展党员,建立中共甲种商校支部。在此期间,地委还领导华泰、华经织绸厂工人为增加工资举行罢工,在斗争中发展先进工人入党。6月,在华泰织绸厂建立中共华泰织绸厂支部。7月,在华经织绸厂建立中共华经织绸厂支部。8月,地委在秃水桥(今桂花巷)开办宁波培英女子学校,作为党的秘密机关驻地。原启明女中的共产党员转入该校,建立中共培英女校支部。地委在领导工人进行斗争的同时,发动城区店员建立宁波店员友谊会、药业伙友同人会,创办刊物《店员》,吸收先进店员入党。中共店员支部也在8月建立。11月,地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发动宁波黄包车工人开展经济斗争,组织城内利捷、协记、龙飞、如云4家黄包车出租公司工人举行集会、罢工,在斗争中组织工会,发展党员,建立中共车夫支部。地委为配合国民革命军北伐进军宁波,还在宁波当局保安队和警察中秘密发展党员,建立中共士兵特别支部。
  1927年2月,在中共宁波地委领导下,美球针织厂工人乘国民革命军进驻宁波之机,组织工会开展经济斗争。党组织在工人中发展党员,建立中共美球针织厂支部。是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前后,国民党右派在宁波进行反共“清党”,宁波中共组织遭破坏,海曙地区多数党支部停止活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党组织(1927.8—1932.4)
  大革命失败后,海曙地区白色恐怖笼罩,中共党组织活动十分艰难。1927年7月,中共宁波地委改组为中共宁波市委。在市委领导下,海曙地区恢复、整顿和发展一批党支部,继续开展斗争。1929年8月,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共宁波特别支部委员会(简称“宁波特支”)领导宁波地区党的工作。宁波特支机关设于君子道三街4号(今镇明路398号)楼上。在宁波特支领导下,城区建立一批党支部,其中海曙地区有灵桥门(米业工人)支部、绸布店员支部、美球支部、西门外支部、华亚支部、城北支部、城南支部、印刷工人支部、城中支部、裕丰纱厂支部、汇罗厂支部、永生厂支部、警察局支部、黄包车夫支部14个党支部。1932年,由于宁波市委继任书记杨仁梓自首叛变,市委及海曙地区党组织遭到破坏,组织活动停止。
  抗日战争时期的党组织(1937.7—1945.9)
  1937年10月以后,中共浙东临时特别委员会在海曙地区恢复了一批党员的组织关系,开始发展新党员。当时有一批经延安抗大和陕北公学培训的宁绍籍党员,受组织派遣回家乡从事党的工作。中共鄞县县委利用国共合作的时机,在海曙地区发动全民抗日救亡运动,发展党员重建组织。随着城区党员人数增加和抗日救亡工作开展,鄞县县委于1938年8月在海曙地区建立中共鄞县(宁波)城区委员会,其在海曙地区的下辖组织有寿全斋支部、新生书报社支部、宁波学生(学周社)支部、盒子作坊支部、妇女支部。
  解放战争时期的党组织(1945.9—1949.5)
  解放战争时期,海曙地区为国民党鄞县县党部、县政府和宁波专员公署所在地,当局的党、政、军、宪、特机关集中于此。中共党组织宁波工委在云石街等处建立秘密联络点,保持城区与解放区党组织的联系。宁波工委的各项斗争任务,通过单线联系直接布置给四明电话公司和君子街、渔业、庆云、菱池、长春中心等小学及一些工厂、商店中的党员积极分子去发动群众,开展工作。
  第二节 活动
  1919年“五四”运动后,在新文化运动和俄国十月革命影响下,马克思主义开始在宁波青年知识分子中传播。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成立后,宁波的海运、铁路、织绸、米业、金银加工业工人在香港海员和京汉铁路工人罢工的影响下,频繁开展罢工斗争。宁波进步青年在工人和学生中宣传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为海曙地区党组织建立奠定了思想和组织基础。1925年2—3月间,中共宁波支部建立。是年上海“五卅”惨案发生后,在宁波支部领导下,海曙地区民众参加了6月5日宁波各界2万余人的集会,开展反对英、日帝国主义的群众斗争,声援上海工人运动。此后,海曙地区反帝、反封建革命力量日益增强,党组织加强在青年学生、知识分子,特别是在产业工人、店员和黄包车工人中的活动,培养吸收先进分子参加共产党,成立了一批党支部。
  1927年2月,国民革命军北伐进驻宁波。在中共宁波地委领导和推动下,城乡各地民众掀起要求增加工资、减租减息和废除苛捐杂税运动,开展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打倒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的斗争。同年上海“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前后,国民党宁波当局奉蒋介石密令,搜捕通缉共产党员和工人活动分子。设在海曙地区的中共地委机关和交通联络处遭到破坏。地委发动海曙地区各界民众,实行罢工、罢市和罢课,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而宁波反动当局以“清党”为名,大肆捕杀共产党人。6月22日,中共宁波地委领导成员杨眉山、王鲲遭杀害。海曙地区党组织也遭严重破坏,与上级失去联系。此时,坚持革命斗争的共产党员,经受住严峻考验,继续和群众在一起,与反动当局进行坚决斗争。
  大革命失败后,海曙地区被白色恐怖笼罩,但在中共宁波市委领导下,党组织坚持开展活动,先后恢复一批党支部,接上一些党员的组织关系,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开展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共宁波市委决定以学校为阵地,发动学生开展抗日宣传活动。海曙境内省立四中、效实中学、甬江女中等学校的爱国学生,成立各种群众团体,在校内外开展抗日救亡宣传和募捐、慰劳活动。1932年4月,由于党内叛徒告密,市委遭到严重破坏,党员被迫转移外地分散隐蔽,但斗争仍未停止。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抗日救亡运动在全国掀起。海曙地区隐蔽在农村的一些地下党员,为推进抗日运动,与上海党组织取得联系,开始回城活动。10月,中共浙东临时特别委员会成立,其领导机关随后移驻海曙地区南门外船埠巷鲍宅(今南郊路279号左首巷内),下属组织也逐步恢复。1938年8月,在中共鄞县县委领导下,海曙地区成立中共鄞县(宁波)城区委员会,并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在新闻、文化、教育工作者和店员、手工业工人中发展一批党员,建立党支部。次年底,国民党顽固派掀起反共高潮,形势逆转,党组织活动又转入隐蔽状态。1940年7—8月,国民党宁波当局加紧推行反共政策,压制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救亡运动。同时,日军侵扰日趋频繁,宁波面临沦陷危险。在此形势下,中共鄞县县委根据“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将工作重心从城市转向农村,着手开辟鄞西沿山地区的工作,城区一些政治身份暴露的党员先后撤离。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后,根据省委指示,宁波党组织实行特派员制,城区区委不复存在。4月宁波沦陷,海曙地区党的活动更加困难,但党组织仍然与日伪军进行着各种形式的斗争,如输送干部参加抗日根据地建设和斗争,收集情报送往四明山抗日根据地,运送物资支援游击战争等。
  抗日战争胜利后,海曙地区坚持斗争的共产党员在中共宁波工作委员会(简称“宁波工委”)领导下,采取各种斗争方式,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的罪行。1945年10月,三东地区(镇海、鄞县东南部、奉化东部和舟山地区)特派员等人进入宁波城区开展工作。进城之后,在海曙地区东大街(今中山东路国医街对面)与人合股开设新新服装公司,在云石街43号开设明华布厂,以此为掩护进行地下活动。1946年2月,中共宁波工委成立后,在境内四明电话公司和印刷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6月,在海曙地区翰香小学召开城区小学教师大会,成立“鄞县城区小教福利会”。宁波工委通过“小教福利会”,团结教育了一大批知识分子,同时还选派党员到南门华式布厂工作。9月,成立鄞县织布业产业工会,先后发动顺丰、生懋、恒丰等布厂工人进行请愿和罢工,都取得不同程度胜利。10月,中共四明特派员派人在海曙地区西郊路639号组织“假家庭”,以“商人”的公开身份开展党的活动,在县学街开设“公平柴行”,作为与四明山区联系的秘密联络点。1947年2月,宁波工委在云石街设立联络点。同年5月,上海等大城市学生掀起“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运动。5月20日,国民党在南京制造镇压学生的“五二〇”血案。宁波工委领导设在湖西(今马衙街秦家祠堂)的鄞县师范学校的学生党员,以“提高待遇,要有饭吃”为口号,发动师生罢课请愿,声援上海、南京等地的学生运动,迫使鄞县当局接受师生提出的部分条件。9月,宁波工委根据城区斗争需要,调派一些地下党员到海曙地区小学任教,开展党的活动。同时,海曙地区地下党员获悉宁海县三青团办的正风通讯社要在宁波开设分社的消息,及时向党组织通报。宁波工委派共产党员参加筹办。11月,正风通讯社宁波分社在小沙泥街76号的宁海同乡会驻地成立。共产党员以社长、记者和编辑的合法身份进行活动,及时掌握敌情和社会动态,为党组织提供情报。12月,海曙地区的地下党员根据宁波工委指示,以织布产业工会名义发动工人群众,开展要求增加工资、反对开除和抓捕工人的罢工、怠工斗争,迫使当局和资本家给工
  人增加部分工资和全部释放被抓捕的工人。1948年6月,中共宁波工委因浙东沿海点线负责人
  被捕叛变而遭破坏。此后,海曙地区共产党员根据浙东临委指示,有计划地撤离城区,党的活动
  分别由浙东临委、鄞慈县委以及慈镇县工委直接派人联络。10月,根据中共浙东临委指示,海曙
  地区党组织先后输送进步学生和“燧火社”成员近百人奔赴四明山、会稽山解放区参加革命。同
  年8月至1949年春,中共四明工委城工部和慈镇县工委领导海曙地区各阶层人民,一面开展对反
  动政权的斗争,一面做好统战工作,为迎接宁波解放作准备。1949年4月,三一中学的地下党员
  建立党小组,团结发动校内外师生,做好迎接解放工作。四明电话公司的地下党员开展保卫活
  动,保证通信设备不被敌人破坏。许多民众在地下党员和积极分子带动下,开展护厂活动,维护
  生产和社会秩序,配合人民解放军顺利接管宁波。5月25日,宁波城区解放。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4年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4年,海曙地区行政建置多次变动,党的组织机构随之变动,然党组织始终是全区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带领全区人民为巩固政权、发展经济、改造社会而作出艰辛努力,改变了海曙面貌。其间,也经历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运动,受到“左”的路线干扰。1978年以后,党组织拨乱反正,落实政策,实行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1984年1月,海曙区、镇明区合并建立海曙区,中共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海曙区党建工作翻开新的一页。
  第一节 组织变迁
  1949年6月,宁波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中共浙江省第二地方委员会(后改称“宁波地委”)派出以军代表为主的民运工作团,接管海曙地区旧政权——海曙、镇明、长春、灵塔、西郊、北郊6个镇公所,建立6个区委。10月,6个区委经调整合并建立中共海曙区委员会(简称“海曙区委”)和中共镇明区委员会(简称“镇明区委”)。1950年6月,中共宁波市委决定撤销海曙、镇明两区区委。1951年8月建立海曙、望京、灵塔、月湖4个区委。1952年8月,海曙、望京两区合并为海曙区,建立海曙区委;灵塔、月湖两区合并为镇明区,建立镇明区委。1956年2月,宁波市委决定撤销海曙、镇明两区建制,建立宁波市人民委员会领导下的苍水、孝闻、鼓楼、西郊、江厦、仓桥、县学、湖西、药行、天封10个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党支部委托中共宁波市公安局总支委员会领导。7月,市区成立中共宁波市街道办事处总支委员会,在原海曙区、镇明区各设分支部。1958年9月撤销市区街道办事处总支委员会,成立海曙、镇明两个街办区委,原属市区街办总支领导的两个支部,回归区委领导。1960年6月撤销海曙、镇明两个街办区委,合并建立中共海曙人民公社委员会,并设立常务委员会,下辖苍水、孝闻、江厦、天封、仓桥、湖西、月湖、西郊8个人民公社分社党支部。1963年4月,经宁波地委批准,按照海曙、镇明原管辖区域,分别建立中共海曙人民公社委员会和中共镇明人民公社委员会。1969年5月和8月,镇明、海曙两公社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1970年1月改为区革命委员会。同年2月,中共宁波市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决定,建立中共宁波市海曙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和中共宁波市镇明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9月改称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核心小组和中共宁波市镇明区核心小组。1971年6月和7月,两区先后召开全区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有军代表参加的中共海曙区委和中共镇明区委领导班子。
  1978年9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宁波市海曙、镇明两区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两区区委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建立区委工作部门,健全了工作机构。1980年5月和9月,根据宁波市委决定,海曙、镇明两区区委先后设立常务委员会。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海曙区和镇明区合并建立宁波市海曙区。1984年6月25—28日召开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建立中共海曙区第一届委员会。海曙区党建工作自此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第二节 重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主要围绕建立城区基层组织,巩固新生政权开展工作。1949年6月,区委建立后,组织民运工作队,接管旧政权,废除保甲制,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开始筹组居民委员会。12月,宁波市第一个居民委员会——梅园居委会在海曙地区诞生。至1950年6月,境内已建立居委会12个、居民小组210个。居委会在举办福利事业、组织生产、搞好治安、改变环境卫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农村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建立农民协会,为农村政权建设打下基础。同时开始组织城乡群众进行生产自救,恢复经济,打击投机倒把,稳定物价,按照“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扶助企业、生产社(组)及个体手工业者恢复和发展生产。
  1951年8月至1956年2月,在宁波市委领导和部署下,发动和依靠群众,完成剿匪反霸、组织动员支前、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取缔反动会道门、土地改革等民主革命任务,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在国家进入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贯彻依靠工人阶级搞好生产为中心的城市工作方针,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积极稳步地实现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打击各种违法活动。在此期间,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习宣传婚姻法,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开展禁毒运动,打击贩毒、吸毒犯罪,收缴吸毒工具。1954年6月,区委召开全会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市委第二次扩大会议关于《贯彻中共中央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决议》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判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骄傲自满等错误倾向,检查区委在集体领导与团结方面存在的问题,达到增强党内团结的目的。
  1956年2月,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海曙、镇明两区建制,以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为单位建立市人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简称“街办”)。“大跃进”运动期间,区内党组织急于求成,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跃进”运动。1958年9月,镇明、海曙两个街办区委建立。同月,宁波地委根据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指示,要求立即掀起群众性钢铁生产高潮。街办区委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发动和组织群众,大搞坩埚炼铁和回收废钢铁运动。由于全民土法上马,违背了客观规律和科学精神,结果欲速不达,造成人力物力严重浪费。10月,根据市委关于大办人民公社的指示,区委、街办学习外区建社经验,成立办社工作组和以街道为单位的筹备委员会。至年底,全区已建江厦等8个人民公社。公社成立后,为使家庭妇女能摆脱家务琐事,走出家门参加劳动,全区共办起幼儿园、托儿所47所,食堂29个,其他还有缝纫、洗衣等15个社会服务单位。11月,区委、街办根据宁波地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区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开展整风学习运动。整风运动分为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联系实际、开展批评,改造思想、拔掉“白旗”,鼓足干劲、做好工作4个阶段,目的是要求党员干部克服右倾保守等各种错误思想倾向。同月,党中央和省委发出大办地方工业的号召,市委提出“苦战一年,改变面貌”的口号。区委、街办积极响应,发动群众大办地方工业。镇明街办在半年多时间里,从原来只有10个服务性单位,发展到近180个生产单位,生产项目涉及五金机械、电器制造、化工、纺织和一些加工项目,总计各种产品250种以上,解决了烈军属、城市贫民、失业工人、家庭妇女共3200余人的工作问题。1959年2月,区委、街办学习传达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庐山会议)文件和“全国一盘棋”的指导方针,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克服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保证重点项目实施。9月,区委、街办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决议和市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反右倾”、鼓干劲和继续“大跃进”思想动员,揭发批判本地区破坏党的团结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这次整风和“反右倾”斗争,错误地批判了一部分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的干部和党员,使党内民主氛围遭到损害,经济上阻碍了纠正“左倾”错误的进程,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1960年6月,海曙、镇明两个街办区委合并建立宁波市海曙人民公社党委,并设立常务委员会。8月,公社党委贯彻中央《关于开展以保粮保钢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制订实施计划。11月,公社党委组织党员学习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通过学习,联系实际,对公社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之间、集体所有制之间、公社与群众之间的“一平二调”(平均主义和无偿调拨物资、劳力)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随后,在全社开展以《十二条》为中心内容的干部整风学习,提倡说老实话,实事求是,深入基层,遇事与群众商量,坚持发扬群众路线和艰苦朴素优良传统,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生产瞎指挥风”。1961年1月,公社党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部署开展以“一忆三查”(忆阶级斗争,查立场、查观点、查作风)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通过“一忆三查”,揭发一些干部多吃多占、开后门、生活特殊化的问题。3月,公社党委成立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组,深入街道、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随后,公社党委对苍水街道有关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服务站进行调研。5月,公社管委会发出《关于海曙人民公社街道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调查和意见》,对食堂、托儿所和幼儿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1962年1月,公社党委按照市委指示,对1958—1960年在“拔白旗”、人民公社化、反右整风等运动中被批判和受处分的党员和非党干部,进行实事求是的甄别,使原来受到过重和错误处理的同志得到纠正和平反,有的重新安排工作。6月,根据党中央关于“城乡人民公社一般不办工业”的指示和公社工业生产实际情况,本着有利生产、有利加强农业、妥善安置职工的原则,对全社工业进行整顿和调整。动员部分从农村来的职工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动员部分城镇职工回家从事家务或其他社会活动。部分企业分散经营,组织合作社或搞家庭副业。不宜分散经营、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则移交市手工业局管理。是年1—7月,为克服国家经济暂时困难,减少粮食及副食品供应,按照上级有关压缩城镇人口工作的指示,公社共动员4314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在压缩城镇人口的同时,为全公社闲散劳动力中1246名生活最困难的人员安排了工作。1963年3月,公社党委根据市委组织、宣传、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公社党的建设做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新教育党员和干部;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做好干部调整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整顿基层组织,健全和充实党的领导核心;建立和健全党的各项生活制度;加强监察工作,严肃党的纪律。12月,根据市委部署,开展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街道居民中传达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两个文件,即《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运动中心内容是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即“小四清”),至翌年2月初结束。随后,为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精简”方针,克服过渡时期暂时困难,支援农业,压缩城市人口,海曙、镇明两公社在辖区内动员回乡人员1172人。1964年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3月,公社党委学习贯彻市监委《关于城市基层监察干部会议的情况报告》,要求党委成员认真检查和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洗手洗澡”,积极争取“下楼”检查。5月上旬,公社党委和机关干部先后进行“洗手洗澡”。6月上旬,公社党委领导在机关党员大会上作“下楼”检查。根据市委指示,公社党委还在全社部署开展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要求既要高标准搞好“五反”,又要抓好生产不松劲。12月,在公社干部中开展“反修”学习和自我检查,深挖修正主义根子,进行回忆对比,忆苦思甜,挖苦根、找甜源、学先进、树标兵活动。1964年,公社又动员下乡1113人。1965年2月,公社党委分批组织工厂商店职工、个体户和居民,学习中央文件《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自2月1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9月召开公社党委会议,传达中共中央转发的《团中央社教工作会议情况报告》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青年工作的几个问题》两个文件,要求按文件精神,指导和改进公社共青团工作。
  “文化大革命”运动10年,使党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都遭受严重破坏。1966年初,公社党委制定《关于1966年工作的方向和任务》,提出1966年应高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从“备战备荒为人民”和逐步缩小“三大差别”的战略思想出发,继续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指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深入开展以“五好”为目标的“比学赶帮超”增产节约运动,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争取农业更大丰收,为把城镇各项工作切实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为逐步实现“四十条”纲要的主要指标而奋斗。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全面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海曙、镇明两公社党委在8—9月两个月,动员一批青年赴新疆建设兵团参加边疆建设,以此带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至是年底,两个公社就有1520人去农村落户。8月12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规定“文化大革命”斗争目标是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海曙、镇明两公社的工厂、学校、机关、团体成立各种“造反”组织,冲击党政领导机关,批斗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逐步陷于瘫痪,党组织活动被迫停顿。12月9—1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草案)》(简称《工业十条》)和《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简称《农业十条》)两个文件,“文化大革命”在辖区内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中展开,大批基层干部受到冲击,生产秩序开始混乱。1969年2月,市革委会召开“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会议。此后在辖区内的群众组织开展“清队”运动,又在机关内部反“复旧”、反“复辟”,揪所谓“二月逆流黑干将”、“小爬虫”,群众组织间派性对立愈加严重。5月和8月,经市革委会批准,镇明、海曙两公社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6月和9月先后召开两公社革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作出《关于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的决定》。9月11日,公社第四批去黑龙江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乘火车离开宁波。1970年1月,宁波地区革委会批准,市区人民公社改称为区,并重新任命海曙、镇明两区革委会组成人员。2月18—20日,镇明区召开首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大会。2月21日,中共宁波市革委会核心小组决定,批准建立海曙区和镇明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7月,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原城市社办企业划归各区领导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原来由城市公社领导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划入各局的原社办企业,从8月1日起,划归原各区统一领导管理。随后,区革委会抽调干部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企业,对领导班子不团结、派性严重的9家老大难单位开展整顿。9月,两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改称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核心小组和中共宁波市镇明区核心小组。1971年3月,区下属街道党组织恢复活动,各街道成立党支部,分别任命了领导人。4月19—22日,镇明区核心小组召开全区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暨首届“四好单位”、“五好个人”代表大会。6月和7月,先后召开中共宁波市镇明区、海曙区第一次党员大会,贯彻党的“九大”路线,提出继续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搞好“斗、批、改”,完成整党任务。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中共宁波市镇明区第一届委员会和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第一届委员会,并在一届一次全会上选举产生两区区委书记和副书记。11月,区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关于“九一三”事件的文件,揭发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叛党叛国罪行,随后向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和街道居民传达。1972年2月,区委、区革委会召开全区工业生产跃进誓师大会,动员开展工业学大庆、赶苏州的增产节约运动。5月,区委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开展以落实“三要、三不要”(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基本原则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11月,区委召开由区委委员、区和街道全体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或负责人参加的批林整风会议,学习文件,揭发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及其在浙江代理人的罪行。会议历时13天。随后又在全区街道和企业单位中开展“批林整风”教育运动。1974年4月,区委成立“批林批孔”小组,负责全区“批林批孔”运动。随之“批林批孔”运动在全区展开。1975年3月10日,根据省委、市委指示,区委“批林批孔”小组及其办公室宣告撤销。9月,区委传达贯彻党中央关于解决浙江问题的〔1975〕16号文件,纠正“双突”(突击入党、突击提干)问题,整顿党组织,对1974年以来全区发展的党员和提拔的干部进行逐个审查。对照中央文件精神,对9名以落实政策名义重新任命的干部作“双突”人员处理。1976年3月,在市委统一部署下,开展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4月,中央《关于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的决定》和《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下发,区内少数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反潮流战士”借机企图在全区掀起批判高潮,制造混乱。10月14日,党中央公布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消息,全区干部、职工、居民衷心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参加全市集会游行。
