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3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
分类号: F832.755
页数: 2
页码: 743-7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人民银行在宁波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以及对旧金融机构的接管和改造,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一统”银行模式,以及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转变。此外,文章还提及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的成立。
关键词: 人民银行 宁波市 海曙区

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建立
  1949年5月25日,宁波解放。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成立,吴和生任行长,行址东门口原交通银行旧址。29日,宁波分行改称支行。次年5月建立支行营业部,地点中山东路42号。1951年4月改称宁波中心支行。1956年7月改称宁波专区中心支行,营业部改组为宁波市支行,鼓楼、灵桥、濠河分理处升为办事处。1952—1956年,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曾两次分设,两次合并。1966年5月,宁波专区中心支行改称宁波地区中心支行。1970年3月,银行与财政局合并,后又分开。1983年实行市管县体制,地区中心支行与市支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宁波支行。次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区域性中央银行职能,企业存、放、汇业务和储蓄存款划归工商银行办理。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施存款准备金制度,办理放款和再贴现,加强金融市场管理,进行金融宏观调控。同年11月,人民、工商两行分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支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迁至江厦街43号。1988年享受省分行一级经济权限。1990年4月迁址江东大河路新大厦。1998年11月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接管和改造旧金融机构
  解放后,由宁波军管会派驻人民银行军代表负责接管旧金融机构。接管的银行有国民党政府的“四行二局”(中央银行宁波分行、中国银行宁波分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农民银行宁波支行,邮政储金汇业局宁波办事处、中央信托局宁波分局)、浙江省地方银行宁波分行、浙江省合作金库宁波支库以及市内各地银行。对旧金融机构(包括旧民营银行和钱庄)改造采取登记复业、验资、缴存存款准备金,并逐步淘汰,成立联合放款处等。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一统”银行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民银行成为“大一统”银行。1952年农民互助合作化运动中,人民银行帮助试办信用互助组、信用合作社,受到农民欢迎。1958年“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为支持“大办工业”、“大炼钢铁”,银行信贷开方便之门。1961年后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人民银行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控制货币投放和信贷支出,改变信贷管理办法,打击取缔高利贷。“文化大革命”期间,银行业务受到冲击。1978年对外成立中国银行宁波支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支公司,对内仍由人民银行管理。1983年7月,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由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地区中心支行统一管理。
  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1983年9月,国务院发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198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确定宁波为全国第二批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1987年2月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作为央行的地位和作用凸现,由分行牵头的宁波金融市场开业,发展多种金融机构,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
  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1984年12月前,外汇管理工作由中国银行宁波市支行办理。12月,成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办理外汇管理业务,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合署办公,由人民银行负责经管编制、人事、日常经费等。2001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更名为“宁波市分局”。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人物

吴和生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宁波市
相关地名
海曙区
相关地名