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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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0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分类号: F203
页数: 13
页码: 851-8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曙区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们开展计量管理,确保产品计量准确;进行标准化管理,推动企业按照标准生产;加强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监控体系;进行监督稽查,查处违法行为;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关键词: 海曙区 计量管理 标准化管理

内容

境内质量技术监督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1986年,区工业局成立区工业计量站(简称“计量站”),检定、修理区属企业表类、微分类、游标类3大类量具。1988年5月,计量站扩充易名为“区标准计量管理所”(简称“计量所”),归属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1990年6月增挂区标准计量管理局牌子,1996年2月更名为“区技术监督局”。2000年11月根据市技术监督局《关于实行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垂直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规定,更名为“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曙分局”(简称“质监分局”),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机构。2001年7月,原由区劳动部门承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移交质监分局。至2008年,质监分局设办公室(法制科挂牌在办公室内)、综合业务科、监督稽查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与监督稽查科合署)和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第一节 计量管理
  量值传递
  计量所成立初期,为市全面推行计量单位过渡时期,着重宣传法定计量单位和改革企事业单位计量单位。1988年5月以后,计量所扩建各项标准,先后配置机械衡器、电子衡器、天平、压力表等计量检测器45台(件),实行周期检定制度,为区内工厂和商贸企业开展日常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等量值传递工作,初步形成国家量值传递系统,即市计量测试所→区标准计量所→企事业单位计量室(科)→生产(工作)计量器具。1998年市技术监督局机构调整,不再设立区级计量检定机构,区属机构检测设备移交市计量测试所。
  工商业计量
  1988年,境内铁器工具厂、衡器厂、东海家用化学品厂、红木工艺厂、铜带厂、海曙铜厂、甬江呢绒西服厂、工业橡胶制品厂、医疗设备厂、食品设备二厂、海曙助剂厂11家企业通过三级计量定级。1989年2月根据市标准计量局《关于计量三级计量定级复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复查,原定三级计量定级企业均为合格。1992年按市标准计量局工字〔1988〕051号《关于加强乡镇企业计量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区计量所开展乡镇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计量器具300台(件)以上的乡镇企业执行量局工字〕1984〕100号文件的考核标准,计量器具不足100台(件)的乡镇企业执行量局工字〔1987〕484号文件的考核标准。至1995年,全区三级计量定级、验收合格企业109家。1999年计量定级、验收和到期复查中,要求三级计量定级企业采用GB/T19011.1—94《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浙江省企业计量水平确认审核标准》计量体系确认,引导企业按国家标准建立计量确认体系。同年,在区内宁波皮革化工厂开展调研,制订程序文件,进行计量水平确认。2000年全市计量工作考核中,3家企业达到二级计量标准,31家企业达到三级计量标准,15家企业通过计量验收。强制检定居民在用电表490只。2001年以好又多超市、城隍庙商场、三江超市、美乐门商场、开明商场、华意食品厂、亚细亚食品厂等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食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的计量监督管理,违规单位处以罚款,全年收缴罚款1.15万元。2002年5月贯彻《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及《宁波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专项检查新一佳超市、好又多超市、南苑鞋城等百余家商业企业定量包装商品和条形码。实施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性管理,普查和规范经销进口计量器具商店。2003年5月抽样检查好又多、乐购、三江、新一佳、农工商等大型超市的48批商品,实际含量与标值相符的47批,合格率98%。检查17家眼镜企业51件计量器具,7家加油站42台加油机和104支加油枪,32家定量商品企业的108批次商品,企业计量器具受检率93%以上。协助6家企业与专业机构签订计量服务协议.3家企业签订生产许可证服务协议。开展不锈钢行业计量水平确认工作,完成2/3以上不锈钢冷轧企业计量水平确认工作。出动稽查人员150人次,检查36家定量包装生产企业的食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产品,净含量和标志的合格率88.50%。2004年联合相关专业机构,强制检定13个农贸市场1709台计量器具,监督检查23家眼镜企业69台计量器具,规范17家餐饮企业计量标准,确认4家企业计量水平。2005年,区内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有效率和强制检定周检率均达100%。5家企业实施计量管理体系。2006年,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电子秤强制检定率96%,公平秤检定率100%。2007年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确定希拉里炊具有限公司和宁波富邦大酒店为能源计量的试点企业,制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指导宣传贯彻国家强制性标的。2008年,区政府出台海政办〔2008〕69号《海曙区加强计量工作若干意见》文件,同时根据国家标准计量管理总局关于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管理要求,联手区工商分局、贸易局下达《关于在海曙辖区菜市场推进诚信计量建设暨开展电子计价秤统配统管工作的通知》文件。