  1977年5月,区委召开全区党团骨干会议,动员党团员和干部,深入开展“揭批查”运动,摧毁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帮派体系,清查与其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从政治、思想、组织上肃清影响。1978年2月,区委召开基层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市委会议精神,部署“一批双打”(揭批“四人帮”罪行,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和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运动。1978年5月,区委根据中央〔1978〕11号文件精神,成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领导小组,对“文化大革命”前尚未摘掉帽子的55人,全部摘掉右派帽子,并做好对错划人员的安置工作。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区委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会精神。1979年2月,区委决定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打击迫害,被撤职的9位同志平反,恢复名誉。5月,区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对全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214件案件进行复查,其中对41人撤销了原处理结论,32人进行平反。同月,区委召开全委扩大会,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势和国民经济调整统一认识。9月,区委组织区级机关干部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从思想上拨乱反正,恢复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1980年1月,区委根据市革委会关于发展区办工业的指示,制定发展区办工业方案,拟在全区兴办宁波微型金属材料厂等8个项目。8月,区委决定对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撤销街道企事业单位管理站和社会劳动力管理站,成立区工业公司、商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和街道劳动服务分公司。通过改革,解决街道企业管理中政企不分,没有专业领导部门,对外缺乏市场调节渠道和单独活动能力等问题。1983年9月,区委决定成立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快全区企业整顿和改革。11月,区委根据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对开展整党学习、清除精神污染等问题作出部署。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海曙区和镇明区合并建立宁波市海曙区。市委任命了区委领导班子成员。4月,区委召开常委会,学习讨论省委和市委对企业改革的有关规定,研究全区工业问题。决定设立海曙区工业总公司,下设冶金、轻纺、化塑、二轻、机电5个分公司。5月成立海曙区工业科技研究所、海曙区技术引进办公室,解决人才引进问题。6月25—28日,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提出今后3年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第一届委员会,开启海曙区历史发展的新时期。
  第三章 区党代会
  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一项根本性的组织制度。中共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6月召开。此后区党代会每隔3~5年举行一次,至2008年已召开7次。每次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区委报告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选举新一届区委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讨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指导海曙区全面工作的决策。
  第一节 代表产生
  自1984年6月召开中共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始,至2008年,中共海曙区代表大会召开7次。历次代表大会都有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其中第二次、第六次和第七次代表大会还有特邀代表。
  正式代表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区委根据全区党员人数和本次党代会任务,确定正式代表名额。以各乡镇、街道和区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为选举单位,按党员分布情况和工作需要,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多于分配名额的20%的比例,确定本单位代表候选人名额,由下属党支部组织党员充分酝酿,民主推荐。选举单位党组织汇总各支部推荐意见,结合考虑各种代表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再交各支部征求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此名单经区委审查原则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区委确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方案,须报市委批准。
  列席代表为没有正式选为代表的区属各部门及相当于这一级的现任正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没有选上代表的原区委委员、候补委员。街道办事处主任也列席过区党代会。
  特邀代表是定居于海曙区、对革命有特殊贡献的老红军、老功臣,以及已经离退休的原区委主要领导。
  第二节 代表大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84年6月25—28日在尚书街区委会场召开。到会正式代表201名、列席代表50名。朱宁康代表区委作工作报告,题为《在党的十二大指引下 以改革创新精神建设新城区》。会议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区委工作,提出今后3年的工作任务是围绕全市经济工作的中心,发展城乡集体经济以及农村商品生产和粮食生产,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城市管理,办好为民服务事业,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加强政权建设,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把海曙建设成为文明、整洁、繁荣、安定的新城区。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7名、候补委员4名,选举中共海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会议还选举出席中共宁波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二次代表大会 1987年5月7—9日在孝闻街市政府第一招待所(中山饭店)召开。到会正式代表230名、特邀代表5名、列席代表17名。余富来代表区委作工作报告,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方针为把海曙区建设成为文明、整洁、繁荣、安定的城区而奋斗》。会议提出,今后3年必须遵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以服务城市为中心,积极发展城乡经济,搞好城市管理和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完成“七五”期间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会通过关于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9名、候补委员3名,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
  第三次代表大会 1990年5月7—11日在西河街城饭店召开。到会正式代表197名、列席代表29名。余富来作区委工作报告,题为《振奋精神 团结一致 为推进海曙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会议提出,今后3年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稳定发展城乡经济,推进各项社会事业,搞好城市管理和建设,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依靠全区广大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把海曙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大会通过关于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9名、候补委员2名,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
  第四次代表大会 1993年2月24—28日在西河街城饭店召开。到会正式代表199名、列席代表17名。朱守文作区委工作报告,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为加快海曙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而努力奋斗》。会议提出,今后5年的工作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抓住机遇,突出加快,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城市管理和建设为重点,以乡镇街道为基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加快海曙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大会通过关于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19名、候补委员3名,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
  第五次代表大会 1998年1月12—15日在西河街城饭店召开。到会正式代表199名、列席代表23名。张金康代表区委作工作报告,题为《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为把海曙区建设成为经济强区和文化大区而努力奋斗》。会议提出海曙区今后5年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实施“商贸兴区”经济发展战略,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推进各项改革政策不断深入,坚持以都市文化为特色,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坚持城市管理为重点,塑造一流城区形象,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把海曙区初步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具有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特色的经济强区和文化大区。会议通过关于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21名、候补委员4名,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
  第六次代表大会 2003年1月25—28日在灵桥路南苑饭店召开。到会正式代表200名、特邀代表3名、列席代表25名。施孝国代表区委作工作报告,题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开创海曙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会议提出,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城市管理为重点,以社会稳定为基础,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目的,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功能,营造一流现代服务环境,致力构筑高品质的生活居住高地和高品位的商贸、文化高地,把海曙区建设成为体现宁波城市现代化形象的标志性城区和城市现代化的先行区。大会通过关于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1名、候补委员5名,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0名。
  第七次代表大会 2007年1月23—25日在马园路富邦大酒店召开。到会正式代表225名、列席代表25名、特邀代表6名。陈奕君代表区委作工作报告,题为《着力提升经济社会整体水平全面建设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中心城区》。会议提出今后5年全区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宁波中心商贸商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的定位开展工作,突出“和谐、提升”主题,增强经济实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着力提升经济社会整体水平,全面建设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中心城区。会议通过关于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确定出席中共宁波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31名、候补委员6名,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7名。
  附:在区历届中央、省、市党代会代表名录
  出席全国党代会代表名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2002年11月召开)代表:
  杨凌娜(女)
  出席浙江省党代会代表名单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八次代表大会(1988年12月召开)代表:
  余富来 盛仲飞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1993年12月召开)代表:
  朱守文 俞连富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次代表大会(1998年12月召开)代表:
  张金康 楼朝霞(女)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2002年6月召开)代表:
  施孝国 周健(女)杨凌娜(女)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2007年6月召开)代表:
  陈奕君(女) 胡道林
  出席宁波市党代会代表名单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六次代表大会(1984年7月召开)代表:
  王光龙 尹宏恩 冯永祥 史浩然 史贤德 朱宁康 伏庆祥
  孙嘉祥 张可弟 张立谟 陈哲良 周洪生 郑冕芳(女)姜忠定
  洪瑞年 钱文宝 徐君玉(女) 顾金官 董志章 葛洪升
  虞银花(女) 戴友昌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七次代表大会(1989年8月召开)代表:
  马行元 冯俊秀 史金娟(女) 刘先文 伏庆祥 孙衷文
  孙莉云(女) 张力鸣 张立谟 陈哲明 余富来 周洪生
  郑荣鹤 姜忠定 俞菊兰(女) 顾金官 董尚敦 虞国明
  虞银花(女) 戴友定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八次代表大会(1994年6月召开)代表:
  王广华 王学正 冯立毅 朱守文 刘必定江伟利(女) 邱永康
  邱鸿良 陈志昂 陈伯荣 陈俊屿 陈泰声 周洪生
  胡亚琴(女) 胡善良 姜公石 董永赤 楼朝霞(女)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九次代表大会(1999年5月召开)代表:
  王昌海 王国定 王学正 王黎明 毛华仑 方佳闰(女)
  朱宁(女) 许义平 杨晓厦 汪棣章 张金康 陈志昂
  胡亚琴(女) 赵晓亮 俞连富 施孝国 徐福宁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次代表大会(2004年5月召开)代表:
  王学正 王爱民 毛华仑 石贤义 李亚珍(女) 杨凌娜(女) 吴建胜
  邹大鸣 沈惠莉(女) 张亚萍(女) 张金康 林兵 季云彪 周培剑
  项敏 施孝国 徐贵长 徐福宁 蒋文丰(女) 谢克英 谭国洪
  戴凤娥(女)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2007年3月召开)代表:
  王松来 王学正 王剑波 毕东华 王幼飞(女) 吴建胜 张宁辉
  张根苗 陈奕君(女) 林兵 林小波(女) 金波 金莹(女) 孟国荣
  徐贵长 唐佐助 曹明 常敏毅 彭朱刚 蒋文丰(女) 童经纬
  薄慧敏(女)
  第四章 中共海曙区委
  1984年1月,海曙区、镇明区合并建立海曙区。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宁波市委任命了中共海曙区委领导班子。区委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和政法委员会5个部门。1984年6月,中共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中共海曙区委自此均由党代会选举产生。区委建立日益完善的全委会、常委会等各项制度,承担起对全区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任。
  第一节 全委会
  1984年6月,中共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中共海曙区委自此由区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海曙区委全体会议(全委会)职责是:向上级党委和区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选举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区纪委选举产生的纪委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委批准,决定召开区党代会有关事宜,贯彻执行党代会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会工作报告,评议、监督常委会工作,审议决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治体制等各项重大改革方案,讨论决定全区党建重大问题,讨论审议常委会提出的区委、纪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换届的人事安排意见,审议常委会提请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如遇重要情况或1/3以上委员提出要求时也应召开。全委会由常委会召集,必须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区纪委委员一般列席会议。区人大、政府、政协党员正、副职领导成员和群团组织及有关部门党员负责人,必要时经常委会决定可列席全委会。全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全委会重要决议要形成《全委会纪要》,发给全体委员和有关部门。全委会作出的决定,由书记、副书记或有关委员负责执行。
  第二节常委会
  区委常委会职责
  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指示,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具体意见,组织实施。研究讨论区政府贯彻国务院和上级政府重要指示实施方案,听取执行情况的汇报。组织实施区党代会和全委会的决议。讨论研究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指导方针,讨论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讨论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政策及重大问题,对重要问题作出决策。研究制定全区党建规划、措施,处理解决自身建设的重要问题。研究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措施。审定区纪委、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及人武部、法院、检察院、乡镇街道、区机关部门提出的需要区委决定的重要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决定区管干部的任免和有关纪律处分,讨论提出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及乡镇换届的人事安排方案,向上级党政机关推荐领导干部。领导区人大、政府、政协、政法部门的工作,协调关系,依法保障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负责召开全委会议,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评议监督。
  区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常委会议由区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书记临时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讨论人事任免问题,应有2/3以上成员到会,决议方能生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工会主席、团区委书记列席有关内容的常委会。根据会议内容,还可以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常委会议题,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需要报请常委会讨论的问题,一般要写出请示报告送区委办公室,由区委办主任统一汇总,提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定。区委常委会议决定重大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重要干部任免,逐个表决,必要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事关应办部门的领导列席在会的,均应由该部门领导直接贯彻落实,未列席在会的由区委办公室负责传达。区委办公室负责对具体承办部门进行督促、催办,及时向区委主要领导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常委会议均作记录,讨论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经区委领导同意,印发《常委会议纪要》。
  区委常委会议主要内容
  第一届常委会(1984年6月至1987年5月)召开会议60多次。本届常委会以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为重点议题。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部署整党工作,对机关和农村整党作出安排。进行常委会自身整党对照检查。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研究纪检队伍建设。审议通过《海曙区委抓党风责任制要则》。贯彻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就发展乡镇企业、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加强城市建设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审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七五”计划(草案)。研究教育工作,作出庆祝教师节为教师办实事的决定。决定开办区实验小学,在全区学校中建立教学中心。决定司法局设立法律顾问处和公证处。决定成立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
  第二届常委会(1987年5月至1990年5月)召开会议62次。主要内容:研究部署农村基本路线教育。分析农村党建工作现状,讨论制定《农村党支部战斗力分析评估标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讨论确定区总工会和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配置。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针。专题研究搞活企业,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发展外贸、商业和第三产业等问题。贯彻党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讨论提出本区“治理整顿”目标要求,部署开展经济领域清查和“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1989年春夏之交,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讲话,传达省委、市委会议精神,听取情况通报,讨论作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部署。本届常委会还讨论了廉政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讨论制定区委全会、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届常委会(1990年5月至1993年2月)召开会议66次,主要内容:研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部署整顿机关作风。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讨论制定《关于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决定改街道党委为党工委,解决街道党政工作体制配套问题。审议通过海曙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草案)。研究教育工作,专题讨论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在学校开展法纪教育等事项。决定加快发展职工教育和职业教育。研究民兵、预备役队伍建设和国防教育工作。研究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党校工作。1992年春,传达学习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研究在工业企业和流通领域深化改革。研究市场网点开发、商贸兴区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等问题。
