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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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监管
分类号: F752.52
页数: 7
页码: 895-901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中国宁波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政权下的货物监管方式和政策。
关键词: 监管政策 口岸管理 海曙区

内容

货物监管
  宋代,民间船只运货海外贸易,实行“公凭”制。宋《中书机子》明文规定,前往高丽、日本海船,只能在明州市舶司签发公凭,其他市舶司如擅自签发,均以违旨论处。元代,出口贸易,实行“公据”制。出口贸易,商人须先向庆元路市舶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公据,加盖关防。海外购买货物须详细填写在公据附页内,回国后以作纳税(抽鲜)凭据。明初至嘉靖年间,只准朝贡贸易,严禁海外贸易,宁波港被朝廷定为与日本国进行朝贡贸易的唯一贡道。朝贡贸易实行定期、定船数、定人数“勘合”制。贡船进港前,宁波市舶司会同上司官员检验日本国表文(国书),验明勘合中所载货物,封舱入港,沿甬江进入东渡门,于市舶司库前开舱验货入库房封存。嘉靖二年(1523),因“争贡事件”宁波市舶司一度被撤且海禁。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解除海禁后,实行类似宋元“公凭”、“公据”的“商照”制。商人出海贸易须先向浙海关申请领取票照,回航后凭票照检验和纳关税。咸丰十一年(1861)订立《浙海关关章》,较为详细规定一般贸易货物监管程序。光绪二十六年(1900)转关零星货物实施“红箱”制。由进口商提供一定颜色和规格的箱子,在海关登记注册,编上号码,用以装运零星小包洋货,而免缴税费(该洋货已在进境地纳税)。民国期间,进口货物先后实施“领事签证货单”制、“特种许可证”制和“许可证验放”制。
  1949年5月宁波解放,由于宁波时处国防前线,对外贸易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海关实际监管业务甚少。1979年,宁波港对外开放,主要监管海运出口的轻工纺织、粮油食品等货物和进口的少量机电设备等货物。1986—1989年,改革以往只监督不服务做法,实行出口货物分类验收,现场报关、查验、征税和放行等联合办公,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货物重点服务。挑选责任心强又懂业务技术人员为海关义务监督员,直接参与进口货物验放监管。20世纪90年代,重点改革监管程序,简化手续、规范作业制度、优化通关环境,建立科学高效作业机制,实行通关一条龙管理模式。1995年推行MOU(合作备忘录)制,相继与宁波开发区联合集团总公司、镇海炼化公司、宁波港务局等10余家单位签订合作备忘录协议。1998年推行对外服务承诺制,实行24小时巡查制,保障接到清洁舱单后3天内办结海关退税手续承诺。北仑海关通关现场开通“绿色特快通道”,保障出口货物当天报关,当天出运。设立出口拼箱货物海关监装点,制定《宁波海关关于查验工作的防范措施》,规范关区查验工作。1999年推出支持扩大外贸出口10项措施,会同杭州海关联合下发《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杭甬“口岸直通车式”监管联席配合办法》,改善浙江地区外贸进出口通关环境。2001年实行关区集中统一审单新型通关作业模式,国内转关运输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行全国海关集网网上报关、审批和查询等多功能手段,实现企业“不出门”办理通关等手续。创建由外经贸、海关、边检、港务和代理等口岸相关部门联合协同通关的口岸“大通关”模式,解决口岸卡“脖子”的通关慢难题,后被推广至全国各地口岸。2002年制定《宁波海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废物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设立专用堆场、派驻专人查验、实行专门通关的“三专”管理模式,实现废旧金属,从货物申报进口、海关验放、企业各个加工环节全流程无缝隙管理。自行开发由视频监检、储罐管理、阀门控制和台账管理构成的监管模式,有效防范原油进口少报多进、油水冒换、油油串换等事案发生。北仑港区投入运行率先全国首创的龙门吊联网重量检测系统。第一时间掌握集装箱货物实际重量,有效地打击伪报重量等走私违规事案。北仑口岸启用H986大型集装箱检测系统,加强集装箱查检技术力量。2003年在试行“提前报关、实货放行”的通关模式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实行“多点报关,口岸放行”新型监管模式,企业可在关区自主选择区域海关报关,口岸海关对货物进行实货放行。会同杭州海关联合制定推行杭甬两关“异地报关,口岸放行”监管办法和操作规程。2005年12月实行“原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与厦门、福州等海峡两岸区域海关签订《“海两”区域通关改革联系配合法》,与江、浙、沪两省一市有关海关签订《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整合港区监管区域,实现港区信息联网,推行“虚拟港口”管理模式。协同宁波港务集团开发“国际中转码头管理系统”,实现海关、码头数据对碰和实时核销,国际中转货物在海关有效监管下“即来即去”快速通关。开发“内支线转关货物转码头管理系统”,解决北仑港不同港区之间货物驳运有效监管难题。2008年与宁波市外经贸局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关贸协作的备忘录》,建立关贸协作联系会议制度和层级联系机制、明确加强日常信息沟通、联合开展政策宣传、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合力规范企业行为和营运口岸良好环境5个方面协作内容。按照海关总署提出的“自我突破,科学整合”要求,成立9个业务改革整合课题组,立足现有条件和内部挖潜,推进关区业务改革整合。至是年底,风险监控中心、物流监管中心、通关中心和查验中心四大中心相继挂牌运作,实现关区监管资源统筹,强化核心业务监管。其中查验中心执行查验“两班倒”工作制,做到出口货物天天“当天报关,当天查验完毕,当天放行”。开展关区统一流程再造,制定《海运通关监管工作规程》,涉及海运监管业务职能部门与业务现场串联,堵塞监管漏洞,预防业务风险与执法风险。