  法制计量
  1983年5月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强度量衡管理的通告》精神,灵桥、法院巷、车站路等菜场设置义务复称处。1986—198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计量站完成辖区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发放工作,取缔生产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仪器、仪表、市制衡器。1995年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和整顿成品油市场的有关精神,历时3个月检查考核辖区石油批发企业消防计量设施。组织人员检查粮油、食品、黄金饰品、液化气、加油机、售油机等方面短斤缺两的计量违法行为。1996年贯彻《浙江省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程序(试行)》,登记农贸市场、医疗卫生和眼镜经销单位的在用计量器具,按强检工作程序监督管理未开展的强制检定项目。1997年重点检查商业计量器具、淘汰木杆秤和检查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收缴销毁一批不合格计量用具、产品和劣质部件。2000年5月,执法检查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医院、妇儿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计量器具,责令整改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的、不符合规定环境条件的计量器具。煤气表强检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后,为工业企业培训计量器具修理、检定技术人员10余名。2002年召开全区集贸市场负责人会议,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登记管理集贸市场和加油站计量器具,建立监管制度。检查辖区定量包装商品,合格率95%。2004年开始,一定规模的餐饮企业推行《宁波市餐饮业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检查辖区眼镜生产厂家和销售市场计量器具配备情况,配备率100%。责令3家未经检定计量器具而自行营业企业整改。2005年全面突击检查和整治辖区集贸市场“九两秤”黑秤,检定电子秤和公平秤,检定率分别为95%和100%。2007年,40家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在用计量器具登记,辖区集贸市场电子秤检定率达到98%,公平秤检定率100%。2008年加强医疗计量器具监管,排摸登记和检定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器具分布和检定情况,覆盖率100%。
  第二节 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实施
  区标准化工作一直由市标准计量所通过市经济委员会组织督促企业落实。1988年,区计量所成立后,即在区属企业逐步建立一支标准化骨干队伍。1990年开始,标准化实施逐渐延伸流通领域,监督执行GB7718—87《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定期抽查全区生产经销企业。1998年配合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重点检查《公共住处图形符号》,清理涉外宾馆、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志。1999年5月成立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办理185家企业产品标准,其中采用国家标准133个,行业标准128个。登记和界定140家企业419只产品、执行446个标准,全区产品标准覆盖率提高到96.54%。2000年会同市政公用局贯彻实施浙江省《城市街容标准》,检查和督促纠正中山路、环城西路等路段街容标准,创建“街容达标路”。2003年提供企业技术服务205余人次,全区50%以上企业领取3CYW认证证书,7个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入全国前10名。2004年专项整治糕点食品行业,清理100多个食品企业标准。2005年按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要求,相关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2007年,辖区宁波市新乐电器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体系建设达到A级,组织宁波福特继电器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参与市“技术标准自主创新300推进工程”。2008年,区政府出台海政〔2008〕21号《海曙区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的若干意见》。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起步缓慢,1989年前全区备案企业产品标准仅88只。1990年后步伐加快,至2008年,共备案企业产品标准1027只。
  采用国际标准申报
  境内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简称“采标”)确认和“采标”产品标志使用申报,一直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1996年开始由质监分局负责初审企业,“采标”产品资料,签署初审意见,之后上报市标准计量处审批和办理备案手续,颁发《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境内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工作始于1993年,1999年配置IC卡印卡机,实现企业办证一次性发放证、卡。区经济服务中心设立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窗口,即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依托区81890求助服务平台,网上公布代码证办理政策法规、办证指南、办证须知、收费标准等事项,实行网络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工作透明度。至2008年,办理新增、换证、变更、注销机构代码证书25387份。
  商品条形码办理
  境内企业申请商品条形码一直由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前身)统一办理。1995年后,质监分局开始受理条形码申请服务工作,负责初审企业资料,资料合格者,则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同时开展日常咨询、商品条形码信息等级备案等推广应用服务工作。至2008年,全区共有条形码使用企业152家。
  第三节 质量管理