  第四届常委会(1993年2月至1998年1月)召开会议82次。本届常委会以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议题。研究作出实施“3018”工程(即在三五年内争取30家企业年创利达到200万元以上,开发1平方千米的外商投资区,完成8个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的决策,提出商贸兴区发展思路。审议通过区经济社会发展2010年远景规划和“九五”计划(草案)。提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总体要求。讨论通过乡镇企业局、工业局、商业局体制转换方案,研究解决转制后遇到的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扶持区重点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海曙区经济发展的若干奖励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研究加强城市和市场管理问题。研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讨论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加强企业资金和农村合作基金管理问题。研究农村第二轮承包若干政策。研究提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听取司法评议工作汇报。审议依法治市5年规划。研究提出机关和街道、乡镇干部目标考核意见。对开展“奉献于事业,服务于人民”主题教育、召开精神文明表彰大会、举行纪念红军长征60周年等活动作出安排。审议通过《海曙区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第五届常委会(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召开会议83次。其中为部署开展“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召开专题会议8次。其他主要内容:研究党风廉政问题,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创建教育强区问题。讨论文化大区建设纲要。研究文明机关、文明村建设评比安排。审议通过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草案)。讨论企业理顺劳动关系工作。研究开展“走访下岗失业职工”活动。研究特困群众帮扶工作。讨论撤销乡镇建街道事项。审议通过《海曙区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意见》、《海曙区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办法》。讨论平安大区建设实施方案。研究后备干部推荐、信访工作、军转干部安置、医疗社保方案制订、社区和居委会建设和发展改革等问题。
  第六届常委会(2003年1月至2007年1月)召开会议70次。主要内容:研究提出加快楼宇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讨论通过《海曙区关于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扶持办法》。审议宁波市中心城区海曙片规划方案。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城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审议通过《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成立区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议通过海曙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研究党政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研究集中开展社会矛盾排解调处工作。听取关于集中处置群体信访事件的汇报。对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工作作出安排。研究学习枫桥经验深化平安大区建设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平安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海曙区“平安社区”考核办法》。审议通过《海曙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点》。听取关于“三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载客载货运营的残疾人专用车)整治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区级机关先进性教育工作。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落实新的责任分工。讨论制定《关于区委常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社区居委会直选换届工作。审议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街道人民武装部和专职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第七届常委会(2007年1月—)截至2008年12月召开会议36次。主要内容:讨论区党建示范区、示范街道创建实施方案。对“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作出安排。审议通过《海曙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细则》。审议通过《海曙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讨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事项。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问题。听取关于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实施情况汇报。讨论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海曙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听取关于信访突出问题和区领导包案处理信访事件情况汇报。讨论区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名单。听取郁家巷历史街区地块拆迁补偿问题汇报。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讨论学校教育布局调整及两所民办小学转制问题。讨论改革开放30周年大型广场纪念活动组织工作。审议全祖望学术文化国际研讨会筹备工作。确定选派援藏和支援汶川地震灾区干部。决定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等。
  第三节 历届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
  中共海曙区第一届委员会
  书记 朱宁康(1984.6—1986.9)
  副书记 孙嘉祥(1984.6—1987.3) 顾金官(1984.6—1986.9)
  常委 虞银花(女,1984.6—1987.5)
  裘仰峰(1984.6—1987.5)
  董尚敦(1984.6—1987.5)
  冯壮荣(1984.6—1986.6)
  本届区委任职期间,调整书记1名,调整增补副书记2名、常委2名。
  书记 余富来(1986.9—1987.5)
  副书记 董永芳(1986.9—1987.5)
  马行元(1987.3—1987.5)
  常委 叶正儒(1986.6—1987.5)
  崔德海(1987.3—1987.5)
  中共海曙区第二届委员会
  书记 余富来(1987.5—1990.5)
  副书记 马行元(1987.5—1990.5)
  董永芳(1987.5—1988.6)
  常委 董永赤(1987.5—1990.5)
  董尚敦(1987.5—1990.5)
  虞银花(女,1987.5—1990.2)
  崔德海(1987.5—1990.5)
  叶正儒(1987.5—1990.5)
  本届区委任职期间,调整、增补副书记2名、常委3名。
  副书记 虞银花(女,1988.6—1990.2)
  郑杰民(1989.11—1990.5)
  常委 何一江(1988.6—1989.4)
  江伟利(女,1990.11990.5)
  沈如舜(1990.1—1990.5)
  中共海曙区第三届委员会
  书记 余富来(1990.5—1992.6)
  副书记 马行元(1990.51991.7)
  郑杰民(1990.5—1991.7)
  常委 董永赤(1990.5—1993.2)
  董尚敦(1990.5—1993.2)
  崔德海(1990.5—1993.2)
  叶正儒(1990.5—1993.2)
  江伟利(女,1990.5—1993.2)
  沈如舜(1990.5—1992.11)
  本届区委任职期间,调整书记1名,调整、增补副书记2名、常委3名。
  书记 朱守文(1992.9—1993.2)
  副书记 董永赤(1991.7—1993.2)
  姜公石(1991.7—1993.2)
  常委 董书芳(1992.4—1993.2)
  邱永康(1992.11—1993.2)
  贺富昌(1992.11—1993.2)
  中共海曙区第四届委员会
  书记 朱守文(1993.2—1997.3)
  副书记 董永赤(1993.2—1995.2)
  姜公石(1993.2—1997.4)
  常委 董书芳(1993.2—1995.5)
  崔德海(1993.2—1996.3)
  江伟利(女,1993.2—1998.1)
  邱永康(1993.2—1997.9)
  贺富昌(1993.2—1996.9)
  陆传生(1993.2—1996.6)
  本届区委任职期间,调整书记1名,调整、增补副书记4名、常委11名。
  书记 张金康(1997.3—1998.1)
  副书记 张金康(1995.2—1997.3)
  施孝国(1997.4—1998.1)
  毛华仑(1997.41998.1)
  王桂娣(女,1997.4—1998.1)
  常委 郭华巍(1997.7—1998.1)
  赵惠峰(1996.3—1997.9)
  薛忠海(1996.9—1998.1)
  王黎明(1997.9—1998.1)
  方佳闰(女,1997.9—1998.1)
  赵晓亮(1997.9—1998.1)
  李科忠(1996.4—1998.1)
  中共海曙区第五届委员会
  书记 张金康(1998.1—2002.4)
  副书记 施孝国(1998.1—2002.4)
  毛华仑(1998.1—2003.1)
  王桂娣(女,1998.1—2003.1)
  常委 郭华巍(1998.1—2000.7)
  薛忠海(1998.1—2003.1)
  王黎明(1998.1—2003.1)
  方佳闰(女,1998.1—2003.1)
  赵晓亮(1998.1—2001.4)
  李科忠(1998.1—2000.10)
  本届区委任职期间,调整书记1名,调整、增补副书记3名、常委7名。
  书记 施孝国(2002.4—2003.1)
  副书记 李亚珍(女,2002.4—2003.1)
  陈佳强(2002.11—2003.1)
  吴建胜(2002.7—2003.1)
  常委 童岳孟(2000.12—2003.1)
  邹大鸣(2001.4—2003.1)
  赵剑光(2001.6—2003.1)
  王伟标(2002.11—2003.1)
  中共海曙区第六届委员会
  书记 施孝国(2003.1—2006.11)
  副书记 李亚珍(女,2003.1—2005.1)
  毛华仑(2003.1—2007.1)
  陈佳强(2003.1—2006.11)
  吴建胜(2003.1—2007.1)
  常委 王黎明(2003.1—2007.1)
  王伟标(2003.1—2004.12)
  童岳孟(2003.1—2004.7)
  邹大鸣(2003.1—2005.5)
  本届区委任职期间,调整书记1名,调整、增补副书记4名,常委10名。
  书记 陈奕君(女,2006.11—2007.1)
  副书记 陈奕君(女,2005.1—2006.11)
  彭朱刚(2006.11—2007.1)
  王黎明(2004.9—2007.1)
  李泽泉(2004.5—2007.1)
  常委 唐金源(2004.7—2006.11)
  陈志国(2004.12—2007.1)
  胡军(2004.9—2007.1)
  毕东华(2005.5—2007.1)
  蒋文丰(女,2004.9—2007.1)
  赵剑光(2004.9—2007.1)
  施惠芳(2006.11—2007.1)
  童经纬(2006.11—2007.1)
  项敏(2006.11—2007.1)
  严关忠(2006.11—2007.1)
  中共海曙区第七届委员会
  书记 陈奕君(女,2007.1—)
  副书记 彭朱刚(2007.1—)
  吴建胜(2007.1—)
  常委 施惠芳(2007.1—)
  蒋文丰(女,2007.1—)
  赵剑光(2007.1—)
  陈志国(2007.1—)
  毕东华(2007.1—)
  童经纬(2007.1—)
  项敏(2007.1—)
  严关忠(2007.1—)
  本届区委至2008年12月底,增补副书记1名、常委1名。
  副书记 施惠芳(2008.8—)
  常委 奚明(2008.9— )
  (说明:区委书记、副书记由区委常委担任,不在常委名单中重复出现。)
  第四节 重大决策
  总体目标和功能定位
  1984年6月召开的区首次党代会提出,要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大力发展城乡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和粮食生产,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城市管理,办好为民服务事业,继续健全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加强政权建设,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努力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社会风气和党风的根本好转,把海曙建设成为文明、整洁、繁荣、安定的新城区。1991年2月,区委召开三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建议(草案)》,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管理服务为重点,以乡镇、街道工作为基础,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通过10年努力,使海曙城乡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达到新水平。1996年1月,区委召开四届八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草案)》,确定海曙区“九五”期间要在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质量、增进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扩大经济总量,增强经济实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初步建立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城区的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重视发展科技、教育等各项事业,使之基本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要求。人民生活水平开始向中等收入国家水平迈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20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目标是: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的具有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特色的宁波市商贸、金融区。1998年1月,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此后5年要基本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运行机制,使大多数集体(国有)企业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竞争主体。基本形成现代第三产业体系,发挥中心城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基本形成国内外经济联系广泛的开放格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集聚能力。基本形成经济强区的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初步确定海曙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中心城区地位。同时,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市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标准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要求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把海曙建成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相适应的文化大区。2003年1月,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以城市管理为重点,以社会稳定为基础,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功能,营造一流现代服务环境,致力构筑高品质的生活居住高地和高品位的商贸文化高地,使海曙成为体现宁波城市现代化形象的标志性城区,成为城市现代化的先行区。2005年,区委审议通过《海曙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到2010年,要进一步完善宁波中心商贸商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的功能,全面建设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城市更加优美、民生更加殷实的现代化中心城区。2007年1月召开的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要围绕宁波中心商贸商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的功能定位,突出“和谐、提升”主题,增强区域经济实力,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整体水平,全面建设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城区。会议提出此后5年的工作目标,是实现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社会发展水平、党的建设水平的明显提高。
  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
  1984年12月,区委召开一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解放思想,外引内联,扩大企业自主权,发展第三产业。加强城市管理和人才开发,加速老城区改造,推进经济体制改革。1985年2月,区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1985年1号文件,提出要以发展商品经济为中心,以改革经济体制、管理体制和调整产业结构为重点,加速实现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次年3月,区委提出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措施,稳定粮田面积,保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发展以猪、禽、蛋、奶等为主的副食品生产,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和完善以服务为中心的合作制。在实施农村改革方案中,区委重视抓好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和为农服务体系,贯彻“集体为主,多路并进”的发展城乡经济方针。在区属事业单位试行企业化管理,完善房管、园林、市政等单位的管理经营责任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市、区管理体制的要求,完成市属部分中小学、商店企业、市政园林等单位的接收,扩大城区管理权限和服务功能。1987年开始,在工业企业中,逐步落实《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体制条例》规定的企业14条自主权,推行和完善各种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分批进行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根据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推进跨地区、跨行业的经济联合。1988年10月,区委召开二届三次全会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要统一思想,采取果断措施,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坚持改革开放总方针,促进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11月14日,区委常委会决定,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召集人,各检查、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治理整顿”联席会议,以有效地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切实搞好“治理整顿”。1989年12月,区委召开二届八次全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治理整顿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努力做到在“治理整顿”中求稳定,在调整结构加强管理中求提高,在深化改革中求发展。1992年3月、7月,区委先后召开三届七次、八次全会扩大会议,学习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精神,提出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企业改革的自主权,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兼并、租赁、“国有民营”等试点。在商业领域,实施承包、租赁、“四放开”(经营、用工、分配、价格放开)、“国有民营”、转换经营机制等措施,推动经济发展上新台阶。商业等第三产业,抓住旧城改造机遇,拓宽经营场地,面向市场灵活经营。1993年初,区委、区政府经过调查研究提出经济发展新目标:经过3~5年努力,至少有30家企业实现年利润200万元以上,建成面积1平方千米的外商投资区,建成以商业网点为主的8个开发项目。上述目标当时被称为“3018”工程。从1993年起,区委继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革。在农村努力完善联产承包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顺应城市化发展形势要求,实施乡镇街道和农村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各项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养老、失业、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建立特困基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启动再就业工程等。1995年1月,区委四届六次全会扩大会议提出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和“六抓六促”(抓党建,促经济;抓改革,促发展;抓优势,促规模;抓基础,促管理;抓文明,促稳定;抓作风,促落实)工作方针。7月,区委四届七次全会扩大会议提出“商贸兴区”的发展战略,要求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振兴第二产业,积极优化第一产业的思路,加快形成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新优势。1998年1月,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经济建设总体思路:围绕深化“商贸兴区”经济发展战略,抓住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优化经济结构两个关键环节,正确处理好速度与效益、增量与存量、总量与质量3个关系,实现经济运行机制、集聚程度、产业层次、开放水平4个全面提高,扩大经济总量,增进经济效益,使海曙区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省同类城区前5位,达到经济强区目标。1999年和2000年,区委要求全区下决心全面完成企业改制工作,达到“两年三批”的改制要求。2003年12月召开区委六届三次全会扩大会议,作出实施楼宇经济发展战略决策。会议提出,发展楼宇经济,扩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经济质量,做强做精区域经济,既是形势所迫,更是中心城区优势所在。要把实现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作为发展楼宇经济重要目标,抓紧时间启动重点板块开发建设,着力营造与楼宇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流现代服务环境。把握资金、信息、管理、营销和研发等要素向城市中心集聚态势,发展“商务经济”和“总部经济”,重点引进大公司、大企业的区域性总部和销售中心,引进资本运作、信息咨询、商务中介、技术研发等各类现代服务企业以及产业关联度大的企业,使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2007年,根据宁波市“中提升”发展战略,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推进功能性板块开发建设,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西部区域发展水平的经济工作思路。决定加快建设和义大道滨江休闲区和莲桥街商业综合区,推进鄞奉路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推进月湖西区、郁家巷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开发,做好城市“西延”文章,推进西部商贸副中心建设。要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服务企业力度,依托楼宇资源,为现代服务业和总部性企业集聚创造条件,注重现代商务与现代商业的互动发展,提升传统商业业态,推进现代商业发展,增强区域集聚辐射功能。2008年12月召开的常委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讨论作出《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
  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1984年6月,区首次党代会提出,要下很大决心,尽一切努力,把海曙建设成为全市精神文明的“窗口”。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消灭“脏乱差”(环境脏、秩序乱、服务差),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建设文明居民区、文明村、文明工厂、文明商店、文明卫生院、文明学校、文明车站码头等文明单位。加强群众文化、群众体育和卫生、科技等工作,发展教育事业,办好职工业余教育,组织青年参加“振兴中华”读书活动。1984年10月12日,区委、区政府作出加强科技工作4项决定:加强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重视和发挥现有科技力量的作用,加快科技队伍建设步伐;积极引进人才;加强同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技术协作。12月,区政府同国防科技大学签订关于开展科技合作的协议书。1985年3月4日,区委决定成立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作为区政府所属的科学技术工作部门。4月,全区召开科技工作者代表大会,成立区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1985年8月,区委决定办好10件实事庆祝第一个教师节:召开庆祝教师节大会,组织部分教师疗养,组织全区教师体检,建造一批教师住宅,不定期地给部分教师供应议价液化气,把每月10日定为教师来访接待日,普遍检查和重点维修教师住房,落实教育费附加,按规定解决民办教师待遇问题,向教师赠书。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后,1987年5月召开的海曙区第二次党代会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以《决议》为指针,加强共同理想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积极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村活动,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993年8月批转区委宣传部关于全区开展“文明在海曙”系列活动实施意见的报告,动员全区人民投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和双拥模范城。1994年1月12日,区委常委会讨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决定用3~5年时间,办好12件实事:建立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会,建立海曙培训中心,创办《海曙报》,在南站广场建设一组大型宣传窗,新建一所全市一流的小学,改造一所少儿乐园,建立一支南京路上“好八连”式的巡警队伍,兴办和形成一个以区文化馆为中心的区、街两级文化网络,创建一批文明小区、文明楼群、文明街巷(弄),开展文明在海曙系列活动,建办一所海曙人民医院,建造一个海曙体育俱乐部。1996年12月,区委召开四届十次全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7年1月,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开放为特征的时代精神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育和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弘扬海曙精神;开展学习型城区创建,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提高市民素质。会议就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新群体新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作出安排。