   物品监管 市舶司建置以来,物品监管主要检查旅客或舶商个人所带物品是否夹带小体积贵重物品。清咸丰十一年(1861)新浙海关建立后,检查旅客行李列为物品监管重点,《浙海关轮船往来宁沪专章》第三款规定,进口轮船须在巡丁到船后,方准搭客起卸行李。同治三年(1864)按总税务司令,持关督签发免税执照进出宁波口岸的中国旅客,海关不得检查其行李物品。光绪四年(1878)十二月浙海关规定,一切出口包件须接受海关查检。民国13年(1924),浙海关派员进驻邮局查验进口邮件。19年(1930),浙海关施行《出口旅客应税物品收税章程》。20年(1931)1月,浙江厘金局撤销,邮包厘金免征税。
  解放初期,宁波口岸无外轮进出,仅有少数华侨、港澳台胞出入。1979年6月宁波对外开放后,始对进出境船员自用物品进行监管。1984年宁波至香港临时包机开通,开始监管空港进出境旅客自用物品。1988年1月29日,6名中国台湾籍船员乘坐巴拿马籍“杰克逊”轮登陆宁波海关北仑办事处办理入境手续,成为宁波关区第一批接受旅检的台湾同胞船员。1989年3月17日,英国“堪培拉”号游船一行1200名游客来甬观光游览,为做好该轮海关检查工作,派员与口岸联检单位有关人员一起赴日本,然后随轮入境,随船办理相关手续。1990—1997年,相继审批包玉刚、邵逸夫、王宽诚、陈廷骅、曹光彪、应昌期、吴仙标等宁波籍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物品。1991年5月,宁波至香港包机开通,当年进出境旅客8114人次,杭州海关派员协助旅检。1993年始改革旅检通关制度,简化手续,加快验放,改普遍开箱、重点抽查为“红绿通道”验放。1995年又改为“申报/无申报通道”,来家乡的海外著名宁波籍人士和参加诸如“浙洽会”、“消博会”、“甬港经济合作论坛”等重大会议或节庆活动的国外来宾,给予宽检礼遇,提供便捷通关手续。制定并实施《旅检现场音像制品审查办法》,现场配备审查设备和专职人员,严格查禁反动、黄色音像制品及书刊。2002年查获各类盗版、淫秽、反动出版物、VCD等3456份,查获违规携带超量物品出境事案10起,案值380余万元人民币。2006年4月22日,宁波栎社国际机场首条国际航线宁波至韩国首尔航班开通,首航MU277航班出境旅客86人,查验旅客物品144千克。2008年,境外热钱不断入境套利,旅检现场加强查缉力度,查获宁波空港史上最大案值的旅客违规超量携带外币现钞入境案,案值176万元人民币;另外还移交各类违规案件35起,案值558.19万元人民币。
  保税监管
  宁波口岸于1979年开始对外进行服装加工贸易业务,由外商提供面料,宁波有关企业加工成服装,成品由外商在国外销售。舟山第二渔业公司与日本大洋渔业会社签署由海关监管的第一份进口12艘渔轮补偿贸易合同,舟山第二渔业公司以捕获海鱼偿还船款。1981年,宁波地方外贸企业获进出口经营权,宁波口岸始有少量进料加工业务。198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时称“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985年当年审批区建设和区内企业自用进口物资减免税6340余万元人民币。1986年,宁波关区对外加工贸易合同545份,其中以服装、纺织、工艺和轻工等项目为主。1989年通过专题调研,帮助镇海石化总厂解决国家调拨计划原油减少、设备空转的问题,促成该厂开拓出外向型经济的一条新路。1990年5月成立宁波海关驻经济技术开发区业务监管工作组,该区进出货物实行监管业务。1992年12月成立宁波海关驻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负责该区海关业务。1993年3月实施宁波保税区监管业务,并于1995年率先试行电子数据交换(EDI)通关,进出仓库、加工贸易取消“登记手册”管理,试行计算机联网区域信息化管理。列入全国海关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首批试点海关,随即成立保证金台账试点工作小组,其后所做工作得到海关总署肯定,并推广至其他海关。2001年出台《宁波海关加工贸易监控管理办法》,启动业务审计软件和加工贸易管理软件监控加工贸易合同履行情况,重点监控金额倒挂、长期未出口、先出后进等12种情况。开展宁波保税区、宁波科技园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榭岛“三区一岛”及重点行业(服装和IT行业)调研,推出《宁波海关对宁波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工贸易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加工贸易管理中监管重点和扶持重点。2003年5月启动关区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代替纸面手册监管。2004年1月、2007年12月,宁波出口加工区和宁波慈溪出口加工区相继封关运作。2005年,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量达到关区加工贸易进出口量的1/3,电子账册覆盖关区所有保税仓库。