  宣传教育
  质监分局成立以来,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标准化日、质量月或大型节庆日,于境内主要广场和商场开展产品质量宣传活动,接受群众投诉和咨询,公布打假电话号码,加以简报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知识。举办各类质量管理培训班,督促企业贯彻国家质量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1989年3月根据市经济建设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组织49家城区企业和180家乡镇企业有关人员参加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并于4月参加中国质量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联合区乡镇企业局举办有领取生产许可证、计量定级升级、标准整顿验收要求的27家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从事标准计量工作人员参加的“标准、计量培训班”学习。1994年初,组织60多家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简称《产品质量法》)宣传培训班学习。12月组织40余家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参加标准化培训班,考核合格者发给标准化资格证书。2000年举办生产企业、超市、宾馆、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强制性标志标准、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培训8期。组织70多家企业有关人员学习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63家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产品质量法》及《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大会。2001年6月宣传、讲解《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100余名企业代表听讲。2002年5月组织10次讲座,讲解《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WT())、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有关知识,300多名有关人员听讲。7月召开40多家企业的45名负责人参加的“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会”。组织30家食品企业相关人员学习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QS认证相关知识。2005年组织企业质量负责人参加《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培训。2007年在完成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工作基础上,宣传添加标准,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和质量验收制度,提高企业标准意识。2008年4月组织辖区重点生产企业、超市商场、饭店宾馆等50余名质量管理负责人,参加QS相关知识和《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联手行业协会,组织辖区70家数控机床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技术标准培训。5月20日“国际计量日”,联合市质监局在市老年大学设点宣传,进乐购超市进行“你点我检”定量包装现场抽查,赴高塘菜场和澄浪社区宣传计量常识,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待咨询者150多人次。
  举措实施
  企业标准清查 2001年协助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产品标准,督促按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档次。完成“采标”产品3项、使用“采标”标志产品3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220余人次,制定产品标准52只。2004年与三江购物俱乐部有限公司建立长期无偿质量服务关系,提供技术服务、政策服务和标准服务。2005年重点开展食品监管专项调查,组织专业人员上门帮助企业制定完善执行标准,按月抽检高危食品和热点食品质量。整治食品生产企业加工质量,在综合评估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实施A、B、C、D四类监管。验收T.C.C宁波佳酿有限公司、宁波郑万利酿酒有限公司,完成食品标准备案清理工作。
  重点产品质量监管 2004年,质监分局3名负责人带队,走访11家机关、31家企业、22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解决食品和特种设备监管方面突出问题的意见。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选派两名执法人员挂职生产企业集中的段塘、望春两个街道,负责重点区域打假治劣工作。各街道配置质量监督联络员,延伸食品质量监管体系。增设举报投诉箱和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和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劣质食品。2005年成立食品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小组,质监分局和食品加工企业均配置食品专管人员,实行监管责任制,分片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6月成立区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制订《宁波市海曙区质量振兴目标及实施计划》。制定2010年纺织、食品两个区重点行业质量振兴目标,保障政策管理、经济结构、质量执法、品牌创建、质量建设。
  国家监督抽查 实施国家监督抽查,2005年第一季度抽查区工业产品4个批次质量,合格3批次,合格率75%,达到全国和省平均水平。
  质量档案建立 2003年成立区企业质量档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普查辖区企业,培训街道质监法制宣传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建立24家企业质量档案(占应检企业98%)。2004年建立质量指数代表品信息库,录入企业73家,涉及41种产品。扩大监管范围,落实打假治劣工作责任制和巡查责任制,建立“黑名单”档案。组织执法人员57人次调查104家企业和加工点,建立食品企业产品质量信息档案。2008年,10类重点产品企业建立质量档案,14家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或3C认证)产品重点企业和2家生产许可证企业档案入网。