   依法治区和平安大区建设
  1985年8月,区委决定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一个五年规划(简称“一五”普法教育)。8月15日批转区委宣传部等单位《关于向全区公民开展法律常识教育的报告》,决定建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8月22日起,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纪委的领导干部,开始系统学习法律常识。至10月5日,全区先后分3批培训法制宣传员370名。自此至2005年,全区连续实施了4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05年6月举办“海曙区全民普法二十年成果展”。1993年4月,区委决定在原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基础上,建立区法制教育、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7月3日,区委作出《关于在全区开展依法治区的决定》。9月6日召开依法治区动员大会。1994年8月11日,区委批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区工作的实施意见》。2001年,区委提出建设平安大区工作思路。是年8月16日召开建设平安大区动员大会,整合全区社会各方力量,以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全区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各乡镇街道先后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各社区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干部。海曙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在各社区和行政村设警务室。政府投入资金,在市区重要区域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在居民区推广安装电控防盗门,在重点单位扩展报警系统。各社区组织起社区保安、日巡队、夜防队和专职护楼员4支队伍,形成群防群治网络。2002年3月1日,区委召开建设平安大区工作会议,提出10项新任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健全综合治理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基层创安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全面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治安防控水平;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抓好重点创建和重点整治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外来人口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素质。2006年6月,“五五”普法教育在海曙区启动。7月,区委六届九次全会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海曙”的决定》。2007年1月,区第七次党代会要求健全城区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完善点线面结合、多方联动、实时控制的安全网络系统,构建基层维稳网络,落实信访代理制和调处重大社会矛盾领导包案制,探索流动人口管理、归正人员帮教的新途径,依法有序地应对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建立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07年12月,区委七届四次全会提出,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权力,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便民、廉洁、高效运作。
  街道居委会工作和社区服务
  1984年10月25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强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意见》,提出街道工作指导思想,应以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加强城市居民工作,密切政府与居民的联系。规定街道办事处可设内勤、党群、城市管理、计划生育、民政福利、司法调解、企业管理7个机构,每个居委会有1名街道干部负责联系。明确街道办事处是政府派出机构,属区政府直接领导,区政府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街道工作。2000年11月,为适应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居民自治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进行社区体制调整。以利于服务管理、利于社区资源综合利用和利于居民自治为原则,适度调整社区规模和区划范围。由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和社区居委会组成新的社区组织系统。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居委会干部。此项工作以南门街道澄浪社区、灵塔街道新街社区、白云街道联南社区为试点启动,再在全区推开,至2001年完成。全区原有110个居委会,通过调整,成立57个新型社区。2001年8月,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区社区(经济)服务中心正式运行,由行政受理中心和市民求助中心组成。行政受理中心设于中山西路海光大厦,有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婚姻登记、劳动仲裁、卫生服务、法律咨询、妇女儿童维权等12个窗口,高效透明办事,被称为政府行政事务社会化服务的“超市”。市民求助中心即“81890”热线电话,每天24小时开通。居民各种求助通过“81890”可及时转达到政府服务部门或社会服务企业或志愿者队伍而获得解决。“81890”由区政府授权,整合政府服务部门,组织加盟社会服务企业协会和志愿者队伍,并建立服务情况反馈和检查制度,以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2004年3月,81890求助中心获得“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称号,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04年,区委、区政府根据居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在17个社区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试点,探索低成本亲情化养老办法。试点社区建立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出资为高龄独居生活困难老人购买每天定时的家政服务,组织义工与老人结对提供服务,使大多数老人不用离开社区就能得到生活照料和医疗服务。此办法在试点基础上向全区推广,得到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关注和推介,被称为区域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海曙模式”。2007年1月,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要致力于能力建设,依托社区做好城市基础性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居委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规范化管理制度,增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社区事务。2008年7月,常委会讨论通过关于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的建议。
  党的建设
  1985年5月23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按照党中央决定和市委要求,决定全区分3批开展整党工作,成立区委整党办公室。6月14日,区委召开整党动员大会。此后区级各机关及街道、乡镇机关整党工作全面展开。1986年1月,区委举办第二批整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区属企事业单位、乡镇事业单位和各居民区整党工作随之展开。1986年6月,区委部署农村整党工作,提出村级整党以搞好党支部建设为重点,通过整党,把两个文明建设规划落到实处。区委从机关抽调29名干部参加农村整党。全区整党工作于1986年11月结束。1989年3月29日,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全委会议事规则》、《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书记办公会议规则》3个文件,依据党章,以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区委领导工作。1990年5月三届一次全会和1993年2月四届一次全会,两次作出《关于加强区委思想作风建设的决议》,对全体区委委员提出学风、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的具体要求,规定全体区委委员要坚持反腐败斗争,不以权谋私,不侵犯群众利益,在公务活动中不收礼,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不搞特殊化。为指导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区委先后制定《海曙区行政村党支部建设三年规划》、《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意见》、《宁波市海曙区居民区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1995年,区委制定基层党建工作“1130”计划,即建立近1000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成100个规范化党支部,乡镇党委选拔30名村级后备干部,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1998年1月召开的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突出企业和农村两个重点,整体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企业党建以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以“凝聚力工程”建设和“达规范、创四好”活动为载体,明确企业党组织核心地位。2000年,区委制定《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以抓重点、抓典型为手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根据海曙区楼宇集中的特点,区委在世贸中心、中农信大厦、中保大楼等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商务楼宇,建立楼宇党支部,创办楼宇支部专刊。2003年,区委在各街道推行建立街道工商联合会组织,把全区上千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分别归口到各街道联合会党组织统一管理。1997年,区委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海曙区1997—200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经过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1997年建立一支260人组成的近、中、远期区管后备干部队伍。1999年8月,区委制定区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10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报告制度。2000年制定《加强“一把手”管理监督若干规定》,对17名正局级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建立诫勉、函询、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干部制度监督员制度。2001年,区委提出《关于做好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解决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同年还实施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0年12月15日,区委、区政府作出在全区干部群众中开展向共产党员、优秀民警杨凌娜学习活动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向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王延勤学习的决定。3月6日,举行以“真诚公仆情,火热爱民心”为题的王延勤事迹展。2007年1月召开的区第七次党代会,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着眼于城区党建新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同年在区属党政机关开展“作风
  建设年”活动。9月,常委会讨论通过《海曙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细则》。2008
  年,在全区干部和党员中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教育,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提出建立惩
  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第五章 组织建设
  解放后,组织建设围绕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健全基层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展开。“文化大革命”期间组织建设遭受破坏。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拨乱反正、做好落实政策工作。1984年3月区委设组织部主管组织建设后,注重党性党风教育,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双推双考”(自我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面试考评和组织考察相结合)选拔干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经济责任告知承诺等制度,加强街道社区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对组织建设进行了许多新探索。
  第一节 党员队伍
  解放初期,采取积极慎重和稳步前进的做法,按照党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组织的指示,着重在区机关和辖区内工厂、商店、手工业职工中发展新党员。之后,随着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指示,把发展党员重点放在全区工业企业车间以及文教、卫生等没有党员的单位和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在生产、工作和教育第一线的青年工人、教职员工中,吸收一批优秀知识分子和生产骨干入党,1954年就发展新党员126名。海曙地区党员数量由1950年的19名增至1965年的365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党组织受到冲击,党的组织活动被迫停顿,党员被停止组织生活,以致有几年时间没有发展党员。后随党组织逐步恢复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发展,工人中要求入党人数增加,党员数量仍有增长。1976年,党员人数增至712名。1978年6月工业归口调整,区属工业归市工业局管理,部分党员组织关系随厂转到市工业局,党员人数降至542人。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改变党员队伍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状况,各级党组织遵循“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方针,注重在优秀知识分子和生产、工作第一线文化较高的先进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在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的同时,还注意吸收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2000年9月,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做好优秀分子培养、吸收工作。至2002年底,全区有党员10965名,其中女党员3754名,大专以上学历党员2545名,26~45岁的党员2707名。至2008年底,全区有党员16912名,其中女党员6637名,大专以上学历党员6600名,35周岁以下党员3700名。
  在发展新党员的同时,区委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致力解决党员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和党性修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平台,通过各种培训班、党员活动日和电化教育等形式,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和“奉献于事业,服务于人民”的职业道德教育。1985年1月至1986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组织全区2913名党员分两期3批参加整党学习。其间按照“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要求,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做合格党员教育,清除十年“文化大革命”给党内生活带来的消极影响,解决党风方面群众意见较多的一些问题,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宁波开发建设、振兴海曙建功立业”,“学决定、比贡献”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2000年7月,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规定拟交党支部大会讨论的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均须公示,提高入党人员在群众中的透明度和公认度。12月制定《对基本合格党员实行告诫的试行办法》,规定对年终民主评议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实行党内告诫。由各级党组织找被告诫者谈话,说明告诫原因,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努力方向,提出限期改正要求。告诫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告诫期内没有明显改进或又出现其他问题的,经党(工)委研究,可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进行严肃处理。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全区党员分3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7年通过党费划拨、党员捐助、社会募集等方式筹集资金近150万元,建立党员互助金,并制定《党员互助金管理办法》,健全党内互助关爱机制。2007年4月启动以“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2008年4月起深化拓展此项活动,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创业创新专题调研,破解难题,优化服务,树立新作风。
  第二节 基层党组织
  1949年6月区委刚建立时,全区只有2个党支部。后随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员队伍日益壮大,党组织也得到较大发展。1959年2月为理顺党组织关系,有利于对民办工厂、商店、建筑单位的领导和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原来按公安派出所管理范围建立的党支部,改为按行业系统组成机械五金、化学工业、棉毛纺织、竹木皮纸运输、财经贸易和机关等7个党支部。至1965年,全区有党支部38个,其中工业系统20个,财贸系统3个,文卫系统5个,机关7个,其他3个。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区基层党组织被迫停止活动。1969年整顿、恢复党的基层组织,但在错误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影响下,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仍不正常。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时,新建和恢复党支部56个,其中工业系统45个,机关2个,其他9个。1978年6月区属工业企业隶属关系调整后,部分基层党组织改由市工业局党组织领导。是年,全区党支部由1977年的56个减至13个。1984年后,随着区机构改革完成,区域扩大(增加段塘镇、西郊乡),以及市属商业、市政、环卫、园林系统单位及部分中小学陆续下放到区,全区组建一批新的党委、总支、支部,各级党组织迅速发展。1990年末,全区基层党组织中,党委由1984年的16个增至23个,党组7个,党总支9个。党支部由1984年的215个增至344个,其中工建交系统44个,农林水利系统21个,商业金融系统39个,文教卫生系统38个,机关、社团73个,居委会等129个。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区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区委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席会议。1999年,全区非公企业984家,从业人员8286人,其中有党员的企业40家,有党员86名。在此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创造条件、因地制宜、整体推进”方针,建立独立党支部12个,25家有党员但不够单独建立支部条件的,则与乡镇村(街道)建立联合党支部。同时完成新社团组织中党员分布、党建情况调查,着手准备组建党组织。至2006年底,全区党组织有党委49个,党总支43个,党支部691个;有党工委9个,党组22个。2007年区第七次党代会后,以构建区域性大党建格局为目标,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覆盖到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社区、楼宇、专业市场等区域。全区8个街道都建立街道“两新”组织党委。建立商贸区、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等区域性综合党组织9家,86幢商务楼宇党组织覆盖率达100%。至2008年底,全区党组织有党委66个,党总支36个,党支部773个;有党工委9个,党组24个。
  1993年起,基层组织建设以乡镇街道为重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对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求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农村党支部主要是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建设,着重抓好后进村转化工作。对少数长期思想保守、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支部,进行组织整顿,班子调整。通过调整或换届选举,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能带领群众奔小康的党员充实到村级班子中。区委制定《海曙区行政村党支部建设三年规划》,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达标升级、红旗支部竞赛活动,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03年,农村党组织实施以“强核心、强素质、强管理、强服务、强实力”和“学习型、服务型、活力型、实力型”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工程建设。对城区企业党组织,针对企业转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对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任务、党建制度和队伍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针对“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日益增多的新情况,重视抓好“三资”企业的党建工作。在符合条件应建而未建党组织的新经济组织中逐步建起党组织。对居民区党组织,主要从立章建制入手,出台《海曙区居民区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促进居民区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999年起,为适应街居党建新形势,在搞好试点基础上,由街居党建向社区党建拓展,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和党员联络站例会制度。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协调辖区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工商联和各个街道理顺组织关系,从规范党员管理入手,在全区8个街道工商联分会建立党组织,把全区各个街道所辖近1000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分别归口各街道工商联分会党组织统一管理。
  基层组织建设还实施党建目标责任制管理等办法。1995年,区委制定基层党建“1130”计划,即建立近1000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成100个规范化党支部,乡镇党委选拔30名村级后备干部,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随后提出分步实施意见,首先实现建成100个规范化党支部目标。经过努力,年底达到129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克服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随意性,使基层党建工作活动有计划,检查有依据,考核有标准。1996年在乡镇推行党建目标管理基础上,街道党建工作也纳入责任制管理,通过逐级分解党建工作任务,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任务由“软”变“硬”。同时开展“凝聚力工程”教育,组织争创先进党支部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至2002年,共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82个。2007年贯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街道党工委书记向区委全委会述职等制度。2008年修订《社区党组织工作细则》,制定《“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细则(试行)》,形成较为完备的基层党组织工作政策指导体系。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制定《关于撤村建居工作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保障农村党组织向社区党组织平稳过渡。2008年,海曙区被评为“省级城市社区党建示范区”。
  第三节 干部工作
