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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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38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税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2
页码: 796-807
摘要: 本节介绍了海曙区国税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其负责征管的税源和税种。文章还提到了海曙区的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的变化,并给出了具体的税收数据和结构分析。
关键词: 税务 国税 海曙区

内容

1994年税制改革后,税务机构按体系和收入归属,分设中央税、地方税两大征税机构体系,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1995年1月,市财政税务局第四分局分设为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内设机构7个,人员编制90人,负责辖区税收征管工作。处于市中心的海曙,商贸环境优越,招商引资改变了产业结构单一性,多种经济类型企业发展较快,区域经济不断发展,使税收收入稳定增长,1995年纳税人户数9286户,国税税收收入8017万元。2001年6月,区国税局改名为“海曙国税局”,后又改为区国税局。2008年,区国税局组织国税税收收入138176万元。
  税源
  1995年,区国税局负责征管的税源和税种有:
  增值税 税率分为两档,一档为基本税率17%,一档为优惠税率13%。出口货物和劳务享受零税率的退税政策,实行简易计税办法的企业按照征收率征税,其中工业及修理加工劳务6%,其他行业4%。
  消费税 金银饰品在零售环节按销售额的5%征收。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税率33%。
  个人所得税 从1999年11月起由国税征收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企业所得税 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的企业,新设立企业及其他单位的企业,从2002年1月起,由国税局按33%的比例税率负责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实行18%、27%的优惠税率。
  收入水平
  1995年,区国税税收收入8017万元,2000年税收收入突破亿元。随着中心城区建设进程加快,楼宇经济及各类经济类型企业发展,招商引资力度增加,经济体制改革深入,税收征收管理力度加大,税收收入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至2004年,税收收入超过4亿元。2005年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属地管理,市国税局直属管理局下划1701户企业,税收收入比2004年翻一番。2006年,税收收入超过10亿元,达到102592万元,创历史新高。1995—2008年,共组织税收收入622669万元。其中2007—2008年两年共组织税收收入261534万元,占1995—2008年14年中全部收入的42%。
  收入结构
  税种结构 国税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外企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995—2006年完成的税收收入361135万元中,增值税累计入库282605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78.25%。消费税累计入库3749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04%;外企所得税累计入库19106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5.29%;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44081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2.21%;个人所得税累计入库9030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50%。
  2007—2008年完成的税收收入261534万元中,增值税入库167543万元,占收入总数的64.06%;外企所得税入库30064万元,占收入总数的11.50%;企业所得税入库54198万元,占收入总数的20.72%;消费税入库3814万元,占收入总数的1.46%;个人所得税入库5915万元,占收入总数的2.26%。
  经济类型 1995—2006年完成的税收收入中,集体企业税收经过改制逐渐减少,从1995年的纳税大类5702万元,至2006年的405万元,仅1/14。股份制公司税收1995年只有4万元,到2006年增加到32620万元,增加8000多倍。私营企业发展迅速,从1995年的136万元,增加到32889万元,增加240倍,成为第一纳税大类。
  2006年,国税税收收入102592万元,私营企业完成32889万元,占年度税收的32.06%;股份有限公司完成32620万元,占年度税收的31.20%;港澳台资企业14790万元,占年度税收的14.42%;外商投资企业6932万元,占年度税收的6.76%;股份合作企业3609万元,占年度税收的3.52%;个体经营完成8990万元,占年度税收收入的8.76%。
  2007—2008年完成的税收收入中,国有企业税收和集体企业税收逐渐减少,仅占1.53%。股份公司和私营企业稳步发展,税收比例分别占到33.88%和27.88%。税收征管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复业等税务登记以及非正常户认定、验证换证、税收证明管理。
  1995年1月区国税局成立后,税务开业登记仍由市国税局统一登记,在市局征管处所辖部门设置税务登记窗口。2005年,市局下放税务开业登记职权,辖区纳税人划归区国税局登记。
  2007—2008年登记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比重逐步下降,私营企业的比重逐步提高。2008年,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比重分别占登记总数的0.48%和0.36%,而私营企业的比重达到40.31%。