进一步推动宁波加工贸易发展,联手宁波市外经贸局向市政府提出发展加工贸易的若干建议,成立宁波市促进加工贸易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外经贸局、海关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协助市政府起草《宁波市发展加工贸易工作方案》,明确市加工贸易发展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工作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等,同时推出9项措施。8月,宁波保税物流园区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成为全国第五个封关运作保税物流园区。2008年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至此,宁波设有海关5种特殊监管区域,成为国内拥有特殊监管区域种类和数量最多的关区之一。推进保税加工监管作业流程再造改革,做好电子化手册和内外勤分离、“引入中介机构挟制海关核查”、“边角料等保税货物网上拍卖”试点工作,保税监管工作连续6年实现加工贸易全国报核率和结案率“双一百”。
  运输工具监管
  宋时,海外贡船或商舶抵达甬江口定海县(今镇海区),则由明州市舶司监管封船,指派专人押至城内三江口,泊于市舶司外滨江的来远亭,开船检验货物押解和博买。明代,勘合朝贡贸易制明确规定朝贡时间、船只数量。清朝废除勘合制,外国商船须由浙海关派员押送。民国期间,《宁波口岸各国商船进出口、起下货物、完纳税钞章程》对商船载运进出口货物申报和停泊范围也作出具体规定。解放后一段时期内,无国际船舶出入,直至1978年。1979年,宁波港对外开放,9月首次监管载有3000吨进口化肥的日本籍“湖山轮”船舶。1986年监管进出国籍航船465艘次。1989年3月首次监管英国籍“堪培拉”号大型旅游船。1995年监管进出国际航班2945艘次。至2008年,增至11810艘次。另外,自1992年9月宁波至香港空中航线开通之后,随即实施国际民航航班监管。
  风险稽查 企业监管
  明代晚期,宁波已出现类似报关行的牙行。清咸丰十一年(1861),浙海新关成立后,出现近代报关行(又称“保税行”)的民间商业机构。至民国21年(1932),宁波有报关行42家。解放后,报关行改名“转运行”,尚有长丰、慎大等8家。1985年,辖区报关单位始向海关注册。1993年10月,开发区企业试行稽查制度,并制定《稽查制度试点企业管理办法》,提出试点企业条件和运作规范具体要求。1994年8月实施《宁波海关对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按企业资信及企业经营风险情况,将进出口企业分为A、B、C三类,实行不同监管方式与通关待遇,首次命名镇海石油化工总厂等25家企业为“信誉良好企业”,建立关区67家重点加工贸易企业档案。1995年7月成立宁波海关稽查处,关区全面实施稽查制度,重点稽查保税合同核销,后逐步转向对敏感商品、重点合同和重点企业。1998年,关区注册登记专业报关企业8家,代理报关企业22家,自理报关企业3950家。另有注册报关员704人,1057人次参加报关员资格全国统考,其中263人获得《报关员资格证书》。2005年评定A(AA)类企业25家,年审企业8421家,年审报关员1106名,稽查企业179家,查发问题企业60家(查发率33.52%),涉税3395万元。其中稽查应补税款2880万元,已入库2130万元。移交走私违规案15起,涉货值12225.60万元,涉税515.61万元。2007年按照海关总署对直属海关风险管理平台“一库四功能”的总体建设要求,整合风险信息、数据应用等有关平台数据模块,开发风险管理平台,后被评为全国海关科技应用三等奖。风险管理、稽查、企业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和风险管理——缉私情报“联合办公、联合分析、联合验证”做法也被海关总署推介。2008年,关区共稽查企业314家(有效率42.07%),稽查补税1471.15万元,移交走私违规事案68起,涉税5299.16万元,涉嫌货值6.41亿元。引入外部力量参与稽查企业6家,查发问题企业5家,查发率83%。是年,关区注册报关单位已达15233家,其中专业报关企业181家,注册报关员2048人。
  非传统职能监管
  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强化职责、积极保护”原则,以“打击与规范并重”为指导思想,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后与国内外有关部门、单位、机构联手建立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沟通协作机制和网络,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航线、重点区域监控,提高查获率。1997年以来,先后查获各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事案1100多起,查扣各类侵权货物12600多万件,涉案货值1.70亿元。2008年查获侵犯知识产权事案299起,案值4940余万元。北京奥运会期间,履行奥运安保工作职责,做好奥运火炬传递保卫、海上奥运安保巡查、情报搜集等工作。同时拟制举措,严格把关过门,稳定社会,防范恐怖事件发生。追踪消耗臭氧层物质——氟利昂痕迹,查获2起氟利昂走私案件,成为海关总署“补天行动”典型案例。至2008年,宁波海关先后收到权利人赠送的感谢信、牌匾、锦旗80余件(块、面),2次获得海关总署“最佳案例奖”,3次获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颁发的“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1名关员在知识产权执法中被世界海关组织评为突出贡献的“杰出关员”。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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