  1950年,全区有干部45人。区委根据当时干部数量严重不足和文化素质不高的状况,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干部的文化和政治思想水平及工作业务能力。同时根据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先后从工厂、商店、居民区、学校中选拔21名年轻有文化的职工、居民和教师骨干,经过干校培训,吸收到区机关工作。1954年,按照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委批准,提拔16名经过实际斗争锻炼、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到领导岗位。至1955年,全区干部增至61人。1958年后,各项事业发展较快,干部数量也有较大增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党政机关处于瘫痪状态。
  1978年9月,海曙、镇明两区升格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随即建立相应工作机构。1984年1月,海曙区和镇明区合并建立海曙区。经过辖区调整和机关机构改革,区级机构不断完善,干部数量大幅增长。至年末,全区有行政事业干部1194人,其中女干部614人。此次机构改革,实行新老合作交替,许多老干部主动离休、退休或退居二线,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被选拔到区级中层领导岗位。
  此后,区委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各级领导班子,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地举办几期中层干部、中青年干部、党支部书记、组织人事干部等培训班,组织学习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等,提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1994年起先后制定和实施《关于认真开展民主考评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年度立体考核激励机制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定期对街道、乡镇和区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表现和班子整体状况,进行组织考察和群众测评。根据考察测评情况,调整区级中层领导班子。2001年制定和实施《关于做好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领导干部实行诫勉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回复本人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约束机制。2002年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健全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重视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区管领导干部后备名单制度的意见》、《关于试行助理制的意见》和《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1997年建立一支260人组成的近、中、远期区管后备干部队伍。全区中层党政领导班子中20世纪60年代出生、80年代大学毕业、年龄在30岁左右的干部,由1996年的15人增至1997年的29人。同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双推双考”的方法,分两次在区内外公开选拔10名副局级干部。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加大干部交流力度。1995—1997年,143名干部岗位得到调整和交流。1998年作出《关于科以下干部跨部门换岗交流暂行规定》,并实施首批交流。对新提拔区管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和1年试用期制。在乡镇、街道机关推行中层干部聘任制和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实行考试录用制。1996年2月,全区首次公开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17名。2001年开始试行一般干部民主测评。2002年针对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实施“定职责、定机构、定人员编制”的用人方案,修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聘任和一般干部聘用的政策意见,调整区管领导干部91名,新提拔干部36名。同时结合区管领导干部年度立体考核和届末考核,组织全区范围内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确定16名近期区管后备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举办的首期“三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区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当年召开的区委全会,推荐区管正职后备干部,其中13名在班子调整中得到提拔使用。机构改革还确定区管干部离岗退养、退居二线等方面的原则意见,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和流动的保障机制。2003年在推荐正、副局级后备干部基础上,又增设后备干部人才储备库人选推荐。经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共推荐出500多名人选。此外,每年通过人才市场招聘,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干部队伍。至2006年底,全区共有国家行政干部1333人,其中女干部302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1180人,占干部总数的88.52%;年龄35岁以下462人,占34.66%,36~45岁529人,占39.68%,46岁以上342人,占25.66%。
  2007—2008年,先后9次调配区管领导干部,共调整159名,其中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89名。开展区管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出台《海曙区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科级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探索开展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引入初选评价体系,探索差额选举办法。组织29名区管正职领导干部赴香港参加综合研修班。选调部分干部到宁波大学轮训。选派干部到四川省青川县茶坝乡、上海市黄浦区、市重点工程和区信访部门挂职。在全市率先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制,出台《海曙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实施意见》。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暨审计情况通报会,与领导干部签订经济责任告知承诺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探索推行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制和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干部责任制。
  第四节 街道党工委
  海曙区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简称“街道党工委”),始设于1992年10月,此前为街道党委。1992年10月根据市委关于加强街道党组织建设工作意见,区委决定街道党委改为街道党工委,以解决原街道党委与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不配套的矛盾,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办事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年,全区有鼓楼、西门、灵塔、月湖、南门5个街道党工委。1997年新增白云街道党工委。2002年4月,段塘镇和西郊乡改建段塘街道办事处和望春街道办事处。段塘镇党委和西郊乡党委随之改建为段塘街道党工委和望春街道党工委。全区街道党工委增至8个。
  街道党工委建立以后,街道党建工作领域从原来街道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党组织,延伸至整个社区所有基层党组织,通过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和居民区党支部党员联络站,组织开展社区党建活动,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居民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参与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地共建、结对共创为依托,推进社区党建工作。1996年8月以南门街道为试点,开展社区党员“一人一岗”活动,即居民区党员除体弱多病者外,都根据自己健康状况和个人特长,自愿选择一个岗位,为社区服务。试点先是组织居民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参加。1998年经总结推广至全区,活动参加者已拓展到居民区及辖区单位所有在职党员。此项活动情况1999年10月在全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作书面交流,《我们是怎样开展“一人一岗”活动的》一文编入中央组织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指导》一书。至2000年,全区街道社区建立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254个,参加党员37027人次。2001年,西门街道党工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08年,白云街道党工委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同年,月湖街道、白云街道获得“浙江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示范街道”称号。
  街道党工委按照“服务办经济,办好经济为服务”指导思想,以增强街道经济实力和搞好社区服务为目的,坚持“两条脚走路”方针,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广开门路,兴办便民利民、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及社会公益事业,吸收和安排相当数量下岗人员和社会闲散劳动力。经过十几年发展和积累,街道经济粗具规模。后随改革开放深入,街道围绕“商贸兴区”发展战略和“引进、调整、发展”的经济工作思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工业、商贸、外经贸及建筑、运输等企业落户街道,街道经济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至2002年,全区街道有工业企业446家,工业产值达23.73亿元。全年营业额由1996年的11.70亿元增加到54.54亿元。利润从1996年的4269万元,增加至2.69亿元。各街道有一定经济实力后,直接出资用于市容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及公益福利事业,为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加强和深化社区服务。街道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以行政性为主的服务,方便居民办事,初步形成以街道和居委会为依托的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优抚等服务系列。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和便民利民的“81890”服务网络。社区服务范围从主要面向区属单位和居民群众,扩大到面向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部队。社区服务内容从原有生活服务扩大到为生产、教育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服务,并向社会救助、扶贫帮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拓展。通过社区服务,街道与辖区单位互相联系和支持得到加强,同时把共建机制引入社区服务之中。社区内大中小学师生、军警民及企事业单位党员职工发挥各自特长,组成文明劝导、护绿、扶贫、帮教、卫生、修理、治安、帮老、扶残等各类志愿者队伍。至1999年,全区有50个小区被评为市、区级文明小区,占小区总数的一半。2000年,全区有62个小区成为星级文明小区。2001年,南门街道澄浪社区被推荐为全国百家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2003年,有平桥社区等12个社区居委会被评为“全省示范社区居委会”。
  第五节 区委党校
  经市委批准,中共海曙区委党校于1984年6月在濠河街100号建立。1994年5月迁至灵桥路229号区委、区政府大院内5号楼。2002年2月与江东、江北两区党校同时并入宁波市委党校。
  区委党校为全民事业单位。2000年4月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职数10名,实有教师5名,其中高级讲师2名、讲师3名,另有行政工作人员1名。建校初期由区委宣传部部长兼任校长,1990年后改由区委党群副书记兼任。副校长主管日常工作,多在教师中提拔任用。区委党校的基本任务是:轮训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意识形态部门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短期专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学习期间进行考核考察,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及国际国内形势,开展科学研究,宣传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社会办学培养人才。
  区委党校办学18年,坚持一年一度的区管干部全员轮训和两年一度的中青年干部培训制度。区管干部轮训每期5天,每年参加轮训200人左右。中青年干部培训对象,主要是新上岗科局级干部和部分年轻优秀后备干部,培训时间一般为45天。另根据区机关部门、街道、乡镇及企事业单位需要,随时举办各种专题讲座。1996—2001年,先后举办民主与法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理论、学党章”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专题讲座,以及党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100多场次,听课者8000多人次。
  在搞好教学同时注重理论研究。1995—1996年,全校5位教师深入调研,撰写科研论文和调研报告14篇,其中4篇科研论文在宁波市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上获优秀论文二等奖,4篇获三等奖,另有2篇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其中《宁波品牌发展与CIS导入》被选入浙江省企业名牌发展战略研讨会论文集。调研论证也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1995年起,协同区委组织部开办3期面向农村和街道居委会的成人中专学历培训班。重点招收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内,具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村级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团支部、妇联和街道居委会等组织的干部和后备干部,以及乡镇企业的现职领导干部入学。共招收学员181名,其中农村成人中专班2期123人,居委会成人中专班1期58人。学习专业为经济管理。1996年与杭州商学院联合开办商贸大专班。之后又开办城市建设与物业管理大专班。此外还举办面向社会的电脑培训班,有340名学员结业。
  第六节 妇女干部培养
  1950年,镇明、海曙两区有干部45人,均为男性。1965年有干部44人,其中女干部17人。1984年,镇明、海曙两区并建后干部增至1194人(含事业单位),其中女干部614人。而在106名区管干部中,有女干部18人,占16.98%。1995年10月制定《海曙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三年规划》(简称《三年规划》),要求设立党委的部门和领导职数较多的班子中,70%以上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部、委、办、局(含乡镇、街道)女领导干部数都要达到同级干部总数的15%。增加区管妇女后备干部数,经过3年努力,区管妇女后备干部数达到后备干部总数的25%以上。区委把女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办女干部培训班。1995—1997年,举办科级以上及乡镇、街道妇联主席,村级妇女主任和女大学生培训班3期。同时有计划推进女干部交流和轮岗,每年有10%的妇女干部进行交流和轮岗。重视对妇女后备干部的培养,拓宽女干部来源渠道,加强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具备条件的女干部进基层和企事业党政班子。每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时,要求男女一视同仁,招收一定数量的女生,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较高的女干部后备队伍奠定基础。1996年,全区招收的273名各类毕业生中,有女生95名。招考录用干部时,要求女干部占一定比例。1996年通过全市范围公务员招考录用的17名公务员中,有7名女性。加强村级女干部培养,在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中要有女性成员,在各项评比活动及换届选举中,都应保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名额。至1997年底,区属31个部、委、办、局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由原来的15个增至16个,其中配备正职女干部的班子由5个增至7个,包括乡镇、街道的班子成员中女干部占有额由原来的15.40%增至16.50%,超过《三年规划》目标1.50个百分点。区管干部中女干部所占比例从1996年初的13.20%升至14.90%。在108名科级干部中,女干部有19名,占17.60%,比1995年增加2.40个百分点。区管女干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原来的29%提高到48.40%,平均年龄从原来47岁下降到44.60岁。
  此后又相继制定《海曙区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海曙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三年规划(1998—2000)》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大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力度。至2002年,海曙区干部总数为3167人,其中女干部1587人,占干部总数的50.10%。在区属46个单位、部门中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28个,占总数的60%。其中8个街道领导班子中,7个配备了女干部。区属46个单位和部门中,有11个班子已配备女负责人。在区管194名领导干部中,有女性36名。2007年以来,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女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加大选拔优秀女干部力度。至2008年,全区区管干部中有女干部65名,占总数的23%,其中正职女干部10名。区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有25个,占总数的65.80%。人大代表中女代表69名,占代表总数的36.10%。党代表中女代表90名,占代表总数的40%。政协委员中女委员46名,占委员总数的24.90%。
  第六章 宣传思想工作
  宣传思想工作围绕贯彻党的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展开,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1984年,区委设宣传部主管宣传思想工作,其具体任务,包括指导全区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和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干部理论学习,指导协调新闻舆论工作,指导全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区委宣传部有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文化科等内设机构。区政府序列的文化广播电视出版部门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第一节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1990年4月,根据省委宣传部“全省市(县)区委都要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指示精神,区委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简称“中心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为中心组成员。
  1993年3月,增补区人大、区政协非党副职为中心组成员,成员总数由16人增至28人。根据学习内容,中心组也可临时吸收经济部门或综合部门负责人列席学习会。同年底,各街道(乡镇)、市直属单位、辖区高等院校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成员、行政正副职和团委、工会、妇联、人民武装负责人为成员。至此,区、街道(乡镇)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网络建成。1996年1月,区委中心组增加集中学习时间和邀请专家辅导次数,规定基础理论学习每月1~2次,每次学习半天或一天,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天,外请辅导每2个月安排一次。同时调整区委中心组成员,吸收区委宣传部分管理论学习的副部长,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等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28人增至35人。1997年12月起中心组在举行扩大会时,经常吸收所有区管干部参加。2004年2月,区委中心组成员再次调整,其成员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协秘书长、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等。组长由区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和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担任,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中心组举办专题讲座或各种报告会等,常改为扩大学习会,邀请经济、文化等部门中层干部,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社区义务宣传员参加,规模最大时达400余人,讨论时分若干组。
  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根据不同时期形势和任务决定。1990年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党建理论等,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讨论,树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观念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下半年学习中宣部组织编写的《关于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纲要(试用本)》,结合海曙实际进行探讨,理清发展思路。1991—1993年,主要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党的十四大文件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等。其间多次组织学习会,研讨如何以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1994—1997年,重点学习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六中全会文件和江泽民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讲话。中心组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结合“奉献于事业,服务于人民”主题活动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怎样当人民的好公仆”为话题,对照“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三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标准,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多次学习和讨论。1998—1999年,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主要学习内容。1999年6月后结合贯彻宁波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联系全区跨世纪发展目标,通过下基层调研和专家辅导,中心组成员写出《进一步解放思想是转变观念的关键》、《海曙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等调研报告。2000—2005年,主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讲话,围绕廉政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文章,同时学习了区残联副理事长王延勤事迹。2006—2008年,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理论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内涵,认识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其间还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再创发展新优势”专题讨论,并就实施市委提出的“中提升”发展战略等议题进行探讨。
  自2000年始,中心组主持举办“海曙论坛”,邀请全国著名学者专家作专题辅导讲座。至2008年,已举办“世界经济与WTO”、“先进文化与海曙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济全球化与中国企业发展战略”、“当前中美关系及发展趋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城市文化”、“《公务员法》阐释”、“和谐社会建设和理论创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政府新闻发布和媒体应对”、“反邪教形势专题”、“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物权法》有关问题释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行政执行力”、“国际形势与我国国防”等专题报告(讲座)60多次。
  2006年,编印《2005年度区委中心组成员理论与调研文集》。其中《新型股份合作制富了一村人》等4篇入选《宁波市新农村建设80例》一书。《海曙楼宇经济形成机制初探》和《商务楼宇思想政治工作的探索与思考》分别获宁波市县(市)区中心组成员理论文章评比一等奖、宁波市“北电杯”基层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