  生产许可证管理 加强发证产品日常监管和无证查处工作,至2008年,辖区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45家,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4家。其间,于2000年调查辖区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时,查获南苑摩托车配件市场1家摩托车配件企业销售货值2万余元的无生产许可证头盔案,15家企业销售货值15万余元的无安全认证电动工具,同时处罚违法企业7家。
  质量认证
  质量认证始于2002年,质监分局负责企事业单位质量认证前期指导和认证后申报奖励工作。境内以ISO9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为主要认证项目,其中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为多。2002年,区81890求助服务中心通过ISO9001、ISO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后,中心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国际标准轨道,社会影响和公信度进一步提高。2003年,万安、澄浪2个社区通过ISO9000、ISO14000质量认证,成为市首批实施质量认证社区。据2005年统计,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区工业企业54家。区政府为推行品牌战略,鼓励企业重视产品(或服务)品质,自2002年起,实施奖励措施,凡获得名牌和国际认证企业分别给予不同奖级奖励。至2008年,共有132家企业获奖。
  产品评审
  市名牌产品认定 根据浙政发〔1996〕180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产品战略的通知》和甬政发〔1997〕127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培育名牌产品的通知》规定,境内企业名牌产品审核、认定工作由宁波市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负责,质监分局负责对照宁波市名牌产品申报条件,负责企业报送材料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宁波市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1994—2008年,全区被认定市名牌产品48项。
  省、国家名牌产品评选遵循省、国家有关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做好境内企业产品参评各项组织工作,1993-2008年经省、国家专业组织审认,全区28只产品获得省级名牌,10只产品获得国家名牌。
  免检产品评审2001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来,质监分局负责初审企业免检产品资料,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有关主管领导部门审批,最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审定和颁发免检证书,至2008年,全区4类产品获准免检。
  第四节 监督稽查
  产(商)醃监督稽查
  质监分局成立后,设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有关执法程序细则,依法实施监督稽查。2000年组织执法人员150多人次,稽查500多家商业网点、货值50万余元的商品,查处违法经营户38家。稽查明星家电市场、南苑摩托车配市场、和义路及段塘汽车配件市场等30多家经营户,查获货值40多万元的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许可证编码的“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2001年,区政府成立不锈钢生产企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不锈钢生产企业整治实施方案》,
  经整治,全区再生不锈钢质量通过考核验收,合格率100%。2002年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质监局意见,普查集贸市场和加油站,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正常性监管制度。按照《浙江省涂料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考核细则》要求,专项检查涂料生产企业产品标准,进行登记和产品抽样检测。2003年12次专项稽查定量包装3C标志、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查获货值40万余元的“三无”机动车及摩托车配件产品。抗击“非典”(SARS)期间,出动执法人员80多人次稽查企业40余批(次)口罩、手套、防护服、消毒产品,执行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3—200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4-2003((普通脱脂纱布口罩KGB19085-2003((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四项标准”情况。年末,历时20天“打假保春节”,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查处68家企业违法事案,立案8起,现场处罚20余件。2004年稽查医用黑心棉、假冒名牌、伪造3C认证标志、伪劣电动车、“地条钢”等,查获假冒“佳能”墨盒、假冒国际名牌皮具、以假充真塑钢型材等一批违法案件。2005年查处货值196万余元的非法拼装废旧电视机等假冒伪劣产(商)品。
  食品质量监督
  根据1989年6月省标准计量局下发浙标计标字〔1989〕第70号文件精神,区标准计量所配合区卫生防疫站、区消费者协会检查境内江南饮料食品厂、第三食品厂、喜盈门食品厂、喜临门食品厂31种食品标签情况,基本符合要求的15种(占48%)。区政府组成以区标准计量所和区卫生防疫站为主的假冒伪劣食品检查小组,检查城区中心地段、乡镇和新楼群(村)副食品商店113家,重点检查饮料、酒类、罐头、乳制品及干果等食品,发现食品标签无厂址、无配料表、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的假冒饮料、罐头食品情况严重(乡镇偏远村落销售店尤甚),查获商业综合公司批发部700箱假冒“百事可乐”饮料。抽查郡庙商场副食部等11家食品销售点140种食品,不符合要求的62种(占44.30%)。2000年检查餐饮业、销售网点及批发市场的酒及饮料等食品,查获货值12万元的假冒伪劣食品、饮料。2003年联手市有关部门重点检查豆制品、熟食制品等劣质食品加工点,取缔2家无营业执照、无产品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三无”食品生产加工点。2004年2月会同市有关部门,出动检查人员18人次阻击“禽流感”(BirdFlu或AvianInfluenza),检查9家街道禽类加工企业(冷库),查获无法提供入境动物检验检疫证件的美国进口禽类制品600余箱。