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
唯一号: | 112920020230000426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服务制度 |
分类号: | D035-0 |
页数: | 1 |
页码: | 88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了进驻工作人员审核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度。进驻工作人员由各部门选派,工作期限一般不少于两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审管办负责。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待办事人员或接听咨询电话,根据自身职责范围解决问题或引导到相应的承办人。工作人员有义务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和受理时限,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办理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办事项要即时办结,延时办理需经领导批准并告知办事人员。 |
关键词: | 海曙区 限时办结 工作人员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