  第二节 干部理论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学习《整风文献》和《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为土地改革的宣传作准备。1951—1952年学习《中国共产党三十年》。1953—1954年,分高级、中级、初级3个层次编组,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苏联恢复国民经济时期工作经验。海曙、镇明两区机关干部学习《经济建设常识》、《联共(布)党史》(第9~12章),同时学习和领会中共宁波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明确城市工作方针和任务,树立依靠工人阶级搞好生产的思想。1956年,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次年配合整风运动,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1958年先后学习毛泽东《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文章,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决议》等文件,以及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论党》和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等著作,学习方式以短期脱产轮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1959年在全区干部中开展“反右倾”的整风学习,传达学习党的八届六中全会文件和“全国一盘棋”的指导方针。1960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精神,开展干部整风学习,纠正“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命令风”和“干部特殊化”,提倡实事求是,发扬群众路线和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抽调600名基层干部分两期脱产学习,每期7~10天。1961年初开展“一忆三查”(忆阶级斗争,查立场、查观点、查作风)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反对“修正主义”的学习。1964年4月根据省委《关于干部加强学习毛泽东思想的决定》,两区干部组织学“毛选”小组,有2000余名各级干部参加。“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习《毛主席语录》和《毛泽东选集》第一至四卷,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5年着重学习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1978—1980年,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澄清是非,拨乱反正,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同时学习邓小平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等。1981年7月起,区级机关干部学习《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陈云同志文稿选编》及薛暮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1983年7月起,学习《邓小平文选》,海曙、镇明两区先后举办15期干部读书班,参加干部681人。
  1984年,两区并建。是年先后组织干部学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文件、省委七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更新了观念,解放了思想。1987年,组织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等文件和讲话。举办读书班3期,有133名中层领导干部参加。是年11月党的十三大后,举办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2期,系统学习十三大文件。1989年组织学习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和江泽民国庆讲话,贯彻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举办领导干部学习会3次,区管干部200多人参加。1990年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纲要》和中宣部编写的《关于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纲要(试用本)》,举办领导干部读书会3期,区管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共182人参加。培训学习哲学理论辅导骨干50人,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骨干37人。是年建立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991年学习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以反和平演变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举办2期中层干部党性教育学习会,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1992年初学习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以及江泽民讲话。1993年以党的十四大文件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为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轮训。1994年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十四届四中全会文件和江泽民讲话,举办学习会3期。1995年,在区委党校举办基层干部培训班10期,开展学理论、学党章活动,参训干部2091人。1997年5月,举办区管干部理论培训班2期。培训班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结合“奉献于事业,服务于人民”主题活动组织理论学习。6月,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关于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讲话,突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内容,开展“怎样当人民的好公仆”和弘扬“海曙精神”的讨论,为期1个月。1998年4月先后举办区管干部理论学习班2期,传达贯彻十五大精神,推动全区干部党员在新的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邓小平理论。1999年6月举办区管干部理论培训班,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宁波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联系全区跨世纪发展目标,区委领导作《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促进海曙区经济发展》专题辅导。2000年,区委作出《关于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决定》,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双思”(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市委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宣讲团来作宣讲报告。全区区管干部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培训班同时举办,中央党校教授应邀来作专题辅导,培训班结束前进行了理论考试。2002年6月,举办区管干部培训会,传达学习江泽民5月31日的讲话精神,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2003年3—6月开展党的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区委抽调201名机关干部组成89个工作组,分别进驻58个社区、16个自然村、3个重点企业、4个学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期80天,基层干部群众受教育11.30万人次。2005年创建“海曙论坛”,先后邀请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丁元竹研究员、上海东华大学贺善侃教授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和“城市文化”专题讲座。是年出版《2005年度海曙区区管干部调研文章专辑》。2007年,“海曙论坛”先后邀请大学教授、中国社科院专家和法律工作者,作《和谐社会建设和理论创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物权法》等专题讲座5场。2008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讲话,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区先后举办领导干部十七大精神专题学习会、读书会8次,举办区管干部培训班5期,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就区委“学习贯彻十七大,再创发展新优势,加快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号召展开专题讨论,历时3个月,受教育党员干部8000多人次。
  第三节 党员教育
  1951—1952年组织学习《共产主义与共产党》提纲,为整党作准备。1953年1月,海曙、镇明两区机关整党学习结束。海曙区参加整党学习94人,镇明区参加整党学习154人。1955年学习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决议,对两区新老党员进行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性质、群众路线和党员模范作用的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957年组织学习党的“八大”文件,两区先后创办业余党校,组织党员学习新党章和邓小平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1958年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教育,逐渐形成“三会一课”(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大会,党课)制度,创办业余政治学校培养党员发展对象。1961年12月至次年4月,海曙、镇明两公社分别举办党员培训班,以中共中央制定的《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主要培训内容,参加轮训的党员共有3000多人次。1962年8—12月,辖区党委、支部组织开展《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学习活动。次年采取上课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1966年组织学习焦裕禄先进事迹。“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员教育活动停顿。1978年恢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教育走向规范化和系统化。1979年,辖区市烟糖公司党委率先开展“争创先进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简称“双争”)活动,其经验很快推广至辖区各基层党组织。是年5月召开宣传系统党员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着重统一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势和国民经济调整的认识。1980年组织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轮训支部书记以上党员干部260余人,受教育2万余人。1982年上半年结合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十二大后,学习新党章,轮训党员干部1500多人。次年,召开1982年度“双争”活动授奖大会,号召全区党员学习先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会议表彰和奖励5个先进党支部和28名优秀党员。同年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党员必读》,参加学习的党委(党总支)成员501人,党支部529个。1984年两区并建后,在辖区基层党组织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传达学习区首次党代大会精神,开展“我为海曙现代化建设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讨论。1985年根据市委部署,区级各机关及街道(乡镇)机关共79个党组织549名党员参加了第二期第二批整党培训班。区委召开全区“双争”活动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党支部11个、优秀党员59名。1987年9—10月,在区委党校举办4期党支部书记读书班,168名支部书记参加,重点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两本书。1991年以建党70周年为契机,召开大会表彰在1990年度“双争”活动中贡献突出的24个先进党支部(总支)和93名优秀党员。同时表扬在“学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比贡献”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21个党组织和34名积极分子。7月召开庆祝建党70周年先进事迹报告会,先进党支部代表徐大烈,优秀党员代表陈爱金、盛仲飞在会上发言。同年继续有计划地上好党史党建课,与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相配合,使全区党员普遍受到教育。1993年11月,区委作出《关于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动员全区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1994年10月组织全区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和中共十五大通过部分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1995年4月开展学习孔繁森活动。区委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党员干部的楷模——孔繁森》事迹报告会录像,学习《人民日报》社论《向孔繁森同志学习》,并通过到基层党组织宣讲、举办专题演讲会等形式,把学习活动推向深入。1996年7月至1997年4月围绕学习贯彻江泽民“七一”讲话和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展开党员教育活动。1997年7月召开区级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表彰区委办公室机关党支部等先进党组织34个和马焕灿等优秀党员114名。1999年2月起,以讴歌改革开放20周年的成就和弘扬海曙精神为主题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区委号召全区党员“勇做时代先锋”,先后举办党的基本知识竞赛、专题演讲比赛和“新世纪·新海曙·新风采”主题征文活动,辖区有1.30万名党员参加。同年11月开展城市街道社区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发放问卷3500多份。2001年4月组织全区近4000名党员参加宁波日报社举办的纪念建党80周年阅报知识竞赛。随后又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演讲比赛、“党在我心中”知识竞赛,全区有16个基层党委(党组)组队参加。6月底组织全区党员参观海曙区纪念建党80周年大型图片展。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党校等单位组成宣讲团,到街道(乡镇)、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宣讲党史知识和党在新时期的任务,先后举行报告会20多场,有3000多名党员听取了报告。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代表杨凌娜事迹经《宁波日报》等媒体报道后,向杨凌娜学习活动在全区机关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展开。同年10月组织全区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双思”教育。2005年3月,海曙区残联副理事长王延勤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市委、区委都作出向王延勤学习的决定,追认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学习王延勤先进事迹,成为全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的一项活动。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及《为人民服务》、《发扬五种革命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文件、文章。2006年7月开展“百名书记上党课”教育活动,全区700多名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共为党员群众上党课1000余场。
  2008年,党员教育活动主要围绕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展开。年初,区委印发《关于全区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区四套班子领导分赴辖区8个街道的社区、企事业单位,宣讲十七大精神,动员党员干部展开“学习贯彻十七大,再创发展新优势,加快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步伐”专题讨论。4月举行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和主题征文,先后收到知识竞赛答题卡3538份、主题征文稿件162篇。6月举办“旗帜在我心中”十七大精神微型党课宣讲比赛,各街道党工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共1500余人听取演讲。7月召开全区纪念建党87周年暨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宣讲员87人和活动先进单位42个。
  第四节 舆论宣传
  解放初期,利用广播、标语、牌楼、幻灯、黑板报、土喇叭等,宣传反轰炸、恢复生产、职工当家作主等。在苏联十月革命纪念日召开群众大会。1950年起,宣传《土地改革法》和镇反运动政策。1951—1952年,围绕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运动和贯彻实施《婚姻法》展开宣传工作。组织宣传队动员群众为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检举、控诉、斗争反革命分子,宣传男女平等、自由恋爱和反对婚姻包办。1953—1956年,组织报告会、成立晚呼队和戏剧、曲艺表演,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第一个五年计划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反击右派指示,《人民日报》发表反右派社论,海曙、镇明和全国一样开展反右派宣传,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
  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后,辖区开展以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为中心内容的宣传运动,当时的“一天等于20年”、“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鼓足干劲生产,放开肚皮吃饭”等口号,对“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起到推波助澜作用。1959年、1960年开展反右倾整风运动,以“大鸣大放”形式批判所谓右倾思想,致使“左”的思潮泛滥。1961年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撤掉万人食堂,纠正“共产风”、“浮夸风”。下半年,宣传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规定、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改进商业工作若干规定,宣传精简职工、压缩城镇人口。1963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学雷锋活动,宣传雷锋精神和模范事迹,开展学习焦裕禄和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学解放军活动。1964年4月召开学习毛泽东著作动员大会。同年6月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编写村史、家史、社史、厂史工作的情况和意见》,组织力量编写社办厂发展史,向干部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其后又开展“回忆对比、忆苦思甜”活动,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委下设的宣传部门最早受冲击。1969年5月、8月,海曙、镇明两公社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宣传工作由革委会政工组宣传办公室负责,主要任务是“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突出宣传“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1978年12月后,宣传工作开始拨乱反正。集中宣传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宣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1981年7月组织宣传队伍,宣讲《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年2月表彰在“五讲四美”活动中评出的积极分子和文明集体。1984年,两区并建。区委设立宣传部。同年5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建设文明单位宣传,组织报告团、宣传员,在机关、学校和企业巡回演讲,开展“向张海迪学习”活动。1985年初,开展做“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新人宣传,在辖区举行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18场。1986年,宣传第七个五年计划,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思想教育。表彰商业、服务行业职业道德模范。召开年度“文明单位”命名大会,向月岛居委会、城隍庙灯具商店等14个区级“文明单位”和4个区级“创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赠送锦旗,颁发奖状。1987年宣传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先后在辖区街道、企业举办改革开放报告会20多场。6月举办党的基本知识智力竞赛,向336名宣传员颁发“党的宣传员”证书。倡导婚姻新办、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年底举办“喜盈门电视文艺婚礼”,宁波电视台全程摄录播放。1989—1991年初,宣传工作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防止“和平演变”为主题展开。在辖区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基本路线、基本国情和遵纪守法教育,先后举行形势报告会40余场。表彰第二批文明单位(村镇)15个,评出“双文明户”、“五好家庭”、“遵纪守法户”132个。在评选全区“1989年度十大佳事”的基础上,推荐评选宁波市“199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十件新事”。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建中山东路文明一条街和共建文明片区活动宣传。1992—1994年仍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十佳”典型为主要宣传内容。开展“十佳公仆”、“十佳孝子(女)”评选活动,继而进行“十佳文明居民”评选。此项活动为期2个多月,评选揭晓后,在市人民大会堂举行表彰大会。1994年开展“文明在海曙”评选活动,经推荐、考核、验收,在年底评出“‘文明在海曙’百面红旗优胜单位”和“十佳双文明企业”。“十佳双文明企业”得票数前3位分别是宁波喜盈门食品厂、宁波天封仪表配件厂、宁波老三进鞋帽商店。其间还在街道、企业、学校继续开展“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举办辖区街道思想工作研讨会以及各类主题演讲、文艺演出活动。其中有“读《生命之歌》,学英雄精神”大型演讲比赛、反腐倡廉大型文艺晚会《时代钟声》等。1996年开展以“强海曙实力,创一流城区”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举办宣传员培训班4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江泽民关于讲政治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论述。同年11月举办“月湖杯”树港城文明、做文明市民公民知识竞赛。12月,年度海曙区“十大佳事”评选揭晓。此后“十大佳事”评选定为每年举办一次。1997年为进一步弘扬“博纳兼容、诚信崇德、开拓务实、追求卓越”的海曙精神,纪念改革开放20周年和迎接香
  港回归,全年先后举办图片展览、演讲比赛、形势报告会和学习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征文等30多场次。在范宅举办“宁波市海曙区改革开放成就回顾展”,展出全区25个部门、8个街道(乡镇)的照片600余幅。区委宣传部组织编写的以海曙客货车队队长、党支部书记王昌海为主人公的长篇报告文学《涅槃》,获浙江省“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1999年3月在城饭店召开第九批区级文明单位和1998年度区级“文明小区”命名表彰大会。7月下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切实搞好处理“法轮功”问题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稍后在中山广场、江厦公园举行揭批“法轮功”专题文艺演出。同年还先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演讲大赛、纪念宁波解放50周年座谈会、海曙区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海曙区各界人士迎澳门回归庆祝大会,以及《东方巨人毛泽东》、《巍巍中山舰》等图片展览。2001年纪念建党80周年,组织全区近4000名党员参加《宁波日报》举办的阅报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展示‘九五’成就,展现‘十五’伟业——海曙区纪念建党80周年大型图片展”。举办“党旗飘飘——海曙区庆祝建党80周年大型广场电视直播晚会”,1万多名群众观看演出。是年11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11家国家级新闻媒体的记者对海曙区文明社区建设进行采访和报道。2002年10月,首办于1989年、每年一届的“海曙文化艺术节”改为“海曙区商贸文化艺术节”,由宣传和文化部门共同策划实施。11月与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喜迎十六大·公民道德建设漫画展”,展出展板160块,参观市民达3万余人。党的十六大召开期间,协同《宁波日报》、宁波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赴京采访十六大代表杨凌娜,在《宁波日报》开辟专栏,刊登《十六大代表杨凌娜手记》,在宁波电视台开辟“杨凌娜北京热线”、“杨凌娜专访”专栏。2003年3—4月,全区社区居委会直选试点工作展开。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中国社会报》、《浙江法制报》、《都市快报》和宁波市媒体先后对这件新事进行报道。同月组织创编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文艺宣传专辑和歌曲专辑,在中山广场举行“社区文化建设先进表彰会暨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文艺宣传启动仪式”。5月初做好防治“非典”宣传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和区政府通告共22万份,《海曙通讯》发行防治“非典”专刊20万份,编印每套4册的《民族魂·人间情》“告别陋习、远离‘非典’”系列文艺专集共2000套。11月在宁波星光学校(区老年大学)举办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老年宣讲团培训会,8个街道近百名老年宣讲团成员参加培训。2004年初,《人民日报》宁波记者站组织“中国记者眼中的宁波”新闻采访团来海曙区采访,再次集中报道澄浪、万安等社区创建文明示范社区的先进经验。3月召开全区宣传舆情信息工作会议,表彰2003年度舆情信息先进单位和优秀舆情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4月,《人民日报》、《浙江日报》、《宁波日报》、《宁波晚报》记者对“81890”再作集中深度报道。11月召开全区社区义务宣传员培训会,辖区8个街道的100多名义务宣传员参加培训。是年还举办“首届海曙读书月”等活动,完成历时近两年的“宁波文化景观墙”设计和制作。2005年2—3月,《宁波日报》等媒体报道区残联副理事长王延勤事迹后,配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策划大型舞台剧《好人王延勤》的剧本创作,约请浙江省著名作家王旭烽撰写长篇纪实文学。6月,大型舞台剧《好人王延勤》在凤凰剧院公演。同月开展“三车”整治专项宣传活动,编印宣传资料1200册,对社区义务宣传员进行专项宣传培训。9月在开明街举行侵华日军宁波细菌战遗址纪念碑迁建落成仪式,在社区学院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图片展”。10月,81890服务中心和王延勤、夏慧星先进事迹入选“宁波市公民道德十件新事”。是年先后编印发送《创建文明城市大家知》、《告市民书》等宣传资料20多万份。2006年3月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树立以“八荣八耻”(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4月在全区范围开展“宣讲形势送政策”主题教育活动,区、街道两级宣讲团到基层宣讲100余场,分发宣传资料2万份。与市社科联联合举办2006年“风雅海曙”宁波历史文化系列讲座。6—7月,纪念建党85周年和长征70周年,以“学党章、知党史、强党性”为主题,举办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文艺演出等系列纪念活动。9月在中山广场举行“弘扬长征精神、共筑钢铁长城”海曙区2006年国防教育日活动。12月,省委、省政府授予海曙区首批“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称号。2007年3月起在段塘、望春街道被征地农民及外来务工人员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提升新市民素质”主题教育活动。7月举办“《三字经》与王应麟”研讨会,纪念家乡文化先贤和他对中国乃至世界启蒙教育的贡献。9月与省社科联联合举办宁波市2007年社会科学普及月暨海曙区“社科知识进万家”活动月,设主干项目10余项,辖区有5万余名青少年参加本次活动。同月在浙江省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表彰大会上,海曙区报送的长篇纪实文学《让我们敲希望的钟啊》获“五个一工程”特别奖。2008年3月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再创发展新优势”主题征文活动。5月,奥运火炬传递沿途群众互助活动在阳光广场举行。其时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海曙区及时调整活动安排,在火炬传递活动中开展抗震救灾宣传动员。6月底,在联谊宾馆召开纪念建党87周年暨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大会,表彰主题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优秀宣讲员。7月举办全区道德模范报告会,邀请省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徐亚芬、金艳婷、杨明根、谢明亚4位道德模范作报告。其后召开全区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会议。会后通过设置路牌、墙体广告、电子翻牌和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迎检、创建工作。9月召开全区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辖区各街道、部门分管领导出席会议。12月举办宁波市2008年度“‘我身边的文明之星’评选活动走进海曙”专场活动。中旬举行纪念浙东史学大柱全祖望系列活动,内容包括全祖望塑像揭幕仪式、公祭全祖望、全祖望事迹书画展、全祖望与浙东学术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等10余项。是年,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对海曙区的居家养老、社区直选、民主政治、文化建设、平安建设和公共服务等进行多方面报道,在《新华内参》、《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媒体上刊登新闻稿件250多篇。