  征管改革 1995年国税、地税分设后,按照税务总局征管改革的工作要求,提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新税收征管模式。
  取消专管制度。税收专管员制度从“专管户”向“专管事”转变。区国税局全面取消专管员制度,实行征、管、查相分离的征管模式。在计划财务科下设立征税大厅,在征管科下设立管理服务大厅,成立区国税局稽查分局。
  建立行政管理体制。2001年6月区国税局改名为“海曙国税局”后,强化税收管理分权制约,专职从事管理职能,改革内设机构,新设置综合业务科、税务管理科、办税服务科,撤销税政科、征管科、计划财务科,归并综合业务科。
  强化税源管理。2003年6月调整部分机构职能,税收征收职能并入区国税局办税服务科,分离税务管理科税源管理工作,从机构制度上强化税源管理,完善“集中征收、专业化管理、重点稽查”的征管格局。
  实施属地管理。除各银行、保险公司作为宁波市的一级单位纳税人,市政府确定的垄断性、特大型和特别企业的本部及其本部控股51%以上的下属二级企业等属于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管理局管理外,其余企业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属地管理,并从直属管理局下划1701户企业。
  完善管理职责。本着“精简、效能、规范统一”的原则,2005年6月调整内设机构部分职责,撤销纳税评估科、税务管理科、个体市场科,成立税源管理一科、二科、三科。纳税评估工作并入税源管理二科,综合业务科出口退税工作划归税源管理三科,综合业务科的征管和税政工作职责、税务管理科和个体市场科工作职责划归税源管理一科,综合业务科专职从事执法管理和监督。
  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税收征管工作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税收管理要走“科学化、精细化”道路的工作思路。原“30字”的征管模式,完善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征管模式。2005年,总局下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标志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正式实行。
  办税服务厅建设 1995年区国税局成立之初,办税大厅窗口均为单职能办税窗口。大厅的服务功能分别由两个科室承担,计划财务科承担申报征收涉税事项,征管科承担发票领购、临时开票等涉税事项。所有涉税事项均为手工操作,票款分离,纳税人上门申报。2000年1月1日NBTAIS系统上线,手工操作向信息化管理转变。2001年5月成立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承担除申报征收外的其他涉税事项办税业务。厅内设发票认证、发票领购、税务咨询、临时开票、涉税事项等窗口。2003年6月机构改革,市征收局征收大厅将区国税局管辖的纳税人申报征收职能划归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区国税局重新整合优化服务窗口和服务资源,将原来6个申报窗口、4个认证、报税窗口整合并为集8个认证、报税、申报窗口于一体的复合型窗口。撤销两个个体涉税事务窗口,将个体工商户的开业登记落户、定额调整、停业登记、注销登记等事项归并到“受理、回复服务窗口”。撤销税务管理科的发票审批、缴销窗口,归并到发票管理窗口。归并后的各类窗口统一由办税服务大厅实施管理,解决因纳税人注册类型不同而导致窗口重复设置和人员配置利用的浪费现象,打破原来按专业设置窗口的办税方式。归并大厅窗口、简化流程,将单职能办税窗口整合为三类综合性服务窗口,即“受理、回复服务窗口”、“发票管理窗口”、“申报征收窗口”,设置窗口共22个,并设银行窗口,实现银税一体化服务。2006年,CTAIS系统正式上线,简化办税程序,提升服务标准,将三类综合性服务窗口整合为两大综合服务型“一窗式”窗口,其中“综合服务窗口”16个,“发票管理窗口”6个。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申报征收、发票认证、发票报税、代开发票、税收证明开具、文书审批、税务咨询等服务。纳税人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均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实施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审批,一窗回复。实行“一窗式”服务、限时制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双语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推行纳税提醒服务,对新开业户进行政策宣传提醒。通过咨询热线电话,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问题解答等涉税服务。同时以自主申报为基础、计算机网络为依托,推行上门申报、电话申报、网络申报、代理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办税服务平台的建立,方便纳税人准确、快捷、便利地上门办理涉税事项,节省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有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纳税评估 区国税局于2003年6月设立纳税评估科,2004年6月改设为税源管理二科。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对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深入分析,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2003—2006年共纳税评估1007户,补税入库273.11万元,移交稽查部门查处54户。
  2007—2008年,区国税局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做好纳税评估工作。2008年加大评估建模的工作力度,建立汽车零售(小汽车)销售行业评估模型,并对建立商贸企业动态的增值税评估工作模型进行有益探索。