检查61家经销企业75个种类128批次食品(43批次不合格),查处39批次货值107.30万元的伪劣食品。检查7所幼儿园餐厅及周边14家商铺的属国家食品QS管理的小麦粉、大米、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查处5起货值16万元违法案件。3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自律承诺书》。2005年制订《海曙区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区域责任制,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划为3个包干区,指派责任人员对企业实施巡查、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工作,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登记表》和做好巡查笔录,食品加工企业建档率、监管率、抽检率均达100%。启动糕点、方便面、米食品、水产深加工制品、酒类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协助6家食品企业获得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证书(QS证书)。实施按月抽检高危食品和熟食制品质量,61家经销企业75个种类97批次产品,经检33批次产品不合格,39批次违法(货值107.30万元)。2006年抽检30家食品加工企业64批次食品,合格率90.60%,质量指数95.30。检查27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15家企业44个品种食品添加剂备案。2007年,辖区1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3家食品包装容器材料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其中A类企业5家、B类企业5家、C类企业7家、D类0家。发挥食品巡查工作车、可检测26项食品安全项目的食品快速检测仪和无线上网手提电脑等设备作用,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提高巡查技术水平和安全监管力度。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巡查食品生产企业76家次,抽查产品46批次,批次合格率91.30%。2008年开展食品无证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4家,结果显示生产企业均已获证。检查食品经销企业8家,发现无证销售6家,责令整改并罚款处理。抽样检查2家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食品生产企业(T.C.C.宁波佳酿有限公司、宁波郑万利酿酒有限公司)奥运食品,结果显示符合要求。“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成立“三鹿奶粉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涉乳食品巡查组,抽样检验宁波御坊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香格里食品有限公司2家涉乳企业有关资料,结果全部合格。
  第五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2001年7月,原由区劳动部门承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移交质监分局,翌年8月分局内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具体负责安全监察工作。
  安全监察
  质监分局会同区相关部门于1996年7次开展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检查,57家企业受检,其中1家安全隐患严重企业处以停工限期整改。1997年邀请区人大、区总工会、区农经委等单位成员开展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使用无证伪劣锅炉等专项检查,60余家企业受检,其中2家处以限期整改安全隐患。2003年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甬锅〔2003〕61号《关于开展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突击检查50家企事业单位的电梯、起重机和简易升降机的使用情况,查处违规事案31件,其中立案15件,现场处罚16件。重点查处隐患锅炉和压力容器等,查处非法制造、安装和使用特种设备,落实定检和持证上岗等举措。检查4家企业冷库特种设备和段塘、望春两街道企业的2台无证锅炉,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2005年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重点监管机制,制定《海曙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确定特种设备用量集中的天一广场、大饭店(宾馆)、商场、学校等为监管重点,现场监察183家,行政处罚11家,责令整改52家,落实整改事项452项。专项检查整治码头吊车、学校锅炉、冷库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察数据库,实行动态网络监管,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和操作人员。据市特检中心通报,是年上半年区电梯和起重机定检率100%,电梯持证操作率98.16%,锅炉持证操作率95.15%。2006—2008年,检查765家企业特种设备,现场监察率20%,定检率、注册登记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隐患消除率等均达100%。
  设备普查
  质监分局成立后,普查境内各类特种设备3次。2001年12月19日,市“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顿工作会议之后,区政府成立普查整顿领导小组,制定《“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顿工作步骤》和《“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翌年3月全面普查整顿“锅容管特”设备,相继走访西郊乡、段塘镇和6个街道的752家单位,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64份,签发整顿通知书152份。下达监察意见书9份,12家企业处以经济处罚,“锅容管特”设备普查率和设备隐患查处率100%,并查明全区共有各类特种设备2361台,其中锅炉275台、压力容器354台。2003年3月以街道登记情况为基础,再次组织人员普查全区8个街道619家企业特种设备数量、运作和分布情况,均一一登记归档。2004年再行普查,全区有特种设备2800余台,其中电梯1511台、起重机392台、压力容器616台、锅炉315台,另有压力管道7.29千米。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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