  为宣传海曙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成就,历年来,在《中国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报刊刊登海曙专版(12次),出版《今日海曙》、《人文海曙》、《云霞舞出新海曙》、《海上丝绸之路》大型画册(5种),摄制《江厦雄姿》、《中山东路展新颜》、《古刹话沧桑——延庆寺、观宗寺今昔》、《旖旎月湖波》、《日本僧人画家雪舟》等纪录片、专题片、风光片等(9种),制作《走近海曙区历史文化遗产》幻灯片(1种),协助中央电视台、天津电视台、东方卫视、浙江卫视等在辖区拍摄专题片、风光片《历史文化名城——宁波》、《宁波风采》、《梨园花如雪》等(5次)。出版《海曙风》、《人民电影的奠基者——宁波籍电影家袁牧之纪念文集》、《阳光与鲜花》、《媒体看海曙》、《海曙区社区建设新闻报道选编》、《2005年度区委中心组成员理论与调研文集》、《2005年度区管干部优秀调研文章专辑》等纪念文集、新闻文集、理论文集(11种),外宣品邮册《云霞出海曙》(1种),《甬上风物·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海曙卷》(1种8册),编印《社区工作手册》、《社区便民手册》等(28种)。中央和省市媒体报道海曙的新闻6800多篇。
  附录:中央媒体宣传海曙区的部分新闻报道
  城市管理
  《“海曙模式”新探——宁波市海曙区环卫改革三部曲》(2003年6月19日《人民日报》)
  《解读宁波城管“海曙模式”》(2004年5月20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宁波海曙首创城市管理新模式》(2008年1月3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社区建设
  《这是一个居住创业的家园——宁波市海曙区社区建设见闻》(2002年8月17日《中国社会报》)
  《现代“墙门”启示录——宁波市现代化人文社区寻访》(2002年5月17日《中国社会报》)
  《宁波市海曙区正式实施社区工作者资格认证》(2002年9月7日《中国社会报》)
  《采取五措施法律进社区》(2002年10月16日《中国社会报》)
  《家园无处不春风——浙江省社区建设工作扫描》(2002年11月21日《人民日报》)
  《海曙区建成十分钟社区教育服务圈》(2008年1月16日《人民日报》)
  《让居民终身“老有所养”》(2008年1月22日《人民日报》)
  居家养老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免费提供给高龄独居老人,撬动了整个养老产业,创新了养老模式——100万元解决5万老人养老问题》(2005年5月15日《经济日报》)
  《宁波海曙区探索新型社会化养老模式居家养老破题“未富先老”》(2006年10月31日《人民日报》)
  《宁波海曙打破传统养老模式,情暖孤独老人心》(2007年4月26日中新社)
  《每3个月培训一批养老护理员 宁波海曙区成立养老照护院 专家称此举属国内首创》(2008年3月25日中央电视台)
  平安建设
  《警民早会》(2003年10月24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宁波海曙区:治安管理的立体思维》(2004年9月15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平安社区和谐家园》(2006年11月1日中央电视台)
  社区直选
  《自主选择“当家人”这里的直选很味道》(2003年3月30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广网)
  《宁波海曙:直选居委会》(2003年4月14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宁波海曙:59个居委会全部直选》(2003年12月9日《人民日报》)
  民主政治
  《宁波海曙区人大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民主自治》(2008年4月12日《人民日报》)
  《依法拆迁有情操作》(2008年7月28日《法制日报》)
  文化建设
  《宁波海曙区率先创建社区文化宫》(2003年8月3日《中国文化报》)
  《让文化落“地”生“根”》(2005年1月8日《人民日报》)
  《喜洋洋的节日 红火火的表演——宁波海曙区广场文化巡礼》(2005年2月14日《都市文化报》)
  《文化之舟出海曙——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文化馆改革发展纪实》(2006年3月27日《人民日报》)
  社会事业
  《盘活人才三步棋》(2004年8月18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海曙区困难群体享低价医疗药品只需成本价,医疗费用一律免收》(2006年4月24日《人民日报》)
  《宁波海曙社保新模式:养老服务政府补贴》(2008年3月11日《第一财经日报》)
  “81890”事迹
  《替百姓当家“零收费”宁波市政府热线81890见闻》(2003年10月29日《光明日报》)
  《浙江宁波——政府热线服务百姓》(2003年11月30日《经济日报》)
  《一拨就灵解民忧宁波市海曙区“81890”求助热线见闻》(2004年3月29日《人民日报》)
  《“拨一拨就灵” 百姓事再小也管好》(2005年3月29日新华网)
  《“拨一拨就灵”究竟灵在哪? 宁波创立政府公共服务第一品牌的调查》(2005年11月17日《经济日报》)
  《把方便带给老百姓》(2005年11月17日《经济日报》)
  《一键联系万家市民有求必应宁波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解民难》(2006年10月18日《人民日报》)
  《宁波市: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2006年11月28日《中国电台报》)
  《民心热线胜似亲人——宁波海曙81890的故事》(2008年4月16日《工人日报》)
  《以为人民服务为荣——宁波海曙81890求助服务中心的“接线生”和她们的故事》(2008年4月25日《经济日报》)
  王延勤事迹
  《王延勤:和残疾人心贴心》(2005年8月5日中央电视台)
  《好人王延勤》(2005年5月23日新华社)
  《共产党员首先应当是群众心中的好人》(2005年5月23日新华社)
  第七章 纪律检查工作
  1984年两区并建时,市委批准成立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区纪委”),任命了区纪委正、副书记。是年6月召开中共海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选出11名区纪委委员。自此,历届区党代会都把听取和审查区纪委工作报告、选举区纪委领导成员列入议程。区纪委根据党章规定,配合全区中心工作,担负起实施党风党纪教育、实行党内监督、保护党员权利、惩处违纪行为的职责。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1年,镇明区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1月两区合并后成立区纪委,当时核定行政编制5名。1988年9月设立办公室。1992年4月成立综合档案室。1993年3月,宁波市海曙区监察局(1988年3月成立,核定行政编制干部4名。同年7月成立监察局党支部。1989年8月设立宁波市海曙区行政监察举报站,增设3名全民事业编制。1990年6月,行政监察举报站更名为宁波市海曙区监察局举报中心)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工作机制,并增设纪检监察室、控告申诉室(含举报中心)、案件审理室。合署办公后的纪委、监察局在纪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1996年,区纪委行政干部编制核定为9人,其中设监察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副主任4名。2000年6月,宁波市海曙区监察局增设执法监察室。
  2002年5月,海委办〔2002〕51号文件核定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与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合署办公)、纪检监察室(与执法监察室合署办公)、信访室(区监察局举报中心)、案件审理室。核定区纪委行政编制为9名(含后勤编制)。核定领导职数:区纪委常委按有关规定配备,监察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副主任4名。2002年12月,区纪委(监察局)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挂海曙区“96178”廉政投诉中心牌子。
  第二节 党风党纪教育
  1984—1985年,初步形成党委重视抓党风的局面。区纪委在搞好自身整党的基础上,配合区委整党办公室搞好区级机关整党。1986年,协助区委在企事业单位整党和村级单位整党,调查党风状况,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并下发《抓党风责任制要则》,在全区27个党委普遍建立党风责任制。1987年,进行4次党风调查,通报违纪案件,部署学习中纪委关于开除原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倪献策党籍的决定和通报,并在《海曙信息》上作专版报道。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组织全区党员学习中纪委《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1987—1990年,抓正反典型教育,运用电化教育,在全区播放《警戒》、《迷梦》、《权钱交易启示录》等8部录像片,受教育者达9200余人次。组织观看反映廉政建设的大型话剧《日蚀》,选择剖析8起严重违纪案件,通报全区。宣传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先后派出17人次到基层单位和培训班讲课,组织学习上级纪委制定的有关规定。1990年12月至1991年3月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受教育者占全区党员总数的92.20%。下发《党纪学习文件》等资料4900余册。领导干部带头讲课59人次。21个单位、831名党员参加党纪知识测试。同时注重抓通报教育、电化教育和党课教育。1991年10月创办《纪检信息》。1992年开展全区党风廉政检查,组织参观“惩腐倡廉”展览。1993年在区工商局进行职业教育试点,利用反面案例和正面典型进行教育,上党课3次,播放廉政教育题材电影30余场次。1994年会同区文化馆举办反腐倡廉专场小品演出,举办惩腐倡廉主题演讲活动,组织10余场专题演讲会,演讲者近150人,听众观众达1400余人次。对上年度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下发《党风廉政手册》,开展电化教育,播放教育片50余场次。1995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争当十佳公仆,争创最佳服务部门”活动,开展“惩腐倡廉”征文活动。1995年10月组织以惩腐倡廉为主题的《时代钟声》大型文艺晚会,前后演出3场,近4000人次观看演出。1996年,领导干部上党课20余场次,受教育者达2800余人次。召开区属重点企业20位负责人参加的以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内容的专题座谈会,组织举行“长征路、中华魂”大型文艺晚会,全区2400余名党员干部受教育。1997年组织举办全区党纪条规教育骨干培训班,组织一次100多人参加的党纪条规知识竞赛,近2000名党员干部观看《浙江省反腐败斗争成果展览》。1998年举办企业领导干部培训班、纪检网络人员培训班,进行党风廉政、纪检业务知识和财政纪律教育。组织1000余名机关干部参加全国《行政监察法》考试和党纪案例测试。全区5000多名党员收看党风廉政教育录像片《红与黑》。1999年举办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函授教育,开展“十佳贤内助”评选,组织举办党政“一把手”家属廉政教育培训班,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包括秘书、驾驶员、办公室主任的廉政勤政教育。对农村、街道基层组织进行集中教育。继续开展电化教育,办好纪检信息通报。2000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中收看违法案例录像,听违法违纪案例剖析的党课,举行“率先垂范、干净干事”演讲。继续开展“廉内助”评比,向区管干部家属赠送廉政刊物,对“一把手”家属进行廉政培训。2001年先后派出7人次参加学教活动指导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渗透教育。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为载体,抓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教育。组织区管“一把手”家庭廉政学习会,第二期区管干部廉政函授教育,“清风杯”反腐倡廉书画展、漫画展,党风廉政形势教育课,廉政知识竞赛和廉政板报比赛等宣传活动。组织“勤政、廉政、优政”的专题教育,参观“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展览”,召开民主生活会,推荐评选区“十佳公仆”,举办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大讨论征文活动。是年7月开通海曙廉政网(www.hsjw.gov.cn)。2002—2003年,继续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抓好相关廉政制度的落实,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家属廉政教育,深入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拍摄《廉政为基石——海曙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纪实》。2003年,《纪检信息》改刊为《海曙党风廉政建设简报》。2004年,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表彰“十佳公仆”、“十佳公务员”,两次组织区管干部旁听领导干部违法案件庭审,在区管干部入党纪念日寄送贺卡,重温入党誓词,以社区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在全区15个社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试点。2005—2006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深化“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组织进行“一把手”家属助廉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在试点社区基础上逐步推开。举办廉政书刊、读书笔记展出活动。2007—2008年编印发送《廉文荐读》和《反腐败导刊》。邀请省纪委领导作专题讲座。安排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函授教育培训班学习。组织干部到区法院旁听原机关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组织廉政知识考试。设计制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宣传系列动画片第一部《海纪说党纪》。
  第三节 党内监督
  1984—1985年,以整党工作为主要内容,纠正不正之风,对铺张浪费、党政干部兼职企业管理人员现象进行监督和重点查处,开始逐步重视信访工作。1986年继续把整党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契机,重点查处以权谋私和严重违法乱纪案件。1987年进行党风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农委系统进行专题调查和整顿,逐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制定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民主评议制度等,下发《纪检信访工作责任制》。1988—1989年,纠正党政干部低价购买高档消费品问题,制定《党政干部低价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统计表》和《企业单位高档消费品高价进货、低价出售情况登记表》,制定《关于党员参与赌博活动的处罚规定》、《党政机关及基层执法监督管理人员在涉及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礼品的规定》、《信访反映通知》三项制度,进行廉政制度建设。1990—1991年,着重对党政机关公费过年问题、党政干部违规私房问题、收受代币购物券问题、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公费送子女上学问题进行清理。1992年组成4个检查组开展廉政检查,参加民主生活会。1993年,抓自查自纠,有9名领导干部带头自觉上交礼券。聘请9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离休干部为党风廉政监督员。1994年协助区委、区政府起草下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跟踪查检。开展公费出国(境)旅游、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乱收费、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买和更换小汽车、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占用企业财物5项专项整治。1995年继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军警外籍车牌照进行清理,对预算外资金进行清理,对党政干部违反“房改房”政策进行清理。1996年建议区委作出纪委书记列席区委有关人事安排和党的建设的书记办公会议的决定,建立区管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1997年制定《海曙区贯彻艰苦奋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企业干部人事回避的规定》等具体制度,围绕《廉政准则》强化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参与监督干部任用、住房分配等重大问题。1998年制定出台《党员干部廉洁自查函询制度(试行)》、《区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关于建立区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住房装修管理的规定》等一批文件,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督查评议,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1999年制定《海曙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廉政勤政、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在机关、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纠正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实施政府采购制,成立区政府采购中心。2000年制定《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立《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联系制度》,对公费配置家用电脑、领导干部借用集体和个人小汽车进行专项清理。2001年通过基层调研、信访、投诉等,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对区管干部进行个别廉政谈话17人次。继续对违反规定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住房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在区管干部中开展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摸底调查。参与《建筑法》、《统计法》执法大检查,对2000年以来发放的近200万元社会救济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建立区96178廉政投诉中心,制定行风评议制度、涉农收费公示制,出台《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2003年,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教育乱收费等专项检查,规范96178廉政投诉中心的运作。2004年开展效能建设,出台区机关效能建设“五条禁令”,下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街道、部门主要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通知》、《关于重申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海曙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曙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试行办法》等文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确保党内监督有序开展。2007—2008年制定《海曙区党内监督八项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发挥纪委全会监督功能,单位或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发挥廉政谈话作用,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多名单位党政负责人接受廉政责任谈话。通过发放建议书、任务书、监督书和听取责任领导及牵头单位专题报告形式,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
  受理党员申诉和对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是扩大监督渠道、加强监督力度的重要抓手。1985—1987年受理信访件267件次,1989—2008年共受理信访件1566件次。
  第四节 案件查处
  区纪委自成立始,便把严肃党纪、惩治腐败作为工作的中心环节。1984年处分党员4人。1985—1986年,重视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活动,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33件,处分党员共30人,其中贪污受贿的8人,占26.70%;开除党籍8人,占26.70%。1987—1990年,全区立案查处违纪党员44人,其中经济上违法违纪的12起,占27.30%;赌博17起,占38.60%;生活腐化8起,占18.20%。1991—1994年,共立案查处违纪党员46人,其中开除党籍12人,留党察看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9人,警告16人,在受处分的党员中,经济上违纪的21人,占45.70%,居首位。1995—1996年,受党纪处分共21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占33.30%,留党察看7人,占33.30%,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和警告各2人。1997—2002年,受党纪处分党员共计93人,其中开除党籍42人,占45.20%,党内警告18人,严重警告16人,留党察看15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2003年查处党员违纪6人,警告3人,严重警告、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各1人,其中违反财经纪律等经济类违纪4人,失职2人。2004年,处分党员9人,其中严重警告7人,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各1人。2005—2008年,共立案查处违纪党员56人,其中开除党籍15人,留党察看4人,党内严重警告8人,警告29人。在受处分党员中,赌博违纪21人,违反财经纪律等经济类违纪12人,道德败坏11人,失职渎职4人,其他8人。
  第八章 统一战线
  1984年3月,市委批准海曙区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区委设5个部门,其中包括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这是海曙区第一次设置专门机构主管统战工作。统战部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政府侨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2002年6月,区工商联成立,和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2006年,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区政府序列,也和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区委统战部初设时无内设机构,后陆续增设办公室、党派科作为内设机构。
  第一节 多党合作
  区委统战部设立后,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同区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建立直接联系制度。在区政协成立前,协助市政协做好辖区内政协委员推荐、考察和管理工作。协助区委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和管理工作。1998年2月区政协成立后,区委统战部会同区委组织部积极慎重考察推荐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担任政协委员。2005年底,区委统战部召开第一次城区党派工作研讨会,就新形势下城区党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形成工作思路。2007年,区委统战部增设党派科,配备专门人员,加强党派工作的处理和协调。至2008年底,区委统战部在境内建立了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11个。
  推荐任用民主党派干部。从2006年起,区委统战部会同区委组织部利用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时机,加大对民主党派干部政治安排的比重,合理调整推荐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政协中的比例。区人大代表中民主党派成员16名,占代表总数的8%,区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39名,占委员总数的21%。同时注重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民主党派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到2008年底,担任区级领导3人,处级领导2人。教育系统有9名民主党派干部走上校级领导岗位。加强民主党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依托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通过考察培训,逐步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好的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民主党派干部队伍。