  出口退税1995年,区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权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1996年1月起,区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初审权划归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管理。其间注册出口企业11户,其中外贸企业2户;实际发生出口业务5户,其中外贸企业1户。是年应退税额868万元,其中外贸企业806万元;实际退税721万元,其中外贸企业700万元。1998年1月起,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再次把生产企业的出口免、抵、退税的审批权划归区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管理。区国税机关在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管理上有了初审、复审、审批及退库(调库)一套完整的审核审批程序。1996年1月至2001年5月,分管出口退(免)税的部门是区国税局税政科。到2004年底,分管出口退(免)税的部门为海曙区国税局综合业务科。
  2005年1月起,对纳税人的征收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原市级外贸企业、生产型自营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初审权和退库从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划归区级国税机关,复审权与审批权仍保留在市局机关。同年7月增设税源管理三科,负责海曙区出口企业进出口税收管理。
  2007—2008年,区国税局加强出口退(免)税计划管理,及时对出口退(免)税进行预测。提高退税申报的信息化、网络化程度,提出限时服务,增加办理退税次数,加快退税办理速度。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工作,加强对外贸企业财务核算和疑点审核,开展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检查,有效防止出口骗税。
  信息化建设 网络建设:1995年区国税局建立了NOVELL网,主要应用于税款的征收和计会统报表的加工。1996年通过拨号上网的方式与市局建立广域网连接,主要用于报表传输。2000年结合局大楼改造,在局域网上建立NT网,同时与市局建立电信和网通双备份10兆光缆连接的广域网。2002年设立区国税局局域网网站,开设“局内动态”、“政策法规”、“干部考勤”等栏目,应用“公文处理”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进程。2006年对网站进行改版。征管系统:1995年征管系统基于NOVELL网,采用FOXPROL的税务系统,业务仅覆盖开业登记、税款征收、会统报表等部分。2001年底,全大市数据集中,征管系统采用ORACLE数据库、两层架构的NBTAIS,基本覆盖税收征管全部内容。其间,还推出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电话申报和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网络申报。税款划解采用财税库行联网实时响应,方便纳税人。2005年底,为CTAIS全面上线,对全局几万户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及征管数据进行清理,同时对全局干部进行系统操作应用培训,理顺内部操作流程,提高征管效率。2006年1月1日,全新的三层架构CTAIS2.0正式上线应用。金税工程:1994年,新税制实施后,针对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象,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各地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金税工程”。1996年1月1日起,在申请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千万元的一般纳税人范围内,推广使用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成立稽核科,将纳税人每月申报的进销项发票进行交叉稽核,及时查找疑点,加强监控。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防伪税控开票范围。至2002年底,完成取消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面纳入防伪税控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取得后,也必须经过防伪税控的认证才能进行抵扣。2006年起,“金税工程”三期开始前期工作。
  减税免税办理减免税主要有以下几种:增值税减免,《增值税条例》明确规定的免税项目,校办、福利企业的减免税(其中校办企业从2001年起停止执行)。外资企业所得税减免,对新办的生产性外资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可以享受“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从2003年开始对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减免税。从2004年开始,对新办特定行业企业实行减免税。
  2007—2008年的减免税主要涉及软件企业减免、远洋捕捞业减免、再就业安置减免等不同类型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和软件行业超税负返回、福利企业“先征后退”,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不同类型企业的增值税免税。特别是2008年度,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出台一系列内容多、政策性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区国税局严把政策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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