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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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监督
分类号: TB496
页数: 3
页码: 881-8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安全生产监督中,海曙区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这包括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制定相关文件等措施。此外,还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行政审批许可制和行政执法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整治和重大险源监控也是监督工作的重要部分。同时,海曙区还积极办理议案和提案,落实相关建议。
关键词: 海曙区 责任制 应急救援

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每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区政府与部门、街道,再由部门、街道与社区(村)、重点企业(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相关文件等手段,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2004—2008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5次,区政府与18个部门、8个街道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104份,部门、街道与社区(村)、重点企业(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4568份,制定下发文件7份。另外,每年年中和年末组织人员走访、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应急救援体系建立
  2005—2008年,区政府制定下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纲》、《关于印发海曙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关于海曙区高层民用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7个文件,以及有关“火灾、道路交通、危化、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电力”专项子目录预案6件,成立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组织体系,确立事故应急处置流程,8个街道相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辖区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和监管手段。
  行政审批许可制实施
  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经营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季节性零售烟花爆竹经营实施行政审批核发许可证。另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员资格认定和非药品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截至2008年,审批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86份,备案核发非药品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7份。
  行政执法检查
  开展日常性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检查。2004年组建由50余名领导、225名有关人员参加的73个各类检查组,分别检查613家生产经营企业,发现各类隐患155个,下发各类检查文书117份,限期整改书52份,处理违法案件22起,行政处罚3家,会同有关部门取缔违规经营企业4家。2005年组织656人次进行各类检查216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000余家次,发现各类隐患598个。2006年组织3300人次进行各类检查1074次,其中,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检查工业企业、商场市场等197家,发出整改指令书10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执法检查单位53家次,15家指令整改。2007年组织1352人次进行各类检查760次,其中,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检查工业企业、商场市场等302家,发出整改指令书15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执法检查单位150家次,20家指令整改。2008年组织1380人次进行各类检查506次,其中,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检查工业企业、商场市场等112家,发出整改指令书12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执法检查单位150家次,30家指令整改。
  节假日检查
  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区安监局联合有关部门组成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带领下,分赴辖区有关场所、企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保障人民群众节庆假日平安。
  专项整治
  专项监检整治辖区特定部位、特定目标安全生产状况。2004年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平安二号”工作部署,制发《海曙区“平安二号”行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察方案》、《海曙区“平安二号”行动消防专项检查方案》和《海曙区木结构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之后,于2005—2008年,先后专项整治148家商场市场,95家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和员工宿舍同一楼舍的“三合一”企业,11家大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以及非成套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和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冲压行业手外伤安全事故和30家建筑公司、施工企业、工业企业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更新、报废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每年高温季节,组织有关部门专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障高温季节生产安全。
  重大险源监控
  2004年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海曙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建立辖区危化单位动态管理档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报审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工作,组织人员6次检查加油站、气体供应站、油漆仓库、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油漆经营单位。2005年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区有关部门烟花爆竹监管职责分工。贯彻《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取缔17家不符合法定要求企业,责令4家私自变更经营场所企业限期整改。2006年责令4家剧毒品使用单位限期整改,监控3家拆迁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2007年,鼓楼街道办事处和区电力、安监、消防等部门投资110多万元改造文昌社区永寿街等地块500多户老屋电气设备,消除火险隐患。区房管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全区危险房屋采取多种措施消除隐患。加强房屋拆除工程生产安全工作,妥善处置宁波蛋品公司冷库液氨转移和宁波床单厂油罐整体迁移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安排,全面排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重点治理冶金、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电力、商场市场等行业,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普查员179名,培训普查人员611人次,全区形成纵到社区、横至部门的监控网络体系。区、街道两级调拨专项经费40万元,建立调研在先、实践导向的事前预控,协同监管、条补块缺的事中监控,以及责任倒追、治理隐患的事后调控等机制。探索辖区高层建筑、市场摊群相适应的普查办法,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措施、隐患普查与分级整治相促进的工作举措,编印发放15000份宣传单和开展大型广告、标语等宣传工作。查处高层建筑入驻单位和市场摊群在内的生产经营单位24028家,网络录入单位24028家,取缔94个消防、烟花爆竹非法建设和经营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事故遏制“2007行动”,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户270家次,先后2次专项检查境内重大危险源,9家被确认为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实地GPS定位。2008年,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基数为31122家,排查30802家,发现安全隐患10538个,整改10514个。整改11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其中政府挂牌督办单位7家,包括市级挂牌1家、区级挂牌6家。完成高层多业主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按照统筹协作、联合整治,明确主体、公开整治,先易后难、分步整治的思路,通过邀请业主代表参与和“大业主带小业主”等措施,分别向中山大厦、中央商座大厦各业主筹集39万元、130万元消防自动设施改造费用和168万元电力设备设施改造资金,保障整改安全隐患。政府出资委托3家中介机构,为全区250幢高层商务楼宇消防设施进行“免费体检”,并向有关单位下发消防安全隐患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和整改问题限期。
  议案提案办理
  区安监局成立以来,先后办理区政协交办的政协委员提案2件。2005年6月会同区质监分局、消防大队和有关街道,办理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22号关于要求解决“城中村”中锅炉安全问题的提案,经有关单位听取意见、及时整改,问题得到解决,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2006年6月两次协同月湖街道办事处、月湖派出所、区城管局、区消防大队和市工商局直属工商所等单位,办理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7号关于确保望湖市场小摊贩安全、文明经营的建议,通过6条整改措施促进小摊贩安全文明经营,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2007年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改海曙大厦食堂建议一案。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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