  支持民主党派工作。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工作的运行机制。主要有区委、区政府与民主党派的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一年内至少安排3次情况通报。通过议案、提案发挥民主党派的议政功能。开展课题调研,先后有“关于海曙西部开发的对策研究”、“关于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下放后面临新情况的对策研究”等。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同民主党派对口联系的制度。区教育局对口联系民盟海曙总支、民进海曙总支。区卫生局对口联系农工党海曙支部。区发展改革局对口联系民建海曙支部。区民政局、侨办对口联系致公党海曙综合支部。
  第二节 侨务工作
  机构变迁
  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海曙区和镇明区均无专门侨务机构,侨务工作由市有关部门直接管辖。1980年6月,区委所属各科改为部,侨务工作由宣传部分管。1984年海曙、镇明两区合并,区委设统战部,侨务工作由统战部兼管,各街道配备兼职分管干部。1989年10月31日,区政府设立侨务办公室(简称“区侨办”),负责办理各项侨务工作。
  侨情
  海曙作为侨乡宁波的中心城区,华侨资源比较丰富。由于“五口通商”,不少海曙人至上海、香港、澳门等地习商,然后再移居国外。解放后,也有人为了和海外亲人团聚而移居国外。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出国留学人员学有所成,有的回国创业发展,有的则继续在国外深造。据区侨办2008年的调查显示,主要分布在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主要职业有工商实业、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新闻等。
  政策落实
  “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务工作曾一度中断。侨眷与境外亲属或减少或断绝联系,侨眷受到不公正待遇。“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侨务工作重新列入各级领导部门议事日程,侨务政策重新得到落实。海曙、镇明两区侨务工作以做好侨眷、侨胞联络抚慰工作为主。各街道配置兼职分管侨务干部,成立侨眷联络组,街道干部和侨眷联络员以走访侨眷、召开侨眷座谈会、动员侨眷给海外亲属写信等手段,做好侨眷侨胞的感召工作,缝合“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心灵创伤。同时落实和保护侨胞侨眷权益。当年,清退114户侨眷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查抄折计价值115500元财物,退还被挤占私房774户、计7000多平方米。1985年初,知名“宁波帮”人士闻儒根的父亲在境内大沙泥街的3间租屋按政策归还。至1998年底,在市侨办帮助下,19户业主、32户住户,计948平方米的“换约续租”等侨房政策落实。
  联络联谊
  海曙区地处宁波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省、市重大贸易活动,诸如浙江贸易投资洽谈会、宁波国际服装节、甬港经济合作论坛等多在境内举办。为此,区委、区政府,特别是区侨办抓住机会宣传海曙、扩大影响,同时穿针引线,做好联络联谊工作。1990年后,区政府及区侨办审时度势,工作重点及时下延第二、第三代海内外“宁波帮”人士的联络联谊。199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简称《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区侨办创办《侨务简讯》,为侨眷订阅《宁波侨乡报》、《浙江侨声报》,新春佳节向归侨、侨眷寄发慰问信等。1994年5月,海曙区成立出国留学人员和家属联谊会,各街道相继建立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简称“三胞”)眷属、留学生家属联谊会,两级联谊会不时开展各种联络联谊活动,加强联系,增强情谊,成为区政府和境内眷属沟通海外“宁波帮”的坚固渠道。1997年,副区长成岳冲一行专程赴港拜望孙文英、陈绍华、范思舜、顾国华等在港的“宁波帮”人士。2003年,区政协主席江伟利一行专程赴港拜访关心和支持海曙区各项事业建设的在港“宁波帮”人士顾国华、范思舜、叶海泰、吴剑鸣、孔爱菊、孙文英等。次年,区政协文史委编辑出版《乡情结——“宁波帮”帮海曙纪实》一书,记录在港以及海外“宁波帮”人士的桑梓之情。2007年春节,区委书记陈奕君,区委副书记、区长彭朱刚以海曙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在深圳举行迎新春团拜会,80多名港澳“宁波帮”人士应邀出席。
  为侨服务
  海内外“宁波帮”大多工作生活不在宁波,区侨办尽力为捐赠人管理好捐赠资金。捐赠资金全部由侨办账户转拨,坚持专款专用。凡捐赠项目都按规定签订捐赠意向书,并向省、市侨务部门上报捐赠的申请报告,及时为捐赠人办理相关手续,区委书记、区长接待并陪同捐赠人实地检查施工项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接受捐助单位定期以口头、书面或明细数据形式,及时向捐赠人汇报项目建设管理情况。2001年后,由于旧城改造,境内拆迁频繁,侨务部门及时向捐赠人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妥善处理相关问题。闻裕顺捐资建造的“闻裕顺幼儿园”迁址后曾于旧址立碑纪念,但此碑不久遭损。区侨办和房管拆迁部门获知后,于合适地址复制重立碑志。另据资料统计,区侨办成立至2008年,接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56批计228人次,帮助赴境外会亲36人次,及时为归侨、侨眷出国定居、探亲、自费留学和侨胞、港澳同胞回国定居等办理有关手续,为侨眷解决就业、工作调动等问题。
  海曙区出国留学人员和家属联谊会
  海曙区出国留学人员和家属联谊会(简称“留联会”)于1994年5月成立,归区侨联管辖,到2008年已召开3次代表大会,换届3次。留联会下设联谊活动部、组织宣传部、经济联络部、后勤服务部。自成立以来,多次举办电脑培训班,一些老龄留学生家属学会电脑后,已能与海外亲人通过网上联系。春节、圣诞节、中秋节,留联会通过打电话、发送电报等形式对出国留学人员进行慰问,以激发海外亲人的爱国爱乡之情。开展出访海外活动,派员参加了市侨联赴欧洲访问团,拜会了4个社团,看望了华侨、华人、留学生共42人。送温暖、献爱心,建立“三必访”制度,即急事、急病必访,重点对象必访,留学生回国必访。已访海外留学人员28人次,走访区内留学生356人次,接待回国留学人员158人次。推动引资引智工作,留联会副会长张大恩的女儿张莉,在澳大利亚担任中澳友谊促进会会长,多次接待出访澳大利亚的代表团。在她父亲的影响下,张莉回国进行了投资考察,决定在宁波投资办企业。2001年以来,海曙区留联会多次被省、市侨联、留联会评为先进集体。
  第三节 对台工作
  基本台情
  宁波与台湾隔海相望,国民党退守台湾时带走不少宁波子弟,其中境内占有一定数量。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台胞台属191户,在海曙台属519人,大陆新娘89人。在区内投资兴业的台资企业(以实际注资为主)38家,主要以服务业为主,共有台胞(含随带子女)75人。累计接待来海曙旅游、探亲、考察的台胞1000余人次,协助大陆及岛内台胞寻亲11人次,引导台胞台属捐赠轮椅车200辆、救灾资金26万元,向台胞赠送区招商资料、宣传画册等上千份,走访慰问台胞台属、台资企业300余户次,发放生活困难台胞台属补助金、慰问金5.67万元,帮助安排台商子女就学20人次。
  联络联谊
  做好来区参访、投资、经商的台湾同胞接待工作,邀请并接待一批在岛内政坛有一定影响的国民党原军、政、教系统和媒体的台湾同胞。先后接待走访国民党中央文化工作会及大陆工作会原副主任委员曹伯一,台湾防务主管部门退役高级军官王介生,台湾中兴大学土壤环境科学系荣誉教授、博士庄作权,台湾“中视台”编辑王语,浙江同乡会常务理事、《舟山乡亲》发行人张行舟等。接待台湾中兴大学教授参访团30多人,组织参访团参观天一阁、天一广场,向他们详细介绍海曙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现场感受区域良好的经济投资环境及充满生机的巨大市场。加强与台湾民间团体的交流。2000年邀请台湾宁波同乡会理事长王雄夫、副理事长毛葆庆来区做客,受到区委副书记毛华仑、副区长成岳冲的热情接待。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联络联谊活动。区台办举办春节台商茶话会、中秋赏月、采摘桃子等活动,加强与台商及其眷属的沟通。走访接待探亲访友、观光旅游台胞和重点台属,慰问因病住院台胞台属826人次。在台北浙江同乡会、宁波同乡会成立50周年之际,区台办发去贺信表示祝贺。凡宁波同乡会换届选举,区台办及时向新任理事长,海曙籍常务理事发贺信祝贺。2008年,区台联会召开第五次台胞台属代表大会,台北宁波同乡会毛葆庆理事长等也发来贺信祝贺。在圣诞、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共向有影响的台胞累计寄发贺卡500余封。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居住在区的台胞王文通向灾区捐款20万元,4家台资企业捐款近6万元,其中明视康眼科陈仲如捐款2万元,乔登美语执行长蔡柏漳捐款3000元。
  入岛宣传
  2000年,结合两岸形势发展及对台工作要求,以海曙区台胞台属联谊会骨干为基础,本着精干、执着和热心的原则,成立了由6人组成的入岛宣传写作小组,以台湾《浙江月刊》、《宁波同乡》等5家民间媒体和《佛光日报》为载体,撰写宣传稿件,重点宣传宁波市及海曙区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介绍家乡山水、民俗风情和名人故里等。8年来共发表文章237篇,图片50余幅。其中有一定影响的稿件有:《有求必应,拨一拨就灵——记宁波市求助热线电话81890》、《走遍天下不如宁波江厦——海曙区商贸发展新纪实》、《海曙欢迎您》、《几十载追求圆梦丰镐房亲书蒋孝严——水到渠成名正言顺认祖归宗》、《放歌大榭岛》、《国华宁波发电厂记行》、《独具魅力的海曙文化》、《不必苛求奥运,真实胜于完美》和《台湾半导体教父张仲谋》等。
  对台服务
  维护台胞台属的合法权益,共接待受理来信来访217件。协助大陆及岛内寻亲11人次,探望因病住院台胞台属25人次,协助维护台胞合法权益5人次,为涉台人员提供房产政策咨询、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受理私房落实政策等56人次。为赴台探亲、求学等提供服务开具证明11起,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7起,帮助台商子女办理就学20人次。上海市黄浦区政协委员、台属、原籍海曙区小沙泥街57号的姚振甫来信要求落实私房政策。该案由于多种原因,10多年未落实,区台办接信后,通过派出所查阅了50多年前的户籍资料,聘请资深公证员办理继承公证文书,区房管处根据落实私房政策有关规定,明确了留房面积。最终核定的面积比他申请的还要多,并按规定办结一切手续,在该地段拆迁后姚振甫得到补偿款30万元。帮助台胞周斌云调处与其外甥王某房产纠纷。由于周年迈,台胞证被骗,又无原始旁证,在多次调解无效情况下,替周代请律师,多方联系取证。向法院起诉后,于2002年胜诉,周斌云得到13.50万元补偿款。还为一张姓台商调处房屋租赁纠纷,追回合同定金2万元。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共接待来区考察、洽谈投资事宜的台商百余人,主动协助台资企业进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28次,协助处理台商涉法纠纷2起。为世界著名必胜客比萨饼宁波第一家分店落户区内,多次出面与有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用电和店面装潢等诸多问题。接待涉台来信来访,在涉台政策咨询、处理涉台财产经济纠纷、继承遗产手续办理、寻找两岸亲人等服务工作中,使每位来信来访台胞台属感到满意,在台的亲属增加家乡的亲切感,增强民族的认同感。
  第九章 档案工作
  1984年,区委办公室成立档案科。1988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年建立区档案馆。1991年,档案科改为档案局,担负起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的责任。1996年,档案馆开始大规模接收档案。2004年,档案馆设立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成为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2005年,馆内档案目录全部实现数字化。至2008年,区档案馆共有全宗50个,馆藏档案16323卷。
  第一节 机构
  1984年,海曙、镇明两区合并建立海曙区,区委办公室成立档案科,专人保管档案。1988年2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海曙区档案馆,编制3人,实配档案员1人,与档案科合署办公。同年,区属机关各部门、乡镇相继建立综合档案室。1989年,档案科、档案馆归口区政府办公室管理,档案馆为全民事业单位。1991年7月撤科建局,区档案馆增挂区档案局牌子,仍属区政府办公室管理。1993年配专职人员2名。1996年人员增至4名。1997年2月,党政机构改革,区档案局(馆)合并为一个机构,挂两块牌子,再次划归区委办公室管理。1998年,馆内人员减至3名。2000年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2005年6月,区档案馆列为海曙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月23日,区档案馆通过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二级认定。是年,档案馆配专职人员7名,在编5名。2006年,区档案局级格调整为相当于行政副处级,内设业务指导科和综合科,核定设局长(副处级)1名,正(副)科长2名。2008年,业务科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馆舍设施
  第二节 档案管理
  1984年,区档案科在尚书街84号办公,档案室面积30平方米。1988年,区档案馆搬至大梁街57号办公,库房仍在尚书街84号,面积30平方米。1993年6月,区档案馆搬至灵桥路229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五楼,馆舍面积5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200平方米。1996年,区档案馆在5号楼建新的馆舍,次年6月建成开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50平方米,安装密集架18列共118立方米。2005年4月,馆舍面积扩大至450平方米,辅助用房增加了5间。除库房外,还设有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陈列室、全宗室、特种载体室、消毒室、整理室、计算机房、会议室等专用辅助室。至2008年,馆内现代化设施有高速复印机、计算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传真机、碎纸机、DARMS网络版档案管理软件、智能温控干燥柜、温湿度巡检测控仪、去湿机、防磁柜、陈列柜、电视机、空调、刻录机、空气净化机等。
  档案收藏
  1996年之前,受馆舍条件限制,馆藏档案寥寥。1996年起,区档案馆开始大规模接收档案,是年接收月湖街道、灵塔街道及科技事业单位档案810卷。1998年,接收档案5000余卷。此后,区档案馆每年接收档案。2007年完成第三批档案接收进馆。截至2008年底,共有全宗50个,馆藏档案16323卷、4609件,照片档案19盒,光盘档案82张。档案起止年代为1956—2008年,主要属解放后海曙区党政机关、团体和撤销单位的档案,包括历年来的政治、经济、工农业生产、财政贸易等各方面的文件材料和部分机关的工作计划、总结、会议材料等。档案的种类有: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统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有各类图书、报刊、杂志共计1877册。实物档案有省、部级以上荣誉奖牌、奖状、奖杯,市级以上领导人题词。此外收集到海曙区著名先进人物王延勤、杨凌娜等人的个人事迹实物档案及海曙区家谱、老照片若干。
  编研利用
  1995—2008年,区档案馆相继编写了一系列材料,包括《档案工作手册》(1995年)、《档案工作手册》(1997年)、《海曙区历次党代会简介》(2003年)、《海曙区1993—2002年度大事记》(2003年)、《海曙区历届党代会简介》(2004年)、《各类制度汇编》(2004年)、《政协历届海曙区会议简介》(2005年)、《海曙区优秀党员专题目录》、《海曙区先进集体专题目录》、《海曙区干部任免专题目录》、《海曙区村民建房专题目录》、《海曙区婚姻登记专题目录》、《海曙区妇女代表大会专题目录》、《海曙区奖惩变更情况专题目录》。自1993年以来,区档案馆每年汇编《海曙区大事记》。
  2001年,档案管理采用文档一体化管理电子软件,部分案卷目录开始输入电脑。2003年,馆内所有婚姻档案实行数字化保存。是年4月,建立海曙区档案信息网站。2004年,原西郊乡、段塘镇的村民建房档案改村名级目录为人名级目录,全部录入电脑。同年9月专门设立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成为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同时置现行文件目录于区档案馆网站,与“81890中国服务网”链接,便于利用者查阅。2005年,馆内档案目录全部实行数字化,档案检索利用率提高。
   档案查阅利用人数逐年增加。1995—2001年,档案馆共接待利用者500余人次,调阅卷宗1200余卷。2002—2008年,查阅者达3900多人次,调阅6000余卷次,打印、复印档案资料8000余页。为广大利用者解决诸如历史查考、工龄证明、房产赔偿、婚姻关系证明、户口迁移等问题提供了方便。
  第三节 行政管理
  普法执法
  198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实施,档案工作开始有法可依。是年全区文书人员参加档案法学习培训。此后,每年的9月份,区档案局利用标语、黑板报、横幅、座谈会、展览等形式,开展档案法宣传。
  1988年9月,全区首次成立档案工作协作组,根据档案法有关规定,对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人事局、西郊乡、孝闻街道和县学街道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从1997年起,区档案局联合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府办法制科等单位,陆续对区属机关、街道等单位以及国有转制企业档案管理开展执法检查。1999年,档案局全体成员参加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培训班。至2008年,共有4人领取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2005年起编印内刊《海曙档案》作长期普法宣传。2007年、2008年利用“档案宣传月”举行社区巡回展、档案宣传展板评比、现行文件进社区、家庭档案征文比赛等活动,扩大档案普法力度,提高市民的档案意识。2008在区政府、档案局网站上设局(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人员培训 1995年,区档案馆编印《档案工作手册》200份,分发给各级档案工作人员。1997年,重编分发《档案工作手册》。至2006年,先后举办会计档案、档案利用、企业档案、建设档案、社区档案实用操作、DARMS2000档案软件、社区档案、电子文档等业务培训班16期,培训人数达670人次。至2008年先后组织了5批共76人参加市档案局举办的档案六门课上岗培训。
  档案考核
  1990年起,全区开展机关综合档案室建立、机关档案管理通过目标管理认定工作。至1996年,全区有50家单位通过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其中通过市一级认定的有6家,市二级认定的有28家,市三级认定的有26家。至2001年,通过省级以上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的单位有12家,市级以上认定的有38家,通过区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的单位有16家。2003年调整全区档案协作组,并以组为单位,每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同时开展评优活动。至2008年,通过省级以上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的单位有18家,市级以上认定的有49家。
  档案服务
  2000年以后,区档案局拓展工作领域,档案服务向基层和民生延伸。2004—2006年,实施社区档案三年规范化创建,其间共有63个社区达到区级标准,处于全市领先水平。2008年,宝善社区、龙柏社区、信谊社区3家社区档案室成为全省首批“社区规范化档案室”。2005年开始家庭建档工作,次年全区8个街道均建立家庭档案示范户,此后每年开展系列讲座、座谈会、实物观摩等活动。2007年、2008年,区家庭建档工作相继被省档案局评选为全省民生档案、社区档案工作的先进典型,并被省内外多家媒体报道。
  第十章 老干部工作
  1984年两区并建,经辖区调整和机构改革,许多老干部主动离休、退休或退居二线。1985年,区委建立老干部局,负责落实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1990年成立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挥老干部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的优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节 老干部队伍
  区委老干部局建立于1985年6月,此前老干部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老干部局管理的对象为符合离职休养的干部和原副区级退职休养的干部。离休干部包括区属单位的干部和部分外地工作离职后经组织安排到海曙区休养的干部。至2008年底,海曙区有健在的区属单位离休干部43名,原副区级以上退休领导干部13名,此外还有更多老干部在海曙区居住,其中包括市级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干休所的离退休干部等。
  第二节 管理服务
  老干部局成立后,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原则,对区属离休干部主要做好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适时组织老干部阅读文件,开展党员活动,参加有关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定期进行体检。了解和协调处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生活
  待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对因病住院和有特殊困难老干部的慰问帮扶,做好病故老干部的善后工作。1998年,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成,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第三节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是以离退休老干部为主体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于1990年10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始称“区关心下一代协会”,1992年10月更名为“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组织网络区关工委由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至2008年底,已建立区、街道(单位)、社区、楼群四级关工委组织网络。全区有关工委组织175个,其中全区8个街道,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等6个系统和辖区内的宁波军分区干休所、市民政高塘干休所、海军东航宁波干休所、舟嵊宁波第二干休所都建立了关工委,24所学校和74个社区居委会也建立了关工委。全区有2370名老同志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其中担任校外辅导员、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及参加德育讲师团、关爱工作团的有190名。
  工作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协助和配合党政部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做好事。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简称“五老”)为主体的讲师团、校外辅导员、关爱工作团、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的作用,配合学校和街道社区教育组织及有关部门办好家长学校,开展爱国主义和思想道德品质教育,优化育人环境。利用重大节庆日、双休日和寒暑假,开展多种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优良革命传统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和基本国情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科学技术教育等,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主要活动 区各级关工委先后建立100多个课外实践基地和65个社区学院,举办各类讲座5000多场次,接受教育青少年3万余人次。成立区、街道和社区三级“五老”文化市场监督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校园青少年安全教育等活动,净化校园环境,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探索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方面的作用。各级关工委配合妇联、团委和教育、文化等部门,每年寒暑假突出一个主题组织夏令营、广场文艺、知识竞赛等假期活动。1994—2008年,各级有关部门投入经费158万元,参加暑期活动的青少年约34.60万人次,1600多位老同志参与指导。
  区关工委成立以来,在历年重大节庆纪念日,先后组织报告团44个,共有392位老同志参与,作大、小报告3033场次,受教育青少年约30万人次。1995年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1996年纪念建党7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1997年庆祝香港回归,1998年宣传党的十五大及纪念周恩来诞辰100周年,1999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和宁波解放50周年、迎澳门回归、迎新世纪到来,都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004年纪念宁波解放55周年,联合宁波老年大学、镇明中心小学等单位,在中山广场举行“缤纷六一老少同乐——海曙区纪念宁波解放55周年”广场文艺活动。当年参加过解放宁波的老干部、老战士、老英雄代表,以及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领导与青少年同庆共乐。2005年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举行“忆历史、颂英雄、爱祖国”演讲比赛,组织爱国主义教育讲师团到学校、社区宣讲,编写《海曙英烈》作为青少年教育读本,撰写日寇侵占宁波罪行史宣讲资料和印发抗日战争时期的歌曲,教育青少年牢记中华民族抗战历史。2006年举办“廉政文化进校园”经验交流会,举行“长征精神永放光芒——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老少歌咏会”等活动。
  区关工委每年会同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组织老干部去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对失足青少年进行面对面帮教。2006年成立关爱工作团,到市看守所了解未成年人犯罪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进青少年转化和失足青少年帮教挽救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对解除管教回籍人员,关工委联手街道、社区落实结对帮教,帮助安置就业,解决生活出路。历年来列入帮育对象的累计770余人,通过670个帮教小组对口帮教,其中650人未发现有劣迹或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好转率为84.40%。
  区关工委热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许多老同志生活艰苦朴素,却心系贫困学子,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区关工委名誉主任、军分区干休所离休干部黄斌夫妇从1992年开始助学至2006年,资助贫困学生122人,捐助金额超过30多万元,被授予“宁波市慈善楷模”称号,成为“首批全国百位慈善大使”之一。关工委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家境困难的病危儿童和遭受天灾人祸的青少年,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1993—2008年,参加捐助活动的党员、干部、师生950多人,捐款30多万元,受助青少年和儿童约230人。此外还有捐书、捐物等。
  区关工委于1994年、1996年、2004年、2006年先后被评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每两年评选一次),黄斌、高斌、林存球等老同志多次被评为全国和省、市先进工作者,其中黄斌还被评为“中华慈善之星”。1995年4月,宁波市城镇街道关心下一代工作现场会议在海曙区